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14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