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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5-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5-26 08:11│同宇新材(30163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 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 .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2024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38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 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 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沈重,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 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冉士龙,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沈重、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雪伟、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冉士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于 2026 年 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之外,其近 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关于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及 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 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 2026-05-26 07:5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 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 │资料的公告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25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 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上述 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69/documents/sehk26052500339_c.pdf英文: 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69/documents/sehk26052500340.pdf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 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 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5 21:22│好想你(0025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6,523,504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现有 总股本 447,707,8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23,504 股后为 441,184,3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 .00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10=264,710,632.2/447,707,891*10=5.912574 元(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进行四舍五入),每股现金 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64,710,632.2 /447,707,891=0.5912574元(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进行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12574 元/股。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21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47,707,8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23,504 股 后为 441,184,3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264,710,6 32.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利 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 6,523,504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 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523,504股后的 441,184,38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73 石聚彬 2 01*****438 石聚领 3 01*****795 湛明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好想你总部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豆妍妍 咨询电话:0371-625899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026-05-25 21:21│创维数字(0008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27,770,5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144%)的董事长施驰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99%)。 2、持有公司股份2,439,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21%)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拟在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张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人员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施驰 27,770,524 2.4144%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张知 2,439,348 0.212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股,含本数) 总股本比例 施驰 6,900,000 0.5999% 张知 600,000 0.0522% 备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董事长施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施驰先生、张知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 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4、施驰先生、张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施驰先生、张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2026-05-25 21:11│国风新材(00085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8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8 人。会议 由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合肥市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拟参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李中亚先生于产 投集团任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中亚先生回避表决。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张科技”或“标的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公司,公司独立 董事李鹏峰先生曾任金张科技独立董事,基于谨慎考虑,公司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 审阅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施克炜等 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张科技 46,263,796 股股份( 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 58.33%)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 日更新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交易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金张科技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2192 号); 对上市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6]2 30Z002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安 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1176 号)。 董事会同意前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因回避后非关联委员人数不满 2 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直接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中亚、独立董事李鹏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对《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因回避后非关联委员人数不满 2 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直接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李中亚、独立董事李鹏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202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完成本次交易相 关的加期审计工作,公司已完成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因回避后非关联委员人数不满 2 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直接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李中亚、独立董事李鹏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5-25 21:01│小熊电器(002959):关于小熊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9 2、债券简称:小熊转债 3、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5月 20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 5月 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9号)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5,36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元,期限 6年,发行总额为 53,6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869 号” 文同意,公司 53,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9月 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小熊转债”,债券 代码“127069”。根据《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3年 2月 20 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8月 11日)止。 公司因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小熊转债”自 2026年 5月 20日起暂停转股。 根据相关规定,“小熊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 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 2026-05-25 20:57│拓日新能(0022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诉讼代理人发来的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 0311 民初 3235 号〕(以下简称“案件 1”)和《受理 案件通知书》〔(2026)粤 0311 民初 4932 号〕(以下简称“案件 2”)等文件。 二、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 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系夫妻,陈琛女士为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的女儿;诉讼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诉 讼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 1 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对陈琛女士就登记在陈琛女士名下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3.6%股权的股东资格确 认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女士名下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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