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谢肖琳、张雅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280,000股、不超过1,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8%-0.77%。原股份回购方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