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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8-28 22:37│*ST元道(301139):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道通信”)于 2026 年8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4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 《决定书》内容,认定 2019 年至 2021 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65,902,640.59 元、1 60,688,291.80 元、263,632,076.14 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 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 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股票(股票简称:*ST 元道,股票代码:301139)将于 20 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 2019 年至 2021 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65,902,640. 59 元、 160,688,291.80 元、263,632,076.14 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 8 .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的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8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9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触及本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0 条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 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 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 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 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 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 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 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8-28 21:44│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至2026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谷雨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46人,代表股份494,488,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4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486,907,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45人,代表股份7,58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现 场、通讯相结合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子菡律师、李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谷雨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2,021,18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11%,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5,113,89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57 6%。 2.选举田殷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 2 —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1,600,0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59%,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4,692,75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2 4%。 3.选举肖娓娓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1,672,8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0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4,765,56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2 8%。 4.选举张邯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1,717,35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9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4,810,0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9 9%。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海月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1,601,23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6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4,693,9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8 1%。 2.选举武刚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1,591,52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4,684,23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90 0%。 3.选举李新卫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 492,063,34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6%,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 5,156,06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13 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子菡、李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4 — 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6-08-28 21:34│*ST美丽(0000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制定) ─────────┴─────────────────────────────────────────── (本制度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二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及任期届满前辞任、被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主动辞任(职)、任期届满离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实际离职的情 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除存在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外,出现下 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其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任。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 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 ,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 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 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三章 工作交接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二条 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董事会要求及时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其任职期间分管 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资料、印章印鉴、数据资产、物件、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对正在处理的公 司事务,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三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者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 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如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 毕的承诺的具体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 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 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手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 效。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应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涉及的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 文件及说明。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手续有瑕疵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 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二 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在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文 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 2026-08-28 21:3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9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周晓峰) 1.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王世平)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杨 累积投票提案 √ 筱球) 2.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杨 累积投票提案 √ 纾庆) 3.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管理办法》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 年 9月 13 日、2026 年 9 月 14 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6 年 9 月 15 日 8:30—1 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026-08-28 21:32│*ST益通(30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 席董事 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决议如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有关财务信息的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1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樊艳丽女士对议案投反对票,具体理由如下: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高度关注公司 2025 年年 报相关事项的自查整改及公司 2026 半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 专项整改工作。