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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2-06 07:52│中元股份(30001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受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4号),深交所对公司 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05 21:35│红豆股份(600400):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函 ─────────┴─────────────────────────────────────────── 标题: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处分日期:2026-02-05 处理事由: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2026-02-05 21:21│帝欧水华(002798):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 理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3 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 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05 20:47│青鸟消防(00296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青鸟智控 3、证券代码“002960”保持不变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2月 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6年 2月 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英文名称及英文简称相应变更,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ade Bird Fire Co., Ltd. Jade Bird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Co., Ltd. 证券简称 青鸟消防 青鸟智控 英文简称 Jade Bird Fire JBIT 证券代码 002960 二、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长期深耕消防安全领域,围绕消防安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展主营业务,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技术 升级和业务延伸,逐步拓展至智慧物联网、智能控制等相关领域,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应 用场景。随着公司业务结构和技术方向的持续演进,在保持消防安全核心业务优势的同时,公司不断强化智能控制及数字 化技术能力,逐步由以传统消防产品制造为主,向以智能控制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为特征的科技型企业升级。鉴于公司现有 名称中“消防”已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前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方向,为更加客观地体现公司在智能控制及科技创 新领域的战略定位,公司拟将名称由“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 “青鸟消防”变更为“青鸟智控”。 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 结构及主营业务基础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名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名称: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 司章程 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 司(以下称“青鸟消防”、“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青鸟智控”、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 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 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青鸟消防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青鸟智控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河北省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河北省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130700730245739F。 用代码 91130700730245739F。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鸟消防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鸟智慧控制 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份有 中文简称:青鸟消防 限公司 英文全称:Jade Bird Fire Co., Ltd. 中文简称:青鸟智控 英 文 全 称 : Jade Bird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Co., Ltd.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与本次变更有关 的各类需变更事项。 3、公司名称变更后,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原签署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 名后的公司承继;涉及公司名称的规章制度等均作相应修改,不影响其原有法律效力。 4、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变更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 ─────────┬─────────────────────────────────────────── 2026-02-05 20:35│尚太科技(00130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 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尚太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 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 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 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一体化项目 合计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2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及 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 2026-02-05 20:33│固德电材(301680):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 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 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 理。 中国证监会 2026年 1月 7日抄送: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发行司,市场一司,上市司,法治司,存档。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6年 1月 8日印发 打字:黄炳彰 校对:郑东也 共印 12份— 2 — ─────────┬─────────────────────────────────────────── 2026-02-05 20:25│青岛双星(00059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深交所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 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 2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 司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 26 年第 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05 20:13│华平股份(30007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对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 定以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2,906,000股,最高成交价格为3.8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19,940.00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8日。鉴于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既定的回购金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及审议程序 为充分使用已回购股份,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 况,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对已回购 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做调整,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6-02-05 20:00│回盛生物(300871):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核心产品的市场需求,突破产能与效率瓶颈,实现技术升级和成本控制目标,保持市场竞争力,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 10亿元,分三期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合成生物学智造项目 2.实施主体:新疆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4.项目性质: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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