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42.72亿 86.18 23.10亿 100.05 54.08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6.10亿 12.31 1274.16万 0.55 2.09
其他(行业) 7485.39万 1.51 -1382.79万 -0.60 -18.47
─────────────────────────────────────────────────
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42.72亿 86.18 23.10亿 100.05 54.08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6.10亿 12.31 1274.16万 0.55 2.09
其他(产品) 7485.39万 1.51 -1382.79万 -0.6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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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地区) 13.68亿 27.59 8.69亿 37.65 63.57
西中区(地区) 6.85亿 13.81 3.59亿 15.53 52.36
华北区(地区) 6.30亿 12.71 3.28亿 14.21 52.07
新疆区(地区) 5.99亿 12.08 2.79亿 12.10 46.66
镇江(地区) 5.97亿 12.05 2724.24万 1.18 4.56
西北区(地区) 4.33亿 8.74 1.23亿 5.34 28.50
华中区(地区) 4.22亿 8.52 2.55亿 11.05 60.46
华南区(地区) 2.09亿 4.22 8286.94万 3.59 39.60
海外(地区) 1402.23万 0.28 -1492.63万 -0.65 -106.45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49.57亿 100.00 23.09亿 100.00 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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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2.79亿 84.48 13.30亿 100.59 58.36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4.07亿 15.10 -553.47万 -0.42 -1.36
其他(行业) 1134.31万 0.42 -228.97万 -0.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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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22.79亿 84.48 13.30亿 100.59 58.36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4.07亿 15.10 -553.47万 -0.42 -1.36
其他(产品) 1134.31万 0.42 -228.97万 -0.17 -20.19
─────────────────────────────────────────────────
华东区(地区) 6.64亿 24.61 4.23亿 32.03 63.79
镇江(地区) 3.98亿 14.75 919.62万 0.70 2.31
西中区(地区) 3.86亿 14.32 2.34亿 17.67 60.49
新疆区(地区) 3.15亿 11.68 1.72亿 13.04 54.72
西北区(地区) 3.14亿 11.63 1.63亿 12.36 52.09
华北区(地区) 2.99亿 11.10 1.61亿 12.22 53.97
华中区(地区) 2.05亿 7.61 1.28亿 9.70 62.45
华南区(地区) 1.06亿 3.93 4513.01万 3.41 42.58
海外(地区) 983.35万 0.36 -1499.40万 -1.13 -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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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行业)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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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产品)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产品)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产品)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
镇江(地区) 15.64亿 25.90 1.85亿 6.67 11.81
华东区(地区) 13.07亿 21.63 8.33亿 30.07 63.73
西北区(地区) 7.60亿 12.59 4.58亿 16.55 60.27
西中区(地区) 7.25亿 12.01 3.98亿 14.38 54.93
新疆区(地区) 6.12亿 10.13 3.61亿 13.03 58.98
华北区(地区) 4.54亿 7.51 2.50亿 9.04 55.17
华中区(地区) 3.57亿 5.91 2.37亿 8.58 66.53
华南区(地区) 1.42亿 2.35 9922.50万 3.58 69.99
海外(地区) 1.19亿 1.96 -5240.75万 -1.89 -44.20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60.39亿 100.00 27.69亿 100.00 45.86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行业) 668.52万 0.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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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产品) 668.52万 0.21 --- --- ---
─────────────────────────────────────────────────
镇江(地区) 9.72亿 29.98 9973.64万 6.79 10.26
华东区(地区) 6.44亿 19.86 4.13亿 28.12 64.12
西北区(地区) 3.93亿 12.11 2.46亿 16.78 62.74
西中区(地区) 3.84亿 11.84 2.30亿 15.63 59.77
新疆区(地区) 3.11亿 9.60 2.06亿 14.04 66.24
华北区(地区) 2.28亿 7.03 --- --- ---
华中区(地区) 1.75亿 5.39 --- --- ---
海外(地区) 8883.85万 2.74 --- --- ---
华南区(地区) 4710.05万 1.45 --- --- ---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51.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3.66%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客户一 │ 421105.91│ 75.95│
│客户二 │ 39561.90│ 7.14│
│客户三 │ 27040.86│ 4.88│
│客户四 │ 23029.32│ 4.15│
│客户五 │ 8517.14│ 1.54│
│合计 │ 519255.13│ 93.66│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1.5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4.9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一 │ 92224.45│ 19.27│
│供应商二 │ 36722.19│ 7.67│
│供应商三 │ 31999.97│ 6.68│
│供应商四 │ 29724.61│ 6.21│
│供应商五 │ 24504.24│ 5.12│
│合计 │ 215175.46│ 44.95│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两大
主营业务,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
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
在差异。公司光伏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公司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力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产品及服务远销海内外,境外核心市
场涵盖欧洲、亚太等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加速制造业务
向“服务型科技制造”战略转型。
光伏发电方面,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锚定“质量效益升级”核心目标,坚
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发和收购两头抓的发展战略,适配“以荷定源”市场新形势,推动光伏电站规模与质
量双提升。重点布局限电较低、上网电价较高的中东部负荷中心优质区域,有序加大优质项目资源储备。截
