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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2:32│凯恩股份(0020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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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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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2:10│新宙邦(30003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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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1人
,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2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贺靖策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桂文
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实际运营以及融资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波兰新宙邦、香港新宙邦,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
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
远的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
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
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关于 2025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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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2:02│凯撒旅业(000796):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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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凯撒同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撒旅业”或“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
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以引进重整投资人
及偿还公司负债。对于公司普通债权人清偿方案为:每家债权人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在 10万元以
上部分的普通债权部分,以“5%现金+8%留债+剩余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
公司十二家非全资子公司在本次重整中作为大额普通债权人获得公司抵债股份共计 3,744.12万股。上述股份已于 20
24年 3月 29日、9月 13日分别登记至子公司的股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3.4.15 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
使表决权。”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处置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授权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约定履行相关程序。该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部分子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184.84 万股
,后续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出售剩余股份,在满足大宗交易条件下优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目的在于解决上市公司交叉持股问题,同时盘活子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子公司资产流
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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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2:02│东晶电子(002199):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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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 或下午 14:00-16:00 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黄娉;联系电话:0579-89186668;传真号码:0579-89186677。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董事会秘书石佳霖先生等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
能会有所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
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
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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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1:56│捷荣技术(0028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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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守智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崔真洙先生、郑杰先生、王新杰先生、
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江金锁先生、韩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捷荣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 3 月)》。
2、《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深科技”)、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捷荣”)、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简称“捷荣集团”)、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华誉”)等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及采购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1,400万元。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1)与深科技及其下属企业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莫尚云先生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离任,不参与表决,表决通过。
(2)与苏州捷荣及其下属企业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通过。
(3)与东莞华誉及其下属企业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康凯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通过。
(4)与捷荣集团及其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回避 4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郑杰先生、康凯
先生、崔真洙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出具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议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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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1:51│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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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
.9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 1,898,734 股~3,164,556 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
3%~0.8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99,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58,631,009 股的比例为 0.19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81 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999,275.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
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 3,226,8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98%,最高成交价为 5.
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98,9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将上述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
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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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1:36│光迅科技(002281):光迅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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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24日 15:
00在公司 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3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
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公司监事会 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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