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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9-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9-02 18:18│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6 年 9月 1日和 2026年 9月 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3. 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9 日披露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89 亿元, 同比下滑 3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9.51 万元,同比下滑 229.53%,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相关公告。 4. 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及相关产品关注度较高。近年来,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进行了系列布局,并开 展了相应的技术与产品储备,积极推动市场开拓,但由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 6年上半年,该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不足 5%,尚未形成业务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5. 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股票换手率处于较高水平,二级市场交易波动风险加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股 票价格受多重因素影响,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 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2个交 易日内(2026年9月1日和2026年9月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同比下滑32 .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9.51万元,同比下滑229.53%。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相关公告。 3、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股票换手率处于较高水平,二级市场交易波动风险加大。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 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到43.72%,区间日均换手率13.9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 格受多重因素影响,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 ,切忌盲目跟风。 4、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及相关产品关注度较高。近年来,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进行了系列布局,并开 展了相应的技术与产品储备,积极推动市场开拓,但由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 上半年,该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不足5%,尚未形成业务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郑重提 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9-02 18:18│鸿合科技(00295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 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7,192.1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4.65%。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同比下 降幅度较大的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京先生拟于20 26年9月19日至2026年1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32,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树江先生拟于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1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22,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合科技;证券代码:002955)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2 026年9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就有关关注问题 及核实结论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问询函及回函。 ─────────┬─────────────────────────────────────────── 2026-09-02 18:18│楚天龙(0030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楚天龙,证券代码:003040)连续 两个交易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 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关注度较高,公司是数字安全与数智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嵌入 式安全产品、智能硬件、软件及服务。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并推动数字人民币相 关业务拓展,目前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未达5%,部分项目及产品的应用场景、市场规模仍存在不确定 性,可能出现商业应用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公司在该报告中 详细描述了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4. 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本次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股票换手率分别为20.56%、32.33%,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市 盈率超出行业市盈率,二级市场交易波动风险加大。请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价波动,理性投资,警惕市场炒作,注意投资风 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的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营业收入3.19亿 元,同比下降30.21%,净利润-6212.42万元,同比下降56.21%。公司在该报告第三节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行 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新技术研发及商业应用不达预期的风险、人工成本上升带来的利润下降风险 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3、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本次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股票换手率分别为20.56%、32.33%,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市 盈率超出行业市盈率,二级市场交易波动风险加大。请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价波动,理性投资,警惕市场炒作,注意投资风 险。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2026-09-02 18:16│美的集团(000333):关于2026年A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6年 A股持股计划已经由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6年6月 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 A 股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 100亿元且不 低于 50亿元。根据 2025年 12月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 为 135,012,663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9,994,7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美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A股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70229。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 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A股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15,772,385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 0.2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 根据《2026年 A股持股计划(草案)》的要求,自公司披露完成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回购的标的股票的公告 之日起设立不少于 24个月的锁定期,2026 年 A 股持股计划所受让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2026年 9 月 3日至 2028 年 9 月 2日。 三、2026 年 A 股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期 持股计划与其他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为一致行动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2026 年 A 股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期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解锁的 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解锁日调整至实际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2026-09-02 18:16│冠龙节能(30115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月 31 日、2026 年 9月 1日和 2026 年 9月 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 公司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 2026-09-02 18:14│泰嘉股份(002843):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 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 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 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 营(管理)人才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才。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 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 工作。 (三)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 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业绩/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若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9月30日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在2026年9月30日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 个等级,各考核评价结果对应的权益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 考核结果(X) X≥80 80>X≥60 X<60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 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 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 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 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 2026-09-02 18:12│卓翼科技(002369):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2.