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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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07:47│永达股份(001239):永达股份关于深交所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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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艳明(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工作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拟于近期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具体会议
时间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等,本次交易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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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07:40│美利信(301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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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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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1:48│九阳股份(00224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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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6年10月20日、10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多次触发异常波动情形,若后续涨幅继续扩大,
可能会触发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235.24,静态市盈率133.3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
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最新静态市盈率19.92倍。公司
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89亿元,同比下降12.4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7.32万元,同比下降41.52%。公司拟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请投资者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公告为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相关
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泄露的情形。
4、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相关热点概念关注度较高。经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JS环球生活、SharkNinja关系的说明
近期,市场存在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投资的境外企业(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SharkNinja, Inc.)与本公
司相关联的讨论。公司特此说明: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SharkNinja, Inc.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
的境外企业,上述两个主体的股权关系及经营活动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与上述主体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
注入、股权收购、业务重组等安排,承诺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
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关于“以旧换新”补贴的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家层面家电“以
旧换新”补贴范围包含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未涵盖公司主
要小家电产品。个别地区的“以旧换新”政策或涉及公司部分小家电产品,其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九阳股份;证券代码:002242)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6年10月20日、10月2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多次触发异常波动情形,若后续涨幅继续扩大,可能会触发
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就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不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相关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泄露的情形。
3、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相关热点概念关注度较高。经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JS环球生活、SharkNinja关系的说明
近期,市场存在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投资的境外企业(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SharkNinja, Inc.)与本公
司相关联的讨论。公司特此说明: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SharkNinja, Inc.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
的境外企业,上述两个主体的股权关系及经营活动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与上述主体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
注入、股权收购、业务重组等安排,承诺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
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关于“以旧换新”补贴的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家层面家电“以
旧换新”补贴范围包含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未涵盖公司主
要小家电产品。个别地区的“以旧换新”政策或涉及公司部分小家电产品,其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三)关于“关税调整”相关事项
2026年半年度,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为3.0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79%,境外业务毛利率为8.80%。公司以内销为主
,美国市场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相关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说明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必要审议程序,并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累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71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已完成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目前处于正常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约定的情形,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关于“机器人/AI”“类脑AI”“华为/鸿蒙”相关事项
公司目前持有深思考人工智能机器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思考”)7.92%股权,公司对其的投资持
股比例较低,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深耕类脑人工智能与多模态语义理解技术,该投资不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
务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为不存在市场传闻所称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与华为的关联主
要系双方均持有深思考股权,其中华为旗下投资主体持有其部分股权。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华
为相关重大合作事项。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参股享刻智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即财务性投资了机器人相关
领域,相关业务尚处于早期阶段,目前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对上述企业的投资持股比例较低,不会对其融资决策及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上述企业也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其不存在实质性业务协同落地,相关投资不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
仍以厨房小家电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于“哈基米”相关事项
公司所属行业为厨房小家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涉及"哈基米"(hachimi)相关产品及食品饮料业务;市场关注
的"哈基米南北绿豆浆"系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的产品,该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关于“太空科技”相关事项
公司研发的太空厨房设备曾应用于中国空间站相关项目,并将部分太空同源技术应用于加热净水器、零涂层电饭煲、
低嘌呤豆浆机等产品。
上述事项体现了公司在产品研发领域的技术积累,但相关技术应用目前主要服务于公司现有产品创新及品牌建设,未
形成独立业务板块,也未形成单独披露的业务收入来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公司2026半年度业绩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89亿元,同比下降12.49%。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7.32万元,同比下降41.52%。公司参股投资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未对公司主营业务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235.24,静态市盈率133.3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
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最新静态市盈率19.92倍。公司
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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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1:29│新亚制程(002388):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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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启元气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启元气体”或“标的公司”)15.8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芯亚
北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启元气体发展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
海启元气体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上海启元气体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暂不
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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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58│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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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171,500-181,500万元 盈利:86,540.15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8.17%至10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盈利:166,700至176,700万元 盈利:78,857.84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1.39%至124.07%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客户需求旺盛,产品订单充裕,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规模
效应进一步凸显,净利润率有所提升,使得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
2、预计本报告期(2026年前三季度)非经损益约为4,8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获得的政府补助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
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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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36│国风新材(000859):关于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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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施克炜等 1
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或“标的公司”)46,263,796股股份
(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 58.33%),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有关工作安排,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拟于近期审核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具体会议时间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
通过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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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33│海洋王(002724):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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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年10月20日、10月
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根据中证指数官网2026年10月20日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48.26倍,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
3、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912.08万元,同比下降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80万
元,同比下降6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1.67万元,同比下降89.97%。
4、公司AI+智慧照明相关业务收入规模有限,对公司整体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具有耐辐照认证的专业灯具应
用在核岛,但照明设备不属于其主生产设备,不属于“核电”概念;目前公司无具备万米深海作业的应用产品,也与“深
海科技”概念无关。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年10月20日、10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中证指数官网2026年10月20日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48.26倍,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
易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上半年
实现营业收入75,912.08万元,同比下降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80万元,同比下降68.54%。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1.67万元,同比下降89.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不存
在需要修正的情形。
公司拟于2026年10月27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且未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业绩信息。
4、公司AI+智慧照明相关业务收入规模有限,对公司整体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5、公司的照明产品广泛应用在铁路、电网、智慧电厂、应急救灾、海油钻采、智慧港口、海上平台等工业应用场景
。公司具有耐辐照认证的专业灯具应用在核岛,积极布局核电照明市场,但照明设备不属于其主生产设备,不属于“核电
”概念;目前公司无具备万米深海作业的应用产品,也与“深海科技”概念无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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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29│开创电气(30144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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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军统先生、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胡军统先生、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胡军统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胡军统先生、郑小勇先生、游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林涛、陈工、朱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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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28│TCL科技(000100):TCL科技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
│三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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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
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369 号文同意注册。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
2026年10月2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
1.40%-2.4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1.60%-2.6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
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1.77%,品种二票面利率为1.9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3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
26年10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TC
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三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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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20:27│可立克(002782):关于控股股东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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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本次拟转让行为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
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完成
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分别为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和肖铿先生。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拟向一
致行动人转让本公司股份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概述
盛妍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11 月 12日至 2027 年 2月 11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铿先生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950,460 股,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00%。
肖铿先生持有盛妍投资 90%股权,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二、本次内部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计划的具体安排
1、转让原因:资产规划需要。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拟转让价格:按照转让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盛妍投资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11月 12日至 2027 年 2月 11日)。
6、拟转让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950,46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盛妍投资 (1)自可立克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截至本公告披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可立克股份,也不由可立克回购 露日,该项承诺
该部分股份。 已履行完毕。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
不低于可立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露日,该项承诺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已履行完毕。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可立克
股份的 20%,同时应低于可立克股份总股本的 5%;拟减持可
立克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可立克并予以公告,并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实际控制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 截至本公告披
人肖铿 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满 36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 露日,承诺人未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 有违反承诺的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情况;该承诺事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项正在履行中。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转让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
本次转让方盛妍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内部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盛妍投资 148,188,900 29.93 143,238,440 28.93
肖铿 0 0.00 4,950,460 1.00
可立克科技有 136,568,295 27.59 136,568,295 27.59
限公司
顾洁 0 0.00 0 0.00
肖瑾 0 0.00 0 0.0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肖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资产规划需要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
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转让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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