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261吉瓦。公
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5.33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
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发电项目,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
非洲市场,项目顺利拓展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继续深化开发,逐步拓展海外市场覆盖面。
光伏制造方面,聚焦182N、210N、210RN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
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
太等高价值区域。以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
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
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新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已成立购售电工作组,7家公司获批购售电资质;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
上线运行,为公司精细化运维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开展虚拟电厂业务,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拓展
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2820MW/7
940MWh。组件回收业务落地运营,首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设备已累计处理约8,200块废旧组件,核心产物铝
边框和玻璃纯度突破99%;第二套可兼容处理单双玻组件的集装箱式智能设备已在2025年底完成落地,进行
试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AI智能体平台搭建,覆盖行政管理、生产运维等多个领域的“五智(智享、智库、
智管、智维、智造)”智能体体系,实现13个业务应用模块上线运行,实现与智能运维、智能制造平台的互
联互通。节能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入选国家数据局首批“双案例”,成为行业唯一国家级“双
入选”单位。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范围内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电力消纳压力加剧、限电增加,公司光伏发电上网平
均电价下降,同时公司光伏产品制造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单价均较上年同
期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7亿元,同比下降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下
降32.87%;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518.34亿元。
2025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2.7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86.18%,较去年同期减少1.40%;太
阳能产品销售收入6.10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2.31%,较去年同期减少63.72%。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新业务同步拓展。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7.170G
W、在建电站约1.511GW、拟建设项目电站约2.650GW、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0.930GW,合计约12.2
61GW(四舍五入),其中运营电站规模较2024年末增长18.01%。公司太阳能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为3.5吉瓦
;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为250MW/500MWh;组件回收集装箱年处理能力为万吨级。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
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1,291.80兆瓦;
华东区运营电站1,414.86兆瓦,在建电站28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1,091.95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西北
区运营电站980.40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42.03兆瓦,在建电站371.92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1,197.14兆瓦
,在建电站510.98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545.66兆瓦,在建电站248.32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42兆瓦。
公司2025年全部销售电量约83.6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4.03亿千瓦时,增幅约20.14%。平均售电含税
均价为0.583元/千瓦时(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
摊薄等所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7.09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3.21亿千瓦
时,西北区约12.35亿千瓦时,华北区约13.32亿千瓦时,新疆区约14.16亿千瓦时,华中区约7.89亿千瓦时
,华南区约5.6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04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
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5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9.67亿千瓦时,约占公司2025年总销售电量的50.78%;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345元/度(该
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比2024年度平均交易电
价增加0.0173元/度,增长7.97%。2025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5.69亿千瓦时;公司累计销售绿证共14
2.7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4.43元/张,售价同比增长52.76%。2025年平均限电率为15.91%。
2025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33.18亿元,同比增长142.90%,其中国补31.52亿元,同比增长155.64%
。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15.34亿元,其中国补110.78亿元。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较2024年末降
低6.59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2,9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5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
码“127108”。“太能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
10月9日至2031年3月27日。
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含),项目已获得证监会批复(批复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6年4月3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524739;债券简称:26太阳GK01),发行总额为10亿
元,并于2026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剩余债券发行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以及市场情况择
机发行。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在售电业务方面,公司售电资质已增至7个,在全国7个省份完成售电资质布局,2025年全年完成电力代
