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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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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6-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42.72亿 86.18 23.10亿 100.05 54.08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6.10亿 12.31 1274.16万 0.55 2.09 其他(行业) 7485.39万 1.51 -1382.79万 -0.60 -18.47 ───────────────────────────────────────────────── 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42.72亿 86.18 23.10亿 100.05 54.08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6.10亿 12.31 1274.16万 0.55 2.09 其他(产品) 7485.39万 1.51 -1382.79万 -0.60 -18.47 ───────────────────────────────────────────────── 华东区(地区) 13.68亿 27.59 8.69亿 37.65 63.57 西中区(地区) 6.85亿 13.81 3.59亿 15.53 52.36 华北区(地区) 6.30亿 12.71 3.28亿 14.21 52.07 新疆区(地区) 5.99亿 12.08 2.79亿 12.10 46.66 镇江(地区) 5.97亿 12.05 2724.24万 1.18 4.56 西北区(地区) 4.33亿 8.74 1.23亿 5.34 28.50 华中区(地区) 4.22亿 8.52 2.55亿 11.05 60.46 华南区(地区) 2.09亿 4.22 8286.94万 3.59 39.60 海外(地区) 1402.23万 0.28 -1492.63万 -0.65 -106.45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49.57亿 100.00 23.09亿 100.00 46.58 ─────────────────────────────────────────────────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2.79亿 84.48 13.30亿 100.59 58.36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4.07亿 15.10 -553.47万 -0.42 -1.36 其他(行业) 1134.31万 0.42 -228.97万 -0.17 -20.19 ───────────────────────────────────────────────── 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22.79亿 84.48 13.30亿 100.59 58.36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4.07亿 15.10 -553.47万 -0.42 -1.36 其他(产品) 1134.31万 0.42 -228.97万 -0.17 -20.19 ───────────────────────────────────────────────── 华东区(地区) 6.64亿 24.61 4.23亿 32.03 63.79 镇江(地区) 3.98亿 14.75 919.62万 0.70 2.31 西中区(地区) 3.86亿 14.32 2.34亿 17.67 60.49 新疆区(地区) 3.15亿 11.68 1.72亿 13.04 54.72 西北区(地区) 3.14亿 11.63 1.63亿 12.36 52.09 华北区(地区) 2.99亿 11.10 1.61亿 12.22 53.97 华中区(地区) 2.05亿 7.61 1.28亿 9.70 62.45 华南区(地区) 1.06亿 3.93 4513.01万 3.41 42.58 海外(地区) 983.35万 0.36 -1499.40万 -1.13 -152.48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行业)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 太阳能发电(产品) 43.33亿 71.75 26.42亿 95.42 60.98 太阳能产品制造(产品) 16.82亿 27.85 1.31亿 4.73 7.80 其他(产品) 2408.80万 0.40 -419.66万 -0.15 -17.42 ───────────────────────────────────────────────── 镇江(地区) 15.64亿 25.90 1.85亿 6.67 11.81 华东区(地区) 13.07亿 21.63 8.33亿 30.07 63.73 西北区(地区) 7.60亿 12.59 4.58亿 16.55 60.27 西中区(地区) 7.25亿 12.01 3.98亿 14.38 54.93 新疆区(地区) 6.12亿 10.13 3.61亿 13.03 58.98 华北区(地区) 4.54亿 7.51 2.50亿 9.04 55.17 华中区(地区) 3.57亿 5.91 2.37亿 8.58 66.53 华南区(地区) 1.42亿 2.35 9922.50万 3.58 69.99 海外(地区) 1.19亿 1.96 -5240.75万 -1.89 -44.20 ───────────────────────────────────────────────── 直销模式(销售模式) 60.39亿 100.00 27.69亿 100.00 45.86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太阳能发电(行业)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制造(行业)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行业) 668.52万 0.21 --- --- --- ───────────────────────────────────────────────── 太阳能电力销售(产品) 21.76亿 67.09 13.81亿 93.66 63.46 太阳能产品销售(产品) 10.61亿 32.70 9341.37万 6.34 8.81 其他(产品) 668.52万 0.21 --- --- --- ───────────────────────────────────────────────── 镇江(地区) 9.72亿 29.98 9973.64万 6.79 10.26 华东区(地区) 6.44亿 19.86 4.13亿 28.12 64.12 西北区(地区) 3.93亿 12.11 2.46亿 16.78 62.74 西中区(地区) 3.84亿 11.84 2.30亿 15.63 59.77 新疆区(地区) 3.11亿 9.60 2.06亿 14.04 66.24 华北区(地区) 2.28亿 7.03 --- --- --- 华中区(地区) 1.75亿 5.39 --- --- --- 海外(地区) 8883.85万 2.74 --- --- --- 华南区(地区) 4710.05万 1.45 --- --- ---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51.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3.66%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客户一 │ 421105.91│ 75.95│ │客户二 │ 39561.90│ 7.14│ │客户三 │ 27040.86│ 4.88│ │客户四 │ 23029.32│ 4.15│ │客户五 │ 8517.14│ 1.54│ │合计 │ 519255.13│ 93.66│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1.5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4.9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一 │ 92224.45│ 19.27│ │供应商二 │ 36722.19│ 7.67│ │供应商三 │ 31999.97│ 6.68│ │供应商四 │ 29724.61│ 6.21│ │供应商五 │ 24504.24│ 5.12│ │合计 │ 215175.46│ 44.95│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两大 主营业务,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 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 在差异。公司光伏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公司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力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产品及服务远销海内外,境外核心市 场涵盖欧洲、亚太等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加速制造业务 向“服务型科技制造”战略转型。 光伏发电方面,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锚定“质量效益升级”核心目标,坚 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发和收购两头抓的发展战略,适配“以荷定源”市场新形势,推动光伏电站规模与质 量双提升。重点布局限电较低、上网电价较高的中东部负荷中心优质区域,有序加大优质项目资源储备。截 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261吉瓦。公 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5.33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 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发电项目,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 非洲市场,项目顺利拓展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继续深化开发,逐步拓展海外市场覆盖面。 光伏制造方面,聚焦182N、210N、210RN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 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 太等高价值区域。以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 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 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新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已成立购售电工作组,7家公司获批购售电资质;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 上线运行,为公司精细化运维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开展虚拟电厂业务,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拓展 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2820MW/7 940MWh。组件回收业务落地运营,首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设备已累计处理约8,200块废旧组件,核心产物铝 边框和玻璃纯度突破99%;第二套可兼容处理单双玻组件的集装箱式智能设备已在2025年底完成落地,进行 试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AI智能体平台搭建,覆盖行政管理、生产运维等多个领域的“五智(智享、智库、 智管、智维、智造)”智能体体系,实现13个业务应用模块上线运行,实现与智能运维、智能制造平台的互 联互通。