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300426 华智数媒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
。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传媒(行业) 1.91亿 100.00 8230.99万 100.00 43.01
─────────────────────────────────────────────────
电视剧业务(产品) 1.69亿 88.25 8143.48万 98.94 48.22
直播电商等新媒体业务及其他(产品) 967.79万 5.06 3.75万 0.05 0.39
剧本创作及销售业务(产品) 872.64万 4.56 406.85万 4.94 46.62
影院业务(产品) 361.71万 1.89 -342.80万 -4.16 -94.77
影视后期制作业务(产品) 45.47万 0.24 19.71万 0.24 43.35
─────────────────────────────────────────────────
境内(地区) 1.90亿 99.54 8145.06万 98.96 42.76
境外(地区) 87.27万 0.46 85.94万 1.04 98.47
─────────────────────────────────────────────────
影视剧发行收入(业务) 1.69亿 88.25 8143.48万 98.94 48.22
其他业务(业务) 1375.91万 7.19 -57.05万 -0.69 -4.15
新媒体服务收入(业务) 871.71万 4.56 144.56万 1.76 16.58
─────────────────────────────────────────────────
直销(销售模式) 1.91亿 100.00 8230.99万 100.00 43.01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境内(地区) 5480.72万 99.11 4495.73万 98.91 82.03
境外(地区) 49.40万 0.89 49.39万 1.09 99.97
─────────────────────────────────────────────────
影视剧发行收入(业务) 4710.11万 85.17 4542.09万 99.93 96.43
新媒体服务收入(业务) 566.47万 10.24 78.34万 1.72 13.83
其他业务(业务) 204.14万 3.69 -124.69万 -2.74 -61.08
版权代理收入(业务) 49.40万 0.89 49.39万 1.09 99.97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传媒(行业) 3.41亿 100.00 1.73亿 100.00 50.84
─────────────────────────────────────────────────
电视剧业务(产品) 2.51亿 73.48 1.51亿 87.34 60.43
电影业务(产品) 4375.38万 12.83 79.26万 0.46 1.81
剧本创作及销售业务(产品) 2518.87万 7.39 1526.80万 8.81 60.61
新媒体业务及其他(产品) 1373.94万 4.03 424.31万 2.45 30.88
影院业务(产品) 637.12万 1.87 104.48万 0.60 16.40
影视后期制作业务(产品) 135.89万 0.40 58.59万 0.34 43.11
─────────────────────────────────────────────────
境内(地区) 2.91亿 85.29 1.71亿 98.79 58.89
境外(地区) 5016.78万 14.71 209.99万 1.21 4.19
─────────────────────────────────────────────────
电视剧业务(业务) 2.51亿 73.48 1.51亿 87.34 60.43
电影业务(业务) 4375.38万 12.83 79.26万 0.46 1.81
剧本创作及销售业务(业务) 2518.87万 7.39 1526.80万 8.81 60.61
新媒体业务(业务) 1098.71万 3.22 155.39万 0.90 14.14
影院业务(业务) 637.12万 1.87 104.48万 0.60 16.40
其他业务(业务) 275.23万 0.81 268.92万 1.55 97.71
影视后期制作业务(业务) 135.89万 0.40 58.59万 0.34 43.11
─────────────────────────────────────────────────
直销(销售模式) 3.41亿 100.00 1.73亿 100.00 50.84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影视剧发行收入(产品) 7506.98万 83.55 --- --- ---
直播等新媒体服务收入(产品) 727.74万 8.10 --- --- ---
其他收入(产品) 470.15万 5.23 --- --- ---
网络定制剧承制收入(产品) 274.98万 3.06 --- --- ---
影视剧联合投资分账收入(产品) 4.69万 0.05 --- --- ---
─────────────────────────────────────────────────
境内(地区) 8984.53万 100.00 3366.98万 100.00 37.48
─────────────────────────────────────────────────
电视剧业务(业务) 7786.65万 86.67 3358.54万 99.75 43.13
直播电商等新媒体业务及其他(业务) 773.76万 8.61 112.79万 3.35 14.58
院线业务(业务) 333.66万 3.71 -151.54万 -4.50 -45.42
影视后期制作业务(业务) 90.46万 1.01 47.19万 1.40 52.17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8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6.35%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12056.60│ 63.01│
│客户二 │ 4622.64│ 24.16│
│客户三 │ 872.64│ 4.56│
│客户四 │ 795.31│ 4.16│
│客户五 │ 87.27│ 0.46│
│合计 │ 18434.46│ 96.35│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0.9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1.8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一 │ 3669.22│ 23.94│
│供应商二 │ 2264.15│ 14.77│
│供应商三 │ 1981.13│ 12.92│
│供应商四 │ 1142.40│ 7.45│
