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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30 08:00│天汽模(00251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 │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份,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91号),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 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30 07:54│华菱线缆(00120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菱线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6 年 1月 14日向贵所提交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以下简称“发行申请”),并于 2026年 1月 20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 签字律师为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现拟变更为柳卓利、宋徐昕。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申请的原签字律师李陆欣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 发行的签字律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柳卓利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6 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1237666,专职从事证券 、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宋徐昕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25 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900690,专职从事证券 、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柳卓利、宋徐昕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柳卓利、宋徐昕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柳卓利、宋徐昕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 与李陆欣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 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 2026-06-30 07:50│联特科技(301205):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 │资料的公告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 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 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 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 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94/documents/sehk26062902259_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94/documents/sehk26062902260.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 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30 00:00│鞍钢股份(000898):鞍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 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数为 9,369,221,258 股(其中内资股为 7,957,681,258股,外资股为 1,411,540,00 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2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76,904,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5. 25%,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9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088,959,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32%;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87,94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9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44,809,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9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1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094,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4%。 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 师出席了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结果 有表决权股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东所持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的百分比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结果 有表决权股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东所持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的百分比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鞍钢股份 5,171,530,902 99.90% 4,582,032 0.09% 791,290 0.02% 通过 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2)内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5,083,586,395 98.20% 4,582,032 0.09% 791,290 0.02%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外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87,944,507 1.70% 0 0.00% 0 0.00%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股数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权股东所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议案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26,721,328 0.52% 4,582,032 0.09% 791,290 0.02%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6年 5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 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和王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6-30 00:00│国风新材(0008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国风新材,证券代码:000859)股票于 2 026 年 6月 25 日、6 月 26日、6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6-30 00:00│秦川机床(0008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1,19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9%) 的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产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即 2026年 7月 22日~2026年 10月 19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31,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秦川机床工具 集团股份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名称为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陕西产投持有公司股份 101,196,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换股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秦川集团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10,231,45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情形,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陕西产投在公司资产重组时所作的承诺具体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陕西产投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 此限。”上述承诺的期限为:2014年 9月 15日至 2017年 9月 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陕西产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 (三)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陕西产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陕西产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陕西产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6-30 00:00│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胜先生(董事长)、于长信先生、陈华女士、邓为工先生、矫有林先生 独立董事:赵福全先生、沈进军先生、王旭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王浩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年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和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胜 于长信、矫有林、赵福全、沈进军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王旭 沈进军、陈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福全 王旭、邓为工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其中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旭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于长信先生 副总经理:王志宇先生、王建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杨育欣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董事会秘书杨丽女士、证 券事务代表杨育欣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431-80918881、0431-80918882 传真:0431-80918883 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 2259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独立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韩方明先生、毛志宏先生、董中浪先生在任职 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6-30 00:00│*ST华闻(000793):关于华闻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的监督报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 4月 28日,贵院作出(2026)琼 01破 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闻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 对华闻集团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2026年 5月 29日,贵院作出(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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