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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3:08│唐人神(00256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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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 1291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进行期货和衍生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关于 2026 年进行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8.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更、延期的议案》
2、上述提案 3~提案 4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
3、上述提案 6~提案 8 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单独披露。
4、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 1291 号)公司总部三楼证券资本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12 月 22 日下午 16:30 分前送达、发
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本部,邮编:412
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 箱:sn-fz@trsgroup.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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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2:17│有棵树(300209):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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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
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 2025 年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
2、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监事实行津贴制,2025 年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
2、公司内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领取薪酬绩效,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
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它事项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领受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
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对于换届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期内实际领取的薪酬低于本方案的,对于不足部分,公司将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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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1:21│京基智农(0000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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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12月 5日下午 17: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12月 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70元/股(含),该回购
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
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
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3.70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421.94万股且不超过 843.88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80%至 1.59%。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2)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
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
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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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1:08│深 赛 格(00005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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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2月1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投资深圳市八六三新材料技术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责任公司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八六三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
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授权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周四)9:00-14: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座 31 楼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向茜茜
联系电话:0755-8374 1808
联系传真:0755-8397 5237
电子邮箱:segcl@segcl.com.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座 31 楼
邮政编码:518028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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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1:05│厦门港务(000905):厦门港务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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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或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名,实际参会监事 5名;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厦门港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同时拟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因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年 8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361Z0629号)、《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361Z0014号)。
公司监事会同意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监事詹竞瑜、林文贞、曾明峰回避表决。
相关监事回避表决后,无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 1/2,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根据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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