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个股最新公告速览

 

查询个股最新公告(输入股票代码):

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8-20 17:04│国际医学(000516):总裁班子工作细则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可由董事兼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的最高组织者 。 第四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九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裁二至六名,财务总监一名,总裁助理若干名,具体分工负责公司的经营业务、财务管理、融资 、投资、安全保卫、后勤工作、服务工作和员工培训等。 第十一条 总裁班子接受董事会考核,总裁班子成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总裁班子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特殊情 况下总裁可委托副总裁主持。总裁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各职能部门负 责人,必要时邀请董事长或董事会其他成员列席。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 10 日前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总裁决定召开临时会议。总裁班子成员因故不 能参加总裁办公会议,应向总裁或主持会议的副总裁请假。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总裁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裁审定后,一般应定于 会议前一天通知总裁班子成员及其他出席者。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也应于会议前一天向集团行政管理部申报 ,由集团行政管理部请示后予以安排。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三天送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实施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计划决议的事项; (二)实施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投资方案决议的事项; (三)拟定公司具体发展项目计划的事项;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改革、调整的事项; (五)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事项; (六)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办法的事项; (七)拟订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方案的事项; (八)涉及多个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九)典型分支机构的述职报告; (十)拟订重大营销活动方案的事项; (十一)总裁认为应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一般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由总裁或副总裁负责 实施,集团行政管理部督办。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纪要或决议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报送董事会备案,重大决定需报董事会批准 后,方可实施。会议纪要或决议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印发。 第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筹备,包括通知会议、准备会议文件资料等,并负责会议的记录 以及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第二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确定议题后,由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一)集团行政管理部拟发会议通知; (二)根据总裁决定的议题通知主管部门在会议召开 3—5 日前,拟就议案讨论稿; (三)集团行政管理部审查议案讨论稿,并呈总裁审定; (四)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打印讨论稿,并于会议召开前 1—3日分送各与会人员,以便其认真准备讨论意见。 第二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安排记录人员,担任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主持人姓名、参加人员姓名、列席人员的姓名、会议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主要观点、看法、具体意见、建议和措 施等)、会议的主要决定等。 第二十二条 每次会议结束后,记录员必须将会议记录的内容,特别是会议的重要议题讨论情况及决定送会议主持人 审阅签字,凡总裁未参加和主持会议的,须报总裁审签认可。 第二十三条 经总裁审定,集团行政管理部可根据会议记录拟发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一并 保存。 第二十四条 部室提出的议案,必须由部门负责人以简要书面报告,经总裁同意后,按规定对议案进行调研及起草工 作。 第二十五条 各部室完成议案起草工作后,应将草案连同前述规定的材料,送集团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初审修改,报总 裁审阅同意后,安排上会讨论,并最少应在开会的前一日发给各与会人员。 第二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后由集团行政管理部整理会议讨论情况,报总裁审阅同意,发出会议决议或纪要,主 办部室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草案进行修改后送集团行政管理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行政管理部对议案修改稿初审并经总裁签发,需报董事会决定的,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或下发执行文件。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个别特殊重要的议案,应邀请社会有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以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性和取得成 效。 第五章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第二十九条 总裁及其班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的决议,在《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十条 总裁及其班子在实施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时,必须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公司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在未 取得董事会的同意和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资金给付、处置资产等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向公司 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长授权,总裁可代表公司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重大合同。 第三十二条 总裁应自觉接受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质询,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 第三十三条 总裁应在每季度结束后,或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或者审计 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运用情 况等。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总裁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第六章 总裁工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公司总裁每季度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第三十六条 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情况,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二)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三)机构及人事变动的情况; (四)公司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特别是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福利、待遇、奖惩情况; (六)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职责及分工的工作情况; (八)公司目前存在的并需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 紧急事项及事件的口头请示及报告应交集团行政管理部作记载,以临时会议纪要或专项请示报告等文字 形式存档。 第三十八条 总裁在任职期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公司股份,并遵守高管持股管理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本工作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制 定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2026-08-20 17:04│迈普医学(30103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明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德。 前款所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指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者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 年以上工作经验。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 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上市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 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秘书应当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 畅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工作,督促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 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 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 工作。 (五)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六)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 、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七)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和董 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八)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 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九)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 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 (十三)《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履 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长应当保证董 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 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可以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 书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应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 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设定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标准,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对其进行责 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四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 书之前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以下资料: (一)提名人的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第十五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设立相应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或者培训证明。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 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应向董事会备案。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并酌情披露。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 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长、董事会 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情形触发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 解聘。如决定解聘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决定作出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 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在六个月内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并完成聘任工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由董事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如与法律、法规 、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6-08-20 17:02│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9月 1日起开始执行。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新能源各业务板块项目持续落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结构发生实质性变化。为适配公 司现阶段业务实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历史信用损失数据及风险经 验,经对应收款项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全面复核,同时对标同行业同业务板块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政策, 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9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如下: 账龄 一般客户应收款项预计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40 4-5 年 60 5 年以上 100 2.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如下: 账龄 一般客户应收款项预计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 2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40 4-5 年 60 5 年以上 100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8月 1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的假设分析 公司基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假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 年度起开始执行,据此计算公司 20 25 年度净利润将增加 492 万元,占经审计净利润的 7.69%,净资产将增加 492 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不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财务信息,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 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026-08-20 17:02│万泽股份(000534):万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 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202 6年 1月 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6年 6月 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号”), 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号、解释第 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6-08-20 17:02│利仁科技(00125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 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 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年 8月 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712.9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0.0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 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年产 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 报告期内的投入为自有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公司于 2023年 4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9)。 (二)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 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保荐机 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5-047)。公司于 2025年 9月15日 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 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0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2026-08-20 17:02│登康口腔(00132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 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秦红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秦红星先生将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与其独立董事职务任期一致。本次补选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秦红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候选人秦红星先生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8-20 17:02│濮耐股份(00222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告 ─────────┴───────────────────────────────────────────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 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更加 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 确认后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 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6.43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资产减值准备金 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额(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票据 -311.15 3.59% 应收账款 751.52 8.68% 其他应收款 541.16 6.25% 合同资产 14.90 0.17% 合计 996.43 11.5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本次核销坏账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2,074.80万元予以核销, 不影响本期损益。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 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 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 金融资产外,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 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行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兑汇票 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 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买断式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不计提坏账准 备。 (2)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款项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 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3)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商业承兑汇 应收账款预 其他应收款预期 合同资产预期 票预期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率 信用损失率 率(%) 率(%) (%) (%) 1年以内(含 1年) 5.00 5.00 5.00 5.00 1至 2年(含 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至 3年(含 3年) 20.00 20.00 20.00 20.00 3至 4年(含 4年) 50.00 50.00 50.00 50.00 4至 5年(含 5年) 80.00 80.00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6.43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846.99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46.99万元。 