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股26.00元,发行股数为12,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3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654,036.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665,963.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股26.00元,发行股数为12,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3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654,036.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665,963.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281,665,963.68 | ||
减去: | |||
项目投入金额 | 85,203,073.44 | ||
其中: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805,800.00 |
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6,911,556.26 |
偿还银行贷款 | 50,004,722.22 |
补充流动资金 | 27,480,994.96 |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170,000,000.00 |
加上: |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 1,730,102.74 |
利息手续费净额 | 270,049.19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8,463,042.17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7,000万元,分别为2024年3月9日购买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4年5月29日购买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7,000万元企业大额存单、2024年6月13日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以上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固定收益型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及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市场风险较小,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4,211,583.50元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79 | 3,000 | 2024年3月6日 | 2024年6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55% |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慧 信汇率 挂钩人 民币结 构性存 款 02015 期 | 7,000 | 2024年3月9日 | 2024年9月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15% |
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企业大额存单 | 7,000 | 2024年5月29日 | 2024年11月29日 | 固定收益 | 1.9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4年 挂钩汇 率对公 结构性 存款定 | 3,000 | 2024年6月13日 | 2024年7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10% |
制第六期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319 | 3,0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5% |
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企业大额存单 | 8,5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5月27日 | 固定利率 | 1.90% |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 | 8,000 | 2023年11月30日 | 2024年2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构性存款00915期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81,665,963.6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17,356.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203,073.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88,700,700.00 | 805,800.00 | 805,800.00 | 0.91% | 2024年10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点胶设 | 否 | 82,821,300.00 | 6,911,556.26 | 6,911,556.26 | 8.35% | 2025年10 | 不适用 | 否 |
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月10日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0,000,000.00 | 0 | 50,004,722.22 | 100.01% | 2023年11月2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143,963.68 | 0 | 27,480,994.96 | 45.69% | 2025年10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81,665,963.68 | 7,717,356.26 | 85,203,073.44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4,211,583.50元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7,000.00万元,不存在 |
质押理财产品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