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2023年一季度报告
夜光明
证券代码 : 873527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陈国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鹏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539,898,113.71 | 586,752,288.54 | -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0,196,016.27 | 378,714,434.45 | 0.3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58% | 35.46%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9.58% | 35.46%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2023年1-3月) | (2022年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74,522,920.38 | 76,916,399.26 | -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1,581.82 | 4,200,327.89 | -6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65,353.65 | 4,012,065.55 | -6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83,487.65 | -25,069,187.47 | 22.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9 | -77.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39% | 1.9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39% | 1.82% | -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少影响,整体变化较小。
2.财务费用
2023 年 1-3 月,财务费用 894,231.15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3,747.12元,同比增加162.64%,主要原因美元汇率下降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3.其他收益
2023 年 1-3 月,其他收益 170,233.02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098.20 元,同比增加 32.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
2023 年 1-3 月,投资收益-163,013.8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20,013.89 ,同比减少385.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购买外汇工具投资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
2023 年 1-3 月,信用减值损失1,033,352.98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24,732.33 元,同比增加234.83%,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
2023 年 1-3 月,营业外收入 14,788.1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377.84元,同比增长 948.58%,原因系报告期内物流费用扣款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7.营业外支出
2023 年 1-3 月,营业外支出 2,932.9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567.05 元,同比减少65.49%,金额变化较小。
8.所得税费用
2023 年 1-3 月,所得税费用19,137.4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413.74 元,同比减少92.93%,主要原因系利润下滑所致。
9.净利润
2023 年 1-3 月,净利润 1,481,581.82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8,746.07 元,同比减少 64.73%,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收入下滑,期间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 年 1-3 月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683,487.65 元,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069,187.47 元,同比减少 5,614,300.18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部分客户回款减少,各项税费、职工薪酬支付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 年 1-3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50,085.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492,423.28元,主要本期银行理财赎回1000万元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 年 1-3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79,388.47 元,较上年同期的 -2,597,358.50元,增加净流出 2,182,029.97 元,主要原因系报告及预付房屋租金增加所致。项目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755.1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170,233.02 |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3,013.8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0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9,074.32 |
所得税影响数 | 2,846.1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6,228.17 |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 ||||||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3,429,660 | 39.02% | -254,536 | 23,175,124 | 38.6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05,860 | 0.34% | -205,860 |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36,613,040 | 60.98% | 254,536 | 36,867,576 | 61.4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6,487,200 | 27.46% | 226,043 | 16,713,243 | 27.84% | |
董事、监事、高管 | 619,300 | 1.03% | 28,493 | 647,793 | 1.08%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60,042,700 | - | 0 | 60,042,7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5,753 |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陈国顺 | 境内自然人 | 9,912,380 | 10,100 | 9,922,480 | 16.53% | 9,922,480 | 0 | - | - |
2 | 王增友 | 境内自然人 | 6,780,680 | 10,083 | 6,790,763 | 11.31% | 6,790,763 | 0 | - | - |
3 | 台州万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00,000 | - | 6,300,000 | 10.49% | 6,300,000 | 0 | - | - |
4 | 邵雨田 | 境内自然人 | 5,050,000 | - | 5,050,000 | 8.41% | 5,050,000 | 0 | - | - |
5 | 台州乾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乾和建国3 | 基金、理财产品 | 2,138,540 | - | 2,138,540 | 3.56% | 2,138,540 | 0 | - |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6 | 杭州信得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汇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理财产品 | 2,000,000 | - | 2,000,000 | 3.33% | 2,000,000 | 0 | - | - |
7 | 罗秀文 | 境内自然人 | 958,000 | - | 958,000 | 1.60% | 958,000 | 0 | - | - |
8 | 赵建明 | 境内自然人 | 800,000 | - | 800,000 | 1.33% | 0 | 800,000 | - | - |
9 | 陈莎 | 境内自然人 | 800,000 | - | 800,000 | 1.33% | 800,000 | 0 | - | - |
10 | 陈肖 | 境内自然人 | 700,000 | - | 700,000 | 1.17% | 700,000 | 0 | - | - |
合计 | 35,439,600 | 20,183 | 35,459,783 | 59.06% | 800,000 | 0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陈国顺与王增友为一致行动人;陈国顺是万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友为万创投资有限合伙人. 陈国顺与陈肖、陈莎为父子、父女关系,陈肖与陈莎为兄妹关系。 2、罗秀文是王增友兄弟配偶。 3、杭州信得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汇明执行事务合伙人邵奕洋与邵雨田为父女关系。 |
三、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 | 是否经过内部审议程序 | 是否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临时公告查询索引 |
诉讼、仲裁事项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对外担保事项 | 否 | |||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 否 |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 否 |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否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否 |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否 | |||
股份回购事项 | 否 |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
失信情况 | 否 | |||
其他重大事项 | 否 |
