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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7-29 07:38│东北证券(000686):关于法院决定对第一大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北证券”)于 2026 年 7月 2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发送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亚泰集团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的《决定书》,决定对亚泰集团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亚泰集团清算组担任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根据《告知函》,法院决定对亚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亚泰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亚泰集团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亚泰集团后 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亚泰集团于 2024 年 3月与长春市 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亚泰集团进入预 重整程序或后续相关申请人对亚泰集团的重整申请被裁定受理,该重组事项可能中止或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21,168,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81%,其中,亚泰集团累 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55,1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5%。亚泰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或者后续申请人对亚泰 集团的重整申请被裁定受理,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东北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规定规范运作,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亚泰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亚泰集团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法院决定对亚泰集团启动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平稳,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完全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28 22:11│中际旭创(300308):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2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圣先生出 具的《关于提议中际旭创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圣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圣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2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圣先生提 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含),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提议前 6个月内,提议人刘圣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 11.20万股,刘圣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 50 万股。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公 司上市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圣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 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但依照有关规定 实施优先股发行行为的除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在股份发行时实施股份回购。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28 21:34│立新能源(001258):立新能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告 ─────────┴─────────────────────────────────────────── 行科技创新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低碳 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 2026年 7月 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 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相关要素 如下: 债券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6立新 K1 债券代码 524917.SZ 信用评级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本期债券无评级 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亿元) 5 债券期限 3+2年 票面年利率(%) 1.74% 利率形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 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付息频率 按年付息,最后一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发行日 2026年 7月 20日-2026年 7月 21日 起息日 2026年 7月 21日 上市日 2026年 7月 29日 到期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1年 7月 21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在存续期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9年 7月 21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面值 100元/张 开盘参考价 100元/张 ─────────┬─────────────────────────────────────────── 2026-07-28 20:52│*ST节能(0008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节能”)股票将于 2026 年 7月 29 日(星期三)停牌一天 ,并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自 2026 年 7月 3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证券代码仍 为“000820”,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不变。 3、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2520260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处于被立案期间,公司将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500 万元 –7,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895 万元–亏损 795 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 波动影响,订单与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连续八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截止到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04. 17 万元,净资产为 8,700.79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65,555.44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13 元/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证券简称:由“*ST 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 3、证券代码:000820; 4、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 2026 年 7月 29 日(星期三)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7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月 30 日(星期四);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不变。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中审众环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0,723,807.65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329,980,724.12 元,利润总额-102,747,105.50 元、净利润 -64,030,421.34 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67,041,658.1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69,997,485.6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为 87,007,949.0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9.3. 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 ,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0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7月 29 日(星期三)停牌一天,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并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节能”变更为“神雾节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20”,股票交易价格日涨 跌幅限制为“10%”不变。 五、其他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6004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处于被立案期间,公司将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500 万元 –7,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895 万元–亏损 795 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 波动影响,订单与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连续八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截止到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04. 17 万元,净资产为 8,700.79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65,555.44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13 元/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28 20:52│东方新能(00231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7.94,与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不涉及旅游、海绵城市及北京城市规划相关业务领域。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的独立储能业务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对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公司 目前的 AI算力、算电协同相关业务暂未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新能,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 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27日、2026年 7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旅游、海绵城市及北京城市规划等相关业务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符,公司明确目 前不涉上述相关业务。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9)。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0 万元到 3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0 万元 到 75万元,营业收入 14,000万元到 16,000万元。经与公司财务部门确认,业绩预告中的数据无需修正。业绩预告的数 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7.94,与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的独立储能业务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对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公司 目前的 AI算力、算电协同相关业务暂未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防范概念炒作,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28 20:51│周大生(00286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陈寿平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许金卓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相关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陈寿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6月 30 12.05 11.00 0.0101% 日至 2026年 7 月 27日 许金卓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6月 5 12.19 4.50 0.0041% 日至 2026年 6 月 15日 陈寿平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未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 入的股份,其减持价格区间为 11.29元/股-12.22元/股。陈寿平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525股,实际减持11 0,000股,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陈寿平先生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等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 持计划。 许金卓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减持价格区间为 12.05 元/股-12.39 元/ 股。许金卓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62股,实际减持 45,000股,剩余 62股无法卖出,原减持计划实际已完 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许金卓 合计持有股 379,750 0.0350% 334,750 0.0308% 份 其中: 45,063 0.0042% 63 0.0000%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34,687 0.0308% 334,687 0.0308% 股份 陈寿平 合计持有股 462,100 0.0426% 352,100 0.0324% 份 其中: 115,525 0.0106% 5,525 0.0005%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46,575 0.0319% 346,575 0.0319% 股份 注: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截至 2025 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46,250 股,本年度可减持股份数为不超过 111, 562 股,因其上次减持计划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实施完成,占用2026 年可减持股份数 66,500 股,因此许金卓先生 2 026 年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可减持股份为不超过 45,062 股,相关情况说明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2026-0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 2026年 5月 13日已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董事陈寿平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525股,实际减持 110,000 股,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62股, 实际减持 45,000股,剩余 62股无法卖出,原减持计划实际已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陈寿平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 2026-07-28 20:47│顺钠股份(00053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顺钠股份,证券代码:000533)股票连续两个交易 日(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算力及数据中心业务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上半年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占比相对较低,对公司业绩 暂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拓展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需求波动、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相关 业务能否实现规模化增长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实际贡献程度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 3、近期市场关注到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相关订单增长情况,公司控股孙公 司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仅为施耐德的参股公司,双方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顺特设备业 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身独立承接的项目订单,因此,施耐德的业绩及需求与公司没有必然的关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博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120,000,000股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上述股份于2026年6月16日10时至 2026年6月1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第一次拍卖已流拍。