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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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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002274 华昌化工 更新日期:2026-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基础化工产业;化学肥料产业;新材料产业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化学肥料行业(行业) 25.47亿 39.14 1.38亿 47.23 5.44 精细化工行业(行业) 24.03亿 36.93 2.75亿 93.85 11.45 联碱行业(行业) 9.31亿 14.32 -1.83亿 -62.40 -19.64 其他(行业) 6.25亿 9.61 6251.70万 21.32 10.00 ───────────────────────────────────────────────── 肥料系列产品(产品) 27.15亿 41.73 7421.43万 25.31 2.73 多元醇(产品) 23.35亿 35.90 2.85亿 97.13 12.20 纯碱(产品) 7.63亿 11.73 -1.19亿 -40.48 -15.56 其他(产品) 6.25亿 9.61 6251.70万 21.32 10.00 精甲醇(产品) 6744.28万 1.04 -962.61万 -3.28 -14.27 ───────────────────────────────────────────────── 内销(地区) 54.75亿 84.15 2.40亿 81.96 4.39 外销(地区) 10.31亿 15.85 5287.94万 18.04 5.13 ─────────────────────────────────────────────────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化学肥料行业(行业) 12.98亿 40.35 7314.67万 34.68 5.64 精细化工行业(行业) 11.76亿 36.56 1.86亿 88.33 15.84 联碱行业(行业) 4.47亿 13.91 -6772.54万 -32.11 -15.13 其他(行业) 2.95亿 9.18 1919.80万 9.10 6.50 ───────────────────────────────────────────────── 肥料系列产品(产品) 13.76亿 42.77 4616.80万 21.89 3.36 多元醇(产品) 11.40亿 35.45 1.90亿 90.09 16.66 纯碱(产品) 3.70亿 11.49 -4074.67万 -19.32 -11.02 其他(产品) 2.95亿 9.18 1919.80万 9.10 6.50 精甲醇(产品) 3570.99万 1.11 -372.37万 -1.77 -10.43 ───────────────────────────────────────────────── 内销(地区) 26.57亿 82.61 1.82亿 86.27 6.85 外销(地区) 5.59亿 17.39 2895.34万 13.73 5.18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精细化工行业(行业) 32.71亿 41.25 8.34亿 75.97 25.51 化学肥料行业(行业) 25.55亿 32.22 2.21亿 20.11 8.64 联碱行业(行业) 13.89亿 17.51 -130.88万 -0.12 -0.09 其他(行业) 7.14亿 9.01 4435.88万 4.04 6.21 ───────────────────────────────────────────────── 多元醇(产品) 31.81亿 40.11 8.52亿 77.57 26.78 肥料系列产品(产品) 27.81亿 35.07 1.83亿 16.71 6.60 纯碱(产品) 11.63亿 14.67 3605.64万 3.28 3.10 其他(产品) 7.14亿 9.01 4435.88万 4.04 6.21 精甲醇(产品) 9033.73万 1.14 -1754.19万 -1.60 -19.42 ───────────────────────────────────────────────── 内销(地区) 72.77亿 91.77 10.69亿 97.34 14.69 外销(地区) 6.53亿 8.23 2925.09万 2.66 4.48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精细化工行业(行业) 17.34亿 40.95 5.33亿 65.27 30.77 化学肥料行业(行业) 13.32亿 31.47 1.57亿 19.22 11.79 联碱行业(行业) 7.82亿 18.48 9330.06万 11.42 11.92 其他(行业) 3.85亿 9.10 3350.18万 4.10 8.69 ───────────────────────────────────────────────── 多元醇(产品) 16.90亿 39.91 5.41亿 66.14 31.99 肥料系列产品(产品) 14.60亿 34.49 1.47亿 18.05 10.10 纯碱(产品) 6.55亿 15.46 1.03亿 12.59 15.71 其他(产品) 3.85亿 9.10 3350.18万 4.10 8.69 精甲醇(产品) 4399.88万 1.04 -709.91万 -0.87 -16.13 ───────────────────────────────────────────────── 内销(地区) 38.77亿 91.57 8.05亿 98.52 20.77 外销(地区) 3.57亿 8.43 1212.37万 1.48 3.40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4.4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2.14%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第一名客户 │ 39449.04│ 6.06│ │第二名客户 │ 31170.60│ 4.79│ │第三名客户 │ 28267.94│ 4.35│ │第四名客户 │ 27598.62│ 4.24│ │第五名客户 │ 17571.38│ 2.70│ │合计 │ 144057.59│ 22.14│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6.9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9.3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第一名供应商 │ 87652.01│ 16.03│ │第二名供应商 │ 70509.25│ 12.90│ │第三名供应商 │ 51685.84│ 9.45│ │第四名供应商 │ 32638.85│ 5.97│ │第五名供应商 │ 27297.04│ 4.99│ │合计 │ 269782.99│ 49.35│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 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 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甲醇、硝酸等;二 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尿素、氯化铵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 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一方面强化技术引进与研发 ,更新装备,持续提升现有产业或装备运行水平与质量,同时通过技术研发、中试工作的开展为企业在新产 品、新材料业务端做好项目储备;另一方面致力于氢能源领域产业拓展、布局与示范推广应用,希望培育新 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跟进涉及绿色、合成生物学等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本公司整体产业向绿色、低碳、环 保方向持续丰富产品、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 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 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 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 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化工提供了必要的能源 安全保障;同时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的不断深入,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 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 现代煤化工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 中度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 已走在世界前列。 当前,煤化工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其核心表现为延链、补链、强链、扩群,将基础煤化工引向深水 区,壮大做强高端煤化工,包括煤基精细化学品和煤基新材料等。未来的煤化工升级发展之路,一方面是基 础产业进一步降本增效,推进低碳绿色发展;同时,探索煤化工与风、光、氢新能源等的深度融合或产业模 式重塑;另一方面是向煤基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拓展。