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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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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行业)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 太阳能发电(产品)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产品)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产品)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 镇江(地区) 15.64亿 25.90 1.85亿 6.67 11.81 华东区(地区) 13.07亿 21.63 8.33亿 30.07 63.73 西北区(地区) 7.60亿 12.59 4.58亿 16.55 60.27 西中区(地区) 7.25亿 12.01 3.98亿 14.38 54.93 新疆区(地区) 6.12亿 10.13 3.61亿 13.03 58.98 华北区(地区) 4.54亿 7.51 2.50亿 9.04 55.17 华中区(地区) 3.57亿 5.91 2.37亿 8.58 66.53 华南区(地区) 1.42亿 2.35 9922.50万 3.58 69.99 海外(地区) 1.19亿 1.96 -5240.75万 -1.89 -44.20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60.39亿 100.00 27.69亿 100.00 45.86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行业) 668.52万 0.21 --- --- --- ───────────────────────────────────────────────── 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产品) 668.52万 0.21 --- --- --- ───────────────────────────────────────────────── 镇江(地区) 9.72亿 29.98 9973.64万 6.79 10.26 华东区(地区) 6.44亿 19.86 4.13亿 28.12 64.12 西北区(地区) 3.93亿 12.11 2.46亿 16.78 62.74 西中区(地区) 3.84亿 11.84 2.30亿 15.63 59.77 新疆区(地区) 3.11亿 9.60 2.06亿 14.04 66.24 华北区(地区) 2.28亿 7.03 --- --- --- 华中区(地区) 1.75亿 5.39 --- --- --- 海外(地区) 8883.85万 2.74 --- --- --- 华南区(地区) 4710.05万 1.45 --- --- ---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49.74亿 52.13 3.53亿 10.71 7.10 太阳能发电(行业) 45.48亿 47.67 29.43亿 89.29 64.70 其他(行业) 1848.91万 0.19 --- --- --- ───────────────────────────────────────────────── 太阳能产品制造(产品) 49.74亿 52.13 3.53亿 10.71 7.10 太阳能发电(产品) 45.48亿 47.67 29.43亿 89.29 64.70 其他(产品) 1848.91万 0.19 --- --- --- ───────────────────────────────────────────────── 镇江(地区) 50.31亿 52.74 3.90亿 11.87 7.74 华东区(地区) 13.40亿 14.04 8.64亿 26.32 64.51 西北区(地区) 9.22亿 9.67 6.29亿 19.16 68.21 西中区(地区) 7.44亿 7.80 4.43亿 13.48 59.52 新疆区(地区) 6.46亿 6.77 4.26亿 12.96 65.92 华北区(地区) 4.59亿 4.81 --- --- --- 华中区(地区) 3.51亿 3.68 --- --- --- 华南区(地区) 4753.82万 0.50 --- --- ---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95.40亿 100.00 32.84亿 100.00 34.42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2.58亿 55.99 14.83亿 90.24 65.67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7.69亿 43.88 1.60亿 9.76 9.07 其他(行业) 496.17万 0.12 --- --- --- ───────────────────────────────────────────────── 太阳能发电(产品) 22.58亿 55.99 14.83亿 90.24 65.67 太阳能产品制造(产品) 17.69亿 43.88 1.60亿 9.76 9.07 其他(产品) 496.17万 0.12 --- --- --- ───────────────────────────────────────────────── 镇江(地区) 17.98亿 44.60 1.79亿 10.98 9.98 华东区(地区) 6.59亿 16.35 4.25亿 25.99 64.47 西北区(地区) 4.52亿 11.21 3.15亿 19.29 69.78 西中区(地区) 3.67亿 9.10 2.25亿 13.77 61.37 新疆区(地区) 2.87亿 7.11 1.96亿 12.02 68.54 华北区(地区) 2.73亿 6.78 --- --- --- 华中区(地区) 1.75亿 4.34 --- --- --- 华南区(地区) 2067.19万 0.51 --- --- ---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57.6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5.18%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客户一 │ 433093.76│ 63.98│ │客户二 │ 52884.75│ 7.81│ │客户三 │ 32895.05│ 4.86│ │客户四 │ 30065.28│ 4.44│ │客户五 │ 27709.11│ 4.09│ │合计 │ 576647.96│ 85.18│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0.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0.9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一 │ 55315.57│ 11.16│ │供应商二 │ 53638.41│ 10.82│ │供应商三 │ 47751.47│ 9.64│ │供应商四 │ 24278.38│ 4.90│ │供应商五 │ 22140.60│ 4.47│ │合计 │ 203124.44│ 40.99│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159 .39GW,分布式光伏118.18GW。截至2024年12月末,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885.68GW,同比增长45%,占我国 发电装机容量的26.48%,其中集中式光伏510.89GW,分布式光伏374.78GW。 2024年用电需求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为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根据国家能源局 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19%,占 全部发电量35%。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合计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占全社会用电量18.6%。全国光伏 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约8.4%。 产业链制造端,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10%。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4 年,我国多晶硅产量182万吨,同比增长23.6%;硅片产量达到753GW,同比增长12.7%;电池产量654GW,同 比增长10.6%;组件产量588GW,同比增长13.5%。 太阳能电池片累计出口量为57.5GW,较上年增长46.3%;光伏组件累计出口量约238.8GW,较上年增长12 .8%。 行业发展体现为:一是新增光伏装机持续增长。虽面临土地资源、电价、消纳、限电等挑战,但2024年 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77.57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8%。二是产业链价格下跌,制造端出现产值下降。202 4年由于产能扩张和市场供过于求,光伏产业链价格出现显著下降,多晶硅价格下跌超35%,硅片价格下跌超 45%,电池片和组件均下跌超25%;光伏制造端(不含逆变器)产值同比下降,毛利率水平下降。终端采购价 格下降有利于降低光伏电站成本。三是在市场修正、行业自律共识、技术进步下,供需格局有望改善,光伏 产业链价格有望回归正常。在光伏行业自律的共识下,相关产业链头部企业带头调整产量,有利于修正产能 ,改善供需格局,加速价格回正。 (二)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报告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发布多项政策: 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 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 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 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根据文件,电力市场 成员中,新纳入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大范围推广 。容量交易也首次囊括进电力交易范畴,成为与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并行的三大交易类型之一。 2024年5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和防沙治沙融合发 展,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文件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 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中提到,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 风电光伏基地。 