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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嘉立创(00123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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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06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46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5,556.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
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
5,556.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1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994.5531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7.9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97.276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9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97.276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95%。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的差额116.6469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28.0469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 70.7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33.4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9.23%。战略配售
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4,561.4469 万股。
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
有效申购倍数为 10,841.36647 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824.6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为 1,403.4469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7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158.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9.2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18457847%,有
效申购倍数为 4,577.54213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T+2 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46 元/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111.2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994.5531 万股,约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 17.9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97.276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9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97.2765 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95%。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16.6469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主承销商已在 2026 年 7
月 30 日(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
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1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1 号战略配售集合 3,400,426 287,199,979.96 12 个月
资产管理计划
2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2 号战略配售集合 752,071 63,519,916.66 12 个月
资产管理计划
3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3 号战略配售集合 820,269 69,279,919.74 12 个月
资产管理计划
4 建滔(佛冈)积层板有限公司 1,420,790 119,999,923.40 12 个月
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0,395 59,999,961.70 12 个月
6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伙 591,996 49,999,982.16 12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7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591,996 49,999,982.16 12 个月
8 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591,996 49,999,982.16 12 个月
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1,996 49,999,982.16 12 个月
10 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73,596 39,999,918.16 12 个月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1,391,83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651,354,553.0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88,16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892,246.98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034,469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185,351,251.74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
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40.7920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总量的 2.53%。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88,163股,包销金
额为15,892,246.98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34%。
2026年7月30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
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24,442.38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用283.02万元(前期已费用化,本次不计入发行费用)、承销费用21,249.5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886.79万元;
3、律师费用:509.43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20.75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75.90万元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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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炬申股份(00120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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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仓储四期项目”现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117号)(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242,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 486,531,780.00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31,902,358.4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4,629,421.51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569,729.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
33,059,691.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7-3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部分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结项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仓储”)于近日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对炬
申仓储四期项目出具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编号:LHYSYJS20260708014000、L
HYSYJS20260708014001),具体结论意见如下:“该工程已通过竣工联合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工
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公司已完成对炬申仓储四期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炬申仓储四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233.59 万元(未经审计),原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已
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投入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6年 3月办理完毕了销户手续。
炬申仓储四期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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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神火股份(000933):神火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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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股东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计划自公司披露减持预披
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年 5月 14日至 2026年 8月 1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2026年 7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
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期间,普天工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5,239,63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以下简称“剔除后”)总股本的 0.68%。
2026年 7月 29日,公司收到普天工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后总
(元/股) (股) 比例(%) 股本比例
(%)
普天工贸 集中竞价 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25.62 22,299,930 0.99 1.00
2026年 7月 29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7月 22日 23.43 6,700,000 0.30 0.30
合 计 25.11 28,999,930 1.29 1.30
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受让的国有股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 21.00元/股-32.48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后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后
本比例 总股本比 本比例 总股本比
(%) 例(%) (%) 例(%)
普天工贸 合计持有股份 171,750,885 7.64 7.69 142,750,955 6.35 6.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750,885 7.64 7.69 142,750,955 6.35 6.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普天工贸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普天工贸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普天工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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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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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下午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以专人、邮件通知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谷雨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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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ST华闻(000793):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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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自 2
02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月 31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华闻”变更为“ST 华
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停复牌安排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证券简称:由“*ST 华闻”变更为“ST 华闻”
(三)证券代码:仍为“000793”
(四)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自 2026 年 7月 31 日(星期五)开
市起复牌
(五)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月 31 日(星期五)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6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 01 破申 70 号],裁
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3月 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重整计划已在执行期内执行完毕,公司已向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报告》,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国浩律师(海
南)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等相关公告
。
公司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的撤销第 9.4.1 条第(九)项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
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于 2026 年 3 月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8 条、第 9.4.14 条、第 9.4.15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
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 月 10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五、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2024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至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2025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七)项,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六、风险提示
(一)就前述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
司将继续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争取尽快消除相关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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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居然智家(00078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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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
026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董事 1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 CEO 王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报告总结了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
在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阐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和方式。
董事会认为:本次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严格对标监管披露要求,有效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体系。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可持续发展履职情况,助力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合规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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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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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上述
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饮料”)拟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沣东新城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8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11日
3、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4、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
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珠海中富持有陕西饮料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499,945.85 326,120,753.87
负债总额 100,530,809.84 129,653,822.3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8,281,802.65 69,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7,261,229.43 98,153,822.34
净资产 197,969,136.01 196,466,931.53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776,645.60 43,489,708.45
利润总额 2,117,892.13 -2,174,302.98
净利润 935,424.55 -1,502,204.48
9、被担保人陕西饮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8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3、借款期限:1 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5、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陕西饮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
资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5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249.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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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ST西王(0006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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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 29 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5 人,代表股份 233,516,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3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14,106,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5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19,410,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19,410,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315,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09%;反对 3,723,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6%;弃权47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209,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560%
;反对 3,723,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40%;弃权 47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李云朔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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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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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银锡”)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11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736,245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409,25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 122,0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为204,995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此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2026 年
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兴业银锡: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兴业银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6-11)。
近日,兴业银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3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融冠矿业”)以其持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主
债权本金金额为3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法
律性文件的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银
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树成
4、注册资本:1,775,635,739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
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6、股权结构: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0.46%,天津信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6.8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72.67%。
7、兴业银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15,222.80 1,968,883.16
负债总额 699,106.50 815,209.0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016,116.30 1,153,674.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5,525.36 212,986.91
营业利润 211,807.27 146,850.19
净利润 170,454.64 137,659.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业银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 3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10 年,融冠矿业以
其持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3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约定为准。
四、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本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26 年度审 本次担保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批担保额度
融冠矿业 兴业银锡 204,995.00 37,000.00 107,995.00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将为 256,849.18 万元(其中涉及的 2 亿美元境外债担保,以 2026 年
7月 29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 6.7899 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7.0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22,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32%。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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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北方国际(000065):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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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就北方国际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5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56,285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10.66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26 年 2 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本次发
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056,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股份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剩余限售
号 数量(股) 解禁数量 流通股数占 股数量
(股) 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701,688 22,701,688 1.95% 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02,063 18,302,063 1.58% 0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38,461 11,538,461 0.99% 0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42,026 7,242,026 0.62% 0
5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690,431 4,690,431 0.40% 0
-分红产品
6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 4,502,814 4,502,814 0.39% 0
有限公司
7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95,684 3,095,684 0.27% 0
8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1,782 2,851,782 0.25% 0
9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814,258 2,814,258 0.24% 0
(有限合伙)
10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 2,814,258 2,814,258 0.24% 0
有限公司代“长城财富-新基
建定增股权投资计划”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14,258 2,814,258 0.24% 0
代“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12 张鹏 2,814,258 2,814,258 0.24% 0
13 刘晶罡 2,814,258 2,814,258 0.24% 0
14 北京诚旸投资有限公司代 1,060,046 1,060,046 0.09% 0
“诚旸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90,056,285 90,056,285 7.75% 0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限售条件 186,479,871 16.06% -90,056,285 96,423,586 8.30%
流 通 股 /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 974,962,288 83.94% 90,056,285 1,065,018,573 91.70%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161,442,159 100.00% 0 1,161,442,159 1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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