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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8-25 16:32│*ST赛为(30004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 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 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8 名,注册会计师50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7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7.5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96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家(含 H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0.59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9,490.14万元(经审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亿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均已整改完毕。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1:罗建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24 年 10月至今就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先后组织或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公司申报或 年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 (2)质量控制独立复核人: 崔江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业务、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6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于 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组织或参与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公司申报或年报审计、发债申报审计、发债公司年报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20 26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 董事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8-25 16:31│森泰股份(30142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 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8月 15 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周志广先生参加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 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二、《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因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对其 按现股权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 7.28 亿泰铢(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增资主要用于 泰国森泰生产线技改升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森泰的注册资本由 16.6亿泰铢增加至 23.88亿泰铢( 折合人民币约 5亿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增资前后,泰国森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占股 60%,公 司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占股 40%,股权比例不变。 本次对境外子公司的增资仍需发改委、商务局和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执行。 2、因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 12,0 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400万元,资本公积 9,600 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森泰科技对泰国森泰的增资需要及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森泰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8,800万人民币增加至 11,2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森泰科 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因控股子公司杭州胜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胜木”)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 85万元。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杭州胜木的电商平台运营维护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前,公司占股比例为 85%,任鑫洋占比 10%, 杨国翠占比 5%。少数股东任鑫洋参与本次增资 10万元,少数股东杨国翠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胜木的 注册资本由 200万元增加至 295万元,公司持股占比为 86.44%,任鑫洋持股占比为 10.17%,杨国翠持股占比为 3.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6-08-25 16:27│华邦健康(00200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汇邦卓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邦卓远”)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质押展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展期后到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东 期数 持 总 为 补 始日 期日 期日 用途 名 或第一大股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 充质押 称 东及 例 例 股 其一致行动 人 汇 是 19,000, 5.13% 0.96% 否 否 2025.08 2026.08 2027.08.2 浙商证券 融资 邦 000 .25 .24 4 股 需要 卓 份有限公 远 司 合 —— 19,000, 5.13% 0.96% —— —— —— —— —— —— —— 计 000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邦卓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松山先生、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前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总股 份 押 份 押股份 数 数 份 本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比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结 例 结 数量(股 数量(股 ) ) 汇邦卓 370,449,8 18.71% 197,530,0 197,530,0 53.32 9.98% 0 0.00% 0 0.00% 远 04 00 00 % 张松山 117,095,5 5.91% 29,910,00 29,910,00 25.54 1.51% 24,910,0 83.28% 62,911,6 72.16% 83 0 0 % 00 87 张一卓 55,060,00 2.78% 22,080,00 22,080,00 40.10 1.12% 0 0.00% 0 0.00% 0 0 0 % 赵丹琳 405,500 0.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43,010,8 27.43% 249,520,0 249,520,0 45.95 12.60 24,910,0 9.98% 62,911,6 21.44% 87 00 00 % % 00 87 注:1、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两方)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 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1 月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 服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3.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 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 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 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 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 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2014 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淦涛涛 2023年 11月 7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 日 浙江监管局 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 计项目 2 淦涛涛 2024 年 9 月 6 自律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 日 易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审计项目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58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58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 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 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 8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 章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考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 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经审核,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为公司 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信永中和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拟续 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 2026-08-25 16:27│海泰科(3010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 3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50,315.59 39,137.56 合计 50,315.59 39,137.56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 20,217.07 万元,剩余资金 18, 920.49 万元(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现金管理及活期利息收入,如有数据尾差系四舍五 入计算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5年 3月 1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公司前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3日、2026 年 6月 24 日、2026 年 7月 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募集资金分次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归还人民币 14,35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9 日、2026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24日、2026年 7月 6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78、2025-179、2026-005、2026-044、2026-048)、《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00. 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3.00%计算,公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345.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 构成公司承诺)。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 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 ,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5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 2026-08-25 16:26│通力科技(30125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5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项献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财务部分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026-08-25 16:25│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来源 型 (万元) 率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 固定收 10,000 2026.8. 2027.8 1.30%-1.60% 自有资金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节节 益凭证 26 .23(以 公司 升 利 系 列 (按约 实际赎 4691 期 收 益 定还本 回日期 凭证 付息) 为准)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会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 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105,000 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协议。 ─────────┬─────────────────────────────────────────── 2026-08-25 16:2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9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9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 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9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 写《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026-08-25 16:22│渝三峡A(000565):公告2026-044: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9月 1日(星期二)15:00 -16: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9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irm.cninfo.com.cn或使用 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提前登录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二维码)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彦平,财务总监郭志强,董事会秘书曹芳,独立董事瞿伦君,(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2026-08-25 16:2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6,415,872. 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3,246,804.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 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82,8 10,442.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04,974,780.35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等情 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0,035,707.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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