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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2│东星医疗(30129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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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星医疗”)于2026 年 7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
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41.7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2026 年 7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万世平 25,063,734 25.02
2 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0,000 4.49
3 江世华 3,646,800 3.64
4 王海龙 2,782,000 2.78
5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35,800 2.03
6 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2,066 2.01
7 万正元 1,640,000 1.64
8 #唐心恬 1,557,800 1.56
9 海南平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阖鼎新三 1,338,900 1.34
板投资精英之联创一期基金
10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东星医疗家园 1 1,134,044 1.13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注 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注 2:上表所列示前十名股东不含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 1,492,
651 股。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
售条件股份
总数比例
(%)
1 万世平 6,265,934 7.87
2 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0,000 5.65
3 江世华 3,646,800 4.58
4 王海龙 2,782,000 3.50
5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35,800 2.56
6 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2,066 2.53
7 #唐心恬 1,557,800 1.96
8 海南平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阖鼎新三 1,338,900 1.68
板投资精英之联创一期基金
9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东星医疗家园1号 1,134,044 1.43
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沈惠萍 1,072,400 1.35
注 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注 2:上表所列示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不含“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该回购账户持股数
量为 1,492,651 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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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2│江波龙(301308):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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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蔡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蔡华波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
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
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华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23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华波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蔡华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蔡华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蔡华波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
赞成票。
七、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但依照有关规定
实施优先股发行行为的除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在股份发行时实施股份回购。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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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6│惠威科技(002888):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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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豁免通
知期限,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1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6年 7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由董事长 HONGBO YAO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
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8.5元/股
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24,32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4,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62,1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
6%。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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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6│鹏鼎控股(002938):鹏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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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3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 7月 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投
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项目的公告》。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票审
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鹏鼎控股《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庆芳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中建四局承作公司深圳第三园区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作公司深圳鹏鼎第三园区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工程总价预计为人民
币 1,140,000,000 (未税),工程期限为 2026年 7月至 2028年 1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鹏鼎控股《关于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贷出资金之公司 贷与对象 币别 原资金贷 本次调整后
与额度 贷与金额
鹏鼎控股(深圳)股 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CNY 200,000 400,000
份有限公司 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CNY 200,000 400,000
鹏鼎国际有限公司 AVARY TECHNOLOGY (INDIA) USD - 1,000
PRIVATE LIMITED
合计 CNY 400,000 806,8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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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6│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涉及决议撤销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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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
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
书,案号为(2026)京 0101民初 19232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孟宪民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开庭传票,现将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孟宪民
被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撤销恒信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作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第 8项至第 17项。
2、撤销恒信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作出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本案诉讼费用由恒信公司承担。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
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
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2026)京 0101民初 19232号《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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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6│宝莱特(300246):关于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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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号 有效期
1 血液净化 Elix-Ω、Elix-90 国械注准 2031年 7 Ⅲ类 该产品在体外血液净化治
设备 20263101469 月 15 日 疗过程中提供动力及安全
监测,与兼容的一次性使用
耗材联合使用,适用于成人
患者进行连续性血液净化、
血浆置换、双重滤过血浆置
换、血浆吸附、双重血浆分
子吸附、血浆分离吸附、连
续性血浆滤过吸附、血浆透
析滤过、分子吸附再循环、
单次白蛋白通过透析、重复
白蛋白透析、血液灌流和体
外二氧化碳清除治疗。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获证的血液净化设备 Elix-Ω、Elix-90的主要功能是对成人患者进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血浆置换、双重滤
过血浆置换、血浆吸附、双重血浆分子吸附系统、血浆分离吸附系统、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血浆透析滤过、分子吸附再
循环系统、单次白蛋白通过透析、重复白蛋白透析、血液灌流和体外二氧化碳清除治疗。本次获证,是公司持续推行研发
创新、实施产品高端化、差异化、智能化、物联化、精品化战略的结果,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类,为公司的市场拓展提供了
新的动力和保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融合前沿科技进行自主创新,始终以医患需求为导向,开发满足市场未来趋势、解
决行业核心痛点的新产品。
上述产品上市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需求以及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
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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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4│中富通(300560):关于设立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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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月 15 日、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3)。
近日,该控股子公司已经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杭州笋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KKDCWY7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78 号 1幢 E座 E126-5 室
法定代表人:许敬宇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6 年 07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26-07-22 至 2076-07-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
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
批);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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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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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
定期于 2026年 7月 2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5年 5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市竞天
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书》。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 日及 2025 年 6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 2025年 6月 11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5年 6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 14.60元/股调整为 14.00元/
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5 年 7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9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设立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
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5年 7月 22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
%、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届满,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 760,000股,占公司目
前股份总额的 0.45%。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
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届时在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全部过
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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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2│*ST元道(301139):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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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司法冻结、再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人
第一大股 (股) (%) (%) 及限售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李晋 是 6,300,000 19.30% 5.18% 是 2026 年 05 2029 年 06 江苏省江 轮候
月 20 日 月 19 日 阴市人民 冻结
法院
李晋 是 32,644,130 100.00% 26.85% 是 2026 年 07 2029 年 07 河北省邢 轮候
月 09 日 月 08 日 台市襄都 冻结
区人民法
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 (%) 量(股)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 (%)
李晋 32,644,130 26.85% 32,644,130 0 100.00% 26.85%
石家庄凡宁网 6,000,000 4.93% 0 0 0.00% 0.00%
络技术咨询中
心(有限合
伙)
合计 38,644,130 31.78% 32,644,130 0 84.47% 26.85%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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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02│中科江南(30115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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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
投项目“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36.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
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 号)核准,2022 年 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
股,发行价格为 33.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0,93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78
.89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目前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 累计已投 利息收入与理 结项补充 节余募集资金
号 项目 资总额 入金额 财收益扣除手 流动资金 (E=A-B+C-D)
(A) (B) 续费后净额 (D)
(C)
1 财政中台建设 31,667.22 31,431.06 601.38 837.54 0.00
项目
2 生态网络体系 12,127.23 6,111.34 505.00 6,520.89 0.00
建设项目
3 行业电子化服 16,218.60 16,107.35 334.26 445.51 0.00
务平台项目
4 电子凭证综合 14,223.27 9,613.11 626.82 0.00 5,236.97
服务平台升级
研发项目
5 超募资金永久 9,742.58 10,153.49 410.91 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83,978.89 73,416.35 2,478.37 7,803.94 5,236.97
本次全部募投项目中,财政中台建设项目、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并完
成结项,对应节余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
级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办理结项,并将对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用途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
合实际投资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现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截至 2026年 6月 待支付款项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 投资总额 入金额 30日利息收入及 [注 2] 金
(A) (B) 理财收益扣减手续 (D) (E=A-B+C-D)
费净额[注 1]
(C)
电子凭证综合 14,223.27 9,613.11 626.82 0.00 5,236.97
服务平台升级
研发项目
注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待支付款项为项目后续应付研发服务费等款项,本项目待支付款项为 0.00 万元,所有款项均已结清,无后续
应付款项。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及用途
公司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通过加强预算管控、优化技术方案、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及内部
资源调配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支出;同时在上述项目建设期间,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由此产生相应的募
集资金节余。
公司拟将本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5,236.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转出、专户资金清零后,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36.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
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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