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10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沈琳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镐哲因境外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