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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18 21:06│华林证券(002945):华林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6〕673 号文注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026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利率询价区间为 2 .00%-3.0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45% 。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 法请参考 2026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2026-06-18 20:54│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 重要提示: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 定的 2026 年 6 月 26 日 15:30 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15:30,并增加一个审议事项“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披露了《广东银禧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 15: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因会议准备及统筹会议安排等相关工作需要,经慎重考虑,董事会决定将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 由原定的 2026 年 6月 26 日 15:30 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15:30,并增加一个审议事项“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30 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13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 5、6、7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 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工作日时间 8:30-12:00;13:45-17:00。2、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 阁工业区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鉴证或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 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达会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联系电话:0769-38858388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邮政编码:523187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6-18 20:28│迈普医学(301033)::关于收到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 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0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易介医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7 次审议会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定于 2026 年 6 月26 日召开 2026 年第 7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相关部 门的审核及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及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8 20:26│合力泰(00221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 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28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6年6月 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6月 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 合力泰”,证券代码仍为 “00221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变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合力泰”; (三)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002217”;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6月 23日;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23日(星期二)开市复牌之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282号),根据《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17年至 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之第八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 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 目。”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 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 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3、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 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 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电子邮件:zqdb@holitech.net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 6、7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6-06-18 20:06│新铝时代(30161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5日通过书面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峰先生主持,其中何妤、陈世远、何骁阳、李献民、韩剑学、娄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5年 12月 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次交易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或“本次交易”)。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如下: 1.立信对标的资产出具《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50662号); 2.立信对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459号)。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026-06-18 20:0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回天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65 2.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3 年 05 月 0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6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06 月 22 日至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0 6 月 30 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20 号),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5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85,00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4,184,179.25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2日全部到账。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11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转股期限自 2023 年 5月 4日至 2028 年 10 月 26 日。因公司将于近日披露 202 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 股价格的调整方式”条款(详见附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 规定,自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65;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回天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留意。 ─────────┬─────────────────────────────────────────── 2026-06-18 19:56│天利科技(30039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利科技” )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会。 2026年 6月 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6号),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 议召开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办 法,告知了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30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吉阳中路 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 1号楼 13楼 1305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前述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基于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5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9,080,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814%。 (二)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其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其出席会 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 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 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金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选举钟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6,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选举叶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7,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选举王黎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5)选举赵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7,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7%。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6)选举顾兰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88,607,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柳习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64,597,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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