2024年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指出 ,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 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建部、交通运 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 家数据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 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 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 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 2024年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发 布《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将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 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 工作;摸排重点是各地区开发现状,包括发电能力、用地类型、光伏板下种植、生态环境敏感性等,同时评 估各试点地区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禀赋以及发电能力。 2024年6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 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文件指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每月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 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项目的上月发电量核发绿证,尚未建档立卡的需尽快完成,避免影响绿证正常核发。 2024年7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国家能源局负责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拓展绿证应用场景 ,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加强对绿色电力交易监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 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 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2024年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就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出有关要求。文件指出,将聚焦新型电力系统 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从而实施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 坚等9项行动。文件提出,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要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这是中央层 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到2030年 ,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 左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2024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支持光伏电站构网型改造,推动老旧光伏电站光伏设备残余 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发展。 2024年8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 〔2024〕67号)。《规则》明确了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 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地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 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绿色 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4年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能源转型为全 球能源转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重要贡献。2023年中国能源转型投资达6760亿美元,是全球能源转型投 资最多的国家。白皮书提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跃升发展,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 色能源技术。 2024年9月4日,工信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指出,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地要出台 鼓励企业使用绿电的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 2024年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函件中提到,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在沙漠、 戈壁、荒漠地区集中布局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在油田、气田、采煤沉陷区等受损非耕地区,可因地制宜 布局风电、光伏发电。 2024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国家数据局六部委联合印发《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实施可 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文件要求,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推进光伏 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场等深层次立体化发展,形成深度融合、持续替代的创新替代发展局面。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填补了我 国能源领域立法空白。首先,确立了能耗管控和碳排放管控的双控体系,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明确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最低比重目标。其次,国家推进太阳能等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加快风光大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最重要的是,要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 配置和调控能力。 2024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继续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九次峰会,习近平 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到,完善全球生态治理,建设生态友 好型世界经济。能源转型和能源安全是篇大文章,要坚持先立后破,使清洁能源平稳有序替代传统能源,加 快世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中方愿同各方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矿产、绿色交通等领域国际合 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2024年11月20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 办法》进行了修订。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 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 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20%提升至30%。修订后的《规范条件》《管理办法》顺应了行业发 展需要和技术发展最新情况。 2024年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其中指出,电力企业和各类并网主体依法承担电力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 、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障自身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各责任主体应通过夯实物理基 础、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科技创新等方式,按照技术规定提升系统友好能力,承担涉网安全义务,协同打造 共同而有区别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2024年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为,坚持锚定双碳目标任务,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坚定不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风电光伏跃升发展。会议强调,大 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 2027年)》,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方案》指出,通过调节 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 于90%。 2025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就分布式光伏在备案、 并网等方面给出新的要求。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 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 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 场化的发展周期。