│供应商五 │ 417.82│ 2.73│
│合计 │ 9474.73│ 61.81│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影视剧产业提质、多元、融合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中国剧集发展报告》,2024年,中国剧集产业在变革与创
新中前行。一方面,政策调整激发了行业活力,如国务院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流程,简化行业准入手续
,为更多机构参与创作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市场需求的变化促使行业提质增效,剧集生产创作进入提质
升级关键期,内容供给侧显示结构性变化。同时,技术创新也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AIGC、虚拟拍摄制作
等新技术成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当前剧集发展呈现6大态势:一是剧集生产创作进入提质升级
关键期,内容供给侧显示结构性变化;二是剧集创作艺术凸显品质化、多元化;三是播出格局明显变化,台
网融合共振共赢;四是产业在竞合中谋发展,新业务提升产业势能;五是海外传播能力持续增强,流媒体成
为海外发行主体;六是观众观剧习惯与审美偏好日益细分化个性化。
此外,微短剧作为新兴业态蓬勃发展,2024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达505亿元,首次超越传统电影票房
,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5.76亿,占网民总数的52.4%,文旅联动成为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整体来看,剧集产业在震荡中寻求突破,展现出较强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2、电影产业重现活力、向新而生
2024年,中国电影产业整体表现不及预期,呈现高开低走的态势,全年整体票房为425.02亿元,较2023
年减少23%。2025年初的《哪吒之魔童闹海》为电影市场注入了巨大活力。据猫眼专业版显示,2025年2月内
地电影总票房160.92亿元(含服务费),总出票3.39亿张。2月中国电影的爆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电影《哪
吒之魔童闹海》现象级的成功。《哪吒之魔童闹海》的成功证明了中国观众愿意为优质内容付费,让电影产
业企业看到了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和优质精品内容的强大市场影响力,电影产业企业能够对未来坚定信心,
让电影产业逐步恢复良好发展势头。
3、技术革新推进行业变革
AIGC以及大视听技术的不断发展在逐步改变影视产业的生产方式。Deepseek等深度推理大模型以及视频
生成模型的不断进化,将大幅降低企业接入门槛,有利于应用端的开发创新,推进内容生产的变革,参与到
影视作品策划、开发、制作、宣发、消费等各个环节,推动传媒行业到智媒行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长剧、微短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
;活动执行服务等新媒体服务业务;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
1、电视长剧、微短剧业务
公司电视长剧、微短剧业务形成的产品为电视长剧、微短剧作品以及衍生产品。公司主要通过策划、开
发、投资、制作、发行电视长剧或微短剧,向电视台、新媒体平台、中间商等销售版权,取得版权相关的销
售收入、发行收入等。
2、电影业务
公司电影业务形成的主要产品为电影作品以及衍生产品。公司主要通过投资、制作、发行电影,取得影
片的票房分账收益、发行收入和衍生收入等。
3、活动执行服务等新媒体产品和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活动执行服务等新媒体产品和服务,其中,活动执行服务包括活动策划及执行、内容制
作及宣发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公司就上述服务向客户收取活动执行服务费。
4、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内容
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托自身的影视剧后期制作力量,为客户拍摄的影视素
材提供画面剪辑、声音制作、特效、字幕以及片头片尾制作等视听语言的制作和合成服务。公司正在积极布
局虚拟人制作、运营、算力为一体的业务,通过AI换脸以及“AIGC+IP”等方式,加速“影视+科技”落地。
(二)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
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纲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化文化建设“八项
工程”,以文铸魂、以文赋能、以文兴业、以文惠民,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作为浙广集团旗下唯
一产融上市平台,公司是浙广集团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是聚焦传播力先行推进系统性变革的实践者。
1、坚定政治方向,精品创作强使命
2024年,公司立足影视主业,坚定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联合出品的电视剧《
天下同心》继《香山叶正红》《我们的日子》之后连续三年登陆央视一套黄金档,《我们的日子》入围了第
34届飞天奖评选,国安题材系列电视剧《惊变》已完成。在微短剧、影游互动剧、游戏IP影视化赛道,公司
出品的竖屏微短剧《清宫辞》上线就占据热力榜第一,24小时抖音话题榜播放量突破1亿。公司搭建的蓝媒
短剧平台,上线以来也与浙江卫视、Z视介深度融合联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坚持发展导向,守正创新增储备
公司立足影视主业,牢固树立“出新品、出精品,聚焦打造重点头部影视作品”的发展思路,目前影视
剧项目储备充足。国安系列电视剧《破围》、重大革命题材电视剧《伟大的长征》、税务题材电视剧《谷雨
》、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诸葛亮传》、国家广电总局“千古风流人物”系列开篇之作《铁马冰河入梦来》
以及基于真实案件改编的公安题材现实悬疑剧《宋纸迷踪》等剧已在制作或筹备中。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135.28万元,同比下降43.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3.
