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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000028)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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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000028 国药一致 更新日期:2024-04-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医药批发、零售等。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批发(行业) 517.55亿 68.57 31.85亿 35.19 6.15 医药零售(行业) 233.28亿 30.91 57.15亿 63.14 24.50 其他(行业) 3.94亿 0.52 1.51亿 1.67 38.42 ─────────────────────────────────────────────── 药品(产品) 649.32亿 86.03 79.87亿 88.23 12.30 器械耗材(产品) 81.82亿 10.84 7.92亿 8.75 9.68 诊断试剂(产品) 12.27亿 1.63 --- --- --- 仪器设备(产品) 7.42亿 0.98 --- --- --- 其他(产品) 3.94亿 0.52 1.51亿 1.67 38.42 ─────────────────────────────────────────────── 国内销售(地区) 754.77亿 100.00 90.52亿 100.00 11.99 ─────────────────────────────────────────────── 医疗机构直销(销售模式) 403.18亿 53.42 25.20亿 27.83 6.25 直营及加盟(销售模式) 233.28亿 30.91 57.15亿 63.14 24.50 经销(销售模式) 74.39亿 9.86 4.41亿 4.87 5.93 零售药店直销(销售模式) 39.99亿 5.30 --- --- --- 其他(销售模式) 3.94亿 0.52 1.51亿 1.67 38.42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批发(行业) 265.87亿 69.26 15.06亿 33.83 5.66 医药零售(行业) 116.09亿 30.24 28.72亿 64.54 24.74 其他(行业) 1.92亿 0.50 --- --- --- ─────────────────────────────────────────────── 药品(产品) 327.86亿 85.41 38.75亿 87.06 11.82 器械耗材(产品) 42.92亿 11.18 4.41亿 9.90 10.27 诊断试剂(产品) 7.19亿 1.87 --- --- --- 仪器设备(产品) 3.99亿 1.04 --- --- --- 其他(产品) 1.92亿 0.50 --- --- --- ─────────────────────────────────────────────── 中国(地区) 383.88亿 100.00 44.51亿 100.00 11.59 ─────────────────────────────────────────────── 截止日期:2022-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批发(行业) 500.34亿 68.13 29.82亿 33.41 5.96 医药零售(行业) 229.53亿 31.25 57.57亿 64.49 25.08 其他(行业) 4.57亿 0.62 1.87亿 2.10 40.99 ─────────────────────────────────────────────── 药品(产品) 623.52亿 84.90 75.46亿 84.54 12.10 器械耗材(产品) 87.45亿 11.91 10.79亿 12.08 12.33 诊断试剂(产品) 12.79亿 1.74 --- --- --- 仪器设备(产品) 6.10亿 0.83 --- --- --- 其他(产品) 4.57亿 0.62 1.87亿 2.10 40.99 ─────────────────────────────────────────────── 国内销售(地区) 734.43亿 100.00 89.26亿 100.00 12.15 ─────────────────────────────────────────────── 医疗机构直销(销售模式) 380.84亿 51.85 23.99亿 26.88 6.30 直营及加盟(销售模式) 229.53亿 31.25 57.57亿 64.49 25.08 经销(销售模式) 80.69亿 10.99 4.15亿 4.65 5.14 零售药店直销(销售模式) 38.81亿 5.29 --- --- --- 其他(销售模式) 4.57亿 0.62 1.87亿 2.10 40.99 ─────────────────────────────────────────────── 截止日期:2022-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批发(行业) 252.28亿 69.83 14.71亿 35.12 5.83 医药零售(行业) 106.78亿 29.55 26.42亿 63.05 24.74 其他(行业) 2.23亿 0.62 --- --- --- ─────────────────────────────────────────────── 药品(产品) 306.98亿 84.97 35.85亿 85.56 11.68 器械耗材(产品) 44.80亿 12.40 4.81亿 11.49 10.74 诊断试剂(产品) 5.95亿 1.65 --- --- --- 其他(产品) 2.23亿 0.62 --- --- --- 仪器设备(产品) 1.32亿 0.36 --- --- --- ─────────────────────────────────────────────── 中国(地区) 361.29亿 100.00 41.90亿 100.00 11.60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36.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86%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第一名 │ 100817.24│ 1.34│ │第二名 │ 72994.29│ 0.97│ │第三名 │ 70354.49│ 0.93│ │第四名 │ 68514.21│ 0.91│ │第五名 │ 53674.83│ 0.71│ │合计 │ 366355.06│ 4.86│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43.6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7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第一名 │ 117676.60│ 1.82│ │第二名 │ 110661.02│ 1.71│ │第三名 │ 80417.19│ 1.24│ │第四名 │ 64257.30│ 0.99│ │第五名 │ 63931.91│ 0.99│ │合计 │ 436944.03│ 6.75│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3-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面临的宏观环境 2023年,全球经济面临通胀压力,全球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 因素冲击,我国经济顶住下行压力,总体持续恢复向好。国家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 同发展和治理,对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人们对健康问题关注度逐年提高,国家也持续推进健 康中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改善医疗服务。国家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支持药品 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23年作为“十四五”发展时期的第三年,国家发布多份规划性文件,对今后带量采购、挂网准入等工 作的开展作出顶层规划。医保方面,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常态化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呈高压态势,从飞行检查 、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医疗方面,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疗反 腐等方面均有重要政策发布。医药方面,主要包括合理用药、药品监管、中药传承创新等方面内容。 1、国家集采继续稳步推进 2023年集采政策主要集中在配套政策方面,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持续优化完善采购规则。