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公告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议案所列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王志方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