14万元,同比下降263.14%。
2025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得到根本好转,货币资金得到迅速补充,将支
撑公司业务更加良性发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夯实主业、技术赋能的战略布局
公司积极拥抱技术发展趋势夯实影视主业,公司依托浙江广电集团资源,积极布局“影视+科技”赛道
,建立影视垂类AIGC实验室,深度参与浙广集团打造的AIGC创新生态平台“智媒果”的开发,将DeepSeek和
“智媒果”大模型平台应用在中短剧内容创意生成及筛选、剧本创作辅助等方面,在剧本内容创作和微短视
频生成方面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
(二)业务发展顺应国家政策导向
当前,人民群众对高品质、高层次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越来越多元,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高质量
发展。《“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
是重要支点,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赋能,充分发挥文化在激活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品质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2025年2月,浙江省宣布将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并提出具体举措
,努力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能。
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影视行业正加速向“内容精品化、技术融合化、国际传播化”转型,公司经过多
年的发展形成了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题材影视内容的创作制作核心能力,并在积极与AIGC等创新
科技密切融合,未来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三)优秀的人才团队和资源聚合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才为经营发展之根本,十分注重人才的汇集、挖掘和培养。公司管理层专业结构配置
合理,业务管理团队大部分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等影视类院校,部分曾经在广电系统任职,影视剧行业平均
从业年限超过10年,具备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影视企业管理经验和人脉资源,熟悉行业内知名编剧、导演
和演员的风格和特点,了解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客户以及观众需求变化。
(四)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优势
公司具有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从项目的战略规划、IP孵化和采购、开发规划、立项管理、制片管理、
营销发行等各个环节进行流水线化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的推进和稳定水准。在此基础上结合人才优势,
未来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稳定产出具备规模效应的优质内容。项目的立项、签约推进到完成中的各个环节
均由相关部门审批,依赖完善的、多元化的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整体的有效性,最大程度避免由单一或不完备
的经验和信息导致的决策风险。
(五)较强的发行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影视剧发行渠道涵盖电视台、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影视剧发行企业、音像制品出版企业等。在长期
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深圳卫视
等内地50多家中央和省市级电视台,凤凰卫视等港澳台地区电视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浙江
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等网络视频服务企业,以及MEASATBROADCASTNETWORKSYSTEMSSDNBHD、PCCWMEDIALIMITED、CELESTI
ALMOVIECHANNELLIMITED等海外影视剧发行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电影发行方面,公司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
限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并与全国主流电影院线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电影发行模式
,为公司扩充电影发行规模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
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广播影视》杂志社主办
的“TV地标”(2024)电视和网络视听暨“时代之声”(2024)广播业综合实力大型调研成果发布,浙江卫
视荣获“年度最具品牌影响力省级卫视”。
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团下属浙江卫视等电视频道业务形成上下游的联动,双方能在更高
层面统筹产业资源、构建行业战略。双方将在IP开发、影视制作与发行等领域进行战略协同与互利合作,有
望增强公司的影视制作发行能力。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本及资金实力雄厚,持续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在获得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借款支持的同时,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了向实控人浙江广电集团旗下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实控人对公司控制权收购三步走的最后一步圆满完成,控股权进一步稳
定,且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大增厚了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资产状况得到根本好
转。
●未来展望:
(一)重点工作方向
1、确定公司战略规划,明确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非公开发行已经顺利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得到根本好转,货币资金得到迅速补充,公司进入了新
的发展阶段。公司将确定新的公司名称和“1234”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公司未来将打造影视新生态,构建产
融新平台,致力于成长为一家具备创新科技基因,持续提供优质内容和IP,拥有多元开放生态的平台型综合
性文化传媒公司。公司未来将逐步构建“科技+内容+生态”业务架构,打造一个智能内容工厂和一个开放
生态平台,支撑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
2、加强创新科技布局,持续推动优质内容生产
公司将持续跟踪和拥抱创新科技发展方向,做新科技在文化内容生产领域应用的践行者。公司深度参与
“智媒果”平台的开发,通过智媒果AI大模型与DeepSeek-R1的深度融合,公司已经将DeepSeek和“智媒果
”平台应用在中短剧内容创意生成及筛选、剧本创作辅助等方面,在剧本内容创作和微短视频生成方面取得
了较好的使用效果。公司已经运用“智媒果”平台创作了多部短剧和短视频内容。公司与杭州轩晔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携手共同建设影视垂类AIGC实验室(MagicShadow魔术影子),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影视产业的应
用。公司也在积极尝试利用AI技术对制作过程中的影视作品进行后期制作,以期利用技术优势提升最终呈现
效果,打造精品内容。
2025年,在电视长剧领域,公司将重点筹备和推进《破围》《铁马冰河入梦来》《诸葛亮传》《伟大的
长征》《谷雨》《宋纸迷踪》六部大剧,努力持续推出爆款内容。
公司积极布局精品短剧、互动影游赛道,以快速试错和快速迭代的方式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公司积极培
养整合优质短剧制作能力和资源,即将推出主投主控的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第二部
作品《锦月安笙》、与芒果TV、B站联合出品的互动影视游戏《冲锋吧,青春》等优质内容。同时,公司在
积极对短剧出海的模式进行探索。
3、拓展开放生态,开启产业平台新时代
公司将积极推进“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在稳妥推进广电集团优质资产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
同时,顺应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发展趋势,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投资并购在文化、科技和商业化领域优
秀团队和内容、科技公司,着眼长远发展,开展“短中长”期战略布局,并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引入战略投资
者、设立产业基金,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影视剧产品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同时,
随着观众主流观影方式的变迁,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电影院等不同观影途径的观众对影视剧题材的偏好
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观众对影视剧作品的接受程度,最终体现为剧集收视率、点击率或电影票房收入等指
标。由于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观影偏好变化,公司的影
