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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52│ST云动(000903):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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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经理李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钧先
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辞职后,李钧先生仍在公
司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李钧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李钧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李钧先生将会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职交接工作。李钧先生在担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钧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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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52│国安股份(00083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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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军、吴建军的辞职报告。张建军因工作调动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至 2
027年 5 月 17 日),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建军因工作调动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
至2027 年 5 月 17 日),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建军、吴建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上述离任人员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
正常运行。
张建军、吴建军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建军
、吴建军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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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52│永和智控(00279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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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医科”)100%股权,并同意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 11月 24日至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 100%股权,挂牌价
格为人民币 3,592.77万元。截止 2025年 12月 5日 17:00公告期满,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25日、2025年 12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
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鉴于首次公开挂牌公告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继续推进第二次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 2,8
74.216万元,挂牌公告期为 2025年 12月 9日起至 2025年 12月 15日止。截止 2025年 12月 15日 17:00公告期满,无意
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2025年 12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0)。
鉴于前两次公开挂牌公告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继续推进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 100%股权事
项,第三次挂牌转让底价为 2,155.662万元。挂牌公告期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止。截止 2
025 年 12 月 23 日17:00公告期满,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2025年 12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
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
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鉴于前三次公开挂牌公告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继续推进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 100%股权事
项,第四次挂牌转让底价为 1,700.00万元。挂牌公告期为 2025年 12月 30日起至 2026年 1月 6日止。第四次公开挂牌
公告期内共征集到 1家意向受让方,即云南仁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仁芯”)。经审核,云南仁芯具备受
让资格。2026年 1月 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与云南仁芯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成都永和成、云南仁芯与昆明医科签署了《债务承担协议》,成都永和
成将持有的昆明医科 100%股权以 16,683,028.53元交易对价转让给云南仁芯,该等对价由现金和债务承担两部分组成,
其中现金支付 4,683,028.53元,另一部分由云南仁芯代为承担成都永和成对昆明医科的债务(金额为 1,200万元)。截
至 2026年 1月 8日,成都永和成总计欠昆明医科往来款 1,510万元,剩余 310万元由成都永和成负责偿还。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2026年 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刊登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公
开挂牌转让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昆明医科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昆明医科股权,昆明医科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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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5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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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因业
务发展需要,拟向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以下简称“遂宁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 4亿元)借款
,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2026 年 1月 13 日,公司与遂宁银行签署了《遂宁银行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1日、2025年 4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
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
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75亿元。
遂宁盛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公司本次为遂宁盛新提供4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87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117,095.26万
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米永强
成立日期:2019年 7月 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7,783.58 332,686.72
负债总额 264,755.17 143,866.07
净资产 193,028.41 188,820.66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153.21 266,751.46
净利润 4,055.52 4,799.66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
债务人: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复利、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保管费、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税费、保全保险费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不因债权人享有主债务人或者
其他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不因主债务人破产、重组等受到影响。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遂宁盛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43,076.71万元(均为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6.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遂宁银行保证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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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48│美芝股份(0028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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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1月13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41,8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8
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3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6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8%;反对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1%;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晶晶、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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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48│新劲刚(300629):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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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健微波
”)于近日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51002477),属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通过重新认定的情形,发证
时间:2025年 12月 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仁健微波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当年起三年内(即 2025年至 2027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2025年度,仁健微波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仁
健微波 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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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41│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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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7日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1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董事 5名,
实际参加董事 5名,其中独立董事江金锁先生、韩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拟接受公司的
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利率不高于
捷荣集团注册地中国香港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香港捷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以提前
还款。
审议结果:表决票 5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5票,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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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7│华邦健康(00200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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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汇邦卓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邦卓远”)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 是否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质押
东 东 份 股 总 否 为 日 期 用途
名 或第一大股东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 为 补充
称 及 例 限 质
其一致行动人 售 押
股
汇 是 27,730,000 7.49% 1.40% 否 否 2026.01. 办理解除质 浙商证券股 融资
邦 12 押 份 需要
卓 手续之日止 有限公司
远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
质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
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汇邦卓远 370,449,804 18.71% 212,730,000 57.42% 10.74% 0 0.00% 0 0.00%
张松山 117,095,583 5.91% 61,910,000 52.87% 3.13% 50,821,687 82.09% 37,000,000 67.05
%
张一卓 55,060,000 2.78% 22,080,000 40.10% 1.12% 0 0.00% 0 0.00%
赵丹琳 405,500 0.02%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43,010,887 27.43% 296,720,000 54.64% 14.99% 50,821,687 17.13% 37,000,000 15.02
%
注: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汇邦卓远本次股份质押担保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1)汇邦卓
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在未来半年内(2026年 1月 14日-2026年 7月 13日)到期的质
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116,6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1.4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对应融资
余额为 20,895万元;(2)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在未来一年内(2026 年 1月1
4日-2027年 1月 13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296,72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4.64%,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4.99%,对应融资余额为 58,545万元。
3、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
或自筹资金。
4、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5、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
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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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35│木林森(0027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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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 月 25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
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3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
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及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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