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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32│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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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含)的次级公
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58 号文同意注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前述注册批复项下的第八期发行,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16.7 亿元(含)。
2026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1.30%-2.30
%。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最终确定
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6 广发 C2”,债券代码:524834)票面利率为 1.7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
请参考 2026 年 6 月 1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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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16│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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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5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全部参与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
26-22)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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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04│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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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 亿元公司
债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245 号)。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期。本期债券设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
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
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各品种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38 亿元
(含 38 亿元)。
2026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 1.30
%-2.3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1.40%-2.4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1.64%
,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1.7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 年 6 月 3 日-2026 年 6 月 4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
参考 2026 年 6 月 1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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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02│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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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份 106,5
64,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019,687.02 元(含税
);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42,625,81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190,351股(
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9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未发生调整情形。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564,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6000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1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
税款 0.9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6,564,5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9,190,35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
,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
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4 天津戒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 08*****046 后浪(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101 同源(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025 天津源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08*****951 天津文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34,563,445 32.43 13,825,378 48,388,823 32.43
二、无限售流通股 72,001,092 67.57 28,800,436 100,801,528 67.57
三、总股本 106,564,537 100.00 42,625,814 149,190,351 100.00
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9,190,351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315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因此,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郜雨
咨询电话:0335-8691180
传真:0335-8691180
十、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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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01│*ST岭南(002717):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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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6日收盘价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截至2026年6
月2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四)“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
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岭南”变更为“*ST岭南”。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
、第9.4.18条(六)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上述情形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6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岭南
”,股票代码仍为“002717”,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仍为 “*ST岭南”
3、股票代码:仍为“002717”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6月3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6号),《告知书》中指出公司
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对于《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
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电子邮件:ln@lingnan.cn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11楼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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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1:00│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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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52,
869,941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拟分派现金股利共计15,221,684.10元(含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53,1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
额 /总股本 *10=15,221,684.10 元/152,869,941股*10股=0.995727元。
3.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5727元/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7)。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53,1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1
52,852,788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19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拟分派现金股利共计15,219,96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的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批次)合计1.7153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4月29日。公司总股本由152,852,788股增加至152,869,941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53
,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1 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对涉及的有关事项的相关参数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涉及事项及相关参数如下:
1.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
额 /总股本 *10=15,221,684.10 元/152,869,941股*10股=0.99572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2.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572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3.公司相关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继续作相应调整,
即由9.14元/股调整为9.04元/股。
4.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事项,将按照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2. 咨询联系人:张勇。
3. 咨询电话:0755-86353200。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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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57│*ST建艺(002789):2026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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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收入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薪酬:是指月度基本收入,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为浮动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以签订的目标责任
书或相关考核文件为准。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50%。
3.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收入构成。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激励、节日
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2.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外部公司标准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董事会参考市场或行业同岗位标准,决定将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10.00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2.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收入构成。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
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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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56│国信证券(002736):国信证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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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承担责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公司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882号文注册同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分 2个品种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26国证 12,债券代码为 524832,
期限为 3年;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26国证 13,债券代码为 524833,期限为 5年。2026年 6月 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
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 1.10%-2.1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 1.2
0%-2.2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
票面利率为 1.62%;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1.7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年 6月 3日及 2026年 6月 4日面向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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