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8月1日开始,至2025年1月31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27.17%,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6,104股,占公司总股本1.33%,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43.75%,最高成交价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33,536.4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27.17%。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公司按照要求于2024年8月15日完成开立回购专用账户,2024年8月16日完成回购专用账户与公司银行账户关联,2024年8月21日实施首次回购股份操作,2024年8-9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796,104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433,536.4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由于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股票价格从2024年10月25日开始一直高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的下限。因此,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公司为实施回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实施股份回购操作并定期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 2024年7月30日 | 2024-062 | 是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 2024年7月30日 | 2024-063 | 是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4年7月30日 | 2024-064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 | 2024年8月2日 | 2024-065 | 是 |
件股东情况公告 | |||
回购股份报告书 | 2024年8月13日 | 2024-066 | 是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8月22日 | 2024-067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9月2日 | 2024-07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9月12日 | 2024-074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0月8日 | 2024-076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1月1日 | 2024-08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2月2日 | 2024-084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1月2日 | 2025-001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所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