在此期间,本人一直与中介机构、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针对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发表否定意见的所涉事项,公司正予以详细自查并梳理基础事实 ,明确问题根源、影响范围及责任主体,半年度报告出具之前该项工作并未完成,暂不能消除 2025 年非标审计意见的影 响,因此基于目前所掌握的会计信息与核查资料,本人认为无法保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人将持续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快自查整改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整改计划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 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胥云先生对议案投赞成票,并提出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年报披露后,本人持续积极关注公司的自查 整改及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一直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依托自身医药行业专业背景及独立审慎判断,结 合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本人基本认可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鉴于公司正按整改计划推进 2025 年度非标 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核查梳理与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立足全体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考量;同时兼顾公 司千余名在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本人同意将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本人将持续关注整改进度, 推动问题逐项查清、落地整改,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对议案投赞成票,并提出如下意见:本人持续跟进公司 2025 年度非标审计相关事项的整改 进展,全程积极配合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工作,并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针对 2025 年度非标审计意 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推进专项自查与整改,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本人 作为外部非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基于管理层提供的半年度经营信息和财务资料,依托自身医药行业专业背景及独立审慎判 断,本人基本认可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自查整改进展,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要求,推动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 2026-08-28 21:32│国瑞科技(300600):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 上市公司名称: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公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占用形 占用性质 占用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度期 年度往 年度往 年度偿 年度期 成原因 公司的 的会计 初往来 来累计 来资金 还累计 末往来 关联关 科目 资金余 发生金 的利息 发生金 资金余 系 额 额(不 (如有 额 额 含利 ) 息) 控股股东、实 非经营性 际控制人及其 占用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及 占用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 附属企业 占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公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2026半 往来形 往来性质 往来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度期 年度往 年度往 年度偿 年度期 成原因 (经营性 公司的 的会计 初往来 来累计 来资金 还累计 末往来 往来、非 关联关 科目 资金余 发生金 的利息 发生金 资金余 经营性往 系 额 额(不 (如有 额 额 来) 含利 ) 息) 控股股东、实 浙江省智能 控股股 应收账 11.54 3.46 8.08 关联方 经营性往 际控制人及其 船舶研究院 东之子 款 销售 来 附属企业 有限公司 公司 小计 - - - - 11.54 - 3.46 8.08 - - 上市公司的子 杭州海创自 控股子 应收账 12,713 1,233. 13,946 关联方 经营性往 公司及其附属 动化有限公 公司 款 .79 18 .97 销售 来 企业 司 苏州海特电 控股子 应收账 4,417. 3.76 781.45 3,640. 关联方 经营性往 气有限公司 公司 款 86 17 销售 来 小计 - - - 17,131 1,236. - 781.45 17,587 - - .65 94 .15 其他关联方及 常熟军通能 合营企 应收账 92.60 92.60 关联方 经营性往 其附属企业 源技术有限 业 款 销售 来 公司 苏州瑞成精 合营企 应收账 578.18 299.91 132.63 745.46 关联方 经营性往 工科技有限 业 款 销售、 来 公司 租赁收 入 小计 - - - 670.77 299.91 - 132.63 838.05 - - 总计 - - - 17,802 1,548. - 917.54 18,433 - - .43 39 .28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主体 客户名称 科目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智能船舶研究院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创自 动化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军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瑞成精工科 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常熟军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苏州瑞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浙江省智能船舶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常熟军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瑞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期初审定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审计调整 期末审定数 - 115,400.00 34,620.00 80,780.00 80,780.00 127,137,940.48 12,331,779.68 139,469,720.16 139,469,720.16 44,178,599.42 37,611.00 7,814,462.35 36,401,748.07 36,401,748.07 895,985.00 895,985.00 895,985.00 1,221,260.19 2,464,633.04 1,326,313.32 2,359,579.91 2,359,579.91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4,560,494.29 534,480.44 5,094,974.73 5,094,974.73 11.54 3.46 8.08 - 8.0812, 713.79 1,233.18 - 13,946.97 - 13,946.974,417.86 3.76 781.45 3,640.17 - 3,640.1792.60 - - 92.60 - 92.60578.18 299.91 132.63 745.46 - 745.46 ─────────┬─────────────────────────────────────────── 2026-08-28 21:19│天府文旅(000558):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4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6年 9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 2019 年 3月 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 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 2019 年 3月 11 日、3月 14 日分别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 12月,成都体投集团书面同意莱茵达集团后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剩余 5%已放弃表决权的公司股 票时,受让方无需履行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莱茵达集团仍需继续履行自身放弃 5%表决权的承诺,且若其通过大宗交易或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时,需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放弃表决权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 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嘉禾北京城项目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四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莱茵达集团需回避表决。 (四)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三)自然人 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 原件,以备查验。 (五)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9:30-11:30,13:30-16:00。(六)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 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传真:028-86026033 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 506号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八)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 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026-08-28 21:16│国海证券(000750):国海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 、2026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28 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4 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张骏董事、赵妮妮董事、倪受彬独立 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 4 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中期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中期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四、《关于审议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 项,并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2026-08-28 21:1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于 2026年 8月 22日发出。会议于2026 年 8月 27 日上午 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 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信息。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9月 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2026-08-28 21:1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15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9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3楼 131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08月 29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9 月 11 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3楼 1307 室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 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6 年 9 月 11 日17:00 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 3楼 1307 室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②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 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联系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邮箱: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3楼 1307 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00 5、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持续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自承担,敬请谅解并提前安排。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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