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370,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6,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部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任淑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宋刚先生、任淑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7),《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70,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九)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450,3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蕊律师、蒋广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