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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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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
召开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
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
保额度期限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
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20 号、2026-36 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简称“金叶印务”)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申请 9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简称“金叶玉阳”)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行申请 3,0
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金叶玉阳全资子公司湖北金叶万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湖北金叶万昇”)及湖北金叶万润资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金叶万润”)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并
由公司及湖北金叶万昇、湖北金叶万润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
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叶印务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5660002611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2 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丰四路10号南区
法定代表人:赵兴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含烟草商标、药品商标);广告及包装产品设计制作;印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通过深圳金叶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叶印务资产总额 67,921.64万元,负债总额 47,880.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
0,040.65万元,营业收入41,873.21万元,利润总额1,321.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50.71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金叶印务资产总额 63,993.61万元,负债总额 43,703.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
,290.01 万元,营业收入 15,938.62 万元,利润总额 363.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49.36 万元。(未经审计)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金叶印务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本金限额:9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金叶玉阳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行申请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751023772K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8日
住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长坂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郭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7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
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当阳市兴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叶玉阳资产总额 25,800.28 万元,负债总额12,770.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3
,029.34万元,营业收入 8,149.63 万元,利润总额 1,945.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750.26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金叶玉阳资产总额 24,324.78 万元,负债总额10,562.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
761.93万元,营业收入 3,748.47 万元,利润总额 822.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32.59 万元。(未经审计)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湖北金叶万昇及湖北金叶万润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签
署,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行
抵押人:湖北金叶万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金叶万润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财产:湖北金叶万昇名下资产:9217.63 平方米房产和 4660.9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编号:鄂(2023
)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39 号、鄂(2023)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45 号、鄂(2023)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51
号〕;湖北金叶万润名下资产:21463.08 平方米房产和 24441.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编号:鄂(2023)当阳市
不动产权第 0008210 号、鄂(2023)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24号、鄂(2023)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35 号、鄂(20
23)当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8227 号〕。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4,500万元人民币
抵押期间:2026 年 9 月 23 日至 2028 年 3 月 23 日
3.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湖北金叶万昇、湖北金叶万润共同为金叶玉阳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金叶万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叶万润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4,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9,455.5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5年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109.19%;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99,961.89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5年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64.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成都银行
2.《保证合同》-成都银行
3.《对公授信协议》-湖北银行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湖北银行
5.《最高额抵押合同》-湖北银行
6.《最高额保证合同》-湖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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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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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上海盈方微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浦发银行在自 2026年 9月 28日至 2029年 9月 27日止的期间内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或“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
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提供担保,前述主债权
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为限。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27 日、4月 20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上海盈方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
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批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的担保 保后已 保后剩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占上市公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额度 使用担 余可用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保额度 担保额 保余额 保余额 期净资产
度 比例
公司 上海盈 100.00% 78.12% 20,000.00 10,500.00 9,500.00 9,500.00 10,500.00 30.89% 是
方微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 1月 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 200号 2幢 3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5,811,099.76 912,284,462.21
负债总额 635,297,079.71 712,718,063.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6,333,333.33 97,3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17,143,829.21 712,388,572.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10,514,020.05 199,566,398.40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 月至 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297,255.26 130,988,310.74
利润总额 -23,034,590.19 -11,547,621.65
净利润 -23,034,590.19 -11,547,621.65
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6 年 9 月28日至 2029年 9月 2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
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
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
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
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
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6、违约处理: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
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
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184,7
43.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86.49%,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 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40%。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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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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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
公告》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
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前述《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中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
