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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2│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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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
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Do
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向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其持有的 Fosber S.p.A.
的 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详细内容见 2025年 1
1月 29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50),说明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
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必要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9 日披
露的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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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1│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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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6,531,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3
6%)的股东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力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70,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目前,亿力集团持有公司 96,531,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36%,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及减持期间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亿力集团 不超过 减持股份的总数 采用集中竞价方 2026 年 2月 25日
21,670,011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 式减持不超过 至 2026 年 5 月 24
本的 1% 7,223,337 股 日(根据相关法律
减持股份的总数 采用大宗交易方
不超过公司总股 式减持不超过 法规规定禁止减
本的 2% 14,446,674 股 持的期间除外)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四)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与亿力集团此前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六)亿力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亿力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亿力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一致行动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亿力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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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1│北摩高科(002985):关于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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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于 2025 年 09 月 25日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对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昌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杨昌坤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
剑锋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陈剑锋 合计持有股 33,066,586 9.96 33,066,586 9.96
份
其中: 8,266,647 2.49 33,066,586 9.96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 24,799,939 7.47 0 0
股份
注:公司总股本以截止 2026 年 01 月 26 日的总股本 331,853,600 股计算。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陈剑锋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在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剑锋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剑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未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4、陈剑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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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8│多氟多(00240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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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20,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30,849.88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0,500 万元–15,500 万元 亏损:40,378.19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7 元/股–0.24 元/股 亏损:0.26 元/股
注:以上金额“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上表中上年同期数据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中数据存在差异,系
由于 2025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
歧。
2.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六氟磷酸锂、新能源电池等
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大幅提升,带动毛利实现显著增长。与此同时,公司坚守契约精神,按约定执行部分长期协议中的低价
订单,对本期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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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8│ST八菱(00259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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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200 ~ 15,000 6,998.16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0.04% ~ 114.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000 ~ 13,000 6,000.95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6.64% ~ 11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 0.53 0.2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 2025 年 1—9月财务会计报表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宜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预沟通,双方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核心驱动系投资收益显著增加,且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20
25 年度,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行业产销量稳步攀升,公司受益于行业发展红利,营业收入规模稳步扩张,为
业绩增长筑牢业务根基,有效推动整体盈利水平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会计报表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本次披露的测算
数据与年度报告最终披露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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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8│登云股份(00271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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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0.00 ~ -1,300.00 513.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0.00 ~ -700.00 -56.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4 ~ -0.0942 0.037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本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度利润下降主要原因:因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黄金矿采选业务产量大幅下降,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黄金
矿采选业务产销量同比大幅下降,同比利润下滑较多;此外,本期公司出售了北京黄龙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75%的股权,出
现了账面亏损,导致公司本期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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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6│易事特(300376)::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决定书》暨控制权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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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 12月 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特”)股东广东恒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
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
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
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17,568,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
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 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
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
司股份(721,966,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
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
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2026年 1月 23日,公司收到荆江实业转来的荆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城发集团战略控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荆国资发〔2026〕5号),荆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荆江实业以 5.
61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 417,5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7.93%)股份、东方集团持有的易事特
16,86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2%)股份,共 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 18.66%,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收
购交易价款合计 2,437,149,573元;原则同意荆江实业成为易事特控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
到荆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荆江实业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
二审查决定〔2026〕47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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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08│铜陵有色(00063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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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在公司开展自查的同时,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主产品中阴极铜、黄金、白银等
产品的市场价格累计涨幅较大,铜精矿加工费低位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正式投产的时间尚不确
定,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目前不存在需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鉴于公司阴极铜、黄金、白银等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及米拉多铜矿二期工程的正式投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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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08│新北洋(002376):2025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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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7,000 万元-8,000 万元 盈利:4,853.63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盈利:6,300 万元-7,300 万元 盈利:2,655.25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7%-17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82 元-0.1008 元 盈利:0.0750 元/股
注:上表中数值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
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预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8亿元,同比增长约 17%。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4%-65
%。主要驱动因素包括:
(一)多个业务板块收入增长明显
一是智能物流装备收入规模增长,单件分离设备、直线分拣机等核心设备的市场占有率优势地位不断巩固,并且在中
国邮政成功打造多个总包集成大项目的标杆案例。二是专用打印扫描产品收入快速增长,在海外市场与已有大客户的合作
不断深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
三是智能自助终端产品收入保持增长,智能货柜中标国内多个头部品牌商,冷藏展示柜的产销规模持续放大,智能快
递柜在海外市场的需求保持旺盛。
(二)国内海外市场共同发力
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出海”势头,海外市场占整体收入的比例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同时,加快国内市场大客户和重
点项目的合作落地,智能自助终端和物流分拣自动化等设备的销售规模不断增长。
(三)经营管理质量持续提升
公司聚焦“无人化、少人化”主航道方向不动摇,围绕“做大市场、做强创新、做硬质量、做精管理”的年度经营指
导方针,着力提升经营效率。伴随 “一体两翼、八大业务”战略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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