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8  云星宇(8738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4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占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9,539,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8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下,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战略导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董事会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务健康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052)、《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公告编号:2024-053)、《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强)》(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现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日常监督、年度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539,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6,485,98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曦林律师、钟春宇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