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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01 00:00│智度股份(000676):《智度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加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规范市值管理行为,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 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 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可持续创造公司 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升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实现公 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的有机统一;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资本市场长期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 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坚守合规底线;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协同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遵循市值管理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核 心,开展科学有效的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变化,常 态化主动地推进市值管理各项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坚守诚信底线、主动担当责任、规范合规运作,共同营造健康有 序的资本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五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 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 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执行;公司证券部门作为市值管理 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地推进;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 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 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研究制定市值管理策略。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 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 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 ,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 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 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 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门作为市值管理具体执行部门,应当依法合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资本 市场对接、投资者沟通、舆情监测等各项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与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常态化监测与预警,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研判原因,并及时实施管理策略,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 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现 金分红等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五条 如公司处于长期破净情形,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 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长期破净情形期间,如公司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 行专项说明。 第六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 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 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 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本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 2026-06-01 00:00│风华高科(00063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 5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此前已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及 2026年 5 月 2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2.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53.03 元/股,滚动市盈率为 199.66 倍,公司所处行业(申万三 级被动元件)平均市盈率为 77.89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指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公司 2026年 5 月股价累计涨幅为 111. 36%,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 3.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提及公司“针对代理商 0402、0603 芯片电阻、MLCC 全线暂停接单”,经核查,以上信息 不属实,为做好部分数字系统升级及产品结构调整,公司执行部分产品暂缓接单,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恢复接单。 4.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提及公司为“国内唯一通过英伟达全系列 MLCC 认证的企业”,经核查,以上信息不属实, 截至公告日,英伟达未对公司开展任何产品认证。 5.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较前期保持稳定,以家电、通讯及工业控制板块为主,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储能及低空经 济等新兴市场营收占比不超过 15%,未来存在市场开拓及高端产品价格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6.受国际政治局势动荡、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全球供应链重构等因素影响,若未来贵金属价格持续攀升或供应格局进 一步趋紧,公司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上行压力,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毛利承压、业绩不及预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 2026 年 5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提及公司“针对代理商 0402、0603 芯片电阻、MLCC 全线暂停接单”,经核查,以上信息 不属实,为做好部分数字系统升级及产品结构调整,公司执行部分产品暂缓接单,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恢复接单。 2.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提及“公司已切入英伟达供应链”、“公司为国内唯一通过英伟达全系列 MLCC 认证的企业 ”,经核查,以上信息不属实,截至公告日,英伟达未对公司开展任何产品认证。 3.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较前期保持稳定,以家电、通讯及工业控制板块为主,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储能及低空经 济等新兴市场营收占比不超过 15%,未来存在市场开拓及高端产品价格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主营产品核心材料包括银、铜、镍、锡等金属材料及陶瓷粉体,其中贵金属价格波动对盈利影响较大。受国际 政治局势动荡、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全球供应链重构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攀升或供应格局进一步趋紧,公 司将面临供应链成本上行压力,可能导致部分产品毛利承压、业绩不及预期。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6-01 00:00│阳光股份(0006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5月 27日、5月 28日、5月 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06,505.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73,690.26元,总资产 4,306,022,736.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53,510,856.51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1,537,865.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209,909.77元 ,总资产 4,477,352,462.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77,354,571.35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亏损 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5月 27日、5月 28日、5月 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6年 5月 25日公司与深圳瑞欣智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蓝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 民币 1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时代华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科技”)及时代华光信息技术(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信息”)(“华光科技”“华光信息”统称为“目标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目标公司控 制权。 华光科技成立于 2026年 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华光信息成立于 2026年 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50万元, 华光科技持有华光信息 100%的股权。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未经审计合并数据),华光科技资产总额117,823.77元 ,净资产 9,288.18元。 本次交易金额较小,标的整体资产及经营规模较小,对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营收及利润影响有限,现有的规模不会导 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 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 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 2026-06-01 00:00│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投能源;证券代码:000600)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5 月 28日、5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6,264,428,9 33.21元,同比减少 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9,474,222.33元,同比增长 35.08%,具体经营情况及财 务数据详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6-06-01 00:00│徐工机械(0004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进展公告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 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 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47)、《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 2,552,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 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61 元/股,成交总额为 25,010,011.84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52,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61 元/股,成交总额为 25,010,011.84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1 00:00│中成股份(000151):中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风险提示: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5 月 28 日、5 月 29 日 连续 3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2、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存在 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新增业务为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 ,不涉及储能相关产品、设备生产,该业务目前相关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5 月 28 日、5 月 29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2026 年 2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6 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及新增股份上市事项已完成,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新 增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不涉及储能相关产品、设备生产,该业务目前相关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 入比重较低。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026 年3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在信息披露选定媒体披露的《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公 告》。 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选定媒体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前述报告为准。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公司股票价 格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存在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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