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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9-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9-24 22:02│华林证券(00294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江西证监局监管谈话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公司”)近日收到执委会委员、代行首席执行官董东先生通知, 因非本公司事项,董东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监管谈话事先告知 书》。 江西证监局认定,董东先生作为时任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经纪业务 管理部和财富管理部的分管高管,对相关违规问题负有责任,拟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董东先生对此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江西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 果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本次事先告知书所涉相关情况,均发生于董东先生在国盛证券任职期间,不属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发生的行为,与公 司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无关联,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 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9-24 22:00│顺灏股份(00256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13,013,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10%)的控 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0,465,03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930,06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6%,占剔除公司当前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3.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3,013,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1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持股 39,822,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76%。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52,835,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3.85%,占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24.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体: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送红股相应增加的股份) (四)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65,03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 20,930,06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6%,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3.00%。 若减持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上 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59,988,922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3,485,915 股,剔除公 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为 1,046,503,007 股。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期间(不超过 3个月):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七)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 式确定。 (八)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减持相关承诺。 (九)其他情况: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026-09-24 21:56│华瓷股份(0012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9月 15日至 24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90.09%,显著偏离同期大盘指数涨幅和同类公司股票涨幅,公司郑重提 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2、近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以自主权限发起立案,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厨房器具反倾销措施临时复 审。现行有效反倾销税率为 13.1%–36.1%,针对公司现行反倾销税率为 18.3%。鉴于欧盟已于 2026年 2月将同类产品税 率大幅上调至最高 79%,提醒投资者注意英国跟进加征反倾销关税的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3、公司当前收入主要依赖日用陶瓷产品,传统产品收入占比超 98%,收入结构较为集中。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下 降 20.77%,其中国内销售收入下降30.01%,酒器业务收入下降 49.23%。受欧盟对华日用陶瓷反倾销税率由 18.3%大幅提 升至 79%、日用陶瓷出口退税率 9%全部取消、人民币升值、国内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等影响持续,预计三季度业绩同比将 继续下降。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9月 22 日、2026 年 9月 23日、2026年 9月 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 20.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5.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 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等)。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价短期涨幅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和同类公司股票涨幅。 公司股票于 9月 15日至 9月 24日累计涨幅达 90.09%。自 7月 27日以来,以公司股票最低价 12.95元/股为基准计 算,累计涨幅达 119.31%,显著偏离同期大盘指数涨幅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涨幅。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二)英国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厨房器具反倾销措施临时复审。近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在英国政 府官网(GOV.UK)发布公告,依职权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厨房器具反倾销措施临时复审。英国脱欧后承接原欧盟对 华陶瓷餐具和厨房器具的反倾销措施,现行有效反倾销税率为 13.1%–36.1%,不同出口商适用税率存在差异,针对公司 现行反倾销税率为 18.3%。鉴于欧盟已于 2026年 2月将同类产品税率大幅上调至最高 79%,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英 国跟进加征反倾销关税的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三)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幅度较大,预计三季度业绩同比将继续下降。 1.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6亿元,同比下降 20.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76.73万元, 同比下降 31.42%。 2.2026 年上半年,国内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30.01%,其中,上半年酒器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49.23%。 3.由于欧盟对华日用陶瓷反倾销税率由 18.3%大幅提升至 79%、日用陶瓷出口退税率 9%全部取消、人民币持续升值 以及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等影响持续,公司越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短期内产能规模有限,难以对冲海 外贸易壁垒的冲击,预计三季度业绩同比将继续下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四)限售股份解禁及股东减持风险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价格17.46元/股)将于 2026年 11 月 12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预计 解禁数量 3,83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股票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股东实施减持,可能 对公司股价形成较大冲击,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前业绩处于同比下滑态势;公司收入主要依赖传统日用陶瓷 主业,外部贸易环境、下游消费环境变化均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显著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已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 2026-09-24 21:28│联合化学(30120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烟台宝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化学”)、烟台宝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阳光化学持有公司股份 67,1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3%,宝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172,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13%。其计划未来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 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 .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次减持计划交易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阳光化学、宝联投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即 2026年 10月 26日至 2027年 1月 25日)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烟台宝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不超过 470.4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股份的数量、比例及减持价格: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烟台宝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减持不超过 4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若本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10月 26日至 2027年 1月 25日)进行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8、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阳光化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限售安排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因利润分配、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③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 A、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所作出的关于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 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B、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 润分配、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C、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 稳定经营。 D、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④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 流通限制及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股东宝联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限售安排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因利润分配、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③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 A、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所作出的关于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 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B、减持价格:本企业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C、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④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 流通限制及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化学、宝联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阳光化学、宝联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阳光化学、宝联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 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阳光化学、宝联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阳光化学、宝联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阳光化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宝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026-09-24 20:36│中颖电子(300327):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0日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结合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规划,在 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8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 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 A 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风 险等级 R1 或同级的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内可有效 滚动使用。 