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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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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4-05-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法院(行业) 2.95亿 53.80 1.03亿 38.59 34.90 企业(行业) 1.73亿 31.59 1.15亿 42.89 66.06 银行(行业) 7023.23万 12.80 4355.99万 16.31 62.02 其他(行业) 993.32万 1.81 --- --- --- ─────────────────────────────────────────────── 应用软件开发(产品) 2.98亿 54.34 1.82亿 68.21 61.09 应用软件服务(产品) 1.68亿 30.60 6923.80万 25.93 41.23 司法辅助服务(产品) 7550.21万 13.76 1439.99万 5.39 19.07 系统集成(产品) 715.15万 1.30 123.02万 0.46 17.20 ─────────────────────────────────────────────── 华东地区(地区) 1.78亿 32.35 1.00亿 37.55 56.47 华南地区(地区) 8294.54万 15.12 3576.85万 13.40 43.12 西南地区(地区) 8092.67万 14.75 3675.46万 13.77 45.42 东北地区(地区) 6022.65万 10.98 1648.45万 6.17 27.37 华中地区(地区) 5900.18万 10.75 --- --- --- 华北地区(地区) 4449.66万 8.11 --- --- --- 西北地区(地区) 4362.41万 7.95 --- --- ---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法院(行业) 1.21亿 61.34 3555.92万 42.56 29.46 企业(行业) 5546.64万 28.19 3486.62万 41.73 62.86 银行(行业) 1808.71万 9.19 1122.78万 13.44 62.08 其他(补充)(行业) 250.23万 1.27 190.04万 2.27 75.95 ─────────────────────────────────────────────── 应用软件开发(产品) 9072.89万 46.12 4952.22万 59.27 54.58 应用软件服务(产品) 7293.35万 37.07 2936.61万 35.15 40.26 司法辅助服务(产品) 3023.88万 15.37 370.09万 4.43 12.24 其他(补充)(产品) 283.78万 1.44 96.45万 1.15 33.99 ─────────────────────────────────────────────── 华东地区(地区) 6182.67万 31.43 3096.81万 37.06 50.09 其他(补充)(地区) 4766.87万 24.23 2212.39万 26.48 46.41 华南地区(地区) 3193.74万 16.23 988.66万 11.83 30.96 华北地区(地区) 2849.12万 14.48 790.98万 9.47 27.76 西南地区(地区) 2681.51万 13.63 1266.52万 15.16 47.23 ─────────────────────────────────────────────── 截止日期:2022-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法院(行业) 2.02亿 43.59 8393.07万 32.79 41.61 企业(行业) 1.99亿 43.08 1.39亿 54.12 69.50 银行(行业) 5789.38万 12.51 3258.31万 12.73 56.28 其他(行业) 378.54万 0.82 --- --- --- ─────────────────────────────────────────────── 应用软件开发(产品) 2.72亿 58.70 1.92亿 75.17 70.84 应用软件服务(产品) 1.33亿 28.65 5032.84万 19.66 37.96 司法辅助服务(产品) 5189.21万 11.21 1355.47万 5.30 26.12 系统集成(产品) 664.62万 1.44 -31.46万 -0.12 -4.73 ─────────────────────────────────────────────── 华东地区(地区) 1.61亿 34.74 8802.95万 34.39 54.76 西南地区(地区) 8143.01万 17.60 4235.97万 16.55 52.02 华南地区(地区) 6679.96万 14.44 3882.30万 15.17 58.12 东北地区(地区) 5901.01万 12.75 3038.01万 11.87 51.48 华北地区(地区) 4230.45万 9.14 --- --- --- 华中地区(地区) 3374.36万 7.29 --- --- --- 西北地区(地区) 1870.38万 4.04 --- --- --- ─────────────────────────────────────────────── 截止日期:2022-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华东(地区) 5482.87万 29.30 --- --- --- 西南(地区) 3485.79万 18.63 --- --- --- 华南(地区) 3044.43万 16.27 --- --- --- 东北(地区) 2955.57万 15.79 --- --- --- 华中(地区) 1565.66万 8.37 --- --- --- 华北(地区) 1347.31万 7.20 --- --- --- 西北(地区) 826.00万 4.41 --- --- --- 移动执行平台软件及移动执行终端 4.52万 0.02 --- --- --- 的租赁服务收入(地区) 其他(补充)(地区) 129.59 0.00 --- --- --- ─────────────────────────────────────────────── 信息化建设-软件产品开发(业务) 9053.90万 48.39 6395.72万 68.80 70.64 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业务) 4341.05万 23.20 737.28万 7.93 16.98 司法辅助服务(业务) 2432.38万 13.00 461.21万 4.96 18.96 信息化建设-平台运营(业务) 1117.58万 5.97 707.40万 7.61 63.30 信息化建设-智能终端(业务) 1113.83万 5.95 547.32万 5.89 49.14 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业务) 565.42万 3.02 442.98万 4.76 78.35 其他收入(业务) 83.48万 0.45 6100.00 0.01 0.73 移动执行平台软件及移动执行终端 4.52万 0.02 --- --- --- 的租赁服务收入(业务) 其他(补充)(业务) 29.59 0.00 --- --- --- ─────────────────────────────────────────────── 法院(其他) 8222.64万 43.94 --- --- --- 企业(其他) 7350.82万 39.28 --- --- --- 银行(其他) 1864.56万 9.96 --- --- --- 电信(其他) 1188.57万 6.35 --- --- --- 其他(其他) 81.06万 0.43 --- --- --- 移动执行平台软件及移动执行终端 4.52万 0.02 --- --- --- 的租赁服务收入(其他)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0.99%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客户一 │ 3219.37│ 5.87│ │客户二 │ 2747.94│ 5.01│ │客户三 │ 2293.18│ 4.18│ │客户四 │ 2122.28│ 3.87│ │客户五 │ 1133.48│ 2.07│ │合计 │ 11516.26│ 20.99│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0.3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6.9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一 │ 1044.32│ 9.49│ │供应商二 │ 686.48│ 6.24│ │供应商三 │ 462.80│ 4.20│ │供应商四 │ 414.76│ 3.77│ │供应商五 │ 353.80│ 3.21│ │合计 │ 2962.16│ 26.91│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3-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I65)”。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引领科技创 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 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产业融合的关键纽带,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 键支撑。 