新赣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6  新赣江(873167)公司公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23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状况,同时兼顾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进行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1,306,601.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257,299.05元。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21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00%00%20,000100%

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伟、徐帆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