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3,492,700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0.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284,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8,460,810.83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6月7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3)=(2)/(1) |
1 | 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性能反光材料技改项目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56.95 | 1,619.13 | 32.66% |
2 |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1.72 | 922.22 | 22.48% |
3 | 研发中心建 | 浙江夜光 | 3,787.41 | 97.60 | 2.58% |
设项目 | 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 | 12,846.08 | 2,638.95 | 20.54% |
截至2023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19900101040039932 | 33,609,835.32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8110801012902540112 | 32,117,242.40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营业室 | 1207022529100038509 | 37,160,535.01 |
合计 | - | - | 102,887,612.73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 |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2023 年 6 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三)监事会意见
六、备查文件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