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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劲旅环境(001230):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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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
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
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
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
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 3,8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与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7月 25日
法人住所:涡阳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 A5栋
法定代表人:何爱武
注册资本:4,338.62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 95%的股权,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的股权
关联关系: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固废处置工程系统集成的规划、咨询、建设及运营服务;城市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环卫专用车辆、
垃圾压缩设备、机械机电设施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垃圾中转站设计规划;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壤修复工程
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污泥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及设备销售;生活垃圾清扫、收集、
转运、处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026.62 31,701.12
负债总额 25,029.34 25,617.94
净资产 5,997.28 6,083.17
营业收入 11,757.49 2,939.76
利润总额 372.12 115.46
净利润 278.66 85.89
经核查,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8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9年 5月 7日。
担保范围:债务人和甲方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包括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
,持股比例较小,且对外提供担保有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了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所以未要求
少数股东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
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7,311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20,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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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华瓷股份(0012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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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湖南省醴陵市瓷谷大道旁华瓷股份大厦召开
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许
君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人,代表股份 135,192,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1,958,3
38股的 46.305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人,代表股份 1,32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9人,代表股份 4,80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4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共 97人,代表股份 1,32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44%;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股
份 3,474,05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9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36,362,759 99.8856% 119,400 0.0875% 36,800 0.027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4,644,546 96.7463% 119,400 2.4871% 36,800 0.7665%
情况
2.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36,364,759 99.8870% 119,400 0.0875% 34,800 0.025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4,646,546 96.7880% 119,400 2.4871% 34,800 0.7249%
情况
3.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36,378,659 99.8972% 121,400 0.0889% 18,900 0.0138%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4,660,446 97.0775% 121,400 2.5288% 18,900 0.3937%
情况
4.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20,616,646 99.1149% 165,500 0.7956% 18,600 0.089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4,616,646 96.1652% 165,500 3.4474% 18,600 0.3874%
情况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表决情况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136,389,159 99.9049% 111,000 0.0813% 18,800 0.0138%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4,670,946 97.2963% 111,000 2.3121% 18,800 0.3916%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莫彪 周晓玲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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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安泰科技(000969):安泰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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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下午 14:00(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
路 7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2 人,代表股份 400,602,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80,824,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9 人,代表股份 19,778,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1 人,代表股份 36,236,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457,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9 人,代表股份 19,778,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7%。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 400,04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4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4%;弃权 9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9%;反对 466,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6%;弃权 9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5%。
2、《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 400,031,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4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9%;反对 4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4%;弃权 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8%。
3、《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 400,030,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0%;反对4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3,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93%;反对 477,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9%;弃权 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
4、《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 400,066,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2%;反对4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00,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5%;反对 473,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1%;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
5、《关于 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关联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同意 35,614,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32%;反对 4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1%;弃权1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14,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32%;反对 48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1%;弃权 1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7%。
6、《关于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同意 399,949,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9%;反对 5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1%;弃权132,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8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74%;反对 52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8%;弃权 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阳、潘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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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海信家电(000921):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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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
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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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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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11 日 4时 11 分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事故发生后,东于煤业严格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认真整改。近日,东于煤业收到由清徐县
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批准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符合山
西省生产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意恢复生产。
截至目前,东于煤业已恢复常态化生产,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生
产经营安全、持续、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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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能泰山(00072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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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李晓先生为主任委员,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李景新先生、杨克智先生为委
员。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杨克智先生为主任委员,马玉锋先生为副主任委员,王汀汀先生为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谭小芬先生为主任委员,李景新先生为副主任委员,李明燕女士为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王汀汀先生为主任委员,管健先生为副主任委员,李明燕女士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景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汉彦先生、罗鹏先生、殷家宁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郭瑞恒先生为公司总
会计师,聘任殷家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总会计师提名另经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万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梁万锦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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