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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11-24 07:54│亚光科技(3001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 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 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的移交,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备查。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离任人员承诺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 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 券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 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 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5-11-23 20:33│海安集团(0012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 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cn.chinadaily.com.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海安集团 2、股票代码:001233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597.3334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649.333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一)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 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 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二)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 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战略配售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5,385,920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9.03%。公 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 2025 年 11月 1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38 倍。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T-3 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 日股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601058.SH 赛轮轮胎 16.19 1.2356 1.2142 13.10 13.33 603049.SH 中策橡胶 58.63 4.3307 3.7990 13.54 15.43 601966.SH 玲珑轮胎 15.78 1.1974 0.9595 13.18 16.45 601163.SH 三角轮胎 15.38 1.3783 1.0825 11.16 14.21 000599.SZ 青岛双星 6.91 -0.4357 -0.4504 - - 600469.SH 风神股份 7.14 0.3851 0.3230 18.54 22.11 均值 - - - 13.90 16.3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T-3 日)。 注 1:2024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总股本。 注 2:可比公司青岛双星 2024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不适用于 2024 年市盈率指标,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 4 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4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13.9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 年 11 月 11 日(T-3 日)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38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平均静态市盈率 16.31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 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六)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 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 风险。 (七)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 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 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住所: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 电话:0594-7530335 联系人:林进柳 (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53864 ─────────┬─────────────────────────────────────────── 2025-11-23 20:33│中国铀业(00128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4,818.1818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1 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 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7,445.45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445.4 5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 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无需回拨),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60.9273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211.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 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17,372.7273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国铀业”股票 5,211.8 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5年 11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 25 年 11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 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 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 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锁定期为 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 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 36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 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 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 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 为 14,612,53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80,246,870,500 股,配号总数为 560,493,741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 ,截止号码为 00056049374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 7,445.45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377.16088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股份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949.1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211.8273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网上最终发 行数量为 12,160.9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 率为 0.0433935265%,申购倍数为 2,304.49120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T+2 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5-11-23 16:26│立讯精密(0024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2日 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 11月23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 313号公 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立讯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年 11月 21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2名激励对象授予 4,42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15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钱继文先生、郝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二票回避、零票弃权。 ─────────┬─────────────────────────────────────────── 2025-11-23 16:17│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公司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获批复的公告 ─────────┴─────────────────────────────────────────── 2014年 4月 25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贵州芭田”)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易局签订了《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及《贵州 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 4月 2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14-21)。2020年 5月 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取得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的《采矿许可证》。 2025年 2月 10日,贵州芭田收到了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小高寨磷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规模 200万吨/年。 一、小高寨磷矿建设项目简介 贵州芭田小高寨磷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20056110149908),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 区面积 1.117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20年 5月至 2040年 5月。 贵州芭田于 2025年 7月 3日向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提交《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设计规模 由前期的年产 200万吨变更为年产 290万吨进行设计建设。二、本次小高寨磷矿 290 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的批复情况 贵州芭田于 2025年 11月 21日获得《省应急厅关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 290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5〕46号),内容如下: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经审查,现就你单位提交的《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 290 万吨/年扩建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如下: 1、《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5 号) 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KA/T20-2024)的规定,同意《安全设施设计》。 2、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要符合国家规定,要加强工程建设期间的 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3、你公司在建设期间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或者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 及时报我厅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落款时间 2025年 11月 21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小高寨磷矿 290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获得批复,小高寨磷矿获批生产建设规模从 200万吨/年 增加至 290万吨/年,获批建设、开采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公司增大磷矿的产量并实现扩大和优化上下游产业,进一步实 现磷化工一体化战略,扩大磷矿产能,至磷精矿、高纯磷酸(盐)的磷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链的总体提升,实现富 矿多开采和磷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备查文件 1、《省应急厅关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 290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 2025-11-23 16:17│能辉科技(301046):关于签署新能源动力电池总成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提示:本合同最终销售价格以实际交货价格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同履行过程 中有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 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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