软件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演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驱动力量。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 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 局的关键力量。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数据显示: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 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22年的50.2万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 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数字经济对GDP增长 的贡献程度不断提升,被视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 软件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支撑,被赋予了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尤其是在国际竞争加剧、信息 安全重要性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国家为软件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 报告期内,国内软件行业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1、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加速,大语言模型技术为人工智能应用和产业变革带来强大驱动力 随着算力的快速发展,2023年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加速,尤其是2022年11月ChatGPT的发布,大语言模型 与生成式AI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并快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带来强大推力,国内外涌现出一大批大语言模型及生成AI应用产品,并快速向垂直领域拓展、落地应用。 大语言模型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成为人工智能及软件行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2、政府、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软件行业发展 继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之后,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 部、商务部等接连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商务部等 12部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3〕302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 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 政府、企业以及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软件行业持续发展的持久推动力。 3、信息安全问题,为国内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 国际战略竞争加剧和逆全球化背景下,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大模型技术在带来生产力提升、掀起新工业 革命的同时,也为信息安全带来新挑战,尤其是在法院、银行等政府部门、关键经济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更 加突出,相关行业内的国产软件企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2023年国内宏观经济恢复不及预期的背景下,我国软件业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据工信部《2023年软件 业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 保持稳定。2023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软件产品收入29,030亿元,同 比增长11.1%,信息技术服务收入81,226亿元,同比增长14.7%。而2023年全国GDP比上年增长5.2%,软件行 业增长速度仍高于GDP8.2个百分点,显示我国软件行业韧性强、供需两旺的良好发展态势。 4、在公司服务的国内司法信息化细分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进程持续推进 全国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的要求,进一步推进 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建设, 促进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应用。报告期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报送司法智能化服务对接清 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 国法院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推进全 国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应用和系统建设,破除法院之间、内部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统一 规范、信息共享、协同办公;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 式现代化;提升诉前调解质效,提高法院智能化应用水平,加快法院数字化转型;强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和审 判执行工作,以更好地服务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司法决策、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内部管理。 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转型以及司法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法院与其他政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以及银 行、邮政、破产管理人协会等领域用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关需求持续上升,协同共享成为推动 行业厂商业务增长的新的驱动因素。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是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产品 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 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公司还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在法院办案基础平台软件方面,公司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于全国2,749家 法院,占法院总数的78.45%;通达海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于989家法院,占全国法院总数的28.22%。 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不断探索“人 工智能+司法”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 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智慧政务”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 服务于全国四级法院具体业务场景,为法院干警及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流程管理和智能化辅助,助力法院数字 化转型,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持。在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政法、行政 执法、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用户,为法律服务生态提供全流程支撑和数字化服务。