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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2:16│莱宝高科(0021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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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 9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6年 9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2人,实际参会董事 12人。本次
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调整前: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内容调整完成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 2026年 9月 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会议议案一对《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
内容调整,以及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更新等情况,同意公司相应对《深圳莱宝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登载于 2026年 9月 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 2026年 9月 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会议议案一对《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
的部分内容调整,同意对《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涉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的授权有效期的部分内容相应进行如下
调整:
调整前: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上述内容调整完成后,授权有效期不
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
内容均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登载于 2026年 9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廖林先生、王战堂先生均因工作需要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经持有公司 20.84%股权的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
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巍、持有公司 7.36%股权的股东——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辉,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洪巍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参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10月 8日 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刊载于2026年 9月 23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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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2:13│农 产 品(000061):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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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下午 15:00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8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和 10月 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身份证
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
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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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1:30│申科股份(0026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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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 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铸芯·匠星”第一期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铸芯·匠星”第一期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芯·匠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7)
7.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7.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7 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13日(上午 9:0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 1号公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金峰
联系电话:0575-89005608
传真:0575-89005609
电子邮箱:zhengquan@shenk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 1号公司战略投资部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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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1:16│*ST宝馨(0025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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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
青”)所持有的 200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高远通过竞
买号 T2075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628000(叁佰陆拾贰万捌仟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安庆
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已竞拍成功的此笔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成交的这笔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股 占公司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人 拍卖 成交
名称 份数量 总股本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人
(股) 比例
江苏 2,000,000 0.28% 首发后 9 月 21 9 月 22 安庆市宜 一拍 高远
立青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秀区人民
法院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拍卖人 类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时间 型
9,100,000 5.20% 1.26% 首发后 9 月 26 9 月 27 日 上海市静安区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人民法院 拍
2,500,000 1.43% 0.35% 首发后 10 月 8 10 月 9日 安徽省淮北市 二
限售股 日 10 时 10 时 中级人民法院 拍
2,000,000 1.14% 0.28% 首发后 10 月 9 10 月 10 安庆市宜秀区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人民法院 拍
3,000,000 1.71% 0.42% 首发后 10 月 12 10 月 13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拍
2,000,000 1.14% 0.28% 首发后 10 月 12 10 月 13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拍
9,000,000 5.14% 1.25% 首发后 10 月 15 10 月 16 靖江市人民法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院 拍
2,300,000 1.31% 0.32% 无限售 10 月 15 10 月 16 一
流通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拍
501,714 0.29% 0.07% 无限售 10 月 15 10 月 16 一
流通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拍
4,240,000 2.42% 0.59% 首发后 10 月 15 10 月 16 一
限售股 日 10 时 日 10 时 拍
合计 34,641,714 19.80% 4.81%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因近期江苏立青前期拍卖成交的股份中有 1012 万
股已完成过户手续,因此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85,101,714 股减少至 174,981,714 股,而公司总股本为720,
034,264 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5.71%减少至 24.30%。故被拍卖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将同步对应调整。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
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
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
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
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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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51│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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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21日以专人送达、电
话、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肖欢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
就紧急召开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名,参会董事 7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肖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计 3,779.37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
授予 3,130.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8234%;预留 649.1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17.17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
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0月 14日(周三)下午 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51号霱公府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月 8日(周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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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4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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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情况概述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通知,获悉瑞盈资产正在筹划有关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该事项可能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
0585)自 2026年 9月 2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0)。
二、交易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说明
2026年 9月 2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瑞盈资产通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6年 9月 23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6年 9月 23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3个交易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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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43│江丰电子(3006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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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10月 9日(星期五
)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9日(星期五)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 3均属于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对议案 2、议案 3回
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 √
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
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日、2026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议案 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
案 2、议案 3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对议案 2、议案 3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9月 28日 17:00之
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
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28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
须在 2026年 9月 2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俊伟、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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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42│中兴商业(0007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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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方大集团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辽宁方大 是 49,500,000 59.73% 9.16% 否 否 2026年9 2027 年 9 国元证券 补 充
集团实业 月 21 日 月 21 日 股份有限 流 动
有限公司 公司 资金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 数 份限售和 质押 份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冻结、标 股份 限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结
(股) 数量(股
)
辽宁方大 82,877,040 15.34% 15,711,79 65,211,79 78.68% 12.07% 0 0 0 0
集团实业 6 6
有限公司
方威 4,863,807 0.90% 0 0 0 0 0 0 0 0
方铭显 70,256,501 13.00% 0 0 0 0 0 0 52,692,37 75.00%
6
方鹏翔 54,043,462 10.0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2,040,81 39.24% 15,711,79 65,211,79 30.75% 12.07% 0 0 52,692,37 35.89%
0 6 6 6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敦促方大集团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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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42│东莞控股(0008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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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 9月 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致同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
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5.20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
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8次和纪律处
分 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
管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16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嘉碧,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5.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6.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9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
模及分布情况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
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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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20:42│远光软件(002063):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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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本次会议选举向万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向万红先生将与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10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向万红先
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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