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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晋控电力(00076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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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员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师李军先生、郝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建兰女士、樊燕萍女士、栾华先
生、杜文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
职要求,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此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候选人中,拟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
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齐炜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齐炜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
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四、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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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通化金马(0007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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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0007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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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锌业股份(000751):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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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跃北铜”)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为公司增加人
民币10亿元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赊销、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实际担保金额
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选择融资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及
签署相关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操作。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
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
合等形式。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盘锦分行”)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就
公司本次借款与兴业银行盘锦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保证期限自2026年
6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9月11日
住所: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法定代表人:于恩沅
注册资本:161,563.059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仓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
物进出口,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游乐园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37,582,184.36
负债总额 7,342,524,385.1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净资产 3,695,057,799.25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153,818,635.31
利润总额 79,153,785.44
净利润 73,714,445.90
锌业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向兴业银行盘锦分行借款,宏跃北铜与兴业银行盘锦分行为公司本次借款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
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
4.保证期限: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宏跃北铜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旨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0.85%;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91%;全资子公司宏
跃北铜对公司担保余额为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3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宏跃北铜与兴业银行盘锦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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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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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帐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金浦钛业 建行吉林哈达湾支行 22001616338055005883 一般户 12,033.25
股份有限 农行南京晓山路支行 10120501040003792 基本户 14,195.33
公司 工行南京城北支行 4301010919100607564 一般户 1,760.57
招商银行六合支行 125908554610902 一般户 10,409.45
合计 38,398.60
2、冻结原因
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控股子公司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与江苏国控
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对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本案诉讼金额为 175 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快向法院递交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申请,并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除银行账户冻结。针对可
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1,218.76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1.87%,占上市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 21.21%;占上市公司 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95%,占上市公司 2026 年一季度未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 26.16%。
2、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是公司资金周转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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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华映科技(000536):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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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经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参股公司福建福兆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
具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成交通知书(股权转让)》,确认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转让项目竞价成功,受让方为福州华兆
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光电”),成交价格为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华兆光电就本次交易事项签订了《股权
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36号、2026-048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出售所持福兆半导体48.92%股权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且公司已收到华兆光电支付的全部转
让款项共计人民币3,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福兆半导体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登记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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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岭南控股(00052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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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岭南控股,证券代码:000524)自202
6 年 6月 24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协商交易方案与编制交易预案等。鉴于上
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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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国新健康(000503):关于解除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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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或“公司”)于 2019年 9月 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9年 10月 16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神州博睿有限合伙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签署了《关于神州博睿(深圳)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之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国新基金持有的神州
博睿(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州博睿”)99.01%合伙份额,交易价格为 37,600万元。
神州博睿持有神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医疗”)7.66%股份,因神州医疗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
5 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预期,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经与国新基金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解除《
转让协议》。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6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关于神州博睿(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之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
9 年 10 月 17 日、2020 年 6 月 20日、2020年 11月 4日、2026年 6月 6日、2026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国新基金在《解除协议》生效后 3日内向国新健康返还已支付的转让对价 19,176 万元人
民币至国新健康指定账户,国新健康在收到国新基金的返还对价后,即退出神州博睿,不再持有神州博睿的份额,并不再
以神州博睿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承担责任及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新基金已支付 19,176万元人民币至国新健康指定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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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徐工机械(0004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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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
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
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47)、《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053,1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最高成交价为 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7 元/股,成交总额为 329,819,073.31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2 -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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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吉林化纤(000420):关于公司选举董事及高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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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王
春天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任职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王春天先生、付洪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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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金 融 街(0004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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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0日 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 集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董事长杨扬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6年 6月 30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 1,574,414,42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6749%,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 1,574,414,42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674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人,代表股份 1,099,07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
6.771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3人,代表股份 475,34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903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A代表股份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 数量 占 A 的 数量 占 A 的 数量 占 A 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574,414,426 1,564,392,448 99.3634% 7,975,772 0.5066% 2,046,206 0.13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27,004,912 16,982,934 62.8883% 7,975,772 29.5345% 2,046,206 7.5772%
以下的中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文亮律师和张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 202
6BJ001950号),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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