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关于公司涉诉情况的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涉诉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或“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公司存在银行账户冻结情况。2024年3月6日,恒太照明因与富安电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电子”)因采购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富安电子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金额共计1,703,816.53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2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富安电子因采购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尚未收到法院传票、立案通知等其他诉讼材料,具体案由未知。
注:上述案件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涉诉及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委托律师查询,公司与富安电子涉诉情况如下: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原告:富安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冻结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
账号:326008605011000227410被冻结金额:1,703,816.53元鉴于公司尚未收到传票、立案通知等其他诉讼材料,具体案由未知,后续公司将根据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此次银行账户冻结为公司在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存款账户1,703,816.53元,未涉及公司的其他户,暂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资产的查封及冻结。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
(一)、《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二)、《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