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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1:04│天亿马(301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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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563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对《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
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
)》,重组报告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
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内容
释义 新增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维氪科技有
限公司的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及尚需履行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
重大风险提示 为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
已按照重要性重新排序;新增业绩补偿金额
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状况
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标的公司下属
公司情况、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主要
能源及原材料采购情况、核心技术情况等,
新增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期末库存情况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更新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和募集配套资金选取不同发行价格的原
因及合理性等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更新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市场法的评
估情况及分析、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
效应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无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更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七条的规定等。新增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
次交易业绩补偿期与过渡期存在重合的具
体扣减安排及业绩承诺期和过渡期损益的
具体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号》的规定、本次交易的超额业绩奖
励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号》的规定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更新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无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内容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更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等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为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
已按照重要性重新排序;新增业绩补偿金额
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 无
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 无
构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 无
构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 无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的
声明
第十七节 备查资料 无
第十八节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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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54│广东鸿图(0021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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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1月 27日 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7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廖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51,187,787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52.859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7,090,8
6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2.24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096,919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0.6167%。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40,73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2%;
反对 232,3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
弃权 1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90,98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5%;
反对 179,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弃权 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50,824,28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5%;
反对 246,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
弃权 1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7,35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6,582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577%。
2、选举宋选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5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8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2%。
3、选举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4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77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0%。
4、选举廖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7,34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6,576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575%。
5、选举赖文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5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84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2%。
6、选举罗旭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8,161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393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李培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8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15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68%。
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26,6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5,91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413%。
3、选举郭生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7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07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66%。
4、选举冯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0,217,49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6,722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龙律师、刘云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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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53│华西证券(00292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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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27,000.00 万元–165,000.00 万元 盈利:72,796.51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4.46% - 126.66%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128,000.00 万元–166,000.00 万元 盈利:70,825.53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0.73% - 134.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8 元/股–0.63 元/股 盈利:0.2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确认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呈现上行态势,投资者信心持续回暖,市场交投活跃度显著提升。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
遇,稳中求进,推动财富管理业务和投资业务均实现较高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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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4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全资子公司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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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解散并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解散并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Hansong Technology (Bac Ninh) Co.,
Ltd.(以下简称“汉桑越南”),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汉桑越南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Hansong Technology (Bac Ninh) Co.,Ltd.
2.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4日
3. 实收资本:69,810,000,000越南盾
4.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RBF C / D, Area RBF, No. 111 Huu NghiStreet, VSIP Bac Ninh, Dai Dong Comm
une, Tien Du District, Bac NinhProvince, Vietnam
5. 主营业务:音频产品生产
6.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汉桑越南总资产148,867,901.26元,净资产26,603,858.14元;202
5年1-6月,汉桑越南营业收入87,128,029.36元,营业利润12,257,538.75元,净利润12,377,467.92元。7. 股权结构:
二、解散清算的原因
1.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战略规划,公司需要增强并扩展海外生产制造能力。汉桑越南的厂房租赁合同将于近
日到期,且该地址无法满足公司增加海外生产制造产能和生产工序的需求。
2. 公司经过多方考察和综合评估决策,已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MAVID(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
下简称“麦惟越南”),全面承接公司现有和未来海外生产制造和交付的需求。
3. 麦惟越南已通过越南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验收手续,并已开始投入正常运营。
三、麦惟越南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MAVID (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2.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9日
3. 实收资本:128,750,000,000越南盾
4.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NX3, NX4, Lot CN1-2 and CN1-3, YenPhong Industrial Park (expansion phase)
, Yen Trung Commune and, DungLiet Commune, Yen Phong District, Bac Ninh Province, Vietnam
5. 主营业务:音频产品生产
6. 股权结构:
四、本次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解散并清算注销汉桑越南不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注销完成后,汉桑越南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并授权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解散清算事宜。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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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30│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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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协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铁集团”或“出借人”)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借款”)。
2.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深铁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借款的
议案》,关联董事黄力平、雷江松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注册资本:4,723,198.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铁集团100%
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深铁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31日,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负责深圳市90%以
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构建了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三铁合一”的产业布局和轨道建设、轨道运营
、站城开发、资源经营“四位一体”的核心价值链,着力构建开放、创新、共融的“轨道+”生态圈。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铁集团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0,149,243.88万元,具体参见公司在2025年6月
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84)。
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
法人。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深铁集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6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金与利息。
3.借款期限:36个月。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贷款的最后可提取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提前还款;经出借人同意,可进行展期。
4.借款利率:定价基准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浮动点数为减66个基点,目前为2.34%。
5.付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第一个利息期是从
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是
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借款到期,剩余未结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6.还款方式:前期是每半年进行一次还款,每次还款金额为提款金额的0.5%,后期还款则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7.担保要求:深铁集团有权要求公司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措施,公司应根据深铁集团要求提供担保,相关担保措施在
履行完毕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与上市规则应当履行的所有决议程序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东借款利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借款将用于偿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金与利息。
本次股东借款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劣于目前公司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水平。上述安排充分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
的支持。
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和交易条款在符合市场导向原则的同时,也优于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今年以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深铁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东借款相关条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对本次借
款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次借款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不超过23.6亿元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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