理销售1325.676万度,占公司总售电量的0.16%。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我国光储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316.57GW,同比增
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163.57GW,分布式光伏153GW。截至2025年12月末,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199.91G
W,同比增长35%,其中集中式光伏666.91GW,分布式光伏533GW。2025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
,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8%。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数据,2025年全国多晶硅产量达134万吨,同比
下降26.4%;2025年全国硅片产量约为680GW,同比下降9.7%;2025年全国电池产量超660GW,同比增长0.9%
;2025年,全国晶硅组件产量超620GW,同比增长5.4%。技术方面,N型电池成为主流,2025年,规模化生产
的N型TOPCon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7%,HJT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9%,XBC电池行业平均转
换效率达到26.5%。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62.24GW/183GWh,保持强劲增长
态势。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2024年底增长8
4%,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从单站规模来看,10万千瓦
以上的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截至2025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达72%,较2024年底提高约10个
百分点;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达27.6%,较2024年底提高约12个百分点。从应
用场景来看,独立储能占比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51.2%,较2
024年底提高约5个百分点。从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主导地位,装机占比达96.1%,压缩空气
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及飞轮电池储能等装机占比合计3.9%。
(二)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1.报告期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绿色低碳转型、“十五五
”规划等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储能发展:
202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对外公布。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
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
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合
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在政策法规支撑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全国碳市场
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
202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
: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
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
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
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202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
五五”规划建议)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到,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
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十五五”规划建议第10条提出,“十五五”时期要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加力建
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十五五”规划建议第46条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
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
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
代。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
微电网建设。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
价格机制。第47条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
2025年11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韩国庆州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
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开创可持续的美好明天》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当前全球发展赤字扩大,气候变
化、粮食和能源安全等挑战加剧,并提出三点建议。其中一点建议:坚持绿色低碳,打造亚太可持续发展新
范式。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加强绿色发展战略对接,促进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自由流通,加快推动
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已经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
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将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
度。
2025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莫斯科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李强表示,加强科技、产业创新合作,推进传统和可再生能源合作,扎实推进未来5年新增“千万
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明年经济工作抓好八大重点任务,其
中涉及能源方面的内容包含: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制
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10
年发展蓝图和目标,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
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
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2.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发布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储能发展:
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
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
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
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
场化的发展周期。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
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
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对电力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
量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是有利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改革后,新能源与煤
