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2月17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蔡新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于董兴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董兴先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相关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条款,并将章程名称变更为《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2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9.3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20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120.8万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3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8.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1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1.2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68.12万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3.1万元。
根据《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 | 20,000.00 | 14,000.00 | 10,761.58 |
2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5,000.00 | 5,000.00 | 0.00 |
合计 | 25,000.00 | 19,000.00 | 10,761.58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2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7,520,994.35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17,520,994.35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2月22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632,075.4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的津贴为 3.6万/年(含税),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 6 万/年(含税),自2024年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