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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0│金信诺(30025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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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05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60,119股,发行价格为 12.59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736,898.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440,914.1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74,295,984.0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22,060,119.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52,235,865.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9984号)。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 29,750.23 21,000.00 21,000.00
扩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773.69 6,773.69 6,429.60
合计 36,523.92 27,773.69 27,429.60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的综合审慎
决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从严管控项目实施进程与资金拨付使用,持续提升资
金配置与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金信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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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8│中光学(0021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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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7 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6 月 16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办
)。
(二)登记时间
2026 年 6月 16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明岩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37638
电子邮箱:zgx@hn508.com.cn
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
邮编:47300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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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8│汇创达(300909)::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等申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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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1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问询函等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了相应
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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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华菱线缆(001208):华菱线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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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凌冰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凌冰洁
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凌冰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冰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凌冰洁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凌冰洁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儒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证券部管理职责,聘任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儒康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
关素质,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儒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58590168
传真:0731-58590040
电子邮箱:zqb@hlxl.com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 1号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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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ST美谷(000615):关于拍卖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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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拍卖处置资产系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对相关低效
资产进行处置剥离的行为。
2、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原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重整程序中剥离企业享
有的债权、长期无法回收或回收成本过高的债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上述标的分为三个资产包进行拍卖。公司已
于 2026年 4月 1日 10 时至 2026年 4 月 2 日 10 时止、2026 年 4 月 9日下午 15时至 2026年 4月 10日下午 15时止
、2026年 4月 17日下午 17时至 2026年 4月 18日下午 17时止、2026年 4月 26日 9时至 2026年 4月 27日 9时止、2026
年 5 月 4 日 12 时至 2026 年 5 月 5 日 12 时止、2026 年 5 月 12 日 14 时至2026年 5月 13日 14时止、2026年
5月 20日 16时至 2026年 5月 21日 16时止、2026年 5月 28日 18时至 2026年 5月 29日 18时止分别在京东拍卖重整与
清算平台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八次公开拍卖,拍卖标的在前述八次拍卖中均流拍,本次拍卖系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第九次拍卖
。
3、本次拍卖事项的《竞买公告》已于 2026年 5月 29 日在京东拍卖重整与清算平台发布,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
、股权变更登记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拍卖的背景情况
2024年 12月 3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编号(2024)鄂 06破申 48号《决定书》,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2025 年 11 月 14 日,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
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奥园美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和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和《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5)鄂 06 破 17 号《民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批准《奥
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根据上述已披露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为改善公司重整后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从而最大限度维护
债权人利益和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中相关的低
效资产分批逐步进行处置剥离,具体处置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2026年 1月 5日,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法院指定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清算组担任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其正式接管金环新材料后,公司已不具有对金环新材料的控制权。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日 10时至 2026年 4月 2日 10时止、2026年 4月 9日下午 15 时至 2026 年 4月 10 日下午
15 时止、202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7 时至202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7 时止、2026 年 4 月 26 日 9 时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 9时止、2026年 5月 4日 12时至 2026年 5月 5日 12时止、2026年 5月 12日 14时至 2026年 5月 13日 14时
止、2026年 5月 20日 16时至 2026年 5月 21日 16时止、2026年 5月 28日 18时至 2026年 5月 29日 18时止在京东拍卖
重整与清算平台对拍卖标的分别进行第一次至第八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 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拟拍卖处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分别于2026年 4月 3日、2026 年 4月 14日、2026 年 4月 21日、2026 年 4月 28
日、2026年 5月 7日、2026年 5月 15日、2026年 5月 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拍卖处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二、第八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拍卖重整与清算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第八次公开拍卖标的均流拍。
三、第九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拍卖标的:
1、资产包一:公司持有的对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公司持有的对京汉绿创襄阳文化产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债权
2、资产包二:公司持有的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3、资产包三:公司持有的对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债权、公司持有的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上述拍卖标的的具体明细详见 2026年 5月 29日发布在京东拍卖重整与清算平台的《拍卖公告》中的附件清单。
(二)拍卖时间、拍卖平台
上述拍卖标的将于 2026年 6月 5日 20时至 2026年 6月 6日 20时止(延时顺延)在京东拍卖重整与清算平台(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
(三)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1、资产包一:公司持有的对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公司持有的对京汉绿创襄阳文化产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债权
起拍价为 39,424,365.99 元,保证金为 1,971,218.30 元,竞价增价幅度为500,000.00 元(或整倍数)。
2、资产包二:公司持有的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起拍价为 54,761,101.46 元,保证金为 2,738,055.07 元,竞价增价幅度为500,000.00 元(或整倍数)。
3、资产包三:公司持有的对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债权、公司持有的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起拍价为 8,937,484.45 元,保证金为 446,874.22 元,竞价增价幅度为500,000.00 元(或整倍数)。
四、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拍卖是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里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的举措。倘若拍卖能够顺
利完成,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以及增强盈利能力奠
定基础。该拍卖事项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最终结果将以拍卖实
际成交情况和年度审计为准。
五、风险提示
1、《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与标的相关的文件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京东拍卖重整与清算平台上发布,并且
充分提示了风险。有意者请仔细研读相关竞买文件,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2、本次拍卖事项能否按照起拍价成交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拍卖后续可能会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登记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拍卖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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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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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2,458,236,7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2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 29,498,841.1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按固定总额的方式进行分配。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
比例没有调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58,236,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
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24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6 年 6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自编 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健文、黄家泳
咨询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电话:0757-83988186
邮箱:dmb@fspg.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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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17│高争民爆(00282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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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1.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38,786,44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预
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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