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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览☆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9-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6-09-21 21:58│*ST元道(301139):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30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 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 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 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130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 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301139 2、证券简称:元道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8月28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6〕42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 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0.5.10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 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 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 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9月30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0月2 7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 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 复牌。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 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 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 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311-67365929 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智创谷中心22号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七、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2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八、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 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21 21:09│观想科技(30121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 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资产购买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2、经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内容逐项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利于加快交易推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苏舟将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与公司签署协议,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苏舟将成为公司的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基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魏强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经独立董事审核,《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该草案已提示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交易风险,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7、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实施本次交易签署《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股东之股份转让协议》《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股份质押担保合同》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8、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适用第四十三条 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9、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0、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 定的情形。 11、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12、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拟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3、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 14、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 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本次交易相关 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5、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16、公司就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7、本次交易的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8、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出具了相关模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及评估报告。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对外进行披露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19、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将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8,578.38万元(包含全部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收购锦州辽晶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项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除已披露的聘请行为外,关 于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21、公司对本次交易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2、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 23、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择期 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本次交易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2026-09-21 21:02│科陆电子(002121):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 电网”)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破申 650号、720号】,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车电网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裁定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汤琼等 72人以被申请人车电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对被申请人车电网进行破产清算。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汤琼等 72人对被申请人车电网 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具备债权人身份。被申请人车电网系有限责任公司,且已经过强制执行程序,仍 无法清偿债务,可以认定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 、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汤琼等 72人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 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车电网基本情况 车电网成立于 2016年 4月 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1,875万元,经营业务范围:投资新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生产、研发、设计、销售、安装服务;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技术咨询;电动汽车销售及租赁(不 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广告业务;计算机软件销售、开发;售电业务;物流 供应链管理技术方案开发;安全技术咨询;储能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及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 汽车、储能设施所需电池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 ;普通货运;冷藏运输;食品零售;新能源汽车维修;客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机电 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安装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车电网系公司参股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28.64%股权,认缴出资已足额实缴。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对车电网的投资列报为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车电网的长期股权投资已累计计提减 值准备8,015.57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4,400万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裁定书》, 结合车电网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破产案件进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19,50 0.80万元,公司对所持车电网股权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致使公司归母净资产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 2026-09-21 20:58│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股票(证券简称:南华生物,证券代码:000504) 于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一)公司核查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出现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涉及要参照相关公告格式作出说明和披露的其他事项; 5.公司不存在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6.公司不存在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风险事项和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核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就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不存在关于南华生物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不存在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情形; 3.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告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财信金控关于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说明》; (二)《财信产业基金关于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说明》; (三)《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情况核查说明》。 ─────────┬─────────────────────────────────────────── 2026-09-21 20:35│中矿资源(002738):关于赞比亚中央省Kitumba铜矿项目试生产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2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赞比亚中央省 Kitumba 铜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Sinomine Kitumba Minerals Company Limited投资建设“赞比亚中央省 Kitumba铜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4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赞比亚中央省 Kitumba 铜矿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号)。 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项目的投资额、产品方案、运营期等进行调整,并将本项目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赞比亚中央省 Kitumba 铜矿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号)。 