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 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用于生产合成氨,氢气、一氧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 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强 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不断调优产品、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产业升级。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2CO3,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 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 近年,随着天然碱法新项目投产,对国内纯碱行业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按生产成本来讲,天然碱生产 成本优势明显;当前三种制碱方法,在生产成本方面天然碱优于联碱法,联碱法优于氨碱法。本公司纯碱生 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 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 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 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 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 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 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 尿素、氯化铵。 尿素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尿素。 复合肥工艺流程:外购磷肥、钾肥加自产氮肥-复合肥。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经销商销售。 4、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 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 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 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 、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 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 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 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 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等 。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5、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 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 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昌能源 自2018年成立以来,产业拓展重点为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通过关键技术的自主研 发、系统部件国产化替代及产品示范应用等途径,促进研发产品的商业化应用推广。 从事化肥行业 本公司化学肥料产品种类包括氮肥、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等。本公司化学肥料的竞争优势:有一支 专业的肥料研发、生产、推广和服务队伍;工厂位置毗邻河南、安徽、江苏、江西、山东等国家粮食主产省 ,比主要竞争对手更贴近市场;工厂距离口岸较近,采购进口钾肥原料更便利;国内需求淡季需要出口时有 口岸优势。氮肥产品营销主要是直接销售给复合肥工厂;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营销产品主要销售给化肥 流通企业,再由流通企业分销给种植业用户。政府补贴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领域的 用气、用电、铁路运价、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已经全部取消,不再对化肥生产企业直接补贴,同时加大了 对种粮环节的农业支持补贴力度。目前,国家在化肥生产流通环节仅保留了整车农用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 建设基金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财政贴息优惠政策。2025年第四季度起,本公司承担2025/2026年度国家化肥 商业储备的储备任务,承储任务完成后可按《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财政部第25号令)规定申请贴息补助,相应降低淡季期间营业成本。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 门发布《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2021年10月 15日起利用出口检验等措施调控化肥出口,优先保障国内供应。2023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SN/T55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规定化肥出口检验按照“布控指令”实施。2026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文号:发改经贸〔2026〕14 9号),要求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承担国内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遵守化肥贸易管理规定。化肥出口继 续按“布控指令”实施法检,对化肥出口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是,因公司承担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得到政 府贴息补助,可抵消部分影响。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本公司纯碱工艺为联碱法工艺,使用自产合成氨、二氧化碳,外购氯化钠,生产纯碱、农业肥料用氯化 铵两个产品。纯碱业务的供应链方面,生产纯碱所用氯化钠主要从江苏本省采购,公司与省内主要制盐企业 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纯碱产品主要在周边“长三角”区域销售。氯化钠供方和纯碱主要用户均有配套物 流码头,氯化钠原料和纯碱成品运输主要通过水路运输,单位运输成本低于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方式。自“ 十二五”以来,本公司合成氨和纯碱装置连续多年保持行业“能效领跑者”地位,现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 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文号:发改产业〔20 23〕723号)设定的全国标杆水平(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低于160千克标准煤/吨和205千克 标准煤/吨)。本公司纯碱生产装置所处的江苏省对纯碱生产用电没有设置优惠电价政策,执行电力交易结 算电价。公司电力交易结算电价由江苏省电力市场交易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项目组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等保持稳定性、持续性,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持续深化、提升;即:一 是以采用新技术、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装备等,实现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二是强化技术研发,发展壮大高 端化学品,包括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三是尝试化学工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即“绿电”、“绿氢”、“ 生物质”),探索、推进低碳绿色发展。行业整体上呈现创新发展、转型迭代、提质增效的特点。 (一)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度,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5.7万亿元,同比下降3.0%;利润总额7,020. 9亿元,同比下降9.6%;进出口总额9,020.1亿美元,同比下降4.9%。其中,三大板块:化工营业收入增长0.5 %、炼油营业收入下降超过9%、油气营业收入下降4.6%。化工板块利润下降4.1%、营业收入利润率4.3%。 1、纯碱行业。