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作为原告。 3.涉案金额: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货款等 107,988,634.05 元及相应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就与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名被告的 合同纠纷事项,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在一审开庭时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被告 1: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2: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罗马仕公司”)被告 3:深圳华中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中科公司”)被告 4:深圳市优选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师公司”) 被告 5:深圳七千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千猫集团公司”)被告 6: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七千猫设计公司”) (二)事实和理由 1、依据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所欠已 交付的成品货款80,375,971.33元及相应的利息。 2、依据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未提货 成品(整机)货款 2,139,264.01 元及相应的利息。 3、依据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裸机货 款 1,368,587.22 元。 4、依据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半成品 (PCBA)款项 4,748,783.62 元。 5、依据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呆滞物 料费 19,378,507.90 元(含因提前备料而产 生 的 呆 滞 物 料 费 12,423,198.65 元 和 因 停 工 而 产 生 的 呆 滞 物 料 费6,955,309.25 元)。 6、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订单差价 250,606.73 元、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呆滞物料费 126,194.78 元、 返工费及停线费 59,652.70 元、停工待产人力工时损失费 471,436.00 元,合计 907,890.21 元。 7、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研发费(含模具费)621,289.05 元。 8、江门罗马仕公司应向卓翼智造支付 ODM 测试费用 81,260.00 元。 9、深圳罗马仕公司、华中科公司、优选师公司、七千猫集团公司、七千猫设计公司应对江门罗马仕公司的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三)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已交付的成品货款 80,375,971.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 LPR 的 1.5 倍计 算)。 2、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未提货成品(整机)货款2,139,264.0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 LPR 的 1.5 倍计算)。 3、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裸机货款 1,368,587.22 元。 4、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半成品(PCBA)款项 4,748,783.62元。 5、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呆滞物料费 19,378,507.90 元(含因提前备料而产生的呆滞物料费12,423,1 98.65元和因停工而产生的呆滞物料费6,955,309.25 元)。 6、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订单差价 250,606.73 元、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呆滞物料费 126,194.78 元 、返工费及停线费 59,652.70 元、停工待产人力工时损失费 471,436.00 元,合计 907,890.21 元。 7、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研发费(含模具)621,289.05 元; 8、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 ODM 测试费 81,260.00 元。 9、判令深圳罗马仕公司、华中科公司、优选师公司、七千猫集团公司及七千猫设计公司对江门罗马仕公司的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10、本案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 变更后的总金额暂计 109,621,553.34 元。 (四)判决结果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已对账承揽款项 80,079,651.05 元及相应 利息。 2、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已收货未对账承揽款项 296,320.28 元及 相应利息。 3、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未提货成品(整机)承揽款项 2,139,264. 01 元及相应利息。 4、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裸机承揽款项 1,368,587.22 元。 5、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成品(PCBA)承揽款项 4,748,783.62 元 。 6、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提前备料呆滞款项 12,293,285.05 元。 7、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停工呆滞物料款项 6,923,993.74 元。 8、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工程变更呆滞物料款项 126,194.78 元。 9、被告江门罗马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卓翼智造支付返工费款项 12,554.30 元。 10、驳回原告卓翼智造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按各自比例承担)。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 行情况为准。 关于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 0703 民初 13422号】 ─────────┬─────────────────────────────────────────── 2026-09-02 18:12│*ST天喻(300205):关于参股企业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因股权回购纠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参股企业深圳市昌喻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及其清算组以昌喻投资名义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北京 载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载川”)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 付”)、罗峰、黄资丰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企业涉 及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 8 月,北京载川与鲲鹏支付、罗峰与黄资丰分别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 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深圳国际仲裁院据此中止了上述仲裁案件的仲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企业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昌喻投资于 2026 年 9月 2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载川、鲲鹏支付确认仲裁协议无 效的请求。 罗峰与黄资丰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尚在审理中。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 民特 2695 号)。 ─────────┬─────────────────────────────────────────── 2026-09-02 18:12│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8月 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1,440,135 10.31 2 王伟修 69,731,451 5.92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3,139,690 5.36 4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2,673,650 5.32 5 苏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6,627,154 3.96 6 苏州云昌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858,278 2.03 7 Lumiza Limited 15,415,548 1.31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9,457,595 0.80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苏州福睿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156,444 0.69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7,562,544 0.64 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1,440,135 10.60 2 王伟修 69,731,451 6.0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3,139,690 5.51 4 苏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6,627,154 4.07 5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5,424,250 3.09 6 苏州云昌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858,278 2.08 7 Lumiza Limited 15,415,548 1.35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9,457,595 0.83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苏州福睿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156,444 0.71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7,562,544 0.66 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 2026-09-02 18:11│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 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251,1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9%,最高成交价为 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88.91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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