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工作细则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工作细则于2023年08月30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和《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