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颖)

查股网  2024-04-26  卓兆点胶(8737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726证券简称:卓兆点胶公告编号:2024-033

本人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颖颖11110055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发表意见
2023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同意
案》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发表意见
2023年4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3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同意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同意
案》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同意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同意
《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一)》同意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二)》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9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9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四、现场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做到董事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情况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颖颖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