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夜光明(873527)公司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13,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9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全体高管参加了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13,1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

(二)律师姓名:张昕、沈倩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夜光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夜光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