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薪酬管理办法》经公司 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岗位绩效工资制指根据员工职业发展职级确定目标薪酬,通过固浮比切分的方式确定岗位及目标绩效工资的薪酬模式,包括部门正副职以及《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专业职能序列、行政支持序列、科研技术序列中的在岗员工。 (三) 项目工资制 项目工资制指根据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单独确认绩效工资的薪酬模式,适用于项目实施序列中工程项目及运维项目的在岗员工。 (四) 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指根据实际可量化工作成果确定绩效工资的薪酬模式,适用于技术支持序列中从事投标工作的在岗员工。 (五) 业绩提成制 业绩提成制指根据业绩实际情况(如合同额或回款额)确定绩效工资的薪酬模式,适用于业务部门内从事市场拓展等相关工作的在岗员工。 (六) 协议工资制 协议工资制指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事一议确定的薪酬模式,适用于特殊引进的人才。 第四章 年薪制 第九条 薪酬水平 (一) 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薪酬由董事会确定,详见《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之约定; (二)总经理助理及总监目标年薪=总经理目标年薪×年薪系数,年薪系数取值范围为不低于0.42,原则上不高于1.0。 1、负责管理职能部门的总经理助理及总监取值0.42; 2、负责管理业务部门的总经理助理及总监依据经营难度及业绩贡献按照以下规则取值: | |||||||||
利润 | ≥1 | 0.5-1 | 0.4-0.5 | 0.3-0.4 | 0.2-0.3 | 0.1-0.2 | 0-0.1 | ≤0(亿 |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总额 营业 收入 | 年薪系数参照年度签订目标责任,在上表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相应范围内确定系数。 (三)事业部(中心)负责人、独立核算团队负责人薪酬标准参照负责管理业务部门的总经理助理及总监目标年薪取值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由云星宇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 (四)大区经理、区域经理、业务经理目标年薪由各业务中心依据经营难度及业绩贡献在,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在目标责任书中单独确定。 第十条 薪酬结构 年薪制薪酬模式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绩效奖励(或年终奖)、专项奖、任期激励(聘期激励)、津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此项内容)及其他薪酬,具体如下: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年薪制人员年度基本薪酬收入,分12个月固定发放,每月基本年薪发放水平=目标年薪×40%÷12。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对年度绩效考核的当期激励收入,根据目标年薪的60%确定目标 | 元) | |||||||||
≥10(亿元) | 大于等于0.85 | 0.7-0.8 | 0.66-0.7 | 0.63-0.66 | 0.6-0.63 | 0.57-0.6 | 0.55-0.57 | 0.55 | |||
5-10(亿元) | 0.8-0.85 | 0.7-0.8 | 0.66-0.7 | 0.63-0.66 | 0.6-0.63 | 0.57-0.6 | 0.55-0.57 | 0.55 | |||
0-5(亿元) | 0.75-0.8 | 0.66-0.75 | 0.63-0.66 | 0.6-0.63 | 0.58-0.6 | 0.55-0.58 | 0.5-0.55 | 0.5 | |||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与公司及部门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结果相关联的浮动收入。按照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实际发放金额。 绩效工资=目标绩效薪酬×个人绩效系数×公司调整系数×部门调节系数 1. 目标绩效薪酬:根据目标薪酬和薪酬固浮比确定的绩效薪酬目标值; 员工个人绩效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核等级和员工个人考核等级确定,具体如下: 员工个人绩效系数确定表 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成绩与部门考核综合成绩等同,部门考核综合成绩为公司考核得分与部门考核得分的加权总和,权重同年薪制总经理助理、总监、事业部(中心)目标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绩效系数详见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 公司调整系数: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工资总额预算集团批复情况等因素单独核定。 3. 部门调节系数:个别部门用于调节绩效工资分配,报公司后单独核定。 (三)兑现奖 部门正副职兑现奖的奖励标准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参照公司业务中心相应中层正(副)职年度平均收入(含年度基本工资、绩效年薪、超额绩效奖励)情况、兑现奖调节系数核定。 (四)年终奖 《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专业职能序列、行政支持序列、科研技术序列中的在岗员工年终奖是指根据员工年度贡献,分配的一部分奖金,用于调节工资总额,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且本年度内不存在违法乱纪等情况的公司在岗员工,其中享有超额绩效奖励的员工不同时享有年终奖。 年终奖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工资总额等实际情况确定分配金 | ||||||
优秀 (A) | 良好 (B) | 一般 (C) | 合格 (D) | 不合格 (E) | ||
1.3 | 1 | 0.7 | 0.5 | 0-0.5 | ||
(4)公司组织实施或经公司批准进行的轮岗、挂职等交流调整的,岗位工资不变,晋档积分保留。
(三) 晋档调薪
1、公司建立与绩效考核结果关联的积分晋档机制。公司采用绩效考核积分制,员工积分每满5分,工资档位上调1档,每满-1分,工资档位下调1档。
2、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A级得5分,B级得2.5分,C级得0.5分,D级得-1分,E级得-2分。
3、晋升到本薪级最高薪档时,薪酬档位不再调整;如已处在本薪等最低档的,发生再次降档的情形,按就近就低原则降级。
(四) 其他调薪
1、员工有特殊贡献的,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薪档可适当上调。
2、员工个人能力突出或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为公司管理、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等情况,可进行破格调薪。破格调薪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 薪酬发放
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个人缴费由公司从薪酬中依法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特殊情况薪酬待遇
(一) 员工各类休假期间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 员工外派、借调、轮岗、挂职锻炼期间的薪酬待遇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