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扩围,同时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将按
照国家要求相应完善,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2025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5部门联合印
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
标,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
施。意见提出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加快提升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
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
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
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项目整体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
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
定,一般不超过20%。
2025年6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
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规划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
010万亩。《规划》提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气候特征和适建区域
,以风光资源为基础,以区域电网、输电通道、调节电源为保障,明确了三大气候区和五大重点发展区域。
2025年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
施意见》,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突出应用导向,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人工智能+新能源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间歇性的问题,加快在高精度功率预测、电力市场、场站智慧运
营、新能源规划、项目后评价等方向的人工智能应用,持续推动新能源关键材料及产品不断迭代和创新,推
动复杂场景及转折性天气下功率预测大模型在更小尺度、更高精准度方向发展,支撑广域新能源资源协同优
化,促进偏远地区新能源场站智能运维发展,打造“气象预测+功率预测+智慧交易+智能运维”一体化新能
源智能生产模式,全力支撑新能源稳定供给。
2025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
能源〔2025〕1360号),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根据意见,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
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
源发电满足。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适配
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
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2025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
93号),提出: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通过集成融合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意见指出,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
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积极推进主要流
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鼓励新
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在一定条件下实质性联营,整体制定参与市场策略,提
升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统筹推进
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转移,实现
“西电西用”就地消纳;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统筹算力设施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推动新能
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
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
2026年1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就绿证的
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给出新的规定。根据文件,绿证核发机构要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
相关主体建立绿证账户,记录绿证核发、交易、划转与核销等情况。文件要求各省要开设省级绿证账户,主
要用于查看行政区内绿证核发、交易、核销等情况,接受电网代理购电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纳入新能源可
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对应绿证以及其他无偿划转的绿证等,并用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按需求参与绿证交易、分配或核销绿证。
上述政策导向旨在推动光伏深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实现从规模驱动到价值驱动的根本转变,标志着光
伏行业从高速扩张迈向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顶层设计明确了到2035年风光装机达36亿千瓦的长期目
标,奠定增长基石。核心变革在于全面市场化转型:新能源上网电价告别固定模式,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
设同步推进,盈利模式转向电力交易能力竞争;同时,碳市场扩容与强制性绿证消费制度,为光伏的绿色环
境属性开辟了稳定变现渠道。发展模式呈现多元化融合新格局,在持续建设大型风光基地的同时,政策大力
鼓励就近消纳,如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及与氢能、算力等产业协同,提升综合价值。监管层面强化规
范与引导,遏制低价无序竞争,并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提升运营效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经营核心竞争力
1.具有中央企业品牌优势及资源。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
央企业,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规模大、专业全、综合实力强的旗舰企业。其主营业务涵盖节能与清洁供能、
生态环保、新能源、大健康产业、前瞻性战新产业和战略支持板块。中国节能已形成了独特的专业优势,在
固废处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修复、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健康产业、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
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业务覆盖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及境外110余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作为中国节能太阳能业
务的唯一平台,充分借助控股股东产业资源优势,有效提供“光伏+”解决方案,将自身太阳能发电专业经
验与控股股东产业优势有机结合,提升资源获取能力,推进公司主业快速发展。
2.深耕光伏电站领域,产业经验有优势。
作为最早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的专业投资运营商,公司在开发团队、开发模式、项目类型上具备经验优势
。项目开发团队分布在全国各个省级行政区,积极拓展市场,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通过本部、子
公司上下联动,充分利用央企+地方联动的方式,在新项目开发中,灵活应对区域政策,精细化布局,优先
聚焦高消纳地区,采取灵活投资策略,持续获取优质项目资源,以高质量的项目投资建设推动公司在清洁能
源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
3.项目储备充足,增长潜力巨大。
持续保持合理、优质的项目储备。根据光伏发电行业的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梳理、调整项目储备,纳
优汰劣、持续优化储备项目库质量。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15.33吉瓦
