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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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07:5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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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采购 GPU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
运维配套不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可
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与 X公司于近日签署了《销售合同》,公司向其采
购 20,000张具体型号为 NVIDIA RTXPRO 5500 Blackwell的英伟达 GPU产品,该产品区别于大模型训练用 GPU产品,主要
用于 AI应用推理、专业图形渲染、工程仿真与科学计算、音视频处理等专业工作负载,主要面向媒体与娱乐、医疗健康
、教育科研等行业客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
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因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故不
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签订的合同外,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
交易。经查询,该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X公司
买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销售内容
20,000张型号为 NVIDIA RTX PRO 5500 Blackwell的英伟达 GPU产品。
(二)付款方式
分批发货、分批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同时,买方应于每批货物于验货后且发
货前向卖方支付当批货物总金额;预付款冲抵最后一批应付款项,如预付款不足最后一批货款,买方应当于最后一批货物
发货前补足。在买方按约向卖方支付货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在买方支付当批货
物总金额且收到买方发出的委托发货。
(三)违约条款
1.卖方逾期交货的,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卖方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违约责任:
(1)交货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等虽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买方同意接受或者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
;
(2)如卖方有证据证明因产品原厂商原因致使产品迟延交付的;
(3)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买方错误告知收货信息或者擅自变更收货信息后未及时通知卖
方,致使卖方无法按时送达的;
(4)如因原厂商原因,致使卖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产品的,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本合同解除后,
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方逾期付款的,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发货
、要求买方完好退回已交付的货物,且买方已支付预付款的,卖方不予退还;如付款条款约定预付款的,买方未支付预付
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买方在本条款下所支付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
4.由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是卖方专为买方准备的,买方如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买方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产品,
买方构成单方违约,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违约金及赔偿:
(1)买方中途退货;
(2)交/提货期已至,经卖方催告后合理期间届满之日起满 5个工作日仍未能安排接货等情况。
5.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承担相关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
而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
险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若本合同约定产品的原厂商发生审计或其他情形,买方须在最终用户同意的前提下,配合将最终用户合同副本或
其他需求资料、文件提供给卖方和/或原厂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金融租赁等组合方式筹措。鉴于本次合同交付周期较长,为公司预留
充足时间开展资金筹措工作,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方式采取分批交付方式,资金可滚动使用,整体资金投入强度属于可
控范畴。
(二)本合同的签订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若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开展的相关业务提供一定基础资源。本次履行合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采购 GPU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
运维配套不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可
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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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豪鹏科技(001283):豪鹏科技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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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515,284.04 ~ 527,075.28 439,139.13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34% ~ 2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3,288.99 ~ 24,104.81 17,515.5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2.96% ~ 3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717.52 ~ 21,538.60 16,194.8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7.93% ~ 33.00%
基本每股收益 1.86 ~ 1.92 1.7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
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7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预计约 19.69亿元至 20.87亿元,同比增长 20.89%-28.13%。202
6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10亿元至 1.18亿元,同比增长 40.17%-50.57%。
2、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持续聚焦消费电子电池及储能等核心业务,积极把握人工智能端侧创新及全球储能市场需
求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入践行战略大客户策略,持续深化核心客户合作,加快新产品、新客户及新应用场景拓展,推
动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精细化运营及费用管控,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进一步
提升。
3、消费电子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深化与全球头部品牌客户的合作,积极把握人工智能端侧创新及机器人等新兴
应用场景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快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电池产品的研发及客户导入,推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同时,公司
在笔记本电脑等核心领域持续拓展战略大客户,为业务稳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4、储能业务方面,受益于海内外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积极推进客户拓展、订单交付及产能释放,储能业务
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逐步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储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积极拓展
AIDC储能等新兴应用领域,为业务长期发展积蓄新动能。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三季度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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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1│创元科技(00055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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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8日以电子邮
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 10月 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成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
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周成明先生、张文华先生回避表决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载于 2026 年 10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周成明先生、张文华先生回避表决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载于 2026 年 10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三)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预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等各项内容,
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周成明先生、张文华先生回避表决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刊载于 2026 年 10 月 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预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因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
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等;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同行业企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4.提请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关联董事周成明先生、张文华先生回避
表决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四项预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
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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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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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10月 10日下午 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
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对外披露《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原方案”),自原方案披露后,公司已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股份
变动;同时原方案融资安排、参与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为保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稳妥落地,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
拟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相关条款,作为配套文件,本次同步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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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56│海思科(00265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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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庞科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1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严庞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月 4日至 2027 年 2月 3 日,通过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28,9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严庞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515,600 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628,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
若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7 年 2 月 3 日(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主体承诺情况
本次拟减持主体严庞科先生为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严庞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
