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查股网  2024-03-19  云星宇(8738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密义务。

第四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五十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五十一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立即生效。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执行。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如对本议事规则有任何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实施。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