的优质自建和收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为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定期对治理合规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规
章制度建设、合同签署与执行、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管理等进行检查与自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
水平、加强风险防控。公司一直以来守法经营,在市场具有良好信誉。
5.光伏电站运维能力强、经验丰富。
构建本部、电站大区和具体电站项目公司的多层级运维管理框架,通过规范各级权责形成了上下贯通的
管理制度和体系,建立运维人员的培训体系和规范标准化,实现光伏电站管理模式可复制,通过多平台、多
层次、全方位地开展运维人员能力提升及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区域运维管理的优势,促进运维人员取长补短
、共同提高。集中区域运维人才共享,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推进运维标准化、专业化、职
业化。
6.重视数字化建设,打造智慧型企业。
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企业管理运营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的经营管理,提高投
资、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企业运营管理效率,通过推进智慧管理、智能运维和智能制造3个板块的数字化建
设,通过利用DeepSeek等AI技术,完成太阳能AI智能体平台搭建,覆盖行政管理、生产运维等多个领域的“
五智(智享、智库、智管、智维、智造)”智能体体系,实现13个业务应用模块上线运行,实现与智能运维
、智能制造平台的互联互通。节能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入选国家数据局首批“双案例”,成为
行业唯一国家级“双入选”单位。
7.筹融资能力强。
公司信誉良好,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最新评级结果显示,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均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状况良好,融
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二)科技核心竞争力
1.技术创新优势。
坚持科技创新战略行动。印发《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行动方案(2025版)》,明确
科技创新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在认真分析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势基础上,2025年开展117项
科技创新项目。围绕电力交易数据营销管理平台、退役组件回收、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数智化、高质量数
据集、差异化组件、电站效能提升、储能、虚拟电厂等技术需求,积极持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
研究开发,并在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储能等技术领域与多家业内知名厂商进行技术交流,持续累积实
证项目一手数据;完成高压级联等10余项技术路线深度调研;推动高强度耐候钢支架、石墨烯接地材料等新
产品、新工艺在电站项目中应用,降低电站建设成本;新型BC组件进入公司合格名录,完成氢能、光伏、储
能3份行业发展报告,加快了对新业务的探索。
2.科技成果丰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授权507项,其中有效发明92项,实用新型404项,外观11项,
共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70项,共发表科技论文93篇(SCI/EI共29篇)。公司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编制、修订
共31项,其中已经印发19项;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编写16项,其中已经印发8项;主持或参与团体标准56项
,其中已经印发19项;目前正在参与编制、修订的地方标准6项。
3.科技人才聚力。
公司拥有良好教育背景、丰富行业和管理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技术研发团队、生产制造团队,能够全
面洞悉行业态势、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熟悉行业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汇聚了一批新能源专业科技人才和
综合管理人才。2025年,柔性引进7位国家级/省部级科技人才。此外,公司还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平台。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72人,公司将持续完善科技人才梯队和科研平台建设,
为今后人才队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4.科技平台赋能。
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新发展趋势,建立较为成熟的科技管理机制和研发平台体系,20
25年,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获批江苏省
电力与能碳全链路生态协同创新工程研究中心,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企业
技术中心,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和认定。公司拥有江苏省(中节能)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究院、
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7个研发平台,公司研发能力进一
步巩固;公司拥有国家级CNAS实验室、TUV莱茵目击实验室资质两个检测平台称号;6家高新技术企业(均在
有效期),1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及镇江市重点实验室资质。
●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在全球能源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全球光伏装机规模将持续增长。全球各国确定碳中和目标,达成应对
气候变化共识。2025年9月,清华大学的环境学院与碳中和研究院发布《2025全球碳中和年度进展报告》,
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6月,全球已有165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覆盖了全球80%以上的排放,86%的人口和73
%的GDP。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在2025年11月发布的《2025年世界能源展望》(WEO2025)预测,太阳能光
伏居新增装机的主导地位,在当前政策情景(CurrentPoliciesScenario,CPS)下,“十五五”期间光伏新
增装机预计年均超过540GW。全球市场多元化发展。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表现亮眼,将为全球光
伏装机增长注入新动力。
国家顶层设计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NDC)公布:到2035年,全国风
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6亿千瓦以上;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规划建议》均明确提出“加
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近期国家密集推出促进新能
源消纳和调控、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等多项顶层设计政策。“十五五”期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预计保持稳定
增长。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每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仍可达160GW以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相对乐观
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年均光伏新增装机量为238-287GW,到2030年总装机将有望超越火电成为我国装机
最大的电源品种,占全国电源总装机比例超35%。
光伏产业链方面,在国内国外市场需求下,我国光伏制造产业逐步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显著
的规模优势,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制造环节产量全球占比均超过80%。凭借规模制造与持续
技术创新,光伏发电成本大幅降低,N型电池等技术引领发展,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与此同时,我国光伏制
