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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26 23:23│*ST未名(002581):关于对未名医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淄博科技工业园南支一路(兴园路)28 号; 岳家霖,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婷,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6〕33 号)并经本所查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未名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 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报告会计差错 *ST 未名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部分中药饮片业务用总 额法确认依据不足,对 2025 年前三季度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2025 年前三季度 报告多计营业收入0.79 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 37.27%;多计营业成本 0.79 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成本的 59.43%。 会计差错更正不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业绩预告违规 *ST 未名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0.55 亿元至 0. 9 亿元,营业收入为3.55亿元至3.98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5亿元至3.93亿元。*ST 未名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 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75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2.72亿元,净利润-1.16 亿元。 *ST 未名未按规定披露真实、准确的业绩预告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未在披露年 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ST 未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1 条、 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2 — *ST 未名董事长兼总经理岳家霖、财务总监周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ST 未名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 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岳家霖、财务总监周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未名、岳家霖、周婷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未名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 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 8399)。 对于*ST 未名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6月 26 日— 4 — ─────────┬─────────────────────────────────────────── 2026-06-26 22:12│特 力A(000025):特 力A: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祁鹏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祁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祁鹏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祁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祁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 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富春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2026-06-26 22:06│通程控股(000419):通程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 6月26日在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 北冰洋厅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董事均全部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兆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周兆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虎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杨格艺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文启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 2次会议决议 ─────────┬─────────────────────────────────────────── 2026-06-26 22:01│佳创视讯(3002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凌穹昆仑) ─────────┴───────────────────────────────────────────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创视讯 股票代码:3002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凌穹昆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7号8、9幢股权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创视讯”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佳创视讯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 绍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 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第 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0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1 ─────────┬─────────────────────────────────────────── 2026-06-26 21:52│兴业科技(002674):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动波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止2026年6月26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84.02倍,公司所属“纺织服装”行业平均市盈率为24.2倍,公司市 盈率已远超同行业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经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监管动态显示,公司股票已于近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监控,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近期公司价格受市场情绪、概念炒作等因素影响出现大幅波动,部分市场观点对公司收购的新业务发展存在过度 解读和过高预期,与公司目前的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偏差。公司股价已脱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下 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摒弃投机炒作心态,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公司于2026年6月21日晚间发布了《关于签署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次收 购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收购磷化铟业务存在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门槛 高的行业特点。经初步核查,本次拟收购磷化铟业务净资产账面价值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2026年1-5月份磷化铟业务产 生收入预计不超过500万元,目前在手订单不超过200万元,该业务2026年已实现及将实现收入合计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 极小,目前预计该事项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极小。 5、公司本次收购拟收购磷化铟资产,目前产品以市场上较为普遍的2寸、3寸磷化铟衬底为主,主要用于探测器,VGF 单晶良率偏低,目前4寸产品验证门槛较高,可能存在客户验证不通过的风险。目前所有产品均不涉及光模块客户。 6、目前全球磷化铟衬底市场集中度高,海外头部厂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行业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门槛高。新项 目产品落地后,可能面临市场开拓缓慢、客户认证延迟、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存在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或经济效益无法达 标的风险。 7、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业为天然皮革材料加工与销售。公司无半导体新材料领域 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相关管理经验。公司现有设备、技术、人员及客户渠道等与半导体新材料领域无相关性。 8、公司于 2025年 9月 18日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研发基于天然皮革、生物 基础材料的柔性电子皮肤,目前该产品仍处于研发初期阶段,距离量产仍需较长周期,且能否实现量产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目前下游市场需求尚不明确。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自媒体和股吧等平台对公司拟收购磷化铟业务进行讨论,现公司澄清如下: (1)公司于2026年6月21日晚间发布了《关于签署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次 收购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收购磷化铟业务存在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门 槛高的行业特点。经初步核查,本次拟收购磷化铟业务净资产账面价值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2026年1-5月份磷化铟业务 产生收入预计不超过500万元,目前在手订单不超过200万元,该业务2026年已实现及将实现收入合计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 例极小,目前预计该事项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极小。 (2)公司本次收购拟收购磷化铟资产,目前产品以市场上较为普遍的2寸、3寸磷化铟衬底为主,主要用于探测器,VG F单晶良率偏低,目前4寸产品验证门槛较高,可能存在客户验证不通过的风险。目前所有产品均不涉及光模块客户。 (3)目前全球磷化铟衬底市场集中度高,海外头部厂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行业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门槛高。新 项目产品落地后,可能面临市场开拓缓慢、客户认证延迟、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存在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或经济效益无法 达标的风险。 (4)近期公司价格受市场情绪、概念炒作等因素影响出现大幅波动,部分市场观点对公司收购的新业务发展存在过 度解读和过高预期,与公司目前的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偏差。公司股价已脱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 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摒弃投机炒作心态,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有所下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业为天然皮革材料加工与销售 。公司无半导体新材料领域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相关管理经验。公司现有设备、技术、人员及客户渠道等方面 与半导体新材料领域无相关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6月23日和2026年6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4、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研发基于天然皮革、生物基础 材料的柔性电子皮肤,目前该产品仍处于研发初期阶段,距离量产仍需较长周期,且能否实现量产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目 前下游市场需求尚不明确。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1 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签署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3、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20%,波动较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 2026-06-26 21:49│思源电气(00202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决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董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增平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董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决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帜华先生、杨雯女生、章良栋先生、刘刚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上述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杨帜华先生、杨雯女生、章良栋先生、刘刚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哲嵘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杨哲嵘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聘任杨哲嵘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决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哲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 为杨哲嵘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聘任杨哲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2026-06-26 21:34│小熊电器(0029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 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 事会于 2026年 6月 1 1日在《证券时 报》和 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 开发布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 明了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如 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李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 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55人,代表股份104,204,99 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964%(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数)。 除贵公司股东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 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通过了《选举李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4,147,6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49%,李一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表决通过了《选举施明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4,148,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58%,施明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通过了《选举姚英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4,147,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53%,姚英学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表决通过了《选举龚晓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4,147,5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48%,龚晓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李一峰先生、施明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姚英学先生、龚晓伟 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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