节能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入选国家数据局首批“双案例”,成为行业唯一国家级“双 入选”单位。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范围内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电力消纳压力加剧、限电增加,公司光伏发电上网平 均电价下降,同时公司光伏产品制造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单价均较上年同 期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7亿元,同比下降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下 降32.87%;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518.34亿元。 2025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2.7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86.18%,较去年同期减少1.40%;太 阳能产品销售收入6.10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2.31%,较去年同期减少63.72%。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新业务同步拓展。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7.170G W、在建电站约1.511GW、拟建设项目电站约2.650GW、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0.930GW,合计约12.2 61GW(四舍五入),其中运营电站规模较2024年末增长18.01%。公司太阳能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为3.5吉瓦 ;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为250MW/500MWh;组件回收集装箱年处理能力为万吨级。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 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1,291.80兆瓦; 华东区运营电站1,414.86兆瓦,在建电站28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1,091.95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西北 区运营电站980.40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42.03兆瓦,在建电站371.92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1,197.14兆瓦 ,在建电站510.98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545.66兆瓦,在建电站248.32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42兆瓦。 公司2025年全部销售电量约83.6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4.03亿千瓦时,增幅约20.14%。平均售电含税 均价为0.583元/千瓦时(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 摊薄等所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7.09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3.21亿千瓦 时,西北区约12.35亿千瓦时,华北区约13.32亿千瓦时,新疆区约14.16亿千瓦时,华中区约7.89亿千瓦时 ,华南区约5.6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04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 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5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9.67亿千瓦时,约占公司2025年总销售电量的50.78%;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345元/度(该 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比2024年度平均交易电 价增加0.0173元/度,增长7.97%。2025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5.69亿千瓦时;公司累计销售绿证共14 2.7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4.43元/张,售价同比增长52.76%。2025年平均限电率为15.91%。 2025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33.18亿元,同比增长142.90%,其中国补31.52亿元,同比增长155.64% 。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15.34亿元,其中国补110.78亿元。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较2024年末降 低6.59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2,9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5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 码“127108”。“太能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 10月9日至2031年3月27日。 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含),项目已获得证监会批复(批复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6年4月3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524739;债券简称:26太阳GK01),发行总额为10亿 元,并于2026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剩余债券发行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以及市场情况择 机发行。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在售电业务方面,公司售电资质已增至7个,在全国7个省份完成售电资质布局,2025年全年完成电力代 理销售1325.676万度,占公司总售电量的0.16%。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我国光储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316.57GW,同比增 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163.57GW,分布式光伏153GW。截至2025年12月末,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199.91G W,同比增长35%,其中集中式光伏666.91GW,分布式光伏533GW。2025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 ,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8%。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数据,2025年全国多晶硅产量达134万吨,同比 下降26.4%;2025年全国硅片产量约为680GW,同比下降9.7%;2025年全国电池产量超660GW,同比增长0.9% ;2025年,全国晶硅组件产量超620GW,同比增长5.4%。技术方面,N型电池成为主流,2025年,规模化生产 的N型TOPCon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7%,HJT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9%,XBC电池行业平均转 换效率达到26.5%。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62.24GW/183GWh,保持强劲增长 态势。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2024年底增长8 4%,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从单站规模来看,10万千瓦 以上的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截至2025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达72%,较2024年底提高约10个 百分点;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达27.6%,较2024年底提高约12个百分点。从应 用场景来看,独立储能占比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51.2%,较2 024年底提高约5个百分点。从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主导地位,装机占比达96.1%,压缩空气 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及飞轮电池储能等装机占比合计3.9%。 (二)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1.报告期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绿色低碳转型、“十五五 ”规划等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储能发展: 202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对外公布。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 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 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合 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在政策法规支撑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全国碳市场 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 202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 :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 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 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 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202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 五五”规划建议)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到,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 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十五五”规划建议第10条提出,“十五五”时期要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加力建 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十五五”规划建议第46条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 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 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 代。