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5-23 11:44│盐湖股份(0007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19号五矿海润酒店 21楼 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昭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233人,代表股份 1,731,597,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3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4人,代表股份 684,76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94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209 人,代表股份 1,046,832,04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8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231 人,代表股份644,031,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2.170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补充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6年度董事及管理层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果
1.00 2025年年度报 1,713,854,001 98.9753% 15,073,722 0.8705% 2,669,612 0.1542% 通过
告全文及摘要
2.00 2025年度董事 1,718,042,240 99.2172% 11,037,545 0.6374% 2,517,550 0.1454% 通过
会工作报告
3.00 2025年度拟不 1,709,828,134 98.7428% 18,582,239 1.0731% 3,186,962 0.1840% 通过
进行利润分配
的议案
4.00 关于与五矿集 506,809,458 78.6932% 135,654,899 21.0634% 1,567,412 0.2434% 通过
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补充签
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项议
案关联股东中
国五矿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盐
湖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工银金
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回避表
决)
5.00 2026 年度董事 1,712,244,078 98.8823% 16,405,734 0.9474% 2,947,523 0.1702% 通过
及管理层薪酬
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 1,712,419,434 98.8925% 16,214,840 0.9364% 2,963,061 0.1711% 通过
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票数 比例 结果
1.00 2025年年度报告 626,288,435 97.2450% 15,073,722 2.3405% 2,669,612 0.4145% 通过
全文及摘要
2.00 2025年度董事会 630,476,674 97.8953% 11,037,545 1.7138% 2,517,550 0.3909% 通过
工作报告
3.00 2025年度拟不进 622,262,568 96.6199% 18,582,239 2.8853% 3,186,962 0.4948% 通过
行利润分配的议
案
4.00 关于与五矿集团 506,809,458 78.6932% 135,654,899 21.0634% 1,567,412 0.2434% 通过
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补充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2026 年度董事及 624,678,512 96.9950% 16,405,734 2.5473% 2,947,523 0.4577% 通过
管理层薪酬方案
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 624,853,868 97.0222% 16,214,840 2.5177% 2,963,061 0.4601% 通过
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富强、张子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05-22 21:28│*ST瑞和(00262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
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类型和届次、会议召集人、投票方
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经查验,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 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
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
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06人,代表股份176,245,112股,占贵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8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
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
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5,576,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725%;反对 20,626,3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32%;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二)表决通过了《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5,396,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6%;反对 20,788,9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55%;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三)表决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395,1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99%;反对 20,801,8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28%;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四)表决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5,506,8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3%;反对 20,690,1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4%;弃权 4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五)表决未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70,8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5%;反对 20,719,858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63%;回避 151,311,6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530%。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未审议通过。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6,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57%;反对 20,584,0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92%;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387,5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77%;反对 17,742,8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71%;弃权 11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至第七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第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第五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
2026-05-22 21:24│中航成飞(3021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4月29日,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经一路39号成飞宾馆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隋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8 人,代表股份 2,408,055,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2,403,966,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5 人,代表股份 4,089,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5人,代表股份 11,27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7,186,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5 人,代表股份 4,089,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941,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反对1,932,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16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2527%;反对1,9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51%;弃权181,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2%。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926,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1,947,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弃权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1161%;反对1,9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17%;弃权181,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2%。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92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7%;反对2,063,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150,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1498%;反对2,0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30%;弃权61,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2%。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943,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2,048,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16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2677%;反对2,0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82%;弃权63,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0%。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825,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2,166,87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2277%;反对2,166,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62%;弃权62,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0%。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6,04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反对1,945,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27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2087%;反对1,9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30%;弃权60,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3%。
7、以普通决议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94,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37%;反对2,073,773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42%;弃权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12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094,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4937%;反对2,073,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42%;弃权64,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0%。
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79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2,07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弃权191,7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9.9369%;反对2,0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25%;弃权191,773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7%。
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5,857,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反对2,133,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弃权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7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5051%;反对2,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11%;弃权64,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8%。
10、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