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近日,公司为更好的开展现金管理,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大厦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开户机构 | 账户主体 | 账号 |
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大厦营业部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038887 |
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大厦营业部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038906 |
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润安大厦营业部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038909 |
公司开立的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现金管理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现金管理本金及累积的现金管理收益在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将及时对该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特此公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