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 微电网建设。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 价格机制。第47条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 2025年11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韩国庆州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 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开创可持续的美好明天》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当前全球发展赤字扩大,气候变 化、粮食和能源安全等挑战加剧,并提出三点建议。其中一点建议:坚持绿色低碳,打造亚太可持续发展新 范式。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加强绿色发展战略对接,促进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自由流通,加快推动 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已经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 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将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 度。 2025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莫斯科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李强表示,加强科技、产业创新合作,推进传统和可再生能源合作,扎实推进未来5年新增“千万 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明年经济工作抓好八大重点任务,其 中涉及能源方面的内容包含: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制 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10 年发展蓝图和目标,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 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 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2.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发布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储能发展: 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 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 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 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固定电价”时代的结束,全面进入电价市 场化的发展周期。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 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 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对电力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 量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是有利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改革后,新能源与煤 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扩围,同时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将按 照国家要求相应完善,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2025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5部门联合印 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 标,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 施。意见提出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加快提升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 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 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 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项目整体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 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 定,一般不超过20%。 2025年6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 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规划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 010万亩。《规划》提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气候特征和适建区域 ,以风光资源为基础,以区域电网、输电通道、调节电源为保障,明确了三大气候区和五大重点发展区域。 2025年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 施意见》,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突出应用导向,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人工智能+新能源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间歇性的问题,加快在高精度功率预测、电力市场、场站智慧运 营、新能源规划、项目后评价等方向的人工智能应用,持续推动新能源关键材料及产品不断迭代和创新,推 动复杂场景及转折性天气下功率预测大模型在更小尺度、更高精准度方向发展,支撑广域新能源资源协同优 化,促进偏远地区新能源场站智能运维发展,打造“气象预测+功率预测+智慧交易+智能运维”一体化新能 源智能生产模式,全力支撑新能源稳定供给。 2025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 能源〔2025〕1360号),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根据意见,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 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 源发电满足。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适配 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 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2025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 93号),提出: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通过集成融合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意见指出,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 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积极推进主要流 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鼓励新 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在一定条件下实质性联营,整体制定参与市场策略,提 升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统筹推进 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转移,实现 “西电西用”就地消纳;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统筹算力设施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推动新能 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 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 2026年1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就绿证的 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给出新的规定。根据文件,绿证核发机构要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 相关主体建立绿证账户,记录绿证核发、交易、划转与核销等情况。文件要求各省要开设省级绿证账户,主 要用于查看行政区内绿证核发、交易、核销等情况,接受电网代理购电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纳入新能源可 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对应绿证以及其他无偿划转的绿证等,并用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按需求参与绿证交易、分配或核销绿证。 上述政策导向旨在推动光伏深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实现从规模驱动到价值驱动的根本转变,标志着光 伏行业从高速扩张迈向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顶层设计明确了到2035年风光装机达36亿千瓦的长期目 标,奠定增长基石。核心变革在于全面市场化转型:新能源上网电价告别固定模式,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 设同步推进,盈利模式转向电力交易能力竞争;同时,碳市场扩容与强制性绿证消费制度,为光伏的绿色环 境属性开辟了稳定变现渠道。发展模式呈现多元化融合新格局,在持续建设大型风光基地的同时,政策大力 鼓励就近消纳,如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及与氢能、算力等产业协同,提升综合价值。监管层面强化规 范与引导,遏制低价无序竞争,并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提升运营效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经营核心竞争力 1.具有中央企业品牌优势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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