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参会监事一致选举监事刘婷婷为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琳琳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