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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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7:58│TCL科技(00010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TCL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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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城发
星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45
.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16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636,418,725 股股份、向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 318,209,362 股股份、向广州城发星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90,925,6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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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7:58│合康新能(300048):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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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52号)。深交所
对公司报送的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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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7:54│创益通(30099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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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54 号)。深交所对公
司报送的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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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7:40│联创电子(00203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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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10: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有董事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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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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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2.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3.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有所下滑,净利润下降41.38%,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 A;证券代码:000020)已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8 月18 日、8 月19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了解,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本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有所下滑,净利润下
降 41.38%。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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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苏宁环球(0007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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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8 月 19 日的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9 日的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现场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
门大街 270 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 49 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114 人,代表股份1,544,371,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8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515,393,4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93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28,977,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5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28,977,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549%。
(3)其他出席及列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 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桂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总表决情况 1,536,838,346 99.5122%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1,444,903 74.0044%
东的表决情况
1.02 选举张康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总表决情况 1,546,838,973 100.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31,445,530 100.00%
东的表决情况
1.03 选举蒋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总表决情况 1,536,865,481 99.514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1,472,038 74.0981%
东的表决情况
1.04 选举李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总表决情况 1,536,828,894 99.5116%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1,435,451 73.9718%
东的表决情况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 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祝遵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总表决情况 1,536,845,360 99.5127%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1,451,917 74.0286%
东的表决情况
2.02 选举杨登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 总表决情况 1,536,165,532 99.4687%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0,772,089 71.6826%
东的表决情况
2.03 选举赵劲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总表决情况 1,536,841,738 99.5125%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21,448,295 74.0161%
东的表决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桂平先生、张康黎先生、蒋立波先生、李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祝遵宏先生、杨登峰先生、赵劲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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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中兴商业(0007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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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方大集团将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辽宁方大 是 50,175,450 60.54% 9.28% 2023年 8月17日 2026年 8月 14 国元证券股份
集团实业 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标 股份 合计数量 比例
记合计数 比例 (股)
量(股)
辽宁方大 82,877,040 15.34% 15,711,796 18.96% 2.91% 0 0 0 0
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
方威 4,863,807 0.90% 0 0 0 0 0 0 0
方铭显 70,256,501 13.00% 0 0 0 0 0 52,692,376 75.00%
方鹏翔 54,043,462 10.0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2,040,810 39.24% 15,711,796 7.41% 2.91% 0 0 52,692,376 26.84%
注:本公司以 2025 年 5月 28 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上表中涉及的股份数量已根据前述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相应调整。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方大集团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本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敦促方大集团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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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贝瑞基因(0007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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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审批情况概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基因”“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贝瑞”)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沙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高沙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 3,500 万元。公司同意为杭州贝瑞使用上述授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近日,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高沙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贝瑞在杭州联合银行高沙支行申请的授信业
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580285531T
4、设立日期:2011 年 9月 6日
5、法定代表人:高扬
6、注册资本:11,5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260 号 9幢,16 幢一层、二层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
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仪器仪表修理;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杭州贝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13,814,161.20 1,135,748,166.37
总负债 223,309,658.47 243,361,814.53
净资产 890,504,502.73 892,386,351.84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2,437,843.09 83,433,024.38
利润总额 42,222,049.74 2,213,940.13
净利润 39,127,618.80 1,881,849.11
11、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高沙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35,000,000.0
0 元(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具体融资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
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为其获得并使用银行授信提供保障,能够为子公司提供日常流动资金支持,保障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准确掌握其财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子公司实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为23.5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16.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债务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高沙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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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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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其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募 截至期末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集资金 投资进度
1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32,011.64 32,011.64 12,256.45 38.29%
2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79.11 4,479.11 2,018.47 45.06%
3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2,256.81 100.00%
4 4S 店升级改造项目 3,257.17 3,257.17 2,528.84 100.00%
5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 4,000.00 4,000.00 807.50 20.19%
6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20,248.49 20,248.49 20,248.49 100.00%
合计 69,996.41 69,996.41 43,116.56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
,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299.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使用2.85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6年8月17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未
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690万元(仅为测
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8月 18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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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格力电器(00065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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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情况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第四期回购计划已回购的剩余股份 16,267,000 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29%。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完成开立,账户名称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为:0899569243。
2026 年 8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6 年 8月 1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 16,267,000 股过户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9%,购买金额合计 628,068,870.00元。股份过户数量未超出公司股
东会审批通过的数量。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1 人,上述持有人与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均未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董明珠女士参与认购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因此,董明珠女士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过程中应回避表决;董明珠女士已承诺不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董明珠女士以
及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已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属于员工薪酬构成部分,应当确认相
关的成本或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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