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73169证券简称:七丰精工公告编号:
2023-052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及《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应回购50名在职激励对象所持有未能达到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27.64万股;公司激励对象祝臻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应全额回购其所持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万股。
本次回购共涉及51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总数为1,286,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4,001,090股减少至82,714,690股。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盐东区精工路
号公司财务部
、申报时间:
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工作日8:00-11:00;13:00-17:00)
3、联系人:陈娟芳
、联系电话:
0573-86851028
5、传真号码:0573-86851478
、邮政编码:
3143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