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1  恒太照明(873339)公司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高柏特因境外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夏卫军代为表决。董事谢肖琳、张雅因个人行程安排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合规治理状况等,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肖琳、张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对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增加,主要交易为向江苏恒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LED灯具产品及相关产品,新增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肖琳、张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