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厉全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14,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6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314,4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中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314,4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1,598,797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致富、胡洁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