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洪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593,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0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公告编号 | ||
2.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23-065 | ||
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23-066 | ||
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23-067 |
2.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23-068 |
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23-069 |
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23-070 |
2.7 | 《承诺管理制度》 | 2023-071 |
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23-072 |
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23-073 |
2.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2023-074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2.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承诺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33,593,033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跃华、王宁静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1、《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证券持有人名册 20231110》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