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撤销、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苏州可得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可得”)签署了《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公司拟向苏州可得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富”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杭州中富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中富股权
,杭州中富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全部
以现金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相关方尚需分别履行必
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
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
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
次召开董事会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
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结果为
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4、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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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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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4.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73.78%,对负债率超过 70%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2.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78.38%,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融资 1,000 万元
,期限 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三级子公司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润电环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
山北新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融资 4,3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公司二级子公司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泰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的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6年度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5,
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3,972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4,972万元,泰达洁净可用担
保额度为 28万元;润泰环保 2026年度为曹妃甸润电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润泰环保为曹妃甸
润电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7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000万元,曹妃甸润电环保可用互保额度为 29,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刘曰帅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
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
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 20,950.24 19,954.40
负债总额 10,975.82 9,978.32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6月 30日
流动负债总额 9,987.98 8,108.93
银行贷款总额 6,979.30 5,972.00
净资产 9,974.42 9,976.08
- 2025年度 2026年 1~6月
营业收入 6,611.80 3,890.27
利润总额 1.08 1.66
净利润 2.08 1.66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8年 11月 7日
(2)注册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兴港南三路南侧、通港西一路西侧
(3)法定代表人:尤太锋
(4)注册资本:10,9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业废弃物
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6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 54,076.59 59,026.32
负债总额 42,428.41 46,573.63
流动负债总额 18,271.35 19,909.17
银行贷款总额 34,558.52 33,232.84
净资产 11,648.18 12,452.69
2025年度 2026年 1~6月
营业收入 14,578.32 7,058.75
利润总额 1,983.06 789.40
净利润 2,005.62 803.57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曹妃甸润电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曹妃甸润电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壹仟万元整,在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
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润泰环保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 担保金额:4,3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6年 12月 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 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 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4.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73.78%
。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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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贵州轮胎(000589):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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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变动,也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目前,交易双方已签署协议,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省产业发展,助力贵州省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阳产控”)拟向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发公司”)出售所持本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市工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部分股权。贵阳产控拟将持有的贵阳工投约 17.35%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
转让至省产发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贵阳工投的进展告知函,本次股权交易双方的国资审批已完成,2026 年 9月 29 日,省产发公司与
贵阳产控签署协议,收购贵阳产控持有的贵阳工投 17.347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省产发公司将持有贵阳工投 100%股
权,贵阳工投将成为省产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变动仅涉及贵阳工投的股权结构变化,贵阳工投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任何变动,公司的控股股东
、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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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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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发展”)于近日接到参股公司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锐安科技”)管理团队的汇报,称锐安科技经营情况持续恶化,面临业务停滞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8 年 12 月,航天发展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锐安科技 43.34%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
上市公告书》。目前,锐安科技注册资本为 21,000 万元,其中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持股54%、航天发展持股 43.34%、福州
中科精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66%。
二、经营情况
锐安科技现阶段存在大额外部融资逾期,债务违约法律诉讼升级,银行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项目交付近乎陷于停滞
,人员队伍波动大等多项突出经营难题。锐安科技目前库存现金不足以支撑正常经营运转,基本运营面临停滞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锐安科技为航天发展的参股公司,锐安科技的经营风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所持锐安科技股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由于锐安科技在 2025 年末出
现流动性严重短缺,包括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银行账户被冻结及相关诉讼,后续经营存在重大困难,公司于 2025 年末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48,446,118.31 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
锐安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为 0元。锐安科技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 2026 年下半年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公司作为锐安科技的第二大股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
务。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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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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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珠”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证书编号:2026B06648),上海丽珠生产的注射用
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11.25mg(3个月剂型)获批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
英文名/拉丁名:Leuprorelin Acetate Microspheres for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规格:11.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898202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923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9年4月27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
同意本品增加11.25mg规格,核发药品批准文号。
二、药物研发及相关情况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品种,3个月剂型的适应症有
:(1)绝经前乳腺癌;(2)前列腺癌;(3)中枢性性早熟。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个月剂型),每12周皮下注射一次,区别于已上市的3.75mg规格的1个月制剂,3个月制
剂处方工艺不同、质量标准不同、用法用量不同、适应症不同。3个月剂型使用完全不同的核心辅料聚DL-丙交酯,具有起
效时间长、用药次数少的优势,注射后可在12周内维持稳定的血药浓度,释放行为更加平稳,大幅降低1个月剂型重复给
药后的血药浓度波动状况,可减轻患者痛苦和用药负担,提高用药耐受性和可及性。
聚DL-丙交酯是上海丽珠自主研发的高分子辅料,是控制微球释放的核心辅料。本次通过关联审评后,本辅料的登记
状态转为“A”,继PLGA7525后,聚DL-丙交酯是公司获批的第二款聚合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微球技术研发中竞争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个月剂型)已累计投入的直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9,405.48万元。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仅上海丽珠持有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个月剂型)批文(不含原研)。根据IQVIA抽样