本项目是一个集采矿、选矿、冶炼于一体的采选冶联合工程,位于赞比亚中央省蒙布瓦地区,矿权面积约 248.17平 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选矿工程以及焙烧-湿法冶金工程,配套建设制酸系统、尾矿库、取水工程等公 辅设施,实现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本项目采选设计产能为处理原矿 350 万吨/年,冶炼设计产能为阴极铜 3.5万吨/年 ,达产年平均产出阴极铜 3.3万吨/年和铜精矿 5.5万吨/年,设计运营期为 15年,运营期内总产量为 57.02万吨铜金属 。 二、试生产暨投资进展情况 赞比亚当地时间 2026年 9月 21日,本项目的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已完成生产准备,正式全线贯通投料试生产。本项 目本阶段产出的产品为铜精矿,公司将综合考虑铜精矿市场情况和冶炼工程建设进度等因素,决定将铜精矿对外销售或留 作冶炼工程的原材料。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的冶炼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于 2026 年四季度完成投产准备或试生产,2027年一季度正式投 产。 三、风险提示 受市场供求关系、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影响,铜精矿、铜金属价格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项目的投资效益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9-21 20:34│周大生(002867):周大生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 座 25 层周大生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 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 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 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相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 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持本人身份证、受 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 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 2026 年 10 月 12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座 24 层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20 2、登记时间: 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座 24 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鹏、荣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座 24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0755-82288871 5、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026-09-21 20:33│粤芯半导体(30166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粤芯半导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196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广发证券和国泰海通合称“联 席主承销商”。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1,264.6000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7.81%(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广发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7,689.60 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8,954.200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19.9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的股票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87,823.7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为295,513.3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506.0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总量的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1.54%;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26.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2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815.9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8.46%。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9月29日(T+2日)刊登的《粤芯半导体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 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9月23日(T-1日,周三)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 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 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9-21 20:32│华亚智能(003043):关于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数量为 632,548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44%,涉及 4名业绩承诺补偿方,按 照总金额 1.00 元,即每人各 0.25 元回购分别持有的 158,137股。 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3,477,962股减少至 142,845,414股。一、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 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冠鸿智能 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因冠鸿智 能 2025年度净利润未达到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标准,冠鸿智能业绩补偿方以股份回购注销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针对 2025 年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冠鸿智能原有股东方蒯海波、徐飞、徐军、刘世严以股份回购注销的方式向公司 进行补偿,即由公司以 1.00 元的价格回购蒯海波、徐飞、徐军、刘世严持有的华亚智能 632,548股(均摊到个人,为每 人各 0.25元回购分别持有的 158,137股)并注销。 同时,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鉴于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有过 2024、2025 年度现金分红,冠鸿智能原有股 东方 4 人应将对应股份获得的分红135,544.60元、158,136.36元,合计 293,680.96元,无偿支付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 6月 30日披露的《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年 7月 1日披露的《关于冠鸿智能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施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二、资金返还及股份注销安排 2026年 8月 31日,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将补偿股份对应在业绩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合计 293,680.96元支付至 公司。 2026年 9月 3日,公司已将回购款项合计 1.00元,支付给业绩承诺补偿方。公司本次注销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 为 632,548股,涉及 4名业绩承诺补偿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已完成对应股份的全部注销。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3,477,962 股变更为142,845,414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9,460,768 34.47 48,828,220 34.18 高管锁定股 44,384,732 30.93 44,384,732 31.07 首发后限售股 4,562,376 3.18 3,929,828 2.75 股权激励限售股 513,660 0.36 513,660 0.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017,194 65.53 94,017,194 65.82 三、总股本 143,477,962 100.00 142,845,414 100.00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4)东吴证券出具的《关于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5年业绩补偿实 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5)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9月 8日和 9月 18日的《股本结构表》 ─────────┬─────────────────────────────────────────── 2026-09-21 20:30│甘肃能化(000552):甘肃能化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 │利率公告 ─────────┴───────────────────────────────────────────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注册批复等文件。 2026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1.80%-2.5 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93%。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 026 年 9 月 22 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26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 2026-09-21 20:3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的公告 ─────────┴───────────────────────────────────────────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等 5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 人余浩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相较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 情况如下: 章节 修订情况 目录 根据内容更新情况更新目录 释义 补充和更新相关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1、更新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4、更新本次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具体情况 章节 修订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更新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1、补充完善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2、更新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更新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更新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更新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3、更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4、更新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等情况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更新部分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及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情况、财务数据、业务 数据等相关内容; 2、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标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及核心 技术情况;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权益分派情况更新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等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 1、结合行业数据,更新收益法评估预测情况和预测过程; 本情况 2、结合标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更新收益法评估各参 数预测的合理性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补充披露 2026年 9月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 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情况,更新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相关内容 析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 分析; 3、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备考审阅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 易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更新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 更新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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