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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7-21 07:52│瑞普生物(300119):关于子公司获准生产南非1型多价口蹄疫疫苗的公告 ─────────┴───────────────────────────────────────────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威安泰” )近日收到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必威安泰“牛羊口蹄疫 O型、A型、南非 1型三价灭活疫苗” 和“猪口蹄疫 O型、南非 1型二价灭活疫苗”两款产品获批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项目 产品一 产品二 通用名 牛羊口蹄疫 O 型、A 型、南非 1 型 猪口蹄疫 O 型、南非 1 型二价灭活 三价灭活疫苗(O/Ind2001/XJ202401 疫 苗 ( Re-O/CATHAY/2024 株+A/SC202501株+SAT1/GS202601 株 株) +Re-O/MYA98/2023 株 +Re-SAT1/2026株) 商品名 瑞菲净 瑞菲泰 批准文号 兽药临字 050217559 兽药临字 050217560 有效期 2026年 7月 20日-2028年 7月 19日 二、产品研发及相关市场背景情况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FMDV)引起的急性、高热、高度接触性动物疫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法定报告疫病, 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毒分 7个血清型(O型、A型、C型、亚洲 I型、南非 1型、南非 2型、南非 3型),型间无 交叉保护,可感染猪、牛、羊等 70余种偶蹄动物。 本次获批产品系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战略合作研发的口蹄疫多价疫苗 ,分别适用于猪、牛、羊三大主要经济动物,具有“一针三防、减频增效”优势,满足多场景防疫需求。产品采用五级纯 化工艺,抗原纯度达 90%以上,有效去除杂质,降低免疫应激;生产过程完成无菌检验、146S含量、总蛋白、灭活效果、 内毒素等多重检测,确保无活性病毒残留;乳化后粒径分布均匀,稳定性优异,抗体产生均匀持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款产品获批生产,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口蹄疫疫苗产品管线,满足国内对口蹄疫最新流行毒株防控的市场需求。 必威安泰长期深耕口蹄疫疫苗细胞悬浮培养技术领域,本次获批有利于释放必威安泰的产能优势,增强公司在重大动物疫 病防控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积极配合国家防疫政策,加快推进产品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产品的商业化 生产和市场供应。 四、风险提示 本次获批为临时批准文号,后续还需要通过注册取得正式生产批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品销售受国家防疫政策 、各省份免疫计划及同行业企业产能供给情况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将统筹做好生产保障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7-20 21:05│胜宏科技(30047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6年第 │一期A股员...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 2026 年第一期 A 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 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中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和归属安排(包括授予 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期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及制定程序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 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6 年第一 期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6-07-20 20:59│山东路桥(0004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7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工具的议案》 3.00 《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部分变更相关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诺的议案》 6.00 《关于中标项目出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4.00、5.00、6.0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5.00、6.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需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 年 07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 年 08 月 04 日 9:00—11:30、13:30—17:00 及 2026 年 08 月 05日 9:00 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3、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 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安耀峰、李文佳 (2)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3)传真:0531-68906075 (4)邮编:250014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026-07-20 20:51│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7月 20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龙大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1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026-07-20 20:48│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更正公告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经公司核查发现,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16 日、2026 年 7月 17 日、2026 年 7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跌幅为 27.08%,同期深证A指累计跌幅为 7.93%,跌幅偏离值未达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5.4.3 条关于股价异动的认定标准。因对于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数计 算有所偏差,导致错误披露了上述公告,上述公告无效。 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 2026-07-20 20:48│ST金鸿(000669):2026-071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7月 20日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 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号金鸿控股 1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副董事长叶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与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886,788股, 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0,408,797股的 22.17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0,899,144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70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987,644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9%。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987,644股 ,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9%。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李果律师、计然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09,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0%;反对 2,267,74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9%;弃权 9,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034%;反对 2,26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55%;弃权 9,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17,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9%;反对 2,266,64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2%;弃权 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775%;反对 2,26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45%;弃权 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16,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2%;反对 2,267,64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9%;弃权 2,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665%;反对 2,267,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45%;弃权 2,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海涛先生、赵睿先生、谢伊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142,566,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85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7,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6952%。 李海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赵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141,837,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002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38,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981%。 赵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谢伊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142,18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4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7,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8956%。 谢伊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向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向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2,31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5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10,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69%。 向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果律师、计然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页;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7-20 20:43│仙乐健康(30079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核查意见 ─────────┴───────────────────────────────────────────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 求,未发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经审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 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2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 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4年 6月 13日,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6年 6月 12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 26年 6月 15日至 2027年 6月 14日。 