1月,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 3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 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明确要做好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继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 高值医用耗材集采。7月,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优化完 善采购规则,规范投标企业行为,防范潜在不公平竞争风险,营造风清气正采购环境;指导各省年内至少开 展一批(含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八批、第九批国家集采相继落地,平均降价分别为56%、58%; 湖北牵头全国首批中成药集采落地,降幅符合预期,中成药联盟地区范围扩大,集采规则逐步明晰;开展第 四批高值耗材集采,平均降价70%。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九批药品集采,共纳入374种药品,平 均降幅超50%;2020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四轮高值耗材集采,平均降幅超过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 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5000亿元。 2、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完成 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申 报指南。7月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 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共收载3088种药品,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 种,品种总数逐年上升。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143 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或竞价,其中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谈判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 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 3、零售定点药店实行门诊统筹 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参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医保部门 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在加强处方流转管理方面,通 知明确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 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药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最长可开具12周。 4、加快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为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 于6月8日,公布8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广东:深圳市、广州市、珠海市。广西:南宁 市、梧州市、玉林市。12月,《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4年 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 国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 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 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 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5、医院高质量发展 2月,发布《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确保国企办医与 政府办医享有同等待遇。2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 目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在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加强智 慧医院建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个方面。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 导意见》,目标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财 经纪律刚性约束,合理保证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 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6、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全面推进医疗 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23年国家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居家 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5月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推进医 养结合产业发展对药企的影响: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医养结合产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为药企提供新 的发展机遇。同时,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也促使药企调整产品结构,加强药品的质量监管和研发创新,提高 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此外,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也要求药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 模式,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健康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7、支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 3月,发布《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配置管理的甲类管理目录包括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以及首次配置的单台(套) 价格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省级卫生健康委负责配置管理的乙类管理目录包括正电子发 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以及首次 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 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六方面13条重点任务,要求优化分类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体 系,提升分类管理效率、能力、服务水平,强化分类实施监督。7月,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 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按照医保通用名以及“技耗分离”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 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12月,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出从事医疗器 械经营活动,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全过程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 ,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与可追溯。 