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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12-18 18:30│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及“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日、2025 年 4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在申请授信、信贷业务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签署《资金池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孚安全办理授信业务所 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魏东晓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12日 注册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 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 栋 36 至 41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教育 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中孚安全 100%股权,中孚安全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3,328.89 126,006.64 负债总额 76,652.88 84,499.88 净资产 36,676.01 41,506.76 利润项目 2025 年度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2,262.96 65,199.96 营业利润 -12,192.70 -11,767.92 净利润 -11,917.31 -11,509.42 中孚安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2、保证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 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 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 笔计算,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三年止;(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亿元,提供担保余额为 11,500.22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52%。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 2025-12-18 18:30│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合计持有上 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 183,455,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00% ,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997,1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4%)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5,603,3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455,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 0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092,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0 00,000 股)的 43.41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冯明明 合计持有股份 42,381,000 35.31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381,000 35.3175 上海盾佳 合计持有股份 9,711,000 8.09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11,000 8.0925 合计持有股份 52,092,000 43.4100 自 2021 年 4月 8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后,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东 增持/减持等原因,导致上述主体拥有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交易当时均 占当时总 说明 (股) 价(元/股) 股本比例 冯明明 2021 年年度 2022/7/6 12,714,3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3股 集中竞价增持 2022/7/8- 156,100 16.01 0.1001% 资金来源: 2022/7/12 自有资金 2022 年年度 2023/6/15 27,625,7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5股 集中竞价增持 2024/1/23- 284,700 10.32 0.1217% 资金来源: 2024/2/21 自有资金 2023 年年度 2024/7/18 33,264,72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2024 年年度 2025/6/9 46,570,608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5/12/2- 4,165,436 19.43 0.9082% - 2025/12/17 上海盾佳 2021 年年度 2022/7/6 2,913,30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3股 2022 年年度 2023/6/15 6,312,15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5股 2023 年年度 2024/7/18 7,574,580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4/12/30 3,165,700 9.09 0.9663% - -2025/2/26 2024 年年度 2025/6/9 9,338,132 - - 每 10 股 权益分派 转增 4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25/8/29- 4,568,100 19.27 0.9960% - 2025/9/25 大宗交易减持 2025/8/29- 3,491,112 17.39 0.7612% - 2025/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455,9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8, 640,000 股)的 40.00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冯明明 合计持有股份 158,831,692 34.63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83,846 7.97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247,846 26.6544 上海盾佳 合计持有股份 24,624,250 5.36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24,250 5.36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3,455,942 40.0000 注:1、以上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明明先生严格遵守了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冯明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2、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3、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5-12-18 18:28│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8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的任 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④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 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⑥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①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 485名(其中 2名股东同时持有 A、B股),代表 股份 767,092,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 股票的股 81,061,634股,下同)的 25.66%。其中 A股股东(包括代理人)400名,代表股份 679,843,4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4%;B股股东(包括代理人)87名,代表股份 87,249,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2% 。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82 人,代表股份 117,515,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93%。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人,代表股份 86,466,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9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 8人,代表股份 86,466,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9 %。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8 人,代表股份86,466,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 9 %。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417人,代表股份 680,62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7 %。其中,A 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0 人,代表股份679,843,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4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 人,代表股份 782,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3%。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14 人,代表股份31,048,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 04 %。 ④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票数(比例) 反对票数(比例) 弃权票数(比例) 表决 结果 1.00 《关于补选公 总体 754,554,168 98.37% 12,268,661 1.60% 269,700 0.04% 通过 司第九届董事 B 股 84,043,803 96.33% 3,205,257 3.67% 0 0.00% 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 104,977,126 89.33% 12,268,661 10.44% 269,700 0.23% 的议案》 股东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12月 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舒知堂、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 2025-12-18 18:27│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远期结售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二)交易期限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一定比例保证金(或授信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 金。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比例根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产品确定。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 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 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 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者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 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所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 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 防范措施,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2025-12-18 18:22│宁波东力(002164):关于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的公告 ─────────┴─────────────────────────────────────────── 一、收到执行款的情况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 02 刑初 138 号《刑事判决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刑 终 70 号《刑事裁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 79,140,722.95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风险提示 上述执行款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本年度利润 79,140,722.95 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 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 2025-12-18 18:22│华林证券(00294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近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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