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董事、副总经理离职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离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宋琪)先生因个人原因,自2024年9月2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上述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8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宋琪)先生因个人原因,自2024年9月2日起不再担任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上述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8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离职原因
宋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宋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宋琪先生在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宋琪先生的《辞职报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