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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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4│高特电子(3016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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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
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康路 277 号杭州高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8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00 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持股凭证复印在一
张 A4 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
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
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5、登记地点: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 198 号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海创园区 F楼 2层 201 室。
联系人:汪盈
联系电话:0571-58081622
联系传真:0571-58081622
电子邮箱:investor@china-gold.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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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中联重科(000157):关于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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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0个月,即延长到2032年4月2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 11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 1月6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36 个月,即延长到2027 年 4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
9 年 11 月 16 日、2020 年 1 月 7 日及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号、 2020-002 号及 2024-020 号)。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相关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
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7年4月27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6
年8月21日召开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期60个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延期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60个月,即延
期至2032年4月27日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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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中油资本(000617):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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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日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定于 2026年 9月 9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2026年半年
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 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9日下午 15:30-16:30
2.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 出席人员:副董事长、总经理何放先生,独立董事贺颖奇先生、陈武朝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立群女士,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李明双先生。
4. 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采取
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关注微信公众号
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或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
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 2026年 9月 8日下
午 17:30前将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卓小清
电 话:010-89025678
邮 箱:zyzb@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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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双欣材料(00136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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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内蒙古双欣环保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47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87,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7,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65,9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36,712,155.66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9,412,304.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9,825,539.59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2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65,950,000.00元,扣除本次尚未支付的不含税保荐承销费
用人民币 135,297,061.3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30,652,938.68 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转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8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6年 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为 92,479.32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253.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募投项目
28,225.55 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983.96 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1,386.79 万元自
筹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各项手续费的金额为 324.62万元。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A 196,595.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募集资金净额 C=A-B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D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E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F
减: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金额)G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各项手续费 H
16,612.45
179,982.55
183,065.29
28,225.55
64,253.76
2,983.96
324.62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I=D-E-F-G+H 87,926.63
注:目前尚有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办理中登公司股份托管费等)合计987,776.45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自有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与使
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 年 1月,公司
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鄂托克棋盘井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 5月,公司增加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金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签署的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655699357
特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
594010100100361244
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
05393101040017262
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
155692876005
鄂托克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
0612054729200339232
棋盘井支行
15,716.88
1,754.22
43,200.00
2,253.26
15,268.6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153000017015003010895 9,733.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153000017015003014888 0.13
合计 87,926.63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5,640.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4,253.76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38
6.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3月 3日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2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65,640.55万元自筹资金已转出。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2)。2026年 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235.55万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尚
未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18,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69,926.63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相应扣减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8月 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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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芭田股份(00217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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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3 年 12 月 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
值为人民币 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12 元,实际发行数量为 70,224,719 股,由 11名特定投资者认
购,出资方式为货币。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62,476.13
元,募集资金净额 485,537,523.15元。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28 元扣除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费和
保荐费 12,750,000.00 元后的余额 487,249,999.28 元汇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527000501013000119
160账户内。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的初始金额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487,249,999.28
87,714,862.12
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49,990,000.00
项目 金额
付前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息净收入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续费支出
:利息收入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50,000.00
31,538.12
424,994.40
0.00
205,909,332.11
3,105.18
30,601.67
0.00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39,973,093.88
手续费支出 820.00
加:利息收入 2,562.65
五、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348,494.03
注: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7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个
月。2025年 11 月 1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170.68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4,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00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245,882,425.99 元;2026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742.65元。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348,494.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5年 9月,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
”)在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分别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与贵州芭田、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检查。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527000501013000119160 46,683.89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5055288858111 1,003,119.12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10870000000405478 2,446.81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8110301082399002170 2,234.62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527000501013000120094 10,359.48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5981602600080 970,953.66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份有限公司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公司
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10870000000405478 2,446.81
8110301082399002170 2,234.62
527000501013000120094 10,359.48
15981602600080 970,953.66
10870000000407102 81,446.85
8110301082923608888 231,249.60
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 527000501013000120094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5981602600080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公司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10870000000407102
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8110301082923608888
10,359.48
970,953.66
81,446.85
231,249.60
合计 2,348,494.03
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
025年11月1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170.68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 24,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
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245,882,425.99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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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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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
应收款、存货。公司 2026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2.69 -192.2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19.20 155.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77 83.41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30.58 -45.26
合 计 208.70 1.21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表同;
注 2:上表中负号代表损失,正号代表收益,下表同。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396.38 -565.93
合 计 -396.38 -565.93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
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6年 6月 30日,结合年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客
户和风险程度等信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冲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62.69万元,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19.20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3.77万元,冲回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0.58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
026年 6月 30日公司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96.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187.68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
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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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中科海讯(300810):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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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28元/股调整为 17.24元/股。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5年 5月 13日至 2025年 5月 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
限内,监事会未接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
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5 年 5月 1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5年 5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月 27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9,100 股后的116,560,900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31,218.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7477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
6 年 6月 8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9,100 股后的116,560,900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31,218.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7477元/股。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7.28-0.0197477-0.0197477=17.24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28元/股调整为 17.24元/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年及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和
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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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32│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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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计划于 2026 年 9月 9日下午 14时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魏忠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申请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魏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33
%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
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作为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第 3
项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09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0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9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 月 4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2)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务所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扫描件邮件发送或专人送达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发送方式以 2026 年 9月 4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叶飞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联系传真:0510-88769937
电子邮箱:jszj@wuxizhongji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6-08-27 16:32│博盈特焊(301468):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
│书面承诺(杨铁牛)
─────────┴───────────────────────────────────────────
本人 杨铁牛 被提名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杨铁牛
─────────┬───────────────────────────────────────────
2026-08-27 16:32│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生健康”)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9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
投票权委托。
(三)2024 年 8月 30 日至 2024 年 9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9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4-050)。
(四)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2025年 8月 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8)、《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相关公告。
就上述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
意见书。
(六)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2026年 8月 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激励对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 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
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次激
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两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
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归属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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