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4-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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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7:53│银轮股份(002126):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通过注册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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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
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朗信电气,证券代码:874326)。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朗信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进展情况2026年 4月 10日,朗信电气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710号),同意朗信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2026-04-10/1775819532_655293.pdf。
二、风险提示
朗信电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朗信电气上市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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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3:26│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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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10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人,实际参会董事 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编制的《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
修订和更新。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报告书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下午 2:0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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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2:17│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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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实质合并破
产清算的公告》。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10日
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
本次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破产清算方案而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控股股东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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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2:1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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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
股东常州星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10日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产
清算申请。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严格保持相互独立,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相关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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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38│张小泉(3010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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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 13层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
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议案 4.00、5.00、6.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
在 2026年 4月 27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 13层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并提交出
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
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
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请与公司进行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153668
联系传真:0571-88153677
邮箱地址:zxqzq@zhangxiaoquan.cn
联系人:平燕娜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 号运通网城园区 5 号楼13层。(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311401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现场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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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三利谱(00287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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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
26年第二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
分析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
”)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办法》《18号适用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
金需求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制定的《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资金需求等情况
,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未来公司的整体
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
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7号》等相关规定
,符合相关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符合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前述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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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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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
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5年度(2025年 9月17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谭光荣,1963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22 年 3月至今,任
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2021年 11月至 2024年 11月,任长沙市税务学会副会长;2021年 12月至 2024年 12
月,任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23年 1月至今,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月至今,任山河星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 10月至今,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科研岗“教授”工作;2025年 9月至今,任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参加 3次,并亲自出席 3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
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
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并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
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
2025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 9月 17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 10月 1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2025年 11月 13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方案>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2025年 9月 17日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2025年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 12月 9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5个工作日,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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