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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6-05 20:4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 佳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 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 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 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 3 元/股)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 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 ,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 “湘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 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 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 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 、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 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 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 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 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 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 、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 2026-06-05 20:42│*ST西旅(00061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连续十二个月新发生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 额合计 1,226.01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 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5 20:42│爱施德(002416):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84,638,029.12 元,滞纳金 123,234,599.48元,合计 307,872,628.60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企业所得税事项不属于前 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缴纳的上述款项将计入 2026 年度当期损益,对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公司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5 20:42│金逸影视(00290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东先生、易海先生、许斌彪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根据在 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具体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2)不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的标准综合其履行职责、时间投入、专业经验及市场惯例等因素确定或调整,由 股东会审议决定,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拟为 10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不足一年按实际履职天数折算。独立董事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等,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激励方案。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薪酬支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形式: 1.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足额发放。 2.绩效薪酬:实行按月预发与年度清算相结合的方式: (1)月度预发部分属于预支性质,具体预发比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2)年度清算部分应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最终发放金额以年度清算结果为准。 3.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相应激励方案约定的时间、条件及方式发放。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等内部制度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等规定执行。 4.上述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2026-06-05 20:38│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月 0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8 人,代表股份188,971,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 .365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167,359,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 32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1 人,代表股份 21,611,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3 人,代表股份 27,031,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5,4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21,611,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0%。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494,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0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3,555,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385%。 是否当选:是 1.02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9,1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9,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70%。 是否当选:是 1.03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4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5 选举吴日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郭继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446,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507,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06%。 是否当选:是 2.02 选举周德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447,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507,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14%。 是否当选:是 2.03 选举唐龙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670,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730,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86%。 是否当选:是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959,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2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4%。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957,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4%。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363,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71%; 反对 8,204,8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19%; 弃权 3,403,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3,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67%;反对 8,204,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28%;弃权 3,403,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0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18,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026-06-05 20:36│ST龙大(0027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6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5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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