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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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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召开 2026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月 4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战维先生、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刘铁成先生、独立董事张广宁先生。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 全 景 网 · 投 资 者 关 系 互 动 平 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 月 3 日 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将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 bgbctg
@163.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联系人:贾晶乔
电话:024-47827003
邮箱:bgbct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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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阿奇霉素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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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制药”)收到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阿奇霉素片(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阿奇霉素片
剂型:片剂
规格:0.25g(按C38H72N2O12计)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2550334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79
通知书编号:2026B05755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5年9月,新达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阿奇霉素片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
26年8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阿奇霉素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在下列具体病症中引起的轻度至中度感染:
(1)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细菌感染急性发作。(2)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
、肺炎支原体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急性中耳炎。
(4)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5)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腺炎。(6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7)沙眼衣原体或淋病奈瑟氏球菌
引起的尿道炎和子宫颈炎。(8)杜克雷嗜血杆菌引起的男性生殖器溃疡病(软下疳)。本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阿奇霉素片销售额约为人
民币6.7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达制药的阿奇霉素片于2026年8月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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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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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 年 8月 4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183 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借字 183 号
)中的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12 个月。
2、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202 号),同意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借字 202 号)中的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12 个月。
3、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33100120260010657),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裕制药与农业银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合同编号:33180120260061089)中的 3,24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6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2026 年 4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下属 10 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71 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20 日、2026 年 4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
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27)。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9,240 43,479.75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 公司持股 成立日 注册地 法定 注册资 主营业务
比例(% 期 点 代表 本
) 人 (万元
)
浙江普洛 100% 1995 年 浙江省 熊国 10,875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生产;
康 8 东 强 道
裕制药有 月 8日 阳市横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限 店 品
公司 江 南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路 可开
333 号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
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
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
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
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
广;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
药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 2025 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262,854.79 107,432.20 155,422.59 173,465.70 15,295.44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12 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合同(三)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240 万元;
5.担保期限:6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
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
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82,269.7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
31%。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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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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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29 日
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5)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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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京东方A(0007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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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 月 30日、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境
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1),2026年 4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及 2026年 6月 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1)。因公司实
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6 年 6月18日起,本次 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0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5.94元/股,
B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81港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75 港元/股。未来如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将另行履行审
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
下:
1、回购 A股并注销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85
,892,600 股,占公司 A股的比例约为 0.236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319%,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4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5.6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499,924,820.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回购 B股并注销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B股数量为 85,
042,543股,占公司 B股的比例约为 12.273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296%,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81港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2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393,420,109.27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A股及B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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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ST三木(000632):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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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 8月 28 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同意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木集团”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三木集团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
简称“临时管理人”)。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02)。
2.福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
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
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或后续正式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
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5.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25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三木集团债权人请于 2026 年 9月 30 日(含当日)前,根据《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
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债权人请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链接https://lawporter.com,项目编号 2635000001
)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
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
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3817185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 93 号三木大厦 5层
联系邮箱:SMJTGLR@126.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工作时间:工作日 9:30-11:30,14:30-17:30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发送邮件或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
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如未来福州中院裁定受理三木集团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
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
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福州中院裁定受理三木集团重整后继续有效。
(二)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三木集团预重整
相关事项并行使权利。
(三)如未来福州中院裁定受理三木集团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的
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
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四)本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三木集团向债权
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债权)的重新
有效确认。
(五)公司预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安排将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风险提示
(一)福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
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或后续正式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
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25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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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天府文旅(00055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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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司嵬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 年 2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司嵬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司嵬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司嵬女士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1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司嵬女士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
前培训(线上),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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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神州信息(0005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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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神码软件”)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神码软件 是 2,000,000 0.53 0.20 2025年 12月 08日 2026年 08月 28日 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6,000,000 1.59 0.61 2026年 06月 26日 2026年 08月 28日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8,000,000 2.12 0.81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其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例 冻结、标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 记合计数 (%) 数量 (%)
量(股) (股)
神码软件 376,776,084 38.61 38,321,000 10.17 3.93 0 0 0 0
合计 376,776,084 38.61 38,321,000 10.17 3.93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码软件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神码软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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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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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或“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77)。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加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兴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3,32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
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
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77)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6年9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
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
9 日、2026 年 9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73)、《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7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王向波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电子邮箱:nmxyyxky@vip.sina.com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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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东方盛虹(000301):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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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31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000.00 万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4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通过配售分别认购“盛
虹转债”28,626,220 张、3,462,389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64.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盛虹科技于2026年 1月29日至2026年 8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盛虹转债
”共计 5,947,559 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11.90%。
本次变动前后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持有可转债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 本次变动前 减持数量 本次变动后
名称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量 (张) 持有数量(张) 占发行总量的
(张) 的比例(%) 比例(%)
盛虹科技 19,547,284 39.09 5,947,559 13,599,725 27.20
盛虹苏州 1,800,000 3.60 0.00 1,800,000 3.60
合计 21,347,284 42.69 5,947,559 15,399,725 30.80
注:公告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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