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2025年1-12月份纯碱产量3,957.2万吨,同比增长4.3%; 全年进口量为2.51万吨,同比下降97.42%;全年出口量为219.39万吨,同比增长79.74%。根据国家统计局产 量数据和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量测算,2025年度全国纯碱表观消费量为3,740.3万吨,同比下降1.41%。行业协 会有关数据显示,2025年度全国纯碱产能4,078万吨。纯碱产能进一步扩张,行业集中度提升,新增装置以 成本较低的天然碱法为主。 2、化学肥料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度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为6,480.8万吨(折纯),同比增长7. 1%。中国海关数据:2025年化肥(实物量下同)进口1,400.9万吨,同比下降0.7%,出口4,627.2万吨,同比 增长44%。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度尿素产能达到7,245万吨/年,新增286万吨,同比增长4.1%,尿 素产量约为7,201.3万吨,同比增长7.1%。 3、多元醇行业。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度正丁醇产能增至391万吨,同比增加28万吨,企业家数为 23家。从产量数据来看,近五年来,正丁醇产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2025年正丁醇产量为283万吨,同比增 长13.31%。2025年辛醇产能为366万吨,企业数量为21家,产能增加52万吨。辛醇产量同样呈现逐年增加趋 势,2025年辛醇产量为320万吨,同比增长15.24%。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5年度,进口正丁醇8.97万吨 ,同比下降31.27%;出口正丁醇1.48万吨,同比下降10.36%;进口异辛醇17.36万吨,同比下降48.44%,出 口异辛醇9.82万吨,同比上涨10.81%。 4、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662.6万辆,同比增长 29%;销量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0.8万辆,同比增长52.9%。截至2025年底, 国内累计建成加氢站超560座,应用场景以固定线路运营的重卡、冷链物流车为主。 (二)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 见》发布。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积极促进农 民稳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 根本动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 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2、化肥保供稳价。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 通知》。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做好2026年春耕及 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做出了六个方面的部署。一是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稳定化肥生产。各省级发展 改革委要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好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 落实最低生产计划,特别是做好冬储春耕等备肥用肥关键期化肥生产,按要求报送生产情况;协调生态环境 部门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时,允许环保绩效A、B级化肥生产企业自主减排;促进磷矿石生产稳定,保 持合理价格水平;支持相关磷肥生产企业加快建设磷石膏制酸项目。鼓励国产硫磺优先直接供应国内磷肥生 产企业;磷肥生产企业将国产磷肥积极供应国内市场,特别是加强春耕期间生产保供。硫酸协会、磷复肥协 会共同组织做好硫酸、磷肥生产企业硫酸产销衔接,稳定上下游购销关系。二是促进化肥顺畅流通,降低农 业用肥成本。铁路要严格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免收铁路建设基金),加强运力配置满足化肥产 销区之间、冬储春耕期间大规模跨区域调运需要,特别是保障磷肥由南向北、钾肥由西向东运力充足。三是 加强化肥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储备功能作用。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化肥储备监管核查,督 促承储企业按要求落实储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承储企业在储备货源组织、调运、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困难; 加强不同层级化肥储备衔接配合,提高储备规模、品种、时段等方面的互补性。四是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 理,切实做好进口保障。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指导辖区内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遵守化肥贸 易管理规定(以非公开政策措施,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氮磷二元肥料、复合肥重点品种实施阶段 性出口数量管控)。五是加强化肥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六是推进科学施肥,提高化肥使用效率。 3、“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调整。2025年7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 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行业分类与范围调整:2025 年版相比2024年版,新增“数据中心”作为第七大类,形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火电、数据 中心”七大类,小类行业缩减至34个。其他煤炭加工(2529)、无机酸制造(2611)等14个国家未明确要求 的小类行业不再纳入管理。“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或相应行业小类的生产装置为准。新上“两高”项目 能效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要达到1级能效标准。管控逻辑更趋精细化:对绿色低碳工艺给予明确 豁免,部分纳入“鼓励类”且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指标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 ”项目管理;不新增产能和污染物排放的节能降碳、环保、节水、安全改造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 2025年版规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的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由省级部门负责节能审查;未批先建及未 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手续的项目仍需按“两高”项目要求落实。将数据中心纳 入两高项目管理,要求其符合国家能耗标准,体现对新兴高耗能领域的关注。 4、零碳园区建设。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 园区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包括1项核心指标和5项引导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并匹配了详细的指标 解释和碳排放核算方法。其中,单位能耗碳排放(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碳排放量)被确定为 零碳园区建设的核心指标。这一指标充分体现了零碳园区的核心要义,即在保持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产 能力稳定的前提下,实现近零乃至净零碳排放的目标。这一指标被分为两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万吨至 100万吨标准煤区间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万吨标 准煤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3吨/吨标准煤。据测算,当前全国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大致在2.1吨/ 吨标准煤左右。这意味着零碳园区建成后,其单位能耗碳排放要较全国平均水平下降90%左右,体现了对零 碳园区“近零排放”关键指标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核心指标外,《通知》还提出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 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5项引 导性指标,从能源结构、循环经济、节能节水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推动园区全面绿色低碳转 型。