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2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旭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9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涉及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因公司发展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董事会提名马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
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3- 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股数2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3- 06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0 | 0.0000% | 20,400 | 100.0000% | 0 |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起杭律师、耿珣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马惠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9月2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