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6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 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 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 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 2026-08-20 17:02│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发的 12 项发明专利和 3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已取得了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证书号 专利类型 1 ZL 2023 1 一种高纯材料熔融沉 2023 年 5 月 2026 年 3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518444.3 降离心制备装置 10 日 31 日 8822694 号 2 ZL 2026 1 一种粗铜精炼除砷锑 2026 年 1 月 2026 年 3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030085.0 铋的方法 12 日 31 日 8825065 号 3 ZL 2026 1 毛锑结晶盐中金的测 2026 年 1 月 2026 年 3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037979.2 试方法 13 日 31 日 8824647 号 4 ZL 2023 1 一种硫化锑矿、锑碱渣 2023 年 4 月 2026 年 4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406731.5 与铅阳极泥还原熔炼 17 日 10 日 8855018 回收锑铅方法 号 5 ZL 2026 1 砷碱渣中砷碲协同短 2026年 2月4 2026年 5月 5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159566.1 程回收与有价金属富 日 日 8925007 集的方法 号 6 ZL 2026 1 一种侧渣和底渣协同 2026 年 2 月 2026年 5月 8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222887.1 浮选回收有价元素的 25 日 日 8930178 方法 号 7 ZL 2025 2 一种具有双重联锁油 2025 年 6 月 2026 年 5 月 十年 第 实用新型 1294649.9 气排放装置的氧压机 24 日 29 日 2428559 专利 油站 2 号 8 ZL 2026 1 一种三氧化二砷的提 2026 年 1 月 2026年 6月 2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071624.5 纯方法 20 日 日 8988539 号 9 ZL 2026 1 一种制酸电雾渣综合 2026 年 4 月 2026年 7月 3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509630.4 回收利用的方法 17 日 日 9068462 号 10 ZL 2026 1 一种从银阳极泥硝酸 2026 年 4 月 2026年 7月 3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538944.7 浸出液中协同富集铂 22 日 日 9074113 钯及绿色短流程制备 号 海绵钯的方法 11 ZL 2025 2 一种降低稀酸含砷的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7 月 十年 第 实用新型 1705696.8 净化装置 12 日 14 日 2447031 专利 9 号 12 ZL 2026 1 一种粗铋中铜砷碲铅 2026 年 4 月 2026 年 7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594300.X 的协同除杂方法 30 日 17 日 9105733 号 13 ZL 2026 1 一种亚碲酸钠溶液电 2026年 1月5 2026 年 7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003766.8 积提取碲的方法 日 17 日 9113945 号 14 ZL 2025 1 一种测定红外光学玻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7 月 二十年 第 发明专利 0964595.0 璃用高纯硒中氧含量 14 日 21 日 9127508 的方法 号 15 ZL 2025 2 一种配电室高压双电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7 月 十年 第 实用新型 1702336.2 源供电线路缺相快速 12 日 21 日 2450820 专利 检测装置 9 号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 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 2026-08-20 17:02│歌尔股份(00224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维护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详见 2024年 2月 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行动方案实施,并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精密零组件业务、智能声学整机业务和智能硬件业务,主要服务于全球科技和消费电子行业领先 客户,为客户提供精密零组件和智能硬件整机的垂直整合产品解决方案,以及相关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服务。 公司秉持“精密零组件+智能硬件整机”的产品战略,巩固同全球科技和消费电子行业领先客户的长期合作,产品解 决方案和服务能力得到客户认可,在微型扬声器、MEMS声学传感器、AI 智能眼镜、MR混合现实、智能可穿戴、智能无线 耳机、智能游戏主机及配件等领域内持续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在智能制造领域内,公司积极打造 GPS歌尔制造体系,通 过深度应用大模型、智能体、数字孪生、智能感知与决策优化等新一代 AI技术,推动制造模式向标准化、精益化、自动 化、智能化转型,持续构建面向未来的智能制造核心能力。 2026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04,629.27万元,同比增长 6.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584. 52万元,同比增长 3.46%。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将继续全力以赴,做好业务拓展、客户服务、项目交付、运营提升等各 项重要工作,力争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实现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构建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建立多种技术融合的产品研发和制造平台,通过跨领域技术集 成,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化的精密零组件和智能硬件整机产品解决方案。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声学、光学、微电子 、无线通讯、精密制造、自动化等多学科领域中的优秀人才并加以培养,已建立起一支具备深厚技术实力和丰富产品项目 经验的技术人才队伍,并与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高校 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开放的综合性技术研发平台,支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创新和研发。2026 年上半年,公 司研发投入 236,035.0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5.89%。公司将继续围绕战略方向,投入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持续强 化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上半年,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原则,进一步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规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工 作,加强防范治理合规风险。 四、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重视股东回报。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从制度层面对 投资者回报提供有力保障。2026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增加分红金额等方式,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于 2026年 1月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将 2 025年 4月 10 日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提高至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上述回购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44,199,94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支付金额约 12亿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公司回购股份 9,702,900股,支付金额约 2.5亿元。在现金分红方面,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约 7亿元。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业团队,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贯彻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公司配备专业团队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事务。2026 年上半年,公司举办了年度业绩说明 会,参与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回 应投资者问题,保持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高效的沟通。 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聚焦主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提升股东回报,切实践行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 2026-08-20 17:02│飞龙股份(00253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 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6 年 8月 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并听取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 ,现提名武龙(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武龙当选独立董事后,将接任由边泓担任的第九届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相关补选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输入股票代码):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