造行业面临产能过剩和产品价格下降的挑战。为应对光伏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与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国家
和行业协会正多措并举引导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通过强化产能预警、提高行业技术门
槛、严控新增项目质量,从源头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着力做大并规范下游市场,加速推进大型风光基
地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推动“光储融合”以提升消纳能力。行业协会则通过定期发布价格与产能数据、制
定N型电池等先进技术标准、倡导行业自律等方式,遏制非理性价格战,引导竞争回归技术、质量与服务。
此外,政府与协会共同支持企业开展全球化产能布局与技术合作,以应对海外贸易壁垒,拓宽产业空间。这
些举措旨在优化供给结构、拓展健康需求、建立良性生态,推动光伏行业穿越周期,实现可持续的全球竞争
力。
随着我国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提高,光伏组件退役高峰期将加速到来,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将迎来巨大的发
展机遇。近两年来,《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等10多项国家政策以及各地“两
新政策”密集出台,组件回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断推出。“十五五”期间,我国光伏回收与循环利
用行业发展势头逐渐向好,市场前景巨大。根据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发布的《2024年中国光伏回收和
循环利用白皮书》,我国常规退役情境下,2030年光伏组件累计退役量将突破100万吨,回收市场规模可达6
6亿元;2050年光伏组件累计退役量将突破6000万吨,回收市场规模可达4200亿元。
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紧迫需求下,新型储能作为促进大规
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十五五”期间,伴随风
光发电占比显著提升,新型储能装机预计将持续高速增长,到2027年目标超过1.8亿千瓦,2030年突破2.4亿
千瓦,并于2035年达到3亿千瓦左右,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技术将向全场景、多元化快速演进,锂
电性能持续升级,钠电、固态电池产业化加速,长时与构网型储能技术将取得关键突破。市场机制是释放价
值的关键,政策将推动建立“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三位一体的收益模式,完善容量电价与现货市场参与
机制,并探索储能对电网投资的替代应用。依据《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国家将通过拓展多侧应用场景、实施创新工程、打造示范项目,并积极推动产业全球化,为新型储能的规模
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在能源转型加速与电力系统灵活性需求激增的背景下,虚拟电厂有利于促进新能源的高比例消纳,将迎
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新型电力系统“双高”(高比例新能源、高波动性负荷)特
性的背景下,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修订颁布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
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支持虚拟电厂发展,各省虚拟电厂实施方案密集出台。“十五五”期间,虚拟电厂
作为一种新型电力协调管理系统,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到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达到50吉瓦以
上,将为电网的优化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空间较好。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仍以光伏电站业务为根基,强化“国内深耕+海外突破”双循环市场格局,加快构建“光储协同+电
力服务+循环再生”三位一体新业务布局并落地,打造公司经济增长第二曲线,公司逐步向综合能碳服务商
转型。
公司坚持“国内深耕与海外突破”的双循环市场战略,在巩固国内光伏基本盘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新
兴市场;在此基础上,积极布局新型储能、电力服务与组件回收作为战新产业的增长新引擎;积极拓展购售
电、虚拟电厂与电碳交易等电力服务,实现从电站运营商向综合能碳服务商的转型;公司利用数智化与AI技
术全面赋能各环节,驱动效率与服务根本性提升,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利润总额13亿元、净利润不低于9.95亿元,分别较2025年实
际完成值增长约6.11%、16.11%、20.45%,投运、在建、拟建及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总规模力争超过13.3
吉瓦。
2024年度报告中预计2025年的主要经营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
利润总额16.51亿元、净利润13.18亿元。2025年,公司实际实现营业收入49.57亿元、利润总额11.20亿元、
净利润8.26亿元,2025年度完成值分别低于计划目标约5.76%、32.16%、37.33%。
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指标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1)光伏发电板块电力消纳压力加剧、限电增加,平均
上网电价下降,市场化交易范围扩大;(2)光伏制造板块受行业波动冲击,产品销量与价格同步下降。两个
主要业务板块的市场环境变化共同导致经营业绩承压。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竞争风险。
光伏电站业务,面临各大发电集团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电站规模持续保持高质量增长速度,进一步提
升光伏电站发电效率和消纳能力,积极跟进行业及技术发展,研判新技术发展情况,进一步提升“光伏+”
综合解决方案供给能力、电力销售能力、模式创新能力。
光伏制造业务,面临头部企业一体化竞争和行业整体形势的双重竞争压力,及新型电池技术迭代带来的
机遇和挑战。公司将加强产线精细化管理,推进产数融合,积极研究轻资产运营的可行性方案,坚持技术研
发与创新,探索技术与产业合作。
2.非技术成本较高。
2023年以来光伏组件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但土地各种费用等非技术成本有不断提高的趋势,给公司项目
收益率水平带来挑战。公司将强化项目投资管控,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条件审核与风险评估,保证投资项目
质量,另一方面,持续提升项目基建管控能力,加快先进技术导入,努力实现低度电成本、高发电效率的建
设目标。
3.电价波动及限电问题压力凸显。
电力市场化改革带来电价波动风险,收益模式重构。新能源全面入市后,整体电价的时空分布差异明显
,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作用更加显著,电价与供需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供大于求地区和时段的电价出现明显
下滑。与此同时,新能源消纳压力持续攀升,风光资源富集的时段与地区,弃风弃光风险进一步加剧。在此
环境下,一是将重点推进存量项目配储改造,挪移电量上网时间,规避低价上网时段,降低限电损失;二是
完善电力交易辅助决策平台,培养高层次电力交易人才,提高电力交易管理水平,尽可能提高电力交易收益
;三是优化电力交易考核及评价方式,探索寻求公平合理且具备可执行性的交易考核及评价方式,丰富电力
交易管理方式,注重评价及考核导向;四是,整合灵活性资源,优化储能配置,以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能源
,参与市场服务,创新商业模式,拓展辅助服务等多元收益,同时强化交易风险管理。
4.光伏制造出现全环节承压。
受光伏制造行业技术迭代加速与产能阶段性过剩的双重挤压,全行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在此背景下,
一是保持稳妥谨慎发展思路。立足当前产能合理运营,逐步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二是积极开发差异化组件
产品。针对终端应用场景开发定制化组件,例如轻质组件、柔性组件和阳台组件,挖掘细分赛道。三是加大
新技术研发。大力开展大面积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技术研发,布局建设10MW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中试产线
。四是深度布局海外如欧洲、亚太地区高成长、高价值市场。五是开展光伏数字一体化业务。以平台为基础
,围绕细分场景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例如集控中心、电站效能提升及运维数字化产品等进行深度开发。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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