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刚)
证券代码:
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公告编号:
2024-045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宋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会计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三届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联合组建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库专家成员,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制度咨询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实践导师,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校外实践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导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4年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担任审计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担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担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2023年,本人在广厦环能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宋刚 | 10 | 10 | 0 | 0 | 否 | 3 |
任淑彬 | 10 | 10 | 0 | 0 | 否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沟通和查验,共发表了9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3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同意 |
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8、《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9、《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12、《关于制定<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13、《关于制定和修订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决定及2023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1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1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2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2023年5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8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9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9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2、《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9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9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战略配售有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11月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1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设立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及时参加各项会议,忠诚、谨慎、勤勉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主要审议了各定期报告的有关事项。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正式登录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期内,未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
(五)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