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