统计估测数据,国内长效GnRHa缓释制剂2025年终端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09亿元,其中3个月长效GnRHa缓释制剂占比27%
。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查询,公司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个月剂型)是全球首个按照美国FDA个药指南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获批的促
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类制剂,本品的获批填补了国内3个月长效缓释微球制剂的技术空白,至此,公司注射用醋酸
亮丙瑞林微球已经先后获批了3.75mg、1.88mg、11.25mg三种规格,实现了国产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的规格全覆盖,
可满足不同治疗周期与患者个体化用药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微球制剂领域研发的优势地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且药品的销售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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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粤高速A(00042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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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29日上午在利通广场本公司45层第四会
议室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左江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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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申万宏源(0001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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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6日、2024年 12月 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额
度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银行授信金额),为全资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恒利”)对外
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7日、2024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宏源恒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5亿元,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人民币 1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人民币 1亿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人民币 100
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人民币 3500 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人民币 1000万元。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宏源恒利综合授信业务,完成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同意
提供人民币 1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银行授信金额)。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宏源恒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5亿元,较担保实施前净增加人民币 1 亿元,在上述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的批复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 6月 1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4902-4904室
4.法定代表人:王兴刚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货物仓储,商务
咨询,各类有色金属、化学产品,农产品的销售与批发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是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是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母公司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100%控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9.被担保单位各年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数据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末,被担保对象宏源恒利资产总额 14.93亿元;负债总额 12.8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12.81亿元
,银行贷款 3.50亿元;净资产 2.12亿元。2026年上半年,宏源恒利营业收入 779.28万元;利润总额 784.61万元;净利
润 588.46万元(以上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截至 2025 年末,被担保对象宏源恒利资产总额 15.92 亿元;负债总额 13.8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13.85亿元,
银行贷款 4.48亿元;净资产 2.06亿元。2025 年度,宏源恒利营业收入 1,750.07 万元;利润总额亏损 2,216.53万元;
净利润亏损 4,761.52万元(以上均为经审计数据)。
被担保对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宏源恒利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借款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金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符合公司《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按照2026年8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7828,
下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6.81亿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8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18%,上述担保均
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应承担
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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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ST海王(000078):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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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6日起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项
及第 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4条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项及第
9.8.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对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董事局主席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
,组织各相关部门系统推进整改工作,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
1、截至目前,质押担保已解除。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6年 6月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
公告》。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收到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
,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工作提出督促要求。公司对此事项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所涉事项进
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梳理并出
具了整改计划。
4、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
作,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快速推进消除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聘任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核查
意见。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推进相关核查工作,公司将配合审计机构加快推进核查进度。
5、公司已发布了《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识别范围,涵盖经营质量、资产财务、投资融资、综合
管理等类别,设定上报路径及报送时限,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事项信息及时上报
,保障董事局及管理层及时掌握情况、依规履行决策与披露程序,避免因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审批程序缺失或延迟。
6、公司常态化推进内部控制的优化工作,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对现有内控制度开展查漏补
缺、修订完善,着力构建更为严密、高效的风险防控与内控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
7、经后续核查,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公司收到的款项属于阶段性回款,该原始债权依然存续;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对无关联第三方长春市金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伊医疗”)、长春市感通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春感通”)财务资助余额为本金 12.56 亿元。
8、近期公司获悉,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金伊医疗、长春感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对金伊医疗、
长春感通存在 13.09亿元到期债务未清偿,导致金伊医疗、长春感通未能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周转资金,客观上构成了海
王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变相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本金12.56亿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控股股东
海王集团进行沟通,海王集团已制定整改方案,拟通过资产质押、股权变现等多项措施筹措资金,预计于 2026年 12月 3
1日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积极督促海王集团落实整改方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日收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同提交的《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就上述变相资金
占用事项提出督促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向金伊医疗、长春感通追讨财务资助资金、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清偿责任等。
10、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日分别向控股股东海王集团、金伊医疗、长春感通发出书面督促函,要求金伊医疗、长春
感通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偿还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要求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资
金筹措措施,尽快完成对金伊医疗、长春感通的债务清偿,推动金伊医疗、长春感通尽快归还公司资金,确保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4条规定,公司应当
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2、因变相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可能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
分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
额达到 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
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
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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