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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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ST美谷(000615):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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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
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补充材料
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整体经营平稳向好,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均稳步推进,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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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中 关 村(00093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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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 8月 19日、8月 20日、8月 21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 22.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
动情形。
2、经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数据,截至 8月 20日收盘,公司静态市盈率、滚动市盈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8月 19日、8月 20日、8月 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 22.29%,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书面函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近期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中,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近期披露的主要事项如下
: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披露《关于下属公司产品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53),公司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对乙酰氨基酚片、非布司他片、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共计 4个产品新进入《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退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4日披露《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缓释片(40mg)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9),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规格:40mg)通过了药品
注册审评审批。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其他事项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2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7 亿元,归母净利
润为-2,979.65万元,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相关公告。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数据,截至 8月 20日收盘,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C27
)”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29.04倍,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72.82倍;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29.04倍,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219.66
倍,公司静态市盈率、滚动市盈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及回函;
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数据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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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ST萃华(0027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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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仅
发行 A 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
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
截至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
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
本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
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2026 年 8
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
026-094)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
026-095)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
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
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日和 2026 年 7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
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
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
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
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 年 9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
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
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
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
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 年 9 月 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
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2026 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
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
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 年 8月 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
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截至 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
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
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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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华神科技(0007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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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
产生),独立董事 3名。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李俊先生、HUANG YANLING(黄彦菱)女
士、刘浩天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光金先生、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作了声明和承诺
。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旭东先生、朱超溪女士、李光金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资格证书,其中,陈
旭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文件。
2、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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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上峰材料(000672):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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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 2026年度中期分红具
体方案。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日
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64,064,805.30元,截至 2
026 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9,737,711,438.83 元 ,公司母公司的单户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1
89,404.31元。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股份 15,987,940股,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回购的
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 953,407,510股。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 2
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953,407,5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7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684,979.07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方案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
及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上峰材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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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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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300,956.84
元,截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9,687,218.2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
026 年 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为 115,975,113.7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
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股份 12,423,491 股)的股本总额937,973,895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
(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140,696,084.2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6 年 6月 3
0 日股份回购金额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 256,671,197.98 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为 61.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三、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股
份回购金额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22%,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 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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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京基智农(000048):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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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有关
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在 2026 年第一季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公司 2026 年第二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71.62万元,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1,817.59 万元,信用减值准备-54.0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转回以“-”号填列)
一、信用减值准备 -54.03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9.4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3.44
二、资产减值准备 -1,817.59
其中:存货-生物资产合计 -1,817.59-1,871.62
注 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 2: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4月 1日至 2026年6月 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
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预期信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用损失组合 应收款项 状况的预测,单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将其
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风险组合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的所有应收款项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共约-54.0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
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
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至少每季度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
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约-1,817.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净利润 1,871.62万元,并相应增加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末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依据充分,遵循谨慎性、合理性
原则,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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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全 聚 德(00218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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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0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以及上级单
位相关要求,公司拟对《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订 修订后条款内容
款 后条
款
第一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第 一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百〇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 百 〇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
三条 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 三条 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 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
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党风廉 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党风廉
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 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
执纪问责职责。 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新时代廉洁
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
治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
延伸。
第一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第 一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百〇 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百 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
六条 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 六条 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 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
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 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
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
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第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 第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
百五 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百 五 行职务,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十八 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 十 八 廉洁从业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
条 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 条 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
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
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
承担赔偿责任。 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
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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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群兴玩具(00257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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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迟力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迟力
峰女士的原定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迟力峰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迟力峰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迟力峰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迟力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迟力峰女士在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迟力峰女士为公司
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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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2│和远气体(00297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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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创业”)持有公司股份 1,489,617 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210,625,000 股的0.707%。
2、佰仕德创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
2,843 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0,625,000 股的 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5,687 股,占当
前公司总股本 210,625,000 股的 0.43%。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1 日收到公司股东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佰仕德创业拟减持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佰仕德创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489,6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法人资格丧失非交易过户受让取得)。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解散
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2,843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5,687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3%。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佰仕德创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湖北佰仕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因原 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
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投所持股
份减持仍需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佰仕德创业同意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遵守原定减持额度分
配方案并共用减持额度,同时遵守已签订的《关于共用减持额度的同意书》。
2、佰仕德创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佰仕德创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佰仕德创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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