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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16 18:13│电投绿能(00087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17 人,代表股份 1,397,456,1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2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1,325,798,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550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2人,代表股份71,657,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 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379,586,452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98.7213 1.2293 0.0494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3,787,838 17,178,600 691,100 146,314,438 17,178,600 691,1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5.0624 23.9732 0.9644 89.1161 10.4630 0.4209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378,425,552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98.6382 1.3317 0.030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6,938 18,609,800 420,800 145,153,538 18,609,800 420,8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423 25.9705 0.5872 88.4090 11.3347 0.2563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3.《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 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 权 股数 1,325,798,614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378,419,952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98.6378 1.3331 0.0291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92,526,600 0 0 52,621,338 18,629,900 406,300 145,147,938 18,629,900 406,300 (股) 比例 100.00 0.00 0.00 73.4345 25.9985 0.5670 88.4056 11.3470 0.2474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本次会议听取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 2026-06-16 18:13│朝阳科技(0029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朝阳科技,证券代码:002981)连续两个交 易日内(6月 15 日、6 月 16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 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首轮审核问询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问询及核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 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2.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方发送的核实函及回函 ─────────┬─────────────────────────────────────────── 2026-06-16 18:12│宇环数控(00290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环数控”)于近日收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证券”)《关于变更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国投证券担任宇环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吴奕斌先生、陈鹏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至 201 9年 12 月 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投证券的持续督导义务延至 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吴奕斌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投证券现委派赵跃 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吴奕斌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跃先生、陈鹏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 务结束为止。 公司对吴奕斌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6-16 18:12│青岛银行(00294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28日,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80元(含税)。本行股本总额为5,82 0,354,724股(其中,A股3,528,409,250股、H股2,291,945,47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的现金股息总额约为人民币10.48亿 元(含税)。本年度本行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行现有A股总股本3,528,409,250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 注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 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行H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不适用于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行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 //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的2025年度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行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49 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3 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 08*****968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4 08*****28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5 08*****9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行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咨询联系人:庞女士 咨询电话:40066 96588 转 6 传真电话:0532-85783866 七、备查文件 1.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026-06-16 18:10│扬杰科技(300373):关于获得欧盟理事会九个月豁免期的公告 ─────────┴─────────────────────────────────────────── 在欧洲汽车行业客户的呼吁之下,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欧盟理事会于当地时 间 2026年 6月 15日发布了决议(CFSP)2026/1333。根据该决议,在《第 2014/145/CFSP 号决定》第二条中新增了有条 件豁免条款,具体豁免情形包括: 1、在 2026年 12月 31日前,与公司在 2026年 4月 23日前订立的业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可以继续开展;资金或经济 资源的解封或提供应于 2026 年 12 月31日前完成;或 2、为确保欧盟经营者的供应链多元化,于 2027年 3月 16日前,产业可以向公司采购其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并向公司 支付相应款项。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积极协调内外部专业资源,加快推进行政移除程序及法律诉讼准备工作,力 争通过合法合规途径推动公司从制裁名单中移除,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6-06-16 18:10│超达装备(301186):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模具、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 业,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外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 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 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 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 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 较多,公司出口销售大部分以欧元、美元等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出 口和经营业绩。因此,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适时适度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 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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