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6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94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更好地开展业务,现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审议事项涉及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大胜、沈引良、张帆,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大胜、沈引良、张帆应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9,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
营,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其中: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票据池融资、融资租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跃忠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董事长行使该等授权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60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李雪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