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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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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中向部分交易方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7 名,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4,32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8月 12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发行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3 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为 1,228,346,404 股,发行对
象为袁海朝等 100 名交易对方,其他 2 名交易对方仅获得现金对价;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 262,467,191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共计新增发行股份 1,490,813,595 股,于 2026
年 2 月 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事宜,并于 2026年 2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
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锁定期
数量(股)
1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10,923,328 6 个月
(有限合伙)
2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0,401,435 6 个月
限合伙)
3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83,262 6 个月
4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544,104 6 个月
(有限合伙)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544,104 6 个月
(有限合伙)
6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641,107 6 个月
7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184,665 6 个月
伙)
合计 44,322,005 -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就本次交易承诺:“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
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
2 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若承诺人为私募
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 年 11 月 15 日)已满 48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
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承诺人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4,
322,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7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股份数量 通股份数量 通股数占公司
(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
1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 10,923,328 10,923,328 0.44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 10,401,435 10,401,435 0.42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083,262 8,083,262 0.33
(有限合伙)
4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 4,544,104 4,544,104 0.1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 4,544,104 4,544,104 0.18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3,641,107 3,641,107 0.15
(有限合伙)
7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184,665 2,184,665 0.09
(有限合伙)
合计 44,322,005 44,322,005 1.80
注: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90,813,595 60.65% -44,322,005 1,446,491,590 58.8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67,423,171 39.35% 44,322,005 1,011,745,176 41.16%
总股本 2,458,236,766 100.00% - 2,458,236,766 100.00%
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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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悍高集团(001221):悍高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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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销售”)的银行综合授信及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
计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悍高销售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保证担保范围:农业银行与悍高销售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
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为65,000.00万元,占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3.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5,456.41万元,占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
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2.5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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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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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最近一期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其为浙
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
担保风险可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121100305-2026 年本级(保)字 0046 号),为子公司震元生物在 2026 年 8月 6 日至 2027 年 8月
6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向工商银行取得的人民币 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震元生物提供信用担保,60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同意之日起五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月 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
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062.09 59,194.63
负债总额 42,286.08 40,008.13
净资产 16,776.01 19,186.51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2.06 2,112.14
利润总额 -2,410.50 -5,793.54
净利润 -2,410.50 -5,793.54
震元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
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乙方(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范围
根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
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9%,实际担保额度
为 73,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6.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
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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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天山股份(000877):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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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 非累积投 √
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8 月 10 日披露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3、特别说明
提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提案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
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6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李雪芹、叶虹
联系电话:021-68989008、021-68989175
传真:021-6898904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号中国建材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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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ST发展(000838):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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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持有 100%权益)作为原告对其持股 51%的子公司重庆兴财茂置业有限公司
(财信弘业持股 51%,重庆九龙城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城乡集团”)持股 49%)的股东九龙城乡集团提
起诉讼(《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渝 0105 民初 6702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2026年8月6日,财信弘业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渝 01 民终 6922 号判决书》,驳回原告重庆财信
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
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6)渝 01 民终 6922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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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立新能源(001258):立新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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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 4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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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北化股份(002246):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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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材料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8月 6日在四川省泸州
市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 3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处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
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先锫、肖忠良、邓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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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拓维信息(0022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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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8 月 26 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2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 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
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25日(星期二)9: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
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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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环球印务(002799):关于临时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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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场所装修,为保障日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临时搬迁至就近
地点办公,待装修完工后迁回。因此,公司办公地址于近日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等同步变
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一路 32 号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2
号楼 10501 室、20301 室
以上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
邮箱等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 21 号 CROSS 万象汇 2号楼 10501 室、20301 室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68712188
传真号码:029-88310756
电子邮箱:security@globalprinting.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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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优彩资源(00299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变更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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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8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15,0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
体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5,000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优彩转债”因转股减少1,841,574张
,转股数量为28,417,729股。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326,398,400股变更为354,801,129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63
9.84万元变更为35,480.1129万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
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 12:00,下午12:40-17:1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38号优彩资源证券部
3、联系人:赖嫣珩女士
4、联系电话:0510-68836881
5、邮编:2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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