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5:00—2024年8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3169 | 七丰精工 | 2024年8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二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需回购注销30%的限制性股票945,300股;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鉴于第二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需回购注销30%的限制性股票945,300股;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8,271.4690万股减少至8,174.5390万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回购计划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回购相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15日12:00-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陈娟芳 0573-86851028
(二)会议费用: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