从重点任务看,《通知》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 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大力推进园区节 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 高载能产业有序转移。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促进能源、土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 循环利用网络,加强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 、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改造。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 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场景。提升园 区能碳管理能力,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支持园区加强 改革创新,支持政府、园区、园区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通知 》明确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是近期新建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 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同时,考虑到零碳园区建设要求严、难度高,建设范围可以是园 区整体,也可以是“园中园”。但需注意的是,“园中园”应有明确的四至边界,且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 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 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实施节能审查,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10000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 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禁止将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县级节能审查机关。2025年10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 布《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除落实国家要求由省 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外,结合江苏省实际,明确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年综合 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数据中心(含智算 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同时明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石化、化工、建 材、钢铁、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数据中心(含智算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设区市节能审查机关负 责且不得委托。 6、排放控制标准要求。2025年8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工 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到2030年,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政策进一步 完善,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排放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氧化亚氮回收利用和排放控制水平有效提高。 己二酸行业、硝酸行业、己内酰胺行业单位产品氧化亚氮排放量持续下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后,逐步 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管控力度。重点任务:(一)推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开展氧化亚氮减 排,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己二酸生产企业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 回收提纯,鼓励氧化亚氮回收利用。(二)完善氧化亚氮控排配套政策。研究利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建设氧 化亚氮回收提纯装置和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行业氧化亚氮减排装置。加快推进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 易等市场机制鼓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三)加强技术创新。推动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催化剂的研制 与应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四)强化工业领域氧化亚氮 协同管控。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的协同控制。研究在己二酸、硝酸 和己内酰胺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氧化亚氮排放评价,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五 )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进建立重点企业氧化亚氮排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 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标准和排放相关标准,在工业领域探索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源自动监测。加强工业领域 氧化亚氮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 7、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年10月,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条例》通过统一标准、明 确责任、强化惩戒,构建了覆盖“监测-数据-监管-问责”全链条的刚性制度框架,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 测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条例》的出台,将强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向“ 质量至上”和“价值创造”转型,为生态环境监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8、节能降碳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 办法》。本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 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支持内容包括:(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电力、钢铁、 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 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 (二)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支持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 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三)循环 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和改造。 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退 役设备再制造。支持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生产应用推广 。支持“以竹代塑”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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