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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1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5-11-21 22:01│天际股份(00275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午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王晓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025-11-21 21:52│*ST中装(002822):中装建设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鉴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如中装建设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出资人权益将为零。为挽救中装建设 ,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将对中装建设出资人权益进行调 整。 二、出资人组的构成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出资人组由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装建设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至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 为引入重整投资人获得增量资金,中装建设需通过本次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全体股东让渡资本公积金转 增的股票,用于清偿债务及由重整投资人有偿受让。具体如下: 以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中装建设总股本 960,135,993 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为基数,按照每 10股转增约 10.3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989,864,007股股票。转增完成后,中装建设的总股本增至 1,950,0 00,000股(不含 942,200股库存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的 739,864,007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案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 )、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中装建设同时引进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 中装建设的重整投资。其中,上海恒涔以 1.749元/股的价格受让 312,000,000股,占重整后中装建设总股本的比例为 16 %,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545,688,000元;各财务投资人以 1.850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 427,864,007股。财务投资人受让股 票的每股价格最终以中装建设公告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的数量为准。 2、转增股票中的 250,000,000股将用于清偿中装建设债务。 以上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草案清偿各类债务及支付破产费用等全部现金支出、补充重整 后公司流动资金。重整投资人应于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收到管理人向其发送的书面付款通知书之日起 10日 内支付完毕全部投资价款。 对于《重整计划草案》“十四、其他事宜(五)偿债资源的提存及预留”规定的已提存/预留的用于清偿债务的股票 如在中装建设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届满三年后仍未被受领的,用于清偿债务的股票后续由上市公司依照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 上海恒涔自根据本重整计划取得中装建设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按照本重整计划直接或 间接取得的中装建设股份;其他认购股份的重整投资人自根据本重整计划取得中装建设股份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按照本重整计划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中装建设股份。 出资人权益调整完成后,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票成为中装建设股东,其中上海恒涔将成为中装建设控股股东,龙吉 生先生成为实际控制人;原股东通过让渡转增股票分担重整成本,其持有存量股票的投资权益得以保障;重整投资人提供 的部分资金将用于清偿各类债务,提升债权清偿率。 ─────────┬─────────────────────────────────────────── 2025-11-21 21:51│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国微转债”于本日触发《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董事会综合考虑现阶段各方面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次一交易 日起算的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月 23 日),如再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6年 2月 2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2025-11-21 21:49│山东路桥(0004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9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9 日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参与沂源至邹城高速投标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需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 9:00—11:30、13:30—17:00 及 2025 年 12 月 9 日9:00 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3、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 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安耀峰、李文佳 (2)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3)传真:0531-68906075 (4)邮编:250021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025-11-21 21:47│*ST交投(002200):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1日(星期五)下午 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21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董事长马福斌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0人,代表股份42,312,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7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5,39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26,92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12%。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90人,代表股份42,312,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79 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39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84%。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26,92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1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重整管理人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61,9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1%;反对 451,003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暨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41,861,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1%;反对 451,003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持股 5%以上股东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除控股股东以外, 公司目前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陈自航、罗文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出资人 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2025-11-21 21:32│恩捷股份(00281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87.8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9,973.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453,872.5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 2023 年 6月 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 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存放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详见 2023年 6月 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号)。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 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各 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2023年 6月 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100085729100221815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已注销 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1903082910533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已注销 司昆明分行 池微孔隔膜项目(二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2644209000873 江苏恩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使用中 限公司金坛支行 隔膜产业化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25701040018127 使用中 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50100100079251 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已注销 司常州分行 铝塑膜产业化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201012801501336 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 已注销 司上海分行 涂覆隔膜 2亿平方米项目 开户公司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190308291086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司上海分行 重庆恩捷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1909743810905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已注销 材料科技有 司昆明分行 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 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50131000908902755 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 池微孔隔膜项目(二期) 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 行 江苏恩捷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71909935810502 江苏恩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使用中 材料科技有 司常州金坛支行 隔膜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 江苏睿捷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201012901501397 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 本次注销 材料科技有 司上海分行 铝塑膜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 苏州捷力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201013101501398 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 已注销 能源材料有 司上海分行 涂覆隔膜 2亿平方米项目 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6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21年度非 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3,998,086,272.07 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022号)。详见 2023年 6月 14 日刊载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0号)。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一期)”和“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 二期)”对应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月 28日注销,详见公司 2023年 7月 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号)。公司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一 期)”和“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 2亿平方米项目”对应的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对应 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注销,详见公司 2023 年 8月 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注 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号)。公司募投项目“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二 期)”和“苏州捷力年产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 2亿平方米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3年 8月 10日注销,详见公 司 2023年 8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号)。公司 募投项目“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年 10月 24日注销,详见公司 20 25年 10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75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对应的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8110201012901501397)已支取完毕,余额为 0。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的销户手续, 公司、中信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 2025-11-21 21:29│嘉应制药(002198):关于对嘉应制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 B区; 李能,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游永平,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史俊平,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合心路 9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9 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广东嘉应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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