二、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与供应商因材料采购合同纠纷,2022年10月11日被启东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标的为40.03万元, 2023 年 1 月 3 日,原告已向法院撤回相关诉讼。 2: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 | 正在履行中 |
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对由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 ||||||
董监高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者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者在该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 | 正在履行中 |
业务人员;2、本人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者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者在该公司、企业、机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2、本人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 | 正在履行中 |
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关联交易承诺 | 1、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2、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承诺不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拆借、杜绝发生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4、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 | 正在履行中 |
司的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5、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 ||||||
董监高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关联交易承诺 | 1、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2、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承诺不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拆借、杜绝发生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4、承诺不利用关 | 正在履行中 |
联交易转移公司的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5、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资金占用承诺 |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一),对公司和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本人(本企业)自本承诺签字(盖章)之日起,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会发生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如违反本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 正在履行中 | |
董监高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资金占用承诺 |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一),对公司和及其 | 正在履行中 |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本人(本企业)自本承诺签字(盖章)之日起,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会发生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如违反本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20年6月16日 | 挂牌 |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和承诺 | 公司将逐步规范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高缴纳比例。若公司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导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或处以罚款的,本人将连带承担该等费用及罚款,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公司进行追偿。 | 正在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和董监高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承诺 | 1、自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 正在履行中 |
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
万创投资、汇明投资、邵雨田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承诺 | 1、自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的发行价;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 正在履行中 |
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
实际控制人、万创投资、邵雨田、汇明投资、董监高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 正在履行中 |
议转让方式等;4、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其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本承诺人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主管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
公司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及不占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 | 正在履行中 |
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关联交易,并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相关关联方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2、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将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避免与关联方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3、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要求相关关联方赔偿一切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
实际控制人、万创投资、邵雨田、董监高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 正在履行中 |
金的承诺函 | 大影响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与公司之间发生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公司 |
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4、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公司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 | 正在履行中 |
红政策。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 ||||||
实际控制人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 | 正在履行中 |
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3、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 正在履行中 |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7、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独董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 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以下优先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一)本公司回购股票1、自公司股票北交所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中国 | 正在履行中 |
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2)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 |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 | 正在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 正在履行中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 | ||||||
实际控制人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步规范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高缴纳比例。如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足额及时补偿公司因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补缴,或因受行政处罚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确保公司不因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遭受任何经济负担和法律责任,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公 | 正在履行中 |
司进行追偿。 | ||||||
全体承诺人 | 2022年6月21日 | 申请北交所上市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本人/本企业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人/本企业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 正在履行中 |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3,686,585.51 | 212,218,403.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9,930.5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463,066.01 | 8,123,456.25 |
应收账款 | 85,399,456.09 | 79,620,646.13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3,600.00 | 2,430,690.04 |