此外,公司依托 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集约化送达平台等产品,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用户 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围绕“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 信息化4.0建设目标,针对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管理等工作研发了“智慧服务、智 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智慧政务”等系列产品,具体如下: (1)智慧服务 智慧服务产品是面向诉讼参与人和法院立案法官,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移动终端 、12368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为诉讼参与人起诉、调解、缴费、递交材料、申请保全、申请鉴定等提供服务 ,同时,为法官提供接收立案材料、立案审查、分案等服务。 (2)智慧审判 智慧审判系列产品面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以服务法官办案 为目标,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核心,实现各类案件全业务、全流程 网上办理;同时,以法律知识库为支撑,通过采集、分析挖掘诉讼材料要素信息,为法官提供立案风险预警 、繁简自动分流、争议焦点归纳、庭审提纲生成、要素式审判、案件裁判推理、大模型智能推送、文书自动 生成、结案校验等智能化辅助,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依托音视频服务能力,以庭审场景为核心,提供线上 线下跨网系的融合庭审模式。 (3)智慧执行 智慧执行产品线,主要针对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化需求,实现执行案件申请、财产查控、财产 处置、案款发放、失信惩戒、终本约谈、结案、归档等全流程节点规范化办理,构建“跨系统、全自动”的 自动处理平台,以执行RPA辅助实现特定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批量化运行并为各层级法院法官办理执行案件 提供立案信息自动回填、智能繁简识别、关联线索推送、终本智能核查、执行款物精细化管理、移动执行辅 助办案等智能化辅助,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技术支撑。 (4)智慧管理 智慧管理产品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静默化监督管理、司法统计 、流程节点管控等,助力审判管理部门、院庭长及上级法院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过程监督管理,促进审 判质效提升。 (5)智慧政务 智慧政务围绕法院办文、办事、办会等工作,实现法院收文发文、督查督办、公务用车、考勤休假、 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内部会议的规范化管理和全程监督,助力法院提升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无纸化 办公。 (6)共享协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案件纠纷数量的增长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法院作为现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的汇聚地和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关键环节,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用户之间的业务协作持续增加,跨部门 、跨行业业务协同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开发的诉讼费管理系统、执行款管理系统、案款提存管理系统、案款 监督管理系统等实现了银行与法院之间关于案件诉讼费用、执行款与银行之间的协同办理、全程监管;破产 案件管理平台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法院以及相关当事人提供了跨地域的破产案件在线办理模式。 2、应用软件服务 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 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 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 供人员技术培训服务。 公司的平台运营服务是公司依托在法院行业的产品和市场优势,利用自主研发的SaaS化平台,为法院协 作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集约化送达平台实现了各地邮政部门与当地法院之间关于司法送达业务的协 同办理,解决了送达难、送达慢的问题;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了银行、法院、调解机构之间关于信 用卡纠纷、小额借款纠纷的线上线下调解、线上批量立案、批量办理等功能,为办理金融纠纷案件提供了新 的模式和平台。 3、司法辅助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化产品的同时,基于公司的感知、认知平台能力,以“软件+人工”的模式为法院 提供纸质材料数字化、材料名称标注、材料要素提取、案件卷宗整理及归档等司法辅助服务,为法院数字化 转型、智能化应用提供基础性支撑。 4、系统集成 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同时也会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少量系统集成业务,该部分 业务不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在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中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发行上市工作,2023年3月,公司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万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成功登陆创业板,既是公司发展历程上的一次重要里程碑,也是 公司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起点。 2023年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司法”发展模式,立足法院主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下沉中 基层”销售策略,推进巡回服务、结对活动,开展应用成效评估,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业务拓展力度和服务 能力,积极推广平台运营模式,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和商业模式。 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回升乏力、经济复苏过程曲折复杂、地方财政持续紧张、不 确定因素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加快营销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加强项 目实施、验收、回款工作,同时积极调整前期人员增加过快、人员费用成本增幅偏大问题,调整内部产线管 理组织、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努力降低经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 以及研发中心建设,立足长远,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法律感知、认知平台能力,增强法律知识图谱技术、大 模型、大数据技术能力,设立研究院,引进专业的法律及技术团队,构建法律知识体系,在通用大模型基础 上,发布人工智能3.0平台,并与公司的业务应用系统结合,在江苏部分法院开展测试、试用。公司持续推 进新产品研发、产品功能整合,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法院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需要。针对银行与法院 业务协同、费款结算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业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的诉讼费管理系统、执行款管理系 统等的基础上,推出了案款提存管理系统、案款对账管理系统、诉讼费全程监管系统、非法集资案款发放管 理系统等多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银行业务产品类型。 