5、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公司 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 42.6291亿元,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为 86.5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为 86.53%。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 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部分 20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资格中,20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标准 系数为 100%。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 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92,559股。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026-07-20 20:42│吉宏股份(002803):2026-054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H股的公告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项下股东会对董事会增发 H股股份的授权,于 2026 年 7月 20日完成新增发行境 外上市股份(H股)。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所涉词语简称的含义与《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股发行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3)的定义一致。 一、完成配售 2026年 7月 20日,本次发行的全部配售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包括取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的批准),并于同日完成配售。公司于2026年 7月 20 日成功按每股配售股份 12.24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 6名承配人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该等承配人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共 9,3 71,500股新 H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 H股总数约 12.13%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 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2.09%。紧随配售完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14.7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约为 112.8 百万港元。本公司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1、80%或约 90.2 百万港元用于推进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的全球扩张及发展,其中: a.40%或约 45.1百万港元用于欧洲(尤其是东北欧)及中东的海外市场拓展; b.30%或约 33.8百万港元用于发展现有自主开发品牌;及 c.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资助研发,以通过加强人工智能及数据技术的应用,持续升级及迭代公司的“Giikin” 系统。 2、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优化现有供应链网络及扩展本公司纸制快速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围;及 3、10%或约 11.3百万港元用于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包括支付办公室租金、员工成本、法律 及专业费用以及其他行政开支)。 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A股总数为 380,635,28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1)已发行 H股总数由 67,910,000 股增加至 77,281,500股;及(2)已发行A 股总数维持不变,仍为 380,635,288 股。因此,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48 ,545,288股增加至 457,916,788股。本公司于紧接配售完成前及紧随配售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于本公告日期 紧随配售完成后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股份数目(股) 占已发行股份 (股)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 股 已发行 A股总数 380,635,288 84.68% 380,635,288 83.12% H 股 承配人 - - 9,371,500 2.05% 其他公众H股股东 67,910,000 15.14% 67,910,000 14.83% 已发行 H股总数 67,910,000 15.14% 77,281,500 16.88% 已发行股份总数 448,545,288 100.00% 457,916,788 100.00% 注:由于百分比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上表所列百分比数字的总和未必等于所示相关小计或百分比数字的总 和。 三、本次发行事项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 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由 25.20%被动稀释至 24.68%。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股) (%) (%) 1 庄浩 66,503,082 14.83 14.52 2 庄澍 33,331,025 7.43 7.28 3 贺静颖 6,638,925 1.48 1.45 4 张和平 6,236,125 1.39 1.36 5 陆它山 306,250 0.07 0.07 合计 113,015,407 25.20 24.68 ─────────┬─────────────────────────────────────────── 2026-07-20 20:41│中天精装(00298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年 3月 27日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持有公司股份31,940 ,379股的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拟在减持计划期限内(2026年 4月 20日至 2026年 7月 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6,1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32,2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近日收到中天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 7月 18日,中天安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计划期限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名称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中天安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0日至 32.70-37.37 35.37 692,900 0.34 交易 7月 18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4月 20日至 不适用 不适用 0 0.00 7月 18日 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中天安 未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2年 8月 29 日起进入转股期,“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以截至 2026年 7月 17 日总股本 201,617,218股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中天安 合计持有股份 31,940,379 15.84 31,247,479 15.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1,940,379 15.84 31,247,479 15.50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注:1、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张安先生持有中天安的 99.99%股权,为中天安之一致行动人。中天安减持计划期限内 ,张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043,000 股)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中天安与张安合计持股比例为 18.34%;本次 减持后,中天安与张安合计持股比例为 18.00%;2、上表中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以截至 2026 年3月 27日、2026年 7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201,614,841股、201,617,218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中天安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先生在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时,已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3、中天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中天安与一致行动人张安先生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5、中天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及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天安《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2026-07-20 20:35│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533 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9)人 的议案 1.01 选举张坚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霍明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王飞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闫增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关颐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6 选举李刚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7 选举邓明川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8 选举张威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9 选举刘晨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2.01 选举孙建红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徐经长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李艳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董铁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梁才兴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机构的议案 1.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 1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9 人;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 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 年 7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533 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欧阳铭志:(0755)26723146 ouyangmingzhi@cohc.citic 刘 蔚 然:(0755)26726431 liuweiran@cohc.citic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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