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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4-22 17:24│珠江钢琴(002678):珠江钢琴集团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 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920,103,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93,737,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7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226,365,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6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3,588,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3,588,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2%。 (三)公司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均已向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请假程序;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837,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1%;反对 18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61%;反对 18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7%;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03%。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25 年度述职。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755,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19,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0,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62%;反对 319,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6%;弃权 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2%。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830,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反对 19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权 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38%;反对 19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59%;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03%。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808,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 212,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4,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0%;反对 212,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1%;弃权 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48%。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788,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8%;反对 234,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24%;反对 234,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03%。 (六)审议通过议案 6.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385,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0%;反对 68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0,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44%;反对 68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36%;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0%。 (七)审议通过议案 7.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821,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3%;反对 18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6,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02%;反对 18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0%;弃权 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8%。 注:以上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彭明致律师、陈妍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6-04-22 17:24│北斗星通(0021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委托,指派律 师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对北斗星通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北京北斗星通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精神,本所律师对北斗星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与主持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 合法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签发日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项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理解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北斗星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3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北京北斗星 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召集人、投票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联系方式、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同日,北斗星通董事会发布了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按时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为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北斗星通董事会与本所律师共同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合法性进行验证,核查了个人股东持股凭证、身份证件等 材料,核查了股东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的表决权股 份数。经核查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计 6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586,819 股,占北斗星通 股份总数的 24.421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6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31,129,055 股,占北斗星通股份总数的 5.7337%。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所列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出席现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股东以记名书面投票方式对通知所列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现场投票部分由当场推选的 2 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验票和计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股东,于 2026 年 4 月 22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进行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15: 00 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3,294,0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424%;反对 350,9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143%;弃权 70,9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07,355 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6450%;反对 3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272%;弃权70,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278%。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3,308,8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514%;反对 334,4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043%;弃权 72,6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0.0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22,155 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6925%;反对 3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42%;弃权72,6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332%。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3,293,5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421%;反对 347,3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121%;弃权 75,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0.0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06,855 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6434%;反对 3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157%;弃权75,0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409%。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219,6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969%;反对 419,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561%;弃权 7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0.04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632,955 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4060%;反对 4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3466%;弃权77,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474%。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230,77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037%;反对 401,4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452%;弃权 83,7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0.05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644,055 股,占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4417%;反对 4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2895%;弃权83,7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689%。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就上述内容所作的会议记录,已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字。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北斗星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北 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4-22 17:20│盈康生命(30014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 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 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合理使用安排公司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并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 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 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盈康生命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 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 2026-04-22 17:1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14:00-15: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 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9日(星期六)14:00-15: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联席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广红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陈华先生,公司副总 经理刁建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天红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乔中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 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六 ) 14:00-15: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oVXOZAS1W 或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9日前进行访问,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566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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