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1.基本情况
陈家易,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公司事务经理;2013年8月至2021年6月,任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助理;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北京思明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此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
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家易 | 11 | 11 | 现场出席 | 全部同意 | 4 |
三、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监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规定召集并亲自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规定召集并亲自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审查监督公司薪酬调整方案,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情况等职责。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2024年召开的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薪酬与考核等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的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特别关注年度利润分配、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等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秘书保持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中小股东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七、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本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积21天。本人结合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日程安排,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运行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八、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2025年度的任期内,我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家易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