公司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及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保障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加大基础能力研究与技术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人工智能+司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发展新技术,应用 新技术促进法院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大力推进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加大人工智 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相关技术的研发,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在司法领域的 应用,发布新一代法律人工智能平台3.0,构建算法中台和法律知识中心;引进法律和技术人才,组建专业 的法律专家团队和技术团队,开展行业知识库的建设和完善,构建法律知识体系。2023年,公司技术团队获 得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主办的第六届“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LAIC2023)要素识别赛题二等 奖。 2、聚焦核心业务,丰富产品体系,推广重点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人工智能+司法”战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及司法相关领域的应用。公司 坚持聚焦法院业务,推进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智能化产品,完善面向 诉服、审判、执行、管理全领域的智能化辅助应用产品体系,围绕法院流程管控、实体化办案需要,推进业 务系统、产品的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让产品好用、易用。 升级要素式审判系统3.0,以法律知识库为支撑,通过材料要素智能提取、庭审提纲智能生成、案件裁 判智能推理、法律大模型智能推送等智能化能力,辅助要素采集管理、法官阅卷、案件裁判、文书生成等, 打造针对房屋买卖、商标侵权等特定案由的专业化要素式审理模式,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 的目的,公司要素式审判系统已在徐州、南京、无锡、宿迁等法院推广试用。基于音视频服务能力,研发推 广新一代融合云庭审系统,提供线上线下跨网系的融合庭审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全国870个法庭建 设应用。丰富智能化辅助产品和功能,依托执行应用系统的市场优势,研发推出执行智能化产品,自动化、 批量化辅助法官办案,助力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和事务性工作繁重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立案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广东省全省法院审判业务 系统统一运维管理,实现了审判类产品在深圳、东莞等地区法院的落地、应用,融合云庭审系统在佛山中院 等法院的建设实施,实现了审判类产品在广州中院以外广东省其他地市法院的突破,并为审判执行类产品在 广东全省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应用奠定基础。 3、加强业务延伸,拓展周边应用,扩大服务范围 在法院以外领域,公司依托作为全国法院核心业务系统主要供应商之一的优势和地位,针对相关行业用 户持续增长的与法院业务协同办理的需求,积极拓展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推进自主产品在 优化营商环境、多元诉源治理、邮政集约化服务方面的应用,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领域。 银行领域是公司在司法领域以外重点拓展的方向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类纠纷不断增加,全国各地银行 用户与法院业务协同对接的需求日益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优化已有银行类产品功能的基础上,针对特定 业务场景研发推出了案款提存管理系统、非法吸收存款案件管理系统等专业化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银行类产 品种类,同时,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等平台服务产品也为银行与法院间的业务协同 提供支持和服务。目前公司已经与全国主要银行设于地市行政区的300多家分行建立了合作关系,2023年, 公司银行用户实现营业收入7,023.23万元,同比增长21.31%。 破产案件管理平台将数字技术与破产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为地方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服务,累计在江苏、 江西、广东、四川、安徽、湖北等省的63个地市落地,年内新增12个地市,地域也逐步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 陆地区拓展,2023年内产品销售及平台服务实现营业收入4,132.97万元,比上年增长77.65%,包含技术服务 在内,破产业务年度收入达到4,785.00万元,在公司2023年银行类业务收入中占68.13%。在诉源治理方面, 银行领域长期积压形成的各类小额金融纠纷一直是困扰金融机构、法院以及社会调解机构的难题,这类纠纷 具有金额小、总量大、信息不完整的特点,公司的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助力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 ,提供了关于信用卡纠纷、小额借款纠纷的线上线下调解、线上批量立案、批量办理等功能,实现了金融机 构、调解机构与人民法院的业务协同,为办理该类金融纠纷案件提供了新的模式和方案。报告期内公司金融 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在海南五指山、四川雅安名山等地落地应用。在邮政集约化服务方面,集约化送达业务 服务于地方邮政部门与当地法院在司法送达业务的协同办理需求,年末已经开展合作的地区包括12个省(自 治区)的700多家中基层法院,报告期内邮政行业实现收入总计3,767.36万元,其中平台运营收入3,010.42 万元,比2022年的2,520.39万元增长19.44%。 4、推进司法辅助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 随着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深以及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改革的推进,司法辅助市场需求逐渐扩大 。公司一方面依托在法院信息化业务领域多年的实践经验,利用人工智能结合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等技术 构建“人工智能+”场景,为司法活动提供智能化辅助支持;另一方面,也通过“技术+人工”模式服务审判 业务,为用户提供各类材料、数据的加工、处理、挖掘分析等司法辅助服务。2023年公司为江苏、广东、四 川、湖北等12个省的36个地市提供了司法辅助服务,其中,17个地市为报告期内新拓展地域,2023年共实现 营业收入7,550.21万元,比上年增长45.50%。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司法相关领域用户提供服务和赋能的综合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产品 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院、24个省级高院、2,800多家中基层法院,并为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客 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 1、盈利模式 公司以“人工智能+”模式为司法相关领域客户赋能,主要针对客户具体业务场景,为客户提供相应的 软件产品、定制开发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以及相关的司法 辅助服务、系统集成等综合产品和服务实现盈利。 2、业务模式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基于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供公司自有软件产品或者进行定制开发。如果用户软件需求与软件产品 库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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