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拓机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拓机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4月6日行使完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泰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6.69元/股于2024年2月28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9,945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铁拓机械于2024年3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6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339,945股)。
截至2024年4月6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铁拓机械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6.69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339,945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5,606,245股,发行人总股本由89,065,300股增加至92,405,245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42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4,896.15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7,130.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402.8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727.73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中泰证券已共同签署《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股) | 延期交付数量(股) | 非延期交付数量(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0,652 | 667,988 | 222,664 | 6个月 |
2 |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45,326 | 333,994 | 111,332 | 6个月 |
3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326 | 333,994 | 111,332 | 6个月 |
4 |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5,326 | 333,994 | 111,332 | 6个月 |
5 | 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326 | 333,995 | 111,331 | 6个月 |
6 | 济南信迹投资有限公司(信迹元亨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5,326 | 333,995 | 111,331 | 6个月 |
7 | 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八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445,326 | 333,995 | 111,331 | 6个月 |
8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大华尚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5,326 | 333,995 | 111,331 | 6个月 |
9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9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45,326 | 333,995 | 111,331 | 6个月 |
合计 | 4,453,260 | 3,339,945 | 1,113,315 | -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年3月8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46802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3,339,945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0 |
五、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3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
发行人与中泰证券签署了《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中泰证券行使本次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泰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宁文昕 | 曾丽萍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