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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莱茵生物(00216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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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大股东秦本军先生的通知,获悉秦本军先生向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偿还了全部融资借款,并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
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公司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比例(%) 比例
动人 (万股) (%)
秦本军 是 2,640.00 9.73 3.56 2022年 7月 2026年 4月 国海
28 日 16日 证券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秦本军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积被质 合计占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押股份数 其所持 总股本 已 质 押 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量(万股) 股份比 比例 份 限 售 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例(%) (%)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合计 股份
合计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秦本军 27,138.96 36.59 7,830.00 28.85 10.56 — — —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本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或解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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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正泰电源(002150):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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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
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9,066,5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的珠海悦
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悦宁”)及持有公司股份 12,412,8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4%
)的珠海悦宁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康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26,06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3.00%。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悦宁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悦宁持有公司股份 9,066,5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珠海康东持
有公司股份 12,412,8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4%。珠海悦宁与珠海康东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西藏昱
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珠海悦宁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计划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
826,06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0%。具体情况如下:
1、珠海悦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4,3
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
2、珠海康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4,3
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相加之和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如遇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15日-2026年 8月 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不存在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八)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二)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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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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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胡传雨,男,汉族,1978 年 8月出生,硕士学历。2008 年 9月-2020 年 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办公室主
任; 2013年 7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 10月-2019年 11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院长助理;2018年 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8 8 0 0 否 1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相关决策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整个过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公司治
理的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
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5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每个季度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汇
报和下一个季度的工作计划,并提请公司关注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
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
善和提高治理水平提出意见。
2、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在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支撑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已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
及其他工作等。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多次电话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面及时地提供各会议所需相关资料,为保证我们独立
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及时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反馈、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
持。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
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联力昭离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受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债务重组暨继续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等。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
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由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准,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由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瑞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在对前期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核实
时,发现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部分互联网信息推广业务和部分版权授权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会计处理不当,财务报表
存在差错,因此对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对受上述事项影响的 2021至 2023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该次差错更正涉及对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对受上述事项影响的 2021 至 2023年度及 20
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不涉及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
变,不会改变公司在有关报告期内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会叠加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通过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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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康冠科技(0013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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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 2026 年 5 月 12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7)
9.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提案 1.00 至提案 9.00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7.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6.00、提案 8.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审议提案 8.00时,公司关联股东需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联系人:何静静
电子邮件:kgkj@ktc.cn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
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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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美能能源(0012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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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能能源,证券代码:00
1299)于 2026年 4月 15日、2026年 4月 16日、2026年 4月 17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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