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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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52│神雾节能(000820):关于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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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近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
”)已完成质押股份司法过户的相关工作。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长城资管持有公司33,000,000股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10%。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72,600,000股减少至39,600,000
股,持股比例从11.23%下降至6.12%。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神雾集团在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份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
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
、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获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神雾集团所持有的33,000,000股限售股过
户登记至其名下。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72,600,000股减少至39,600,000股,持股比例从11
.23%下降至6.12%。上述股份于2026年7月和2026年8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了拍卖,两
次拍卖均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和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9、2026-058)。
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资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
705-707,A301-320】,注册资本【4,68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向党】,营业期限【1999-11-02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主要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
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
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神雾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怀路155号】,注册资本【36,00
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道洪】,营业期限【2010-06-25 至 2030-06-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6600
6XK】,主要经营范围【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的节能产品制造;为化石能源(
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提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以及所需设备、材料进出
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0年06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裁定划转,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将神雾集团所持的公司33,000
,000股限售股过户至长城资管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资管 0 0% 33,000,000 5.10%
神雾集团 72,600,000 11.23% 39,600,000 6.1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
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3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
3、本次权益变动的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33,000,0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10%)。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
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份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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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51│华纬科技(00138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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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纬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05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4日,即 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
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华纬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 10月 14日(周三)15:00-17:00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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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51│东晶电子(002199):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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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月 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 0名。其中,董事黄德明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朱海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保障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庆跃先生、石佳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冯骊玲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海飞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选举黄德明先生、左文辉先生、徐曦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德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选举冯骊玲女士、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骊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选举左文辉先生、黄德明先生、承皓琳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左文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朱海飞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
任孟佳女士、张二磊先生、李明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
任胡静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朱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
任石佳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石佳霖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黄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黄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舒荣鑫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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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34│华研精机(301138):华研精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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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
: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 号公司二楼 203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贺林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86,78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51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6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
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05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8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6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7%。2.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王士龙律师、彭文华律师现场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分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决
编 类 (股 (股 (股 (股 结
码 ) ) ) ) 果
1. 《关于修订 总表 86,61 99.80 4,40 0.01 164,9 0.19% 通
0 〈公司章程〉 决 4 % 0 % 0 过
及〈董事会议 情况 ,300 0
事规则〉的议 其中 881,6 83.89 4,40 0.42 164,9 15.69 通
案》 , 0 % 0 % 0 % 过
中小 0 0
股
东的
表
决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表决结
股数(股) 比例 果
2.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关于选举包贺林先生为第四 总表决情况 86,523,8 99.70% 当选
届董事 03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103 75.28%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02 关于选举温世旭先生为第四 总表决情况 86,523,8 99.70% 当选
届董事 04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104 75.28%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03 关于选举李敏怡女士为第四 总表决情况 86,523,8 99.70% 当选
届董事 05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105 75.28%
股东的表决
情况
3.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卢勇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86,523,9 99.70% 当选
四届董 03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203 75.29%
股东的表决
情况
3.02 关于选举易兰女士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86,523,9 99.70% 当选
四届董 04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204 75.29%
股东的表决
情况
3.03 关于选举林旭东先生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86,523,9 99.70% 当选
第四届 05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 791,205 75.29%
股东的表决
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士龙律师、彭文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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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0:33│通则康威(30171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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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则康威”、“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878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10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
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T+1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主持了通则康威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
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6687
末“5”位数 41910,01910,21910,61910,81910,89172
末“6”位数 144241,644241
末“7”位数 5238705,1238705,3238705,7238705,9238705,9982637,2482637,
4982637,7482637
末“9”位数 165985304,050098373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通则康威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
码共有 35,356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通则康威股票。
发行人: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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