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董事任命公告

查股网  2024-03-18  卓兆点胶(873726)公司公告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婕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名陈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婕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任命陈婕女士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任命陈婕女士为公司董事。

陈婕女士,199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现就关于公司任命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命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婕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提名陈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现就关于公司任命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命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婕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提名陈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1、《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