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智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鼎智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锚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锚点”)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持有宁波锚点14.0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常州力伟泉达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力伟泉达”)持有宁波锚点
6.00%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锚点14.29%的股权,江苏雷利持有宁波锚点12.00%的股权,力伟泉达持有宁波锚点5.14%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前,江苏雷利持有宁波锚点14.00%的股权,力伟泉达持有宁波锚点6.00%的股权。江苏雷利系公司控股股东,力伟泉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苏达、董事华荣伟、董事丁泉军共同成立的合伙企业,苏达、华荣伟、丁泉军分别持有力
伟泉达33.33%的财产份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 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系现有领域的延伸,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宁波普朗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 1 号(7)幢 102 室托管 0201(商务托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 1 号(7)幢 102 室托管0201 (商务托管)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培良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2,714,850元实缴资本:2,259,100元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资产总额226.19万元,净资产为225.69万元;2023年1-8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波德至物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7)幢102室托管0114(商务托管)注册地址:浙江省工业产业园区经十路1号(7)幢102室托管0114(商务托管)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1年8月20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培良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200,000元实缴资本:425,000元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资产总额42.50万元,净资产为42.50万元;2023年1-8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如适用):苏建国实际控制人:苏建国主营业务:伺服电机的研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17,018,474.00元实缴资本:317,018,474.00元关联关系(如适用):江苏雷利是鼎智科技的控股股东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42,325.95万元,净资产为316,484.92万元;2023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6,862.49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6,736.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常州力伟泉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5室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5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0,001,000元实缴资本:20,368,400元
关联关系(如适用):力伟泉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苏达、董事华荣伟、董事丁泉军共同成立的合伙企业,苏达、华荣伟、丁泉军分别持有力伟泉达33.33%的财产份额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资产总额2037.00万元,净资产为2036.05万元;2023年1-8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自然人
1、周培良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负责公司整体运营、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魏毅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负责生产制造、生产运营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锚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18号43幢324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前后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本次增资前 | 本次增资后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 |
周培良 | 285.00 | 39.7489 | 285.00 | 34.0705 |
宁波普朗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60 | 27.9777 | 200.60 | 23.9809 |
魏毅波 | 50.00 | 6.9735 | 50.00 | 5.9773 |
宁波德至物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0 | 5.2999 | 38.00 | 4.5427 |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100.38 | 14.0000 | 100.38 | 12.0000 |
常州力伟泉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3.02 | 6.0000 | 43.02 | 5.1429 |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19.50 | 14.2857 |
合计 | 717.00 | 100.0000 | 836.50 | 100.0000 |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定价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系以宁波锚点投前6,000万元的估值进行定价。宁波锚点的投前估值系结合其技术水平和未来经营预测得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货币出资的形式合计向宁波锚点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
119.50万元计入宁波锚点注册资本,880.50万元计入宁波锚点资本公积。宁波锚点全体原股东放弃认购本次增资。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和宁波锚点在技术、客户、供应链、生产等领域展开相互协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微电机的销售规模,完成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促进业务可持续增长。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标的宁波锚点的产品目前处于研发小批量生产阶段,未来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从长远角度来看,本次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书言 王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