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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发展(000537)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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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000537 中绿电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18.95亿 98.82 10.78亿 98.16 56.91 其他(行业) 1676.82万 0.87 --- --- --- 经营租赁(行业) 593.94万 0.31 --- --- --- ─────────────────────────────────────────────── 电力(产品) 18.95亿 98.82 10.78亿 98.16 56.91 其他(产品) 1676.82万 0.87 --- --- --- 不动产租赁(产品) 593.94万 0.31 --- --- --- ─────────────────────────────────────────────── 西北(地区) 10.79亿 56.28 --- --- --- 华东(地区) 4.51亿 23.53 --- --- --- 华北(地区) 2.55亿 13.29 --- --- --- 东北(地区) 1.33亿 6.91 8599.46万 7.83 64.89 ─────────────────────────────────────────────── 国家电网(销售模式) 17.25亿 89.97 ---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2亿 8.47 --- --- --- 销售模式) 其他(销售模式) 3003.92万 1.57 --- --- --- ─────────────────────────────────────────────── 截止日期:2022-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33.78亿 98.48 17.92亿 97.81 53.05 经营租赁(行业) 3020.92万 0.88 --- --- --- 其他(行业) 2197.46万 0.64 --- --- --- ─────────────────────────────────────────────── 电力(产品) 33.78亿 98.48 17.92亿 97.81 53.05 不动产出租(产品) 3020.92万 0.88 --- --- --- 其他(产品) 2197.46万 0.64 --- --- --- ─────────────────────────────────────────────── 西北(地区) 19.24亿 56.11 --- --- --- 华东(地区) 8.29亿 24.17 --- --- --- 华北(地区) 5.07亿 14.79 --- --- --- 东北(地区) 1.69亿 4.93 --- --- --- ─────────────────────────────────────────────── 截止日期:2022-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17.45亿 98.46 10.04亿 97.50 57.50 其他(行业) 1527.59万 0.86 --- --- --- 经营租赁(行业) 1194.52万 0.67 --- --- --- ─────────────────────────────────────────────── 电力(产品) 17.45亿 98.46 10.04亿 97.50 57.50 其他(产品) 1527.59万 0.86 --- --- --- 不动产出租(产品) 1194.52万 0.67 --- --- --- ─────────────────────────────────────────────── 西北(地区) 9.86亿 55.60 --- --- --- 华东(地区) 4.46亿 25.18 --- --- --- 华北(地区) 2.51亿 14.17 --- --- --- 东北(地区) 8943.05万 5.04 4999.79万 4.86 55.91 ─────────────────────────────────────────────── 国家电网(销售模式) 16.29亿 91.89 --- --- --- 内蒙电力(销售模式) 1.10亿 6.23 --- --- --- 其他(销售模式) 3327.26万 1.88 --- --- --- ─────────────────────────────────────────────── 截止日期:2021-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房地产开发(行业) 155.40亿 79.36 47.47亿 73.06 30.54 其他(补充)(行业) 33.47亿 17.09 --- --- --- 物业服务(行业) 2.69亿 1.37 --- --- --- 经营租赁(行业) 1.92亿 0.98 --- --- --- 酒店客房收入(行业) 1.44亿 0.74 --- --- --- 其他业务(行业) 9103.88万 0.46 --- --- --- ─────────────────────────────────────────────── 商品房(产品) 155.40亿 79.36 47.47亿 73.06 30.54 其他(补充)(产品) 33.47亿 17.09 --- --- --- 物业费(产品) 2.69亿 1.37 --- --- --- 不动产出租(产品) 1.92亿 0.98 --- --- --- 酒店客房(产品) 1.44亿 0.74 --- --- --- 其他业务(产品) 9103.88万 0.46 --- --- --- ─────────────────────────────────────────────── 华东(地区) 88.23亿 45.05 --- --- --- 西南(地区) 46.92亿 23.96 --- --- --- 其他(补充)(地区) 33.47亿 17.09 --- --- --- 华北(地区) 27.21亿 13.89 --- --- ---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2-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25.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6.80%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87140.25│ 25.79│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68775.01│ 20.35│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48675.96│ 14.4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27855.86│ 8.24│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27044.80│ 8.00│ │合计 │ 259491.88│ 76.80│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2-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4.0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3.58%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58834.61│ 17.98│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58071.96│ 17.74│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 57621.62│ 17.61│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35245.49│ 10.77│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31032.79│ 9.48│ │合计 │ 240806.48│ 73.58│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3-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3年世界能源投资报告》,随着经济复苏及对全球能源危机的有效 应对,显著促进了清洁能源投资。预计2023年能源将投资约2.8万亿美元,其中超过1.7万亿美元将用于清洁 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核能、电网、存储等,其余部分略高于1万亿美元,将用于化石燃料供应和电力, 其中约15%用于煤炭,其余用于石油和天然气。这也意味着,化石燃料每花费1美元,清洁能源就花费1.7美 元。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受到了多种因素推动。包括化石燃料价格高企和波动的时期的经济形势;美国《降低 通货膨胀法案》和欧洲、日本、中国和其他地区的政策支持。自2021年以来,超过90%的清洁能源投资增长 发生在发达经济体和中国,其他地区也有增加,例如,印度,巴西,中东部分地区的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 合酋长国和阿曼。 2.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 量约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 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39.8%;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合计8.6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31.75%。1-6月份 ,风力发电量4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太阳能发电量为13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风电、太阳能 发电量合计占总发电量的13.4%。1-6月份,风电新增装机2377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7806万千瓦;风电、光 伏新增装机合计1.01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1.9%。1-6月份,风电完成投资761亿元,同比增长34. 3%;太阳能发电完成投资1349亿元,同比增长113.6%;风电、太能能发电完成投资合计占电源工程完成投资 的63.6%。1-6月份,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23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3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平均利用 小时数658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2小时。 3.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对新能源行业持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支持抽水蓄能、光热电 站等开发,完善输配电价、绿电交易、用地政策等相关政策。《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深入推 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 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 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 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 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1月17日,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 提出:发展高效光伏产品及技术。