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22,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全体高管参加了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2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2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2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3-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公司研究,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公司研究,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最终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逐笔融资业务,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韦伍算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监事陈威旭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监事壹名,监事会提名韦伍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22,0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事陈威旭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监事壹名,监事会提名韦伍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六) |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761,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昕、沈倩雯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夜光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韦伍算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5月9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