现就近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投资主体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 风险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计收益率 (万元) 中颖电子 工商银行 无 添利宝 低风险 7,000 2026/5/11 - 浮动收益 中颖电子 兴业银行 无 现金管理 131 号 低风险 3,300 2026/6/1 - 浮动收益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无 日日金 48 号 低风险 5,000 2026/8/4 2026/9/18 1.54% 中颖电子 兴业银行 无 添利 76号 低风险 2,000 2026/8/5 - 浮动收益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无 日日金 48 号 低风险 7,000 2026/9/23 - 浮动收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仅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 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 踪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持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投资主体 受托人 资金来源 产品名称 风险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率 名称 类型 (万元)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000 2025/8/29 2025/9/29 1.7%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2,000 2025/9/15 2025/11/14 1.7%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日日金 120 号 低风险 3,000 2025/9/30 2026/3/30 1.2%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日日金 120 号 低风险 5,000 2025/9/30 2026/6/25 1.2% 子公司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日日金 40号 低风险 1,500 2025/9/30 2026/1/19 1.28%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2,000 2025/11/14 2026/1/14 1.65% 子公司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1,000 2025/12/31 2026/1/30 1.6%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000 2025/12/31 2026/1/30 1.6%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4,000 2026/1/30 2026/4/28 1.65%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000 2026/2/12 2026/3/27 1.65% 中颖电子 兴业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000 2026/3/23 2026/4/28 1.9%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000 2026/3/31 2026/6/30 1.6% 中颖电子 招商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4,000 2026/4/30 2026/6/30 1.55% 中颖电子 兴业银行 自有资金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 3,300 2026/5/6 2026/5/28 1.97% 五、关联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理财产品的认购资料 ─────────┬─────────────────────────────────────────── 2026-09-24 20:34│金力永磁(300748):H股公告-自愿公告(场内H股回购) ─────────┴───────────────────────────────────────────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06680) 自願公告 場內H股回購本公告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刊發。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 月十七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於公開市場進行H股股份購回。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於公開市場交易回購813,600股本公司H 股股份(「H股回購」),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0.06%。H股回購總交易金額(不包括佣金及其他開支)約為12,743, 868港元,交易平均價約為每股H股15.6636港元。本公司將擇機註銷回購的H股股份,並將相應減少註冊資本。截至本公告 日期,根據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通過授予董事會回購股份一般授權的特別決議案,本公司回購合共3,536,800股H股 ,總對價約為57,054,270港元。 董事會認為,目前的H股成交價並不反映H股的內在價值和本公司的實際業務前景。董事會相信,在目前市場情況下進 行H股回購將表明本公司對其自身業務展望及前景的信心,最終將使本公司受益,並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創造價值 。H股回購乃在董事會認為適當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情況下進行。本公司可能會在適當時候根據所有適用的法 律和法規進一步回購股份。根據本公司可獲得的公開資料及就董事會所知,於H股回購後,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 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繼續維持已發行股份的足夠公眾持股量。 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報貴江西,2026年9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蔡報貴先生及呂鋒先生;非執行董事胡志濱先生、李忻農先生及梁敏輝先生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朱玉華先生、王勇先生及曹穎女士。 ─────────┬─────────────────────────────────────────── 2026-09-24 20:26│中际旭创(30030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 2026年 8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0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2026年 9月 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际旭创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8)。 截至 2026年 9月 23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经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 9月 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际旭创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 2、截至 2026年 9月 23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经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6年 9月 1日-2026年 9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53,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最 高成交价为94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6.9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724.6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实际回购股份情况 回购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0元/股 最高成交价为 944.68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806.93 元/股 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且 499,724.68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2026年 9月 1日-2026年 9月 23日 份议案之日(2026年 8月 31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 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5,653,063 股,按照截至 2026 年 9月 23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公司股份可能带 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据此 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97,638 0.45% +5,653,063 10,950,701 0.9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9,937,003 94.23% -5,653,063 1,104,283,940 93.75% H 股股份数量 62,675,000 5.32% 0 62,675,000 5.32% 股份总数 1,177,909,641 100% 0 1,177,909,641 100% 2、若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被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据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97,638 0.45% 0 5,297,638 0.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9,937,003 94.23% -5,653,063 1,104,283,940 94.20% H 股股份数量 62,675,000 5.32% 0 62,675,000 5.35% 股份总数 1,177,909,641 100% -5,653,063 1,172,256,578 10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 、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回购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以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4、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24 20:24│中仑新材(301565):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股东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7)。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5%)的股东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厚中”)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9 0 个自然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125%,即不超过 8,500,00 0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即不超过 4,000,100 股;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即不超过 8,000,2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厚中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珠海 集中竞价 2026 年 9 月 3 日 19.29 2,500,000 0.625 厚中 交易 至 2026年 9月23 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9 月 4 日 18.39 6,000,000 1.5 至 2026年 9月16 日 合计 8,500,000 2.125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合计减持金额为人民币 158,581,951.91 元。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珠海厚中 合计持有股 8,500,000 2.125 0 0 份 其中:无限 8,500,000 2.125 0 0 售条件股份 有限 0 0 0 0 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珠海厚中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珠海厚中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珠海厚中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珠海厚中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厚中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2026-09-24 20:10│移为通信(300590):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在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 定具体的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 462,236,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46,223,653.8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6 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39%,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462,236,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0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0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6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2 08*****067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3 01*****401 廖荣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10 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 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号 咨询联系人:贺亮 咨询电话:021-54450318 传真电话:021-54451990 八、备查文件 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9-24 19:56│金丹科技(300829):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公司股东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高管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其中,股东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中教育)因自身资金 需求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5日至 2026 年 10月 14 日)拟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3.5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首中教育出具的《关于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获悉截至 2026年 9月 23日,首中教育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减持股数占剔除 (元/股) (万股) 总股本比例 回购专户股份后 (%) 总股本比例(%) 首中教育 集中竞价 2026年 9月 17日 21.27 223.50 0.98 1.00 -2026年 9月 23日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上表中 的“占总股本比例”及“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分别按照目前总股本数及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数计算 ,同下表。其中,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7,275,10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728,98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 (万股) 本比例 专户股份后 (万股 本比例 专户股份后 (%) 总股本比例 (%) 总股本比例 (%) (%) 首中 合计持有股份数 881.44 3.88 3.94 657.94 2.89 2.94 教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1.44 3.88 3.94 657.94 2.89 2.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首中教育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 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股东首中教育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 再减持。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3.股东首中教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首中教育出具的《关于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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