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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12-17 18:31│*ST步森(002569):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 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小明先生为主持人,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持股比例为 35%的参股公司陕西步森服饰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步森”)单项定向减资 4,900 万元,减资后公司在陕西步森的出资额由 7,000 万元降至 2,100 万元,持股比例相应下降至约 13.9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借款展期和利率优惠的议案》 鉴于公司此前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紧缺,2025 年 8月公司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方维同创”)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有效期 2个月。借款利率(年利率)定为 5.00%。2025 年 10月 11日,公 司向方维同创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 2个月。 现该笔借款展期期限已到,以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及实际经营需要,拟再次向方维同创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至 2026 年 1月 31日,同时申请如下利率优惠:如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将按照优惠后的年利率 1% 收取利息;如公司未能于 2025年 12月 31日前还本付息,则仍按原约定的借款年利率 5%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关联董事杨智、刘 锋、李红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代行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敏女 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1月 6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 433 号金沙中心 3-1号楼 3 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尚需要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 ─────────┬─────────────────────────────────────────── 2025-12-17 18:2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17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梁星晖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家庭原因,梁星晖先生请求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梁星晖先生不再在 本公司担任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梁星晖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梁星晖 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星晖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 免除王思羽女士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李永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永 红先生将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永红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梁星晖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025-12-17 18:25│*ST绿康(00286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风险提示: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目前尚未 具备相关人员及设备,暂未开展业务布局,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浦城云腾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云腾网络”,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 云腾网络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总经 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浦城云腾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福建省浦城县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6、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绿康生化,无其他投资主体。 7、股权结构:绿康生化持有其 100%股权。 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设立云腾网络有利于匹配公司现行组织机构,探索拓展新业务,实施业务分类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模式,此 举对公司具有积极发展意义。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设立完成后,云腾网络将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发展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该全资子公司设立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设子公司后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 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7 18:25│田中精机(30046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 精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田中精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2〕1851 号)同意,田中精机向特定对象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垚投资”)发行 29,694,492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5.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766,863.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6,315.5 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3,210,547.88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19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翡垚投资 29,694,492 469,766,863.44 36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导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23 年 3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8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022,492股变更为 155,741,692股。 2、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21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741,692股增加至 157,056,692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东翡垚投资已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一次性解除锁定;2、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 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或存在其他要求,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 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承诺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翡垚投资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19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9,694,4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总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股 数 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1 翡垚投资 39,909,935 29,694,492 29,694,492 18.91%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 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047,927 27.41 -29,694,492 13,353,435 8.50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958,435 6.98 - 10,958,435 6.98 首发后限售股 29,694,492 18.91 -29,694,492 - - 股权激励限售 2,395,000 1.52 - 2,395,000 1.52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008,765 72.59 29,694,492 143,703,257 91.50 三、股份总数 157,056,692 100.00 - 157,056,692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 2025-12-17 18:2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55 人,代表股份 209,203,4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 2715%,出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201,961,2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82%,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东。(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54 人,代表股份 7,242,19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633%。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8,457,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5%;反对66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158%;弃权8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96,3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2 0%;反对 660,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29%;弃权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 175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唐伟振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2025-12-17 18:24│华图山鼎(30049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郑文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文照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选举完成后,郑文照先生由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7 18:24│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持有公司股份 25,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立溢”)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立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宁波立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 大宗交易 2025/12/5 15.00 2,625,000 1.75% 中心(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5/12/16 15.00 375,000 0.25% 合计 3,000,000 2.00%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宁波立溢创 合计持有股份 25,125,000 16.75% 22,125,000 14.75% 业投资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 25,125,000 16.75% 22,125,000 14.75% (有限合 件股份 伙)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 3、 宁波立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宁波立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此项承诺的情形。 4、 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备查文件 1、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 2025-12-17 18:22│欧陆通(30087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 2025-12-17 18:21│威领股份(002667):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 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220,5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6.9920%。回购价格为 6.11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8,220,500 股,由260,591,500 股变更为 242,371,00 0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18,220,500 元,由260,591,500 元变更为 242,371,000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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