截至目前,蕙 富博衍所持公司股份暂未开始第二次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仍为蕙富博衍。 5、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9亿元,同比减少7.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4.94万元,同 比上升8.40%;海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93%;核电及储能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2026年第一季度,原 材料价格上升导致营业成本同步增加,汇兑损益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因此,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2亿 元,同比上升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1.40万元,同比下滑13.28%。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6、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71.22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3.07倍,最新市净率为7.37倍;公司所 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7月27日发布数据,该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23.91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3.34倍,最新市净率为2.95倍。公司最新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预 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多元因素影响。在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7、202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五五” 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发电目标、非电利用目标和可靠替代目标。公司作为输配电设备制造企业,市场产品需 求除受国家能源规划导向影响外,还取决于电网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招标采购节奏、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格 局变化等市场化因素,该规划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产能利用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8、公司依托在变压器及配电设备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针对AI算力中心、超大型数据中心对供电可靠性及能效的要 求,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目前处于初期阶段,仍未商业化落地,还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9、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市场情绪过热,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股价短期快速上涨后可能出现的 回调压力,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27 日、2026 年 7月 2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41%,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蕙富博衍问询,截至目前,蕙富博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5、蕙富博衍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算力及数据中心业务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上半年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占比相对较低,对公司业绩 暂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拓展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需求波动、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相关 业务能否实现规模化增长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实际贡献程度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 决策,理性投资。 4、近期市场关注到施耐德相关订单增长情况,公司控股孙公司顺特设备仅为施耐德的参股公司,双方各自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顺特设备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身独立承接的项目订单,因此,施耐德的业绩及需求与公司没有必然的关联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蕙富博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00股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上述股份于2026年6月16日10时至2026年6月1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因 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第一次拍卖已流拍。截至目前,蕙富博衍所持公司股份暂未开始第二次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仍为蕙富博衍。 6、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9亿元,同比减少7.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4.94万元,同 比上升8.40%;海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93%;核电及储能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2026年第一季度,原 材料价格上升导致营业成本同步增加,汇兑损益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因此,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2亿 元,同比上升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1.40万元,同比下滑13.28%,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7、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71.22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3.07倍,最新市净率为7.37倍;公司所 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7月27日发布数据,该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23.91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3.34倍,最新市净率为2.95倍。公司最新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预 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多元因素影响。在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 8、202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五五” 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发电目标、非电利用目标和可靠替代目标。公司作为输配电设备制造企业,市场产品需 求除受国家能源规划导向影响外,还取决于电网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招标采购节奏、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格 局变化等市场化因素,该规划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产能利用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9、公司依托在变压器及配电设备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针对AI算力中心、超大型数据中心对供电可靠性及能效的要 求,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目前处于初期阶段,仍未商业化落地,还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市场情绪过热,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股价短期快速上涨后可能出现的 回调压力,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蕙富博衍送达的问询函及蕙富博衍的回函。 ─────────┬─────────────────────────────────────────── 2026-07-28 20:41│东易日盛(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0),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6,578,594 股,持股比例为 7%,以 下简称“天津晨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6月 2日—2026 年 9月 1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57,0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5%;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9,514,052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晨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告知公司其未减持公司股份并 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晨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前后天津晨尚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股)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天津晨尚 66,578,594 7%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天津晨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原计 划减持股份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天津晨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026-07-28 20:39│陕天然气(0022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8日 15 :30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区开元路 2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3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东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3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2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1,36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4.866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71,98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43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9,378,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2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3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43%。 (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2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6名非独立董事。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 次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陈东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3,789 99.8937 是 1.02 选举张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2,412 99.8935 是 1.03 选举闫禹衡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6,544 99.8941 是 1.04 选举高京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0,366 99.8932 是 1.05 选举邓哲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1,671 99.8934 是 1.06 选举张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0,591,383 99.8934 是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01 选举陈东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3,333 84.1263 1.02 选举张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1,956 84.0978 1.03 选举闫禹衡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6,088 84.1834 1.04 选举高京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9,910 84.0555 1.05 选举邓哲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1,215 84.0825 1.06 选举张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0,927 84.0765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4名独立董事。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 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徐焕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0,593,616 99.8937 是 2.02 选举李秉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0,592,073 99.8935 是 2.03 选举杨振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0,592,596 99.8935 是 2.04 选举杜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0,591,169 99.8934 是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2.01 选举徐焕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63,160 84.1228 2.02 选举李秉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61,617 84.0908 2.03 选举杨振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62,140 84.1016 2.04 选举杜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60,713 84.0721 上述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4名,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同意。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翔、刘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2026-07-28 20:37│隆平高科(000998):关于聘任公司水稻首席科学家的公告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水稻首席科学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科研布局需要,为持续强化种业科技创新能力,集中优势资源突破水稻育种关键技术,推动高端 人才集聚科研一线,公司董事会聘任杨远柱先生为公司水稻首席科学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杨远柱先生深耕水稻育种四十余年,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个人荣获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种业 十大杰出人物等多项荣誉,在两系法杂交水稻种质创新、安全温敏不育系创制、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等领域科研水平位居 国内领先,培育出多个千万亩级重大杂交水稻品种。 任职水稻首席科学家后,杨远柱先生将更加专注于种业科研创新,继续深耕水稻育种前沿领域,聚焦关键技术攻关与 重大品种突破,充分发挥科研带头人作用,持续释放科研创新潜能,为公司长期领跑水稻种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聘任的水稻首席科学家聘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聘任的水稻首席科学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义务。 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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