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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57│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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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日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杨华先生
2.非独立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朱正平先生、廖胡方先生
3.独立董事:梁黔义女士、梁磊先生、邓姗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
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人员构成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梁黔义、梁磊、廖胡方 梁黔义
提名委员会 梁磊、邓姗、杨华 梁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邓姗、梁黔义、杨华 邓姗
战略委员会 杨华、李益兵、朱正平、廖胡方 杨华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已
过半数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1.总经理:杨华先生
2.副总经理:李益兵先生、朱正平先生、刘暾先生、周亮先生、曾伟先生
3.财务总监:刘暾先生
4.董事会秘书:蔡惠琴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熊英子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罗锦霞女士
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
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说明
董事会秘书蔡惠琴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罗锦霞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蔡惠琴女士
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7-87744984
传真:0757-87744984
电子邮箱:stock@shenglu.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的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董事韩三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三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三平先生届满
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褚庆昕先生、傅恒山先生均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润书先生、褚庆昕先生、傅恒山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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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48│深南电路(002916):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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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5,000 ~ 415,000 232,582.56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74.13% ~ 78.43%
扣除非经常性损 401,800 ~ 411,800 218,196.33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4.15% ~ 88.73%
基本每股收益 6.02 ~ 6.17 3.4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 AI算力基础设施投资、产品迭代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AI服务器、高速交换机、光模块、处理器
及存储类封装基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产能利用率高位运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叠加广州生产基地产能稳步爬坡;
同时公司不断夯实工艺技术实力、有序推进产能建设、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上述因素共同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实现同
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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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44│中际旭创(300308):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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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ONGJI INNOLIGHT CO., LTD.
中際旭創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08)
董事會會議日期
中際旭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會議將於2026年10月29
日(星期四)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三季度業績及其刊
發,變更2026年9月回購A股股份用途並全部註銷以及處理其他事項。
承董事會命
中際旭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裁
劉聖博士香港,2026年10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劉聖博士、王曉東先生及王曉麗女士;(ii)非執行董事陳彩雲女士;
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戰淑萍女士、成波博士、屈文洲博士及黃國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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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44│美力科技(30061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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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04号)。深交所
对公司报送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
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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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44│翔丰华(3008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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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09 号)
,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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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42│中科电气(300035):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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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03 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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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30│招商蛇口(001979):招商蛇口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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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66.0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2640号文注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0.00亿元(含)。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
一(债券代码:525042;债券简称:26蛇口03)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债券代码:525043;债券简称:26 蛇
口04)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2026年 10月 15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 1.30%
-2.3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1.30%-2.3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1.45%,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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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25│天宇股份(300702):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获得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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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得药业”)于近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氢溴酸替格列汀片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情况
1、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氢溴酸替格列汀片
英文名 Teneligliptin Hydrobromide Tablets
剂型 片剂
规格 20mg(按 C22H30N6OS计)
是否处方药 是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4类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6619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31 年 10月 12日
2、药物的其他情况
本品适应症为:单药治疗:本品可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成人 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截至公告日,该制剂除诺得药业外,国内生产商另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汉瑞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据统计,2025 年氢溴酸替格列汀片在国内样本医院(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
院)和城市实体药店的销售额约人民币0.796亿元(数据来源于米内网)。
诺得药业氢溴酸替格列汀片于 2025年 0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该品种的
累计研发投入约 597.42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产品氢溴酸替格列汀片获得国家药监局批件后可在境内生产、销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制剂品种规格,有望增
加公司制剂业务收入,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时,药品未来的具体生产、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盈利水平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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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17│西部证券(002673):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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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147,9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 4,463,433,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 44,634,338.05 元(含税)。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4,463,433,805 股*0.01 元/股=44,634,338.05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 0.009986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44,634,338.05 元÷4,469,581,705 股=0
.0099862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半年
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862 元/股。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
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授权范围,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分红派息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提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后 4,463,433,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拟分
配现金红利 44,634,338.05 元(含税)。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自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147,900 股后的 4,463,433,80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9986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44,634,338.05元÷4,469,581,705 股=0.0099862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862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咨询电话:029-87406171
传真电话:029-8740625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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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20:07│盈新发展(00062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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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9月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
间,共有28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
司核查,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投资
决策完全基于个人对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股票市场走势的独立判断,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
;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
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27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投资决策均完全
基于个人对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股票市场走势的独立判断,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
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与本激励
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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