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5  夜光明(8735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13,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全体高管参加了会议。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拟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拟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3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十一)《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3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

(二)律师姓名:张昕、沈倩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