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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1-22 20:56│三花智控(00205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份39,0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274%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292%)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9,756 ,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1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2323%)。 2、持有公司 A股股份 35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 84%)的董事王大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88,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0.0021%)。 3、持有公司 A股股份 325,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 77%)的董事倪晓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81,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0.0019%)。 4、持有公司 A股股份 41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 99%)的董事陈雨忠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104,1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0.0025%)。 5、持有公司 A股股份 3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 79%)的董事会秘书胡凯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8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020%)。 6、持有公司 A股股份 363,8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 87%)的财务总监俞蓥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23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9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后总股本比例 0.0022%)。 公司近日收到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胡凯程先生、俞蓥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 A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张亚波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9,024,200 0.9274 0.9292 王大勇 董事 352,562 0.0084 0.0084 倪晓明 董事 325,062 0.0077 0.0077 陈雨忠 董事 416,750 0.0099 0.0099 胡凯程 董事会秘书 332,562 0.0079 0.0079 俞蓥奎 财务总监 363,869 0.0086 0.0087 总计 40,815,005 0.9699 0.9719 注: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张亚波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王大勇、倪晓明、陈雨忠、胡凯程的股份来源于 股权激励股份;俞蓥奎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和集中竞价股份。(前述股份来源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 3、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 A股股份数不超过 10,203,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2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 本的 0.243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 A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数(股) 比例(%) 本比例(%) 张亚波 9,756,050 0.2318 0.2323 王大勇 88,140 0.0021 0.0021 倪晓明 81,265 0.0019 0.0019 陈雨忠 104,187 0.0025 0.0025 胡凯程 83,140 0.0020 0.0020 俞蓥奎 90,967 0.0022 0.0022 合计 10,203,749 0.2425 0.243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胡凯程先生、俞蓥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一致。 张亚波先生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自2022年 8月 18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本公司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的公司原 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 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承诺期期满后,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 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根据“发起人持有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在《公司法》 规定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期限内,本人自愿锁定所持股份,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 股份;自港股招股章程披露股东持有股份之日起至上市日期起计满六个月之日止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或订立任何协 议出售本招股章程所示股东为实益拥有人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就上述股份或证券设立任何选择权、 权利、权益或产权负担;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其他拟减持人员承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截至披露之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做出的以上各项承诺。 8、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胡凯程先生、俞蓥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2026-01-22 20:46│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1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 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产业基 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吴兴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 于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 2026-01-22 20:46│三羊马(001317):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 ─────────┴───────────────────────────────────────────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持有公司股份 63,281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07%,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28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 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李刚全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20 日 51.1991 63,281 0.07% -2026 年 1月 22 日 大宗交易 合计 51.1991 63,281 0.07%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63,281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0.20-54.10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李刚全 合计持有股份 63,281 0.07%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281 0.07%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后,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 以公告。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减持股东李刚全系公司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 2025 年 6月 23 日。 四、备查文件 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 2026-01-22 20:46│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 高管陈均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1 目前总股本 159,462,046 股 (不含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的 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股东及公司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管陈均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陈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陈均 集中竞价 2026 年 1 月 6 78.46 元/股~ 80.51 999,900 0.63% 首次公开发行前 交易 日至 1 月 21 日 84.73 元/股 股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均 合计持有股份 6,947,000 4.36% 5,947,100 3.73% 1截至2026年1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302,593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840,547股。文中其他地方有关总股本的 表述皆为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数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6,750 1.09% 736,850 0.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10,250 3.27% 5,210,250 3.2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陈均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 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 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3)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 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 定;(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自愿性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所 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 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 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均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5、陈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2026-01-22 20:35│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12月22日,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龙矿业”)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西藏多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保障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拟由公司在多 龙矿业负责开发的西藏多龙铜矿周边择址建设西藏多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保障项目(以下简称“综合能源 保障项目”)。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围绕综合能源保障项目建 设开展前期工作。 以上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并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2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1日,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改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 记信息如下: 名称 西藏蜀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6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 陈思遥 住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鲁仁中路10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 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 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 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 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专 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一)项目公司《营业执照》。 ─────────┬─────────────────────────────────────────── 2026-01-22 20:16│博云新材(0022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727,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1%) 的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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