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影视剧作品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进
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一方面将在内部继续精选影视剧的题材、剧本和主要演职人员,并通过项目规划统筹委员会
和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科学决策;另一方面将继续与外部策划、编剧以及电视台、网络视频
平台等客户密切沟通,为公司影视剧作品适销性的评估提供业内人士的专业意见。
2、监管政策风险
中国电视长剧和微短剧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电
视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资格准入、电视剧备案公示和摄制行政许可、电视剧内容审查、电视剧播
出管理等方面,微短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微短剧的规划备案和发行许可等方面。中国电影行业的监管职
责主要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电影局管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电影制作、发行过程中的备案公示、摄制
行政许可、电影内容审查、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近年来,国家对行业的监管政策日趋规范,从影视
剧题材选取、拍摄制作备案、剧本内容创作与审查、制作集数长度、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演员片酬等方面不
断加大行业的规范监管力度,持续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监管政策可能对公司影视剧业务策划、制作
、发行等各个环节均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中国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政策仍处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一方面
,如果未来资格准入和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进
口影视剧可能会对国内影视剧制作业造成更大冲击;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未能遵循这些监管政策,将受到行
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制作、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情节严重
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秉承合规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影视剧作品质
量控制体系,防范影视剧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
3、主创人员不当行为的风险
影视剧开发、制作过程需要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密切参与,其中主创人员的个人言
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将对影视剧的内容审批、发行许可乃至最终播出产生可能具有重要影响,导
致影视剧作品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制作、发行及播出。
防范措施: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
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
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
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的财务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7.23%,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公司以固定
回报联合制作影视剧形式形成的有息负债金额较高,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成本压力;另一方面,较高的
资产负债率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及财务风险。如果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无法
有效应对有息负债到期的资金压力,从而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截至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账。通过本次发行,公司有效降
低了资产负债率,提高了自身流动性,切实补充了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有助于高效整合更多优质的资
本、制作和运营资源,对储备项目进行多样化开发,扩充影视剧作品产量,推出更多精品影视剧作品,拓展
优质客户资源,扩大公司在影视剧领域的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及
还款安排,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的支出,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5、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在制和已完成制作影视剧作品以及剧本,如果相关影视作品完成后,未能通过主管部门
的审查或影视作品预计销售价格低于制作和发行成本时,相关剧本在题材、内容等方面与国家现有政策相抵
触,或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而导致其较长时间
内难以立项或播出时,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影视项目发行推进委员会,并吸纳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相关人才,整合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以加快存量影视剧的发行节奏。在开发新项目时,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
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为盘活公司剧本储备资源,加快存货周转,公司
与各大网络视频平台以及影视剧制作企业开展合作,以向后者出售剧本版权,以剧本版权作价与后者联合投
资制作影视剧项目等方式加快剧本的消化。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
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
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
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
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6、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4,718.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率为12.77%。若客户
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与其影视剧播出情
况密切相关,受影视剧排播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可能出现延迟。
防范措施: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折扣回款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通过寻求可以协调平台
客户的各种外部资源、协助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合作方向平台客户方催款、帮助联合投资项目合作方开展股权
和债权融资等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
7、同业竞争的风险
公司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同
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相关解决措施或未履行相关
承诺,有可能存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防范措施:为防范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已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当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获得与唐德影视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将
书面通知唐德影视,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让予唐德影视或其控
股企业,并且将采取资产注入、资产转让、托管、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业务让渡等方式解决
或避免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8、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团旗下卫视频道业务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未来不排除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会增加关联交易,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
集团、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规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
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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