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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尼莫地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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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尼莫
地平片(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尼莫地平片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255024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10081
通知书编号:2026B07058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5年7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尼莫地平片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
26年10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品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
血性神经损伤。本品还可以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
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本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
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尼莫地平片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3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的尼莫地平片于2026年10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因药品销售业务易
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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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ST美谷(000615):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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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决定自 2026年 10月 20日起,增加《证券日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次新增后,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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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盛达资源(000603):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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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6,000.00万元-70,000.00万元 盈利:32,263.5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4.57%-11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6,000.00万元-70,000.00万元 盈利:33,102.7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9.38%-111.4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9566元/股-1.0145元/股 盈利:0.467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完成采矿工程和选矿
厂技术改造后,采矿及选矿能力有所提升,产能逐渐释放,2026 年前三季度产品产销量增加;叠加贵金属价格上涨,公
司矿山主要产品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上涨,促使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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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韶能股份(000601):韶能股份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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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公司 2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胡启金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79 人,代表股份244,428,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08%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234,470,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2 人,代表股份 9,957,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即中小投资者,不含公司董事、高管)及代
理人共计 572 人,代表股份 9,957,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5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0,197,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91%;反对 3,930,7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1%;弃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726,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116%;反对 3,93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56%;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28%。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映玲 潘学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委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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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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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甘化科工,证券代码:000576) 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19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存
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相关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泄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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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海德股份(00056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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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近期,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
管”)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34,50
0 万元,同时公司与海南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海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 8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和 5月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号楼 1单元 203、204室
3、法定代表人:蒲建平
4、注册资本:472,12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 7月 4日
6、营业期限:2016年 7月 4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
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06亿元,负债总额 50亿元,净资产 56 亿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6.5亿元,利润总额 5.2亿元,净利润 4.7 亿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14 亿元,负债总额 44 亿元,净资产 70 亿元;2026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8.6
亿元,利润总额 15.8亿元,净利润 14.2亿元(未经审计)。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编号:A[龙华公保]字[2026]年[008]号)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34,5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
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二)《质押合同》(编号:A[龙华公质]字[2026]年[010]号)
出质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质押财产权利:公司所持有海徳资管 141,638.10万股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出质权利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2,715.9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45.09%,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公司资产累计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将超过总资产的 30%。公司抵押、质押的
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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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绿发电力(000537):关于2026年三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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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统计,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完成发电量 66.15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12.98%。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发电量 178.4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78%。其中,风电完成发电
量 61.6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7%;光伏完成发电量 110.1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3.54%。
上述数据为公司内部初步测算结果,可能与公司后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异,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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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万泽股份(000534):万泽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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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7 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限
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共计 10名离职人员(剔除重复人员后)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的 23.6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1,769,380.00元,回购价款均为公
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36,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36,500元,在公司股份
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09,548,516 股减少至 509,312,016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 2026年 10月 20日起 45日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2016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
联系人:李畅、关雷
联系电话:0755- 83241679
电子邮箱:wzgf0534@163.com
邮政编码: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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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柳 工(000528):柳 工:关于柳工转2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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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柳工转 2
2.债券代码:127084
3.转股起止日期:2023 年 10 月 9日至 2029 年 3月 26 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式,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换债券暂停转股。
根据上述条款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柳工转 2”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暂停转股,并将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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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红太阳(000525):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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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转增的股票中共有525,
371,410股登记在管理人开立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
),并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
一、本次过户情况
2026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书面报告,在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调解中(该案主要系公司曾因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于2023年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部分中小投资者要求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虚假陈述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损失金额后,部分中小投资者按照重整计划选择了“现金+股票”的债权清偿方案,近日管理人根据南京
中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文书,向南京中院申请通过管理人专用账户向12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78,7
91股;同时,近日管理人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和重整计划的安排,向南京中院申请通过管理人专用账户向1户公司金融机
构债权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证券账户过户偿债股票5,479,968股。综上,本次管理人申请从管理人专用
账户合计划出偿债股票5,558,759股。
2026年10月10日,南京中院根据管理人申请出具办理上述股票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票过户手续。
本次过户前,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公司67,402,481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5.17%;本次过户完成后,管理人专用账
户仍持有公司61,843,722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4.75%,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
二、前期过户情况
2024年11月27日,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307,713,178股转增股票;同日,管理人向64户公司债
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104,735,732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
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1月21日,管理人向5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23,650,274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
3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6月23日,管理人向2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8,994,802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
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年9月25日,管理人向90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169,152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
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11月5日,管理人向9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202,198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
披露的《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6年1月5日,管理人向3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727股转增股票;同日,管理人向1户公司债权人指定
证券账户过户6,059,464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券账
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6年4月16日,管理人向11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7,731股转增股票;同日,管理人向1户公司债权人
指定证券账户过户6,435,671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
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目前,管理人专用账户仍持有公司61,843,722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4.75%,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
。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变动情况的报告》;
2、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中国结算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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