发展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高效电池、N型电池、薄膜电池、钙钛 矿及叠层电池的研发与应用;鼓励开发智能光伏组件,智能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 ;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 电池。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 池;推广基于优势互补功率型和能量型电化学储能技术的混合储能系统。 2023年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发挥市场 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反映电力资源时空价值,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缩小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做好重大能源项目落实情况监管。持续跟踪跨 省跨区输电通道、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电站、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 开发试点、煤电建设和改造升级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全面介绍新时代中 国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与成效,分享中国绿色发展经验。白皮书指出,中国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 破、通盘谋划,在不断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大 幅提升,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 设,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积极推广城镇、农村屋顶光伏,鼓励发展乡村分散式风电。 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 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稳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交易。享受国家可再 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 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由国家保障性收购 的绿色电力,由电网企业统一参加绿电交易,或由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的机构将对应绿证统一参加 绿证交易。绿电交易产生的溢价收益及对应的绿证交易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参 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绿色电力由项目单位自行参加绿电交易或绿证交易。参加绿电交易产生的溢价收益及参加 对应的绿证交易收益,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并参与绿电交易的 绿电优先兑付补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 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3年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电力企业是电 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 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 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 2023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 电规模。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重点推进大庆、长庆、胜利、塔里木、新疆、华北等油田 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推进油区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重点推 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滩涂等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在新疆、青海 、甘肃等油气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油气与太阳能同步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太阳能聚 光集热及储热技术,实现油气生产过程的清洁化供热,助力低碳油气开发。统筹推进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海 上风电建设。通过海上风电开发为油气平台提供绿色电力,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 式。周边区域新能源建设优先由油气开发企业统筹推进实施,逐步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依托岸电保障油气产业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在不具备岸电的情况下,积极有序开发漂浮式风电,为深 远海油气平台输送绿色电力。 2023年3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支 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部署引导项目合理布局,明确了光伏方阵用 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鼓励在沙漠、戈壁 、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 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 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光伏方阵用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 ,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 林地后架设光伏板。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 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 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 地审批。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23年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以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新能源和水能功率预测技术,统筹分析有关气象要素、电源 状态、电网运行、用户需求、储能配置等变量因素。加强规模化新能源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提高弱送端系 统调节支撑能力,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智能化水平,促进新能源发电的可靠并网及有序消纳,保障新能源资源 充分开发。 2023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 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统一底图,规范林地管理。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 差别化管理;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划分历史节点,处理开垦林地问题;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直服设 施占用林地及违法占用林地管理,应严格执行现行法律规定。 2023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 ,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 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2023年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 出,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分省分区域开展,重点聚焦“十四五”、统筹“十五五”开工项目规 模开展需求论证,以2030年和2035年为规划水平年,并对2040年进行初步分析和展望,力争今年上半年全面 完成。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统筹已建、在建和已纳规项目,区分抽水蓄能为本省服务、为区域电网 服务以及为特定电源服务的不同功能定位,组织开展站址比选、布局优化和项目纳规工作,布局项目要落实 到计划核准年度。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 ,暂时不予新增纳规,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框定总量、提高质量、优中选优、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的原则,提出项目调整建议。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 出,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自6月1日起执行。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 产及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三类;尚未实现工商业同价的地方,用 户用电价格可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大工业用 电价格以外的用电)四类。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 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 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 出,核定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其中,电量电价随区域电 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容量电价作为上级电网分摊费用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自6月1日起执行。