预付款项 | 2,991,558.00 | 1,448,592.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70,551.19 | 408,389.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7,714,488.12 | 110,724,838.5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0,716.87 | 412,394.01 |
流动资产合计 | 380,310,021.79 | 425,397,340.4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10,520,932.03 | 114,177,875.23 |
在建工程 | 23,951,058.28 | 21,913,477.0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422,456.90 | 16,659,328.55 |
无形资产 | 4,903,763.49 | 4,939,375.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653.79 | 147,067.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46,653.93 | 1,894,924.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25,573.50 | 1,122,900.0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9,588,091.92 | 161,354,948.13 |
资产总计 | 539,898,113.71 | 586,752,288.5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02,870.00 | 402,87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68,287,638.90 | 84,244,692.10 |
应付账款 | 58,632,489.64 | 84,090,744.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45,644.59 | 3,505,311.6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5,178.09 | 7,861,160.62 |
应交税费 | 1,377,403.43 | 3,372,421.94 |
其他应付款 | 13,462.15 | 14,522.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8,634.44 | 3,557,168.24 |
其他流动负债 | 6,477,647.32 | 4,863,209.21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470,968.56 | 191,912,100.01 |
非流动负债: | 402,870.00 | 402,870.00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751,365.44 | 13,501,733.8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79,763.44 | 2,624,020.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231,128.88 | 16,125,754.08 |
负债合计 | 159,702,097.44 | 208,037,854.0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60,042,700.00 | 60,042,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9,948,025.33 | 179,948,025.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647,663.93 | 17,647,663.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2,557,627.01 | 121,076,045.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0,196,016.27 | 378,714,434.4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0,196,016.27 | 378,714,434.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9,898,113.71 | 586,752,288.54 |
法定代表人:陈国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飞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1-3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74,522,920.38 | 76,916,399.26 |
其中:营业收入 | 74,522,920.38 | 76,916,399.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9,048,350.48 | 69,653,710.30 |
其中:营业成本 | 59,562,630.64 | 60,789,538.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23,202.96 | 427,977.20 |
销售费用 | 2,672,744.44 | 2,852,234.57 |
管理费用 | 2,881,211.44 | 2,494,382.44 |
研发费用 | 2,614,329.85 | 2,749,094.00 |
财务费用 | 894,231.15 | 340,484.03 |
其中:利息费用 | 322,896.31 | 226,152.76 |
利息收入 | 700,951.79 | 198,872.89 |
加:其他收益 | 170,233.02 | 128,134.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3,013.89 | 57,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13,4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3,352.98 | -308,620.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59,571.97 | -2,703,174.3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71,460.0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8,864.08 | 4,477,968.78 |
加:营业外收入 | 14,788.14 | 1,410.30 |
减:营业外支出 | 2,932.95 | 8,5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00,719.27 | 4,470,879.08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37.45 | 270,551.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1,581.82 | 4,200,327.89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1,581.82 | 4,200,327.8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1,581.82 | 4,200,327.8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
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81,581.82 | 4,200,327.89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1,581.82 | 4,200,327.8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9 |
法定代表人:陈国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飞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1-3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867,647.62 | 73,938,201.0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26,278.71 | 1,904,550.5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6,025.88 | 240,228.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079,952.21 | 76,082,980.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026,318.12 | 82,781,280.8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926,889.67 | 13,809,808.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63,280.82 | 1,679,266.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46,951.25 | 2,881,811.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763,439.86 | 101,152,167.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83,487.65 | -25,069,187.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4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00 | 6,488.5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5,228.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200.00 | 1,122,117.1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97,031.02 | 14,064,454.7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083.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0,114.35 | 14,064,454.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0,085.65 | -12,942,337.6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2.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9,388.47 | 2,296,41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79,388.47 | 2,597,358.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9,388.47 | -2,597,358.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40,498.90 | -179,791.5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53,289.37 | -40,788,675.1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696,527.92 | 64,855,136.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143,238.55 | 24,066,460.99 |
法定代表人:陈国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