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4-063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争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564,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64,3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64,3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64,3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5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汉林律师、周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