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夜光明(8735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证券简称:夜光明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2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郑峰66003300
傅胜66003300
方小桃440022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具体事项发表意见
2022年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权财务人员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2022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聘任王增良、张邦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授权报出公司<2022年1-3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1-6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2022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我们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深入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在健全内控,完善治理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不断优化管理层与广大股东的之间的利益及委托代理关系。

五、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2022年11月29日和30日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专精特新企业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问题、北交所上市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重大资产重组解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解读、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解读等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峰、傅胜、方小桃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