8、大湾区推进医药产业共同发展 3月,签署《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备忘录》,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药械监管领域的交流 与合作,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提升区域内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药品医疗 器械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促进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9月,为满足在横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居住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用药需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关于支持在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10月,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牵头主办的2023年粤 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协作会议在珠海横琴召开,讨论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信息通报 工作指南(试行)》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建设工作方案》两项文件,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协 作的面对面会议机制,并计划形成机制性会议。 9、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程,推进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月,《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提出实质性要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4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中医药发 展规划》的配套措施及部门分工。 10、医保基金监管 2023年,国家发布多项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旨在规范医疗保障管理,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 用。5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开展常态化监管。从飞行检查、专 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 有利于更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合理、规范、高效使用。7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 查工作的通知》,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10月,中纪委发文《聚焦医 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领域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再出击》,飞检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3 个重点领域,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1、医疗反腐 5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 点的通知》,拉开反腐序幕。7月,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同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8月,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强调反腐打击六个方面问题:医药领域行政 管理部门以权寻租;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 ”;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医药 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9月,发布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五年反腐败工作重点。12月,制定《大型医院巡 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提出通过自查结合实地巡查的方式开展新医院巡查工作。 12、门诊统筹资质对零售药店放开,短期面临挑战,长期迎来机遇。 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加速推 动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统筹基金结算范围,意味着统筹医保对零售药店的支付支持逐渐加大,也对药店申请 相关资质提出更高要求。各地政策陆续落地以来,短期行业内确实出现客流回流医院的现象,以及处方从医 院流向院外仍面临突破。但是,2023年全国多地正在大力推进当地统一的处方流转中心建设和使用,并与全 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打通,确保处方和医保使用合规。2023年大部分区域处方流转中心的遴选药店对象为 双通道药店,山西等部分地区试点将门诊统筹定点药店纳入。未来几年内这将成为药店承接医院外流处方的 重要渠道,为零售药店带来数千亿规模的长期持续增量。同时,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导致个人账户每年收入金 额将减少一定比例,但是个人账户基金结余金额仍有不小规模。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截至2022年,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35万亿元。实现家庭共济之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可有效扩展至多 位家庭成员,包括老人、儿童等医药健康需求较大的人群。 13、线上医保支付开通试点,药店O2O业务面临新机遇。 2023年下半年,上海等地陆续试点落地线上医保支付,医保开通线上渠道将对药店线上业务带来积极影 响。上海市试点在支付宝、美团、饿了么、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开通线上医保支付,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0 家药店被纳入,这是药店发展O2O业务的新机遇。同时,连锁药店同时拥有线下门店渠道和线上渠道,线上 线下融合多渠道体验将为消费者带来最佳购物和服务体验,药店也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互相引流,实现会员 规模扩大,顾客粘性提升。当然,线上渠道竞争也将愈加激烈,大型连锁将比中小型连锁和单体药店发展线 上业务拥有更明显资源和优势。 14、多地放开“非药”销售限制,为零售药店发展多元业务提供新动能。 2023年,甘肃、安徽等多地陆续下发政策,删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店内摆放 、销售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条款,适当放开非药产品销售。随着全国医保基金监管智能化,过 去基于保护医保合规使用而对药店销售非药商品的限制逐步放开。北京、广东等地监管部门甚至试点开放“ 药店+便利店”的融合业态。药店发展多元业态以及通过非药品类提升盈利能力,对冲药品价格全面下降对 毛利的打击,将拥有广阔空间和潜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具体如下: 1、在医药分销领域,公司主要立足于两广地区,在两广区域医药分销业务规模领先。 国药一致分销业务覆盖两广,公司药品和器械耗材分销、零售直销和零售诊疗等细分市场保持行业领先 。同时,公司不断整合分销和物流业务,深度渗透终端市场,完善阶梯式配送网络布局,致力于打造中国领 先的供应链价值体系与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构建批零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成为卓越的、引领行业标准的 健康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2、在医药零售领域,公司属下国大药房是国内销售规模领先的医药零售企业。 国大药房主要从事社会零售药房业务,并注重开发以医疗资源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 批融合医疗服务、医保统筹和健康产品销售于一体的零售诊疗、医院合作专业化业态的门店。