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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9-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9-02 08: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暨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 │产被查封的公告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253.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1.62%。其中,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 5,726.08 万元,占总金额的 55.84%;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 4,527.63 万元,占总金额的 44.16%。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 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涉诉的案件中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因清理应收账款需要提起的诉讼事项,公司持续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二、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晶”)于2022年4月22日在盐城经济技 术开发区内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光伏硅片的切片加工业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江苏双晶74.00%的股权、江苏双良低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双晶20.00%的股 权、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双晶6.00%的股权。 (二)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以下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名称 账号 冻结限额(元) 实际冻结金 额(元) 1 江苏双晶新能源 基本账户 浦发银行盐城 156******* 37,600,000.00 403,339.33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18 合计 - - - 37,600,000.00 403,339.33 (三)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部分资产被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类型 资产名称 对应资产账面价 占最近一期经审 占最近一期经审 值(元) 计总资产的比例 计净资产的比例 1 设备 江苏双晶自有设备 106 台 100,014,338.59 3.66% 11.33% 2 机动车辆 小型普通客车 2辆 53,512.05 0.00% 0.01% 合计 100,067,850.64 3.66% 11.34% (四)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原因根据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盐城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苏 0991 民初 5625号(以下 简称“民事裁定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已被冻结、上述部分资产被查封,主要因 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创”)与江苏双晶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由原告盐城东创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所致。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2026 年 9月 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双晶收到了盐城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盐城 东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双晶(被告一)向盐城东创支付租金 37,525,136.89 元,滞纳金 31,270.9 4 元,合计为 37,556,407.83 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双晶的所有股东(被告之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江 苏双晶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及案件诉讼费用。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受理程 序,尚未开庭审理。 (五)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27,409,532.80 元,江苏双晶上述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 403,3 39.33 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0.18%,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相对较小,扣除被冻结金额,公司仍有充足的日常 运营资金,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查封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若法院对 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则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完成对江苏双晶注册资本认缴部分的实际出资,不存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的情形。 4、公司正在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和上述资产被查封事宜,切 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02 00:36│华昌化工(002274):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 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8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投资”)与苏州宣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宣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纳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苏州宣力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228,567,5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18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2,547,24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75,059,519 28.882% 46,492,004 4.882% 朱郁健 800,000 0.084% 800,000 0.084% 转让方合计 275,859,519 28.966% 47,292,004 4.966% 苏州宣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28,567,515 24% 受让方合计 - - 228,567,515 24% 朱郁健先生股份来源为:为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5 年 8 月-2024 年 2月期间从二级市场增持所得。由 于朱郁健先生为华纳投资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与华纳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纳投资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宣力,程仁杰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 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履行收购方尽职调查,相关方内部审议批准程序;随着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事项的推进,可 能存在外部环境的变化,或可能出现不可抗力因素,不满足《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或一方、双方主观意愿发 生变化等;不排除导致交易条款发生实质性变更或导致交易终止等情形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01 21:46│拓维信息(002261):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3名激励对象,合计4.00万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259,968,174股的0.003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968,174股变更为1,259,928,1 74股。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9日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3、2022年6月7日,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 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 表相关意见。 7、2024年7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 问发表相关意见。 8、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相关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发表相关意见。 10、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 表相关意见。1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 00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回购 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 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不存在个 人责任或文化价值观问题的情形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他情形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 律法规规定确定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因此,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4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126419.42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结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 务。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9,968,174股减少至1,259,928,17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回 数量 比例 (股) (%) 购注销 (股) (%) (股) 一、有限售条件 113,862,693 9.04 -40,000 113,822,693 9.03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146,105,481 90.96 0 1,146,105,481 90.9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259,968,174 100.00 -40,000 1,259,928,174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 ─────────┬─────────────────────────────────────────── 2026-09-01 21:07│*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 │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月 2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9月 3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 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新元” 变更为“ST 新元”,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472”。 3.除了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63,708.97 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1,014,775.1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 元。截至 2026年 6 月 3 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期初 43,352,498.00 元减少至12,337,722.89 元。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上述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 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本次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935.77万元、-3417 0.56万元、-39834.34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2189.24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35. 25万元。公司全体董事对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 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为2025年度,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0.3 .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三、本次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9月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9 月3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新元”变 更为“ST新元”。 四、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六) (七)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 (二)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 )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 .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尚同时存在三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须满足全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了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外,公司 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63,708.97 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1,014,775.1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 元。截至 2026年 6 月 3 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期初 43,352,498.00 元减少至12,337,722.89 元。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 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01 20:47│天振股份(301356):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董事会选举方庆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方庆华 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庆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 况如下: 名称 委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方庆华、朱利平、林玉君 方庆华 审计委员会 杨红帆、钱旭、林玉君 杨红帆 提名委员会 钱旭、朱利平、朱方怡 钱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利平、杨红帆、吴阿晓 朱利平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方庆华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杨红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方庆华先生; 副总经理:王益冰先生、汤文进先生、吴迪军先生; 财务负责人:吴阿晓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1、合理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选举方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其担任公司总经理。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自公司创立以来长期主导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与业务拓展,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模式、核心竞争优势及企 业发展阶段,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由其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决策高效落地,统筹协调公 司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决策执行效率,契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该兼任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内部制度已对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作出清晰划分。 2、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制度文件,明确界定董事会与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及履职程序,规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以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等程序,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的各项要求,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 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经营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吴迪军先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会计学专业,曾长期从事财务等相关工作,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 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吴迪军先生已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三年,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 业胜任能力,拥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历。吴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未被证券交易所给予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尚在执行期内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尚 在执行期限内的情形。公司认为吴迪军先生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冯文勇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迪军/冯文勇 联系电话:0572-5302880 传真:0572-5302880 电子邮箱:sd@tzbamboo.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阳光大道398号)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026-09-01 20:46│兰州银行(001227):兰州银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集团”)提供的《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华邦集团持有的本行5,100万股股份被司法处置,持股比例降至4.39% ,已低于5%,不再是本行主要股东。本行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股权受让方 为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计税价格 减持股数 占其所持股 占本行总股 (元/股)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华邦集团 以股抵债给 2026年 8 2.23 51,000,000 16.95 0.90 亚特集团 月 27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本行总股 股数(股) 占本行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华邦集团 流通股 300,879,700 5.28% 249,879,700 4.39% 亚特集团 流通股 - - 51,000,000 0.90% 注:上述表格股份比例数据如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邦集团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其持有股权处于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本次股份变动有利于降 低本行股权质押比率,优化本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体系。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华邦集团所持股份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受让方亚特集团应继续遵守华邦集团在本行上市时做出的“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如果本行上 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等承诺;同时还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 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2026-09-01 20:44│惠天热电(0006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投资建设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天新能源(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库)有限公司的议案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6 年 9月 16 日-9 月 17 日 9:00 至 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 3)。 接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 记表(见附件 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 会议登记表(见附件 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核验原件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蔡蔓丽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 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 2026-09-01 20:41│世龙实业(00274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 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01 20:36│雅化集团(002497):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2026年 11月 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9,24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0%),出售 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 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 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01 20:33│中塑股份(301686):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 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本届审计委员会由张荣武、王茂祺、刘小丽三名董事组成,召集 人为张荣武,其中张荣武、王茂祺为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届战略委员会由朱怀才、邓莲芳、朱怀玉三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朱怀才。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本届提名委员会由赵建青、王茂祺、朱怀才三名董事组成,召集 人为赵建青,其中赵建青、王茂祺为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茂祺、张荣武、邓莲芳组成, 召集人为王茂祺,其中王茂祺、张荣武为独立董事。 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进一 步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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