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昌静)

查股网  2024-04-29  坤博精工(8735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570证券简称:坤博精工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昌静)

作为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苏昌静,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杭州巨鲸道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浙江泰和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2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参与并就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姓名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苏昌静9900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3.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6、关于填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8、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9、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2023.4.25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5、关于批准报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6、关于批准报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同意
8、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鉴证报告》的议案9、关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12、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13、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5.1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8.2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8.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9.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同意
2023.11.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此外,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的发表专业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昌静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