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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8│汉缆股份(00249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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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2026年 5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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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8│华统股份(0028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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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统股份、证券代码:002840)已连续 3个交
易日内(2026年 5月 11日、2026年 5月 12 日、2026 年 5月 13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
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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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7│永泰运(00122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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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
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
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通过“价值在线”网站(www.ir-online.cn)开展本次活动。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金康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代行)刘志毅先生
,独立董事罗培根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0BD02wiKQ或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问题征集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7:00前将
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yongtaitrans.com。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诚邀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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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7│实丰文化(00286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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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蔡
俊淞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蔡俊淞 是 3,460,000 45.76% 2.06% 否 否 2026 年 5 至 质 押 广东澄海 补充流
月 12 日 登 记 解 农村商业 动资金
除之日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3,460,000 45.76% 2.06%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蔡俊权 50,880,951 30.29% 37,720,000 74.13% 22.45% 0 0.00% 0 0.00%
蔡俊淞 7,561,680 4.50% 3,460,000 45.76% 2.06% 0 0.00% 0 0.00%
蔡锦贤 3,717,210 2.21% 2,200,000 59.18% 1.31% 0 0.00% 0 0.00%
合计 62,159,841 37.00% 43,380,000 69.79% 25.82% 0 0.00% 0 0.00%
注:(1)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
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
蔡俊权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蔡俊权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6,040,000 股,
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 70.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45%,对应融资余额为 15,270 万元。蔡俊淞先生不存在未来半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蔡俊淞先生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46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 45
.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6%,对应融资余额为 4,500 万元。蔡锦贤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00,0
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的 59.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1%,对应融资余额为 1,800 万元;蔡锦贤女士不存在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资信情况良好,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经营所得、银行授信以及质押置换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会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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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7│盛视科技(002990):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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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1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852,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6,185,2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
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852,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
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58 瞿磊
2 08*****757 舟山智能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733 舟山云智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3日、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调整
为 11.5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操、梁芳
咨询电话:0755-83849249
咨询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四道 11号盛视大厦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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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6│金 融 街(000402):2026-052:关于“23金街0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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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金
街 01 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6年 3 月 17 日)有权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金街 01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 4月 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金街 01在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9,900,00
0 张,回售金额为 990,000,000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
券数量为 9,900,000张。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
量 9,900,000 张。截止披露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 9,900,000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23 金街 01 剩余托管数
量为 10,000,000张。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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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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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
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
7万元,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20078801700000995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
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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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2│浙江建投(002761):中金公司关于浙江建投终止评级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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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6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
料等,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
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3 浙建 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
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终止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
(二)评级终止对象
本次终止对象涉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发行人”或“公司”)主体信用评
级及“24 浙建 Y1”债项信用评级。
(三)终止前的评级结论
2025 年 6 月 25 日,东方金诚对浙江建投主体及“24 浙建 Y1”债项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维持“24浙建Y1”信用等级为 AA+。
(四)终止时间及原因
因发行人战略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发行人决定终止东方金诚对“24 浙建Y1”后续的跟踪评级,近日已向东方金诚
发送《关于终止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函》。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浙江
建投主体及“24 浙建 Y1”的评级,不再更新关于浙江建投主体及“24 浙建 Y1”债项的评级结果。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评级的公告》,上述事项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的公司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中金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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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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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
的“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
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
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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