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7日 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任初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相关要求编制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