同时,国大药 房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探索和丰富新的业务渠道,致力于由传统型医药零售企业向创新服务型企业转型。 (二)经营模式 1、分销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前台—后台”分工协作的采购机制,充分发挥网络渠道、规模采购优势,降低 采购成本,确保终端价格最具竞争力。“前台”为采购部,根据业务需求寻找货源,建立首营品种,并就产 品质量要求、供货周期、供应价格、结款周期进行比价及商务谈判,积极引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品种、国家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标品种及中成药特色品种。“后台”为供应链部,负责整合供应链环节资源,整体把 握供应链信息,实现专业分工,推进一体化管理,打造整合的服务后台,协助“前台”业务一线,做好日常 采购业务管理。 (2)销售模式 公司在销售模式方面,分销板块根据“一体两翼”战略进行转型创新。 以传统业务为“一体”,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向多元化综合服务转型。聚焦医院药品和器械直销市场, 以产品流通和供应链延伸服务为基础,提供全方位市场准入方案、品种管理服务、药品供应保障以及产品创 新营销解决方案,巩固和提升面向上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创新服务输出,保持市场份额的绝对领先优势。 两翼为“零售业务和创新业务”,其中零售业务包括“零售直销和零售诊疗”。 零售直销业务聚焦批零协同,实现份额提升,夯实纯销网络,创造营销品牌。落实零售直销战略部署, 优化终端零售业务模式,加速网络拓展覆盖,优化提升服务体系,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商业营销服务品牌,建 设成为上下游共赢共享共发展的零售平台。 零售诊疗业务打造专业处方药房营销新模式。以经营新特药、慢病用药为特色,构建专业的患者服务体 系;发展多种零售药房模式,以医保“双通道”品牌优势,以患者为中心,打造专业的冷链管理体系与药事 服务团队,带动平台、医院、厂家多方联动,打造老百姓信赖的处方药专业零售品牌。 创新业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供应链核心竞争能力。利用供应链技术与信息技术,设计研发新产品、 新服务、新模式,构建面向医疗机构的数字化终端服务系列解决方案,助力医疗机构提质增效,提升总体医 疗服务水平。作为中国南区领先的药品分销及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广东省首家取得第三方物流资质的医药企 业以及广东省首家承接疾控疫苗仓配一体项目的服务商,分销依托完善的两广物流运营的一体化运作管理和 物流网络,打造起深度覆盖两广区域的4个大型自动化物流中心和23个配送中心,形成自动化程度高、服务 能力强的专业化分销、零售阶梯式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商业网络+智慧物流+数智化赋能合一推动高质量 发展新局面。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5G、AI等前沿技术,打造智慧型供应链,首创3A智慧物流解决方案, 引进自主移动机器人AMR和AI技术,实现科技赋能医药物流,创造了多项突破性及实用性的物流新型技术, 率先在医药行业探索数智化升级新方向,对医药商业领域有强示范效应,有效带动医药和智能物流进一步深 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3)物流配送模式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累,物流中心已建立完善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具备仓配一体与智慧型供应链 服务能力。服务的客户类型包括分销板块的上下游客户,第三方物流客户包括创新药企、疾控客户、药械厂 家及商业公司、疫苗厂家等,配送范围为全国。配送终端包括医院直销客户、基层医疗客户、小型社会办医 客户、商业客户、零售直销客户、疾控中心、个人等。物流中心依托国药控股的全国物流资源,结合承运商 资源,实现全国城乡医药物流全覆盖。公司的物流产品主要包括:仓储收验服务、存储服务、发货服务、保 险及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运输医药城市配送服务、医药专车服务、医药速递服务、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 务。 2、零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国大药房采购模式分为集采和地采,集采的采购方式分为统签分采和统签统采,统签分采由总部统一签 订三方合同(总部、区域公司和供应商),区域公司从供应商直接进货。统签统采由总部和供应商签订合同 ,总部集中采购,再由总部配送给区域公司进行销售。地采的采购方式为区域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区域自行采购和销售。 (2)销售模式 国大药房开启管理型总部向运营管控型总部转型,通过厘清职能职责提升运营效率;通过梳理关键业务 流程中的管控点,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国大药房零售业务主要以连锁经营形式开展,涵盖直营和加盟两部分,主要经营中西成药、中药饮片、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用品等。在业务模式上,国大药房积极推进互联网+医药的线上线下互通 ,结合中医、西医、康复理疗等服务项目开拓门店。2023年,公司持续深入优化慢病诊疗和会员管理新模式 ,为慢病顾客建立健康档案并长期跟踪关注,梳理会员管理制度,为之后的全国会员权益统一打基础,给会 员更专业化服务。并与国内外头部供应商合作,不断提升专业药事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健 康产品和服务,践行国企社会责任。 (3)物流配送模式 国大药房物流仓储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自管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租赁仓库自建物流中心,人 员自管,用于门店和外部客户的仓储运作配送服务,二是委托物流仓储模式,即子公司基于成本或资源共享 等因素,将现有仓储服务委托给外部的模式。运输模式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全部自有配送、委托第三方配送 、组合型配送模式管理,即部分自有配送+部分委托第三方配送模式。 (三)公司2023年度业绩及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复 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在国药集团、国药控股的指导和部署下,国药一致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咬定“十四五”战略目标不放松, 稳中求进,坚持“创新”在发展中的关键地位,以数字化转型促进业务模式升级,促发展、提效益、控风险 ,坚持系统性风险防控,主动作为,实干担当,实现“量”的持续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呈现高质量发 展态势。 2023年度,国药一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754.77亿元,同比增长2.77%;实现利润总额24.73亿元,同比增 长7.02%;净利润19.58亿元,同比增长1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亿元,同比增长7.57%。 2023年度,国药一致分销业务累计完成营业收入519.57亿元,同比增长3.50%,实现利润总额13.78亿元 ,同比增长2.11%;净利润10.57亿元,同比增长2.52%。 2023年度,国大药房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44.09亿元,同比增长1.26%,实现利润总额7.13亿元,同比增 长31.43%;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50.66%;归母净利润3.71亿元,同比增长60.99%。 2023年度,公司对联营企业累计投资收益3.15亿元,同比增长5.67%。 2023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1.坚持战略方向和目标共识不变,战略落地取得突破成效,围绕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六大服务平 台”各点持续探索突破、落地见效: (1)供应商整体服务解决方案 默沙东“莫诺拉韦”全国首发;2023年取得5个全国总代品种和总经销品种、32个独家配送品种;大湾 区药械通业务取得突破,携手卫材药业完成“达卫眠”首单销售,携手亿腾医药完成港澳“唯思沛”首单销 售,拿下远大肾上腺素的全国首单;中药业务转型突破,开办国药一致堂;建成省内第一家全自动化代煎中 心,中标宝安中医、中山七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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