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874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4〕24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72,466,6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520,668.21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4,564,82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0,955,840.4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016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行股票10,8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328,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5.4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27,074.5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0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顺义后沙峪支行、中信银行北
京小营北路支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顺义后沙峪支行 | 35580180807258692 | 桥隧结构健康数字化监测系统项目 | 存续 |
2 | 中信银行北京小营北路支行 | 8110701013102700421 | 智能交通检测维护机器人项目 | 存续 |
3 |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 110060587013006176879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存续 |
4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646078789 | 补充智慧交通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4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46078789)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5年2月14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时结息等剩余金额15,457.07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并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专户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之间关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