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核定 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自6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 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 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 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价格司和相 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023年5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 知指出,紧紧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开展抽水蓄能、煤电灵活性改 造机组、燃气发电、调节性水电、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全面摸清底数,聚 焦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推动相 关政策完善落实。 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发电企业提出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需求,按年度编制省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 涉及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需报国家能源局组织复核后,抄送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各级能源主管 部门应针对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特点简化审批流程,对纳入省级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的风电场予以核准 变更。风电场增容改造配套送出工程改扩建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责。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 可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风电场改造升级原并网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鼓励新增并网容量通过 市场化方式并网。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 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积的改造升级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按照财建〔2020 〕426号相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改造升级工期计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年限。风电场改造升级项 目补贴电量的上网电价按改造前项目电价政策执行,其它电量的上网电价执行项目核准变更当年的电价政策 。 2023年6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 示范工作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 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为申报单位,各省市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为推荐单位。申报单位按照《规则》要求,于2023年7月13日前将签字 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 且预计在2024年底前投产的项目。 2023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了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 知指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 ,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2年底。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及时公 开资金拨付情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总计安排74.0272亿元,已下达47.1亿元,本次下 达26.9272亿元。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 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 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 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或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 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各区域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 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 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 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同时,公司在全额完成保障性基础电量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 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司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项目批复电价结算;其余以参 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消纳,按交易电价结算。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 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发展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公司事业发 展的重要转折之年。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地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 中国”为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围绕打造四个“新高地”,聚焦“ 双千”目标,坚定推动公司发展壮大,开辟了以大基地为导向的规模发展道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特色发 展道路、以产业融合为亮点的协同发展道路。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质量效益型发展导向,努力推进创收增收。实现营业收入19.18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16%;每股收益0.30元/股,较 上年同期增加36.3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4%,较上年同期增加0.96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389.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95亿元,资产负债率53.45%。持续开展存量贷款 利率压降,银行贷款平均利率降至2.8%;密切跟踪补贴回收,累计收回电价补贴2.56亿元。 2.报告期内资源获取及装机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新增新能源建设指标70万千瓦,无新投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 规模787.65万千瓦,其中自主运营429.65万千瓦,在建358万千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1,370万千瓦,其中通过股权收购获得甘肃金塔70万 千瓦多能互补项目,通过与股东方产业协同获得新疆1,30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 3.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6.9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3.35%。其中,完成风力发电40.34亿 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4.47%;完成光伏发电6.2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6.53%。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上网电量45.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6%。其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为20.79亿千瓦时,占上网电 量的49.08%。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平均利用小时为1,209小时,同比上升49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7 04小时,同比下降59小时。 4.上市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上市公司治理,注重内质外形建设。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开 展信息披露,顺利完成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的编制与披露。稳步推进股权再融资,取得证监会注册批 复文件。高质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成功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书面答复提问 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全面深入交流。成功加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完成公司官网升级上线。全面总结国企 改革三年行动经验,相关成果作为先进典型刊载于《国企改革行动简报》,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 ”名单。 5.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集聚力量加快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深化以绿色能源为主的创新合作和产业化实 践,借助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着眼构建风光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电源 侧关键技术,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推进自同步新能源友好并网技术研究,并在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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