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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12-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12-28 20:33│双欣环保(00136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本公司”或“发行人”)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 w 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 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金 融 时 报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 .cn 和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双欣环保 2、股票代码:001369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4,700.00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8,70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 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 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 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14,70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20,102.938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 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 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 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 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七) 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5 年 12 月 1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75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4年 2024年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 扣非前 EPS 扣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倍)-扣 市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非前 -扣非后 (2024 年) (2024 年) 601216.SH 君正集团 0.3323 0.3049 4.75 14.30 15.58 002092.SZ 中泰化学 -0.3770 -0.4094 4.48 N.M. N.M. 600075.SH 新疆天业 0.0401 -0.0452 4.61 115.01 N.M. 600063.SH 皖维高新 0.1787 0.1561 5.88 32.91 37.66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23.60 26.62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注 3:可比公司中亿利洁能 已于 2024年退市,不再列示。注 4:N.M.代表市盈率为负值。市盈率剔除>100或<0的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6.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6.19 倍,低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8.75 倍,亦低于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后 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6.6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1、发行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 3、联系人:安志敏 4、电话:0477-643136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3、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电话:010-89620560 ─────────┬─────────────────────────────────────────── 2025-12-28 18:52│ST路通(300555):路通视信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9.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2月 1日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1年 9月至 2022年 7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 58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 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9.5条“本规则第 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 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 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 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2月 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资金占用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012、2023-027、2023 -033、2023-040、2023-042、2023-053、2023-056、2023-062、2023-064、2024-001、2024-006、2024-007、2024-010、 2024-024、2024-029、2024-036、2024-043、2024-058、2024-068、2024-081、2024-089、2024-092、2025-001、2025-0 10、2025-017、2025-023、2025-043、2025-049、2025-063、2025-072、2025-083、2025-088、2025-106、2025-115)。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 10.46%股份的股东吴世春发来的《关于自愿代偿资金占用款项的承诺函》, 其承诺自愿以自有资金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方”)全额偿还资金占用本金 869.36万元及 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 12月 27日,公司收到吴世春代偿的资金占用本金 8,693,594.34元,利息 1,531,799.31元,总计 10,225,39 3.65元。上述资金占用明细及还款进展情况如下: 占用方 占用金额 已归还金额 余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余姚合家健康管理合伙企业 5,850.00 5,850.00 - (有限合伙) 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 900.00 9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 4,500.00 4,500.00 - 有限公司 浙江余姚宏晟置业有限公司 1,180.00 1180.00 - 浙江余姚信晟置业有限公司 1,600.00 1600.00 - 浙江余姚昌晟置业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 浙江余姚华元建设管理有限 950.00 950.00 - 公司 广州云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300.00 300.00 -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580.00 15,580.00 - 注:最终清偿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规定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关情形消除。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就前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偿还情况及本次股东吴世春现金代为偿还情况进行核实,在取得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先决条件能否得到满足、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12-28 16:33│恒基达鑫(0024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9:25,09:30—11:30,13:00—1 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13:00-15:00。2.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 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 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025-12-28 16:32│通业科技(30096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 │八条和《深交所上市... ─────────┴───────────────────────────────────────────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思凌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智、共青城思凌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文盛等 2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凌科”或“标的公司”)91.69%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 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聚焦物联网通信芯片设计业务,主营电网高速电力线载波、双模通信芯片及模块等自研及产业化,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I6520集成电路设计”;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之“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符合创业板定位。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 2025-12-28 16:21│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 〕269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 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8 16:17│巨力索具(0023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意见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 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5-12-28 16:17│大金重工(00248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约 1.29亿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 限责任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 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4)。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述案件的应诉材料,等待开庭。 除积极解决上述纠纷外,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向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要求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近日,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具体情况请见下文。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1: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2: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案件概述 2021年原告与被告 1签订了 EPC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 1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主 张被告 1赔偿经济损失 128,693,922.00元人民币,被告 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 1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28,693,922.00元人民币;判令被告 1解决工程缺陷等事项;判令被告 2对原告的经 济损失与被告 1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二、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立案通知书等。 ─────────┬─────────────────────────────────────────── 2025-12-28 15:37│*ST铖昌(001270):铖昌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铖昌,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 12月 24日、2025年12月 25日、2025 年 12月 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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