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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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8:02│宇瞳光学(300790):关于收到《关于宇瞳光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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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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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8:00│科伦药业(002422):关于控股子公司科伦博泰收到宜联生物医药相关款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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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伦博泰”)收到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联生物医药”)就 YL201对外授权事宜应向科伦博泰分
享的收入人民币 602,509,6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相关款项的背景情况
2025 年 12 月 16 日,科伦博泰与宜联生物医药、薛彤彤博士、肖亮博士及蔡家强博士(以下统称“宜联生物方”
)订立和解协议,以解决科伦博泰对宜联生物方提起及/或发起的若干争议(以下简称“和解”)。
就所涉争议达成和解,宜联生物医药应就宜联生物医药管线中 YL201(B7H3)、YL202(HER3)、YL211(cMet)、YL
212(DLL3)、YL221(EGFR)及 YL222(PD-L1)(1)于和解生效日期前通过对外授权所产生的及(2)于和解生效日期
后通过对外授权及未来销售所产生的收入及净利润(如适用),与科伦博泰分享一定比例。
二、科伦博泰收到相关款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科伦博泰已收到宜联生物医药根据已达成和解支付的相关款项合计人民币 702,721,
325.78 元(包含前述人民币602,509,600.00元),根据公司享有科伦博泰的权益比例计算,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3.30%。该款项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最终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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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7:58│四会富仕(30085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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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42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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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1:21│ST天圣(002872):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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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条的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
发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该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
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
次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
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控股股东刘群占用公司资金,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年 6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
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 30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刘群侵占
和挪用公司的资金为 125,074,926元。截至 2021年 4月 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占用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条的规定,公司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及相关公告、于 2026年 5月 2
3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
)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公司披露的 2017-2018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就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及对关联交易的补充
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行政处罚自重庆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的条件尚未完全满足,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
为“ST天圣”,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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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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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英顺、赵建喆、
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
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5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
业板并购重组问询函〔2026〕第 4号)。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相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
披露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
义具有相同含义):
《草案(修订稿)》章节 修订情况
释义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6 年 4月 30日变更名称为“兵景智造领航(厦门)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相应更新了释义及《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表述。
原简称为“中兵国调”,更新后为“兵景智造”
《草案(修订稿)》章节 修订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析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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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1:02│*ST海源(0025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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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
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盘。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海源”变更为“海源复
材”,股票代码仍为“002529”。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海源”变更为“海源复材”
3、股票代码:002529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 2026年 6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
5、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1天,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开
市起复牌。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形。公司
股票自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999.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880.76万元,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7,918.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57.56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51.9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
本规则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综合 2025年度公
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但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3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6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1天,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
票简称由“*ST海源”变更为“海源复材”,股票代码仍为“002529”,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五、公司不存在终止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九章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以及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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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37│*ST泉为(300716):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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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光伏行业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近三年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
损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两家控股子公司因资金不足、生产经营困难,已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其中山东泉
为已经陷入资不抵债的状态。鉴于山东泉为、安徽泉为尚具有重整价值,为有效化解债务危机、盘活现有资源,经公司管
理层研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山东泉为、安徽泉为向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
整,提请股东会授权山东泉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或其指定代理人、安徽泉为执行董事张庆峰先生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协调重整相关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泉为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2MABM1Y4E5Q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七路1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峰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
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
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雅晟
”)持股23%、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529%、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山东雅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持股5%、康铭全持股5%、枣庄市宏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471%。根据山东
泉为股东持股情况,山东泉为实际控制人为褚一凡。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山东泉为 2025.12.31(经审计) 2026.03.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369,687,397.25 361,297,873.57
总负债 592,848,143.44 597,575,601.65
净资产 -223,160,746.19 -236,277,728.08
山东泉为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592,046.17 3,217.09
营业利润 -112,297,118.21 -10,338,335.64
净利润 -122,339,986.29 -13,116,981.89
(二)安徽泉为
公司名称: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开发区管委会G343与潼河路交叉口东北角15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庆峰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东情况: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安徽泉为 2025.12.31(经审计) 2026.03.31(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3,548,544.83 267,881,092.94
总负债 235,827,736.73 233,678,733.91
净资产 37,720,808.10 34,202,359.03
安徽泉为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295,264.18
营业利润 -135,629,248.83 -2,675,409.04
净利润 -141,688,097.19 -3,518,449.07
二、申请重整的原因
(一)山东泉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泉为总资产为369,687,397.25元,总负债为592,848,143.44,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安徽泉为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受光伏行业市场过度竞争、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低迷且下滑态势加剧等因素影响,安徽泉为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到
期债务。
三、申请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如向法院申请重整后,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泉为、安徽泉为重整并与公司重整程序协调办理,则可统筹协调偿债资源、
保障重整工作效率,有利于保全公司的核心资产,最终实现上市公司整体化解债务危机的目标,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风险提示
山东泉为、安徽泉为重整申请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后,法院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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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36│天府文旅(000558):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完成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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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2026年 3月 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成都体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85,47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成都文旅集团。
划转完成后,成都体投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成都文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成都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1)、《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之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收到成都文旅集团通知,本次无偿划转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年 6月 10日。
三、本次无偿划转股份过户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过户前 本次股份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例(%)
成都体育产业投资 385,477,961 29.90% 0 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 0 0% 385,477,961 29.9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成都文旅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5,477,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为成都文旅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成都市国资委。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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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32│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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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50亿元次级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6〕840号”文注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亿元(含)。
2026年 6月 1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
。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94%。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
法请参考 2026年 6月 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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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20:32│中科信息(30067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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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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