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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依依股份(001206):依依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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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0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8 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园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3、上述议案 1.00属于特别
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需在 2026
年 7月6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hengquanbu@tjyiyi.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园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87986666
联系传真:022-87987888
联系邮箱:zhengquanbu@tjyiy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邮编:30038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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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ST万邦(0020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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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守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4,518,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51.418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9,611,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0.806
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907,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611
2%。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71,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943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本次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2,628,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1%;反对1,82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
弃权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81,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566%;
反对1,82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60%;
弃权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4%。2.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312,608,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7%;反对1,83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6%;
弃权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6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032%;
反对1,83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97%;
弃权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1%。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
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3,8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30%;反对1,83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9%;
弃权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720%;
反对1,83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43%;
弃权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
、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12,62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5%;反对1,80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4%;
弃权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79,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237%;
反对1,80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73%;
弃权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0%。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12,62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4%;反对1,82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8%;
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7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96%;
反对1,82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47%;
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8%。6.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3,89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25%;反对1,80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9%;
弃权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9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68%;
反对1,80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61%;
弃权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1%。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
、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12,62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7%;反对1,82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4%;
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874,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32%;
反对1,82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10%;
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袁晟律师、陈家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邦德医药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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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惠博普(00255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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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
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中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3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968,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3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229,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154%。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1,739,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62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229,28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54%。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2,347,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0%;反对 3,468,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4%;弃权 1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2,32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2%;反对 3,488,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1%;弃权 15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2,32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2%;反对 3,468,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4%;弃权 17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园园、文曼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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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雷尔伟(3010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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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 月 0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08 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08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年 07 月 0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月 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07 月 07日(星期二)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
函或传真上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07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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