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 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 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对电力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 量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是有利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改革后,新能源与煤 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扩围,同时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将按 照国家要求相应完善,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部委就电力市场、绿 色电力交易、光伏治沙、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新能源消纳、新型电力系统、全面绿色转型、可再生能源替代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分布式光伏、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全面规范光伏行业发展。深化新 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对光伏行业来讲是一个重大转变,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 进入电价市场化的发展周期;尽管短期内由于各省对于机制电价等执行政策尚未出台,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 确定性,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136号文出台后,亦有利 于推动光伏行业不断通过技术进步来促进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工信部出台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政 策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光伏制造行业高 质量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以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 ,公司还从事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市场,海外主要销往欧洲、亚太市 场等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和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售电公司资质注册,暂未实质开展售电业务。2024年度公 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两大主营 业务,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致力于持续增加光伏电站规模,在自建项目的同时,开展优质项目收购工作,截至 2024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114吉瓦。公司 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目规模 ,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后续公司将充分研究行业政策及电力交易市场情况,稳健推动光伏电站 开发建设工作,促进光伏电站业务健康发展,装机规模持续提升。 公司存量电站已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发电数据自动采集,可进行运维数据自动采集与分析;同时公 司持续开发智能运维管理及故障诊断系统,已完成主要算法开发,进行批量化部署测试;持续开展无人机智 能巡检,优化巡检算法逻辑;推广智能清洗机器人应用,提高发电效率。在增量电站方面,在具备条件的项 目中导入光伏除尘导流器进行提效;积极推进新型组件,如HJT、钢边框组件的应用;大力推动高强度耐候 钢支架技术在新建项目中的应用,降低初始投资;推动柔性支架的应用,增强电站场景的多样化;加强新型 先进储能如全钒液流电池等新技术应用,加强安全防控。 太阳能产品制造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 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制造业务一是落实轻资产运营,寻找条件较 好的企业进行代工或合作生产;二是持续推广“光伏产品+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逐步从单一光伏组件产 品研发制造向节能光伏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发展,提升差异化竞争力;三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锻造差 异化产品,柔性组件、阳台光伏组件,并形成海外出货;四是密切关注市场与技术动向,灵活调整策略,以 利润为导向,追求高毛利订单;五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建立钙钛矿等光伏先进技术孵化平台,首块TOPCON 0BB组件(对比普通TOPCON组件取消了主栅,仅保留副栅,并优化了副栅的宽度和间距,提高了功率)研发 成功下线。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临沂)有限公司正在规划中节能太阳能平邑高效电池组件智 能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实施后远期最终可实现年产高性能太阳能电池片3GW和高性能太阳能组件2GW的智能化 生产能力,目前正在实施建设一期1.4GWTOPCON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 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2.公司业务亮点。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海外业务部,负责开发海外光伏电站项目,已挖掘东南亚和中亚等地潜在海外项 目;已与斯里兰卡能源部、印度尼西亚工商总会以及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公司建立合作联系。 报告期内,公司组件回收业务取得进展。公司联合设备厂家研发的万吨级移动式集装箱式智能组件回收 设备在湖北监利电站项目示范成功落地。该示范线为国内第一套具备万吨级处理能力的可移动集装箱式组件 回收设备,移动式设计简便运输,现场拆解处理可有效降低废旧组件运输成本。拆解回收的主要产物铝边框 和玻璃的纯度均大于99%,技术工艺先进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该示范线的落地标志着公司实现从太阳能组 件的生产、使用到回收再利用的闭环链条布局,也是公司开拓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步。 公司下属镇江公司不断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建立钙钛矿等先进技术孵化平台,并在宽带隙钙钛矿电池领 域的转换效率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高效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被评为2024年省制造 强省建设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中节能”的战略,集合光伏产品、数字产品、光伏生态,深入拓展户用家庭、工 商业、园区、农业、智慧能源等应用场景,构建了数字化、全渠道的生态网络。目前已建立以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服务,项目开发、设计、施工、运维,产品链与服务链合二为一的一体化供应链,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 公司已在江苏镇江云网中心机房部署了DeepSeek-R1大模型,后续将探索搭建智能知识库、智能客服等 业务场景赋能办公效率提升。 (二)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光伏产品制造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单价均较上年同期 下降,同时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平均电价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9亿元,同比下降36.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亿元,同比下降22.38%;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489.84亿元。 2024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3.33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71.75%,较去年同期减少4.73%;太 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6.8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27.85%,较去年同期减少66.18%。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6.076吉瓦、在建电站约2 .081吉瓦、拟建设项目电站约2.278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679吉瓦,合计约12.114吉瓦。 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 )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 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0兆瓦,在 建电站500.0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3.0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870.09兆瓦,在 建电站450.34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984.17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47.20兆瓦,在建电站368.00兆瓦;新疆 区运营电站910.00兆瓦,在建电站287.14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577.08兆瓦,在建电站322.92兆瓦;镇江公 司运营电站66.43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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