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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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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600032 浙江新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业务(产品) 9.80亿 39.90 4.03亿 38.37 41.18 光伏业务(产品) 9.32亿 37.95 3.34亿 31.79 35.87 水电业务(产品) 5.11亿 20.83 3.01亿 28.66 58.90 其他业务(产品) 3227.01万 1.31 1247.71万 1.19 38.66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48.88亿 98.52 22.33亿 98.60 45.68 其他业务(行业)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绿证交易业务(行业) 1263.93万 0.25 --- --- --- ───────────────────────────────────────────────── 风力业务(产品) 20.63亿 41.57 9.05亿 39.98 43.89 光伏业务(产品) 17.51亿 35.30 7.50亿 33.14 42.85 水电业务(产品) 10.74亿 21.64 5.77亿 25.48 53.73 其他业务(产品)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绿证交易业务(产品) 1263.93万 0.25 --- --- --- ─────────────────────────────────────────────────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 27.59亿 55.60 14.01亿 61.87 50.79 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中 国台湾省(地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17.50亿 35.26 7.10亿 31.35 40.57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 古自治区西部(地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 2.45亿 4.93 9661.20万 4.27 39.47 省、西藏自治区(地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 1.12亿 2.25 2346.82万 1.04 21.03 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 其他业务(地区) 6102.38万 1.23 1913.49万 0.85 31.36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3480.63万 0.70 1379.82万 0.61 39.64 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地区) 103.88万 0.02 57.40万 0.03 55.25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业务(产品) 9.06亿 34.89 3.65亿 27.28 40.32 光伏业务(产品) 8.87亿 34.19 4.12亿 30.75 46.40 水电业务(产品) 6.86亿 26.45 4.62亿 34.52 67.32 绿证交易业务(产品) 9082.85万 3.50 --- --- --- 其他业务(产品) 2510.31万 0.97 892.59万 0.67 35.56 ───────────────────────────────────────────────── 华东地区(地区) 14.60亿 56.27 8.34亿 62.28 57.09 西北地区(地区) 9.25亿 35.64 4.33亿 32.36 46.83 西南地区(地区) 1.11亿 4.28 4249.24万 3.17 38.28 东北地区(地区) 5487.69万 2.11 1200.16万 0.90 21.87 其他业务(地区) 2510.31万 0.97 892.59万 0.67 35.56 华北地区(地区) 1834.64万 0.71 810.73万 0.61 44.19 华中地区(地区) 45.93万 0.02 18.58万 0.01 40.45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发电(行业) 44.06亿 97.40 22.76亿 98.36 51.66 其他业务(行业) 8481.65万 1.88 2239.58万 0.97 26.40 绿证交易业务(行业) 1940.28万 0.43 --- --- --- 氢能业务(行业) 1340.39万 0.30 -392.41万 -0.17 -29.28 ───────────────────────────────────────────────── 光伏业务(产品) 19.18亿 42.41 10.47亿 45.27 54.61 风力业务(产品) 16.23亿 35.89 8.25亿 35.67 50.84 水电业务(产品) 8.64亿 19.11 4.03亿 17.42 46.65 提供劳务(产品) 7288.59万 1.61 1846.40万 0.80 25.33 绿证交易业务(产品) 1940.28万 0.43 --- --- --- 加氢设备业务(产品) 1340.39万 0.30 -392.41万 -0.17 -29.28 其他(产品) 1193.06万 0.26 393.18万 0.17 32.96 ─────────────────────────────────────────────────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 20.32亿 44.93 10.09亿 43.63 49.67 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中 国台湾省(地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19.68亿 43.52 10.89亿 47.06 55.32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 古自治区西部(地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 2.59亿 5.72 1.20亿 5.17 46.20 省、西藏自治区(地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 1.42亿 3.14 5853.95万 2.53 41.25 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 其他业务(地区) 8481.65万 1.88 2239.58万 0.97 26.40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3626.41万 0.80 1462.91万 0.63 40.34 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地区) 100.69万 0.02 50.93万 0.02 50.58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42.1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5.02%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421825.15│ 85.02│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12.0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4.6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120498.47│ 84.62│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5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以适应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规模激增、新技术应用和市 场主体多元化的新要求。《管理办法》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 坚持。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 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 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2025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提出立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 、优化布局、有序建设”总体原则,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抽水蓄能规划、实施、建设 运行过程中的管理要求,规定了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发建设方以及其他参与方的职责,这是抽水蓄能领域 出台的首部系统性、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对引导抽水蓄能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高质量消纳 ,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 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 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 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显著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 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新型储能产品与技术 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 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 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 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通知》明确,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政 策自2025年6月1日区分新老项目,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 ,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通过建立可持续发 展价格结算机制,既妥善衔接新老政策,又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社 会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 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全国发电总装机 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 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 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 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 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 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了绿电直连模式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交易与价格机制等关键问题,为推动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奠 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我国绿电直连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绿电直连通过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 电力用户侧的连接通路,实现了电力供给的全流程物理溯源,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 降低外向型企业产品碳足迹,也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新应 用场景,为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 2025年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以 典型项目和城市为载体,围绕新能源消纳、电网韧性提升、产业协同创新等七大重点方向开展试点探索,推 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技术突破与模式创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本次试点旨 在通过单一方向技术突破与城市级综合探索相结合,通过技术创新与体制突破双轮驱动,有效提升能源系统 灵活性、可靠性与低碳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与体制机制,重点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 的电网稳定性、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问题,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奠定基础。 (二)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披露,我国电力产业持续增长,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快速发展 。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 .0亿千瓦,同比增长54.2%;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在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方面,2025 年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投资方面,2025年上半年电源工 程投资完成36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电网工程投资完成2911亿元,同比增长14.6%,显示了国家对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重视和投入。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 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 量662.99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8万千瓦、光伏346.39万千瓦、风电203.3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113万千 瓦,海上风电90.32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 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 ,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上市企业。2023年5月被国务院国资 委评为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在国务院“双百企业”年度评估中获得优秀评级。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以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政策市场,围绕开发建设和管理提升两大中心任 务,着力提升资源获取、价值创造、改革创新、安全保障、人才引育五大能力,顺利完成半年度各项重点工 作任务。 (一)锚定战略目标,强化发展动能 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面对新能源行业政策调整带来的经济测算边界不确 定性,公司在保持市场敏锐度的同时注重风险管控,审慎推进项目布局,开发节奏适度调整。通过深度整合 供应商及行业伙伴资源,持续优化合作模式,强化优质项目筛选机制,确保开发质量。同时,通过强化全过 程管理、严控建设成本等举措,全力保障在建项目按期实现年度投产目标。公司将持续优化开发策略,提升 项目质量,在稳健经营基础上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当前,公司面临新能源行业发展新挑战,西北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张导致消纳压力加大,电力市 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加剧,项目收益空间受到挤压。面对量价齐跌的经营压力,公司坚持 效益优先,通过强化电力交易管理、深化成本费用管控等举措,持续提升经营质量。紧抓电力市场营销重点 工作,配强交易团队力量,拓展客户资源,争取省间交易,做好现货交易,深挖环境权益价值,全面提升电 力交易水平;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严控非必要支出,成本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抓住低利率周期,利用固贷 置换、自主发债等方式,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正通过全方位的经营管理提升,积极应对行业变革,夯实 发展基础。 (三)突破人才瓶颈,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坚持以“大人才观”建强“三支队伍”,持续优化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不断优化人才 队伍结构,实现企业发展与个人成长同行共向。通过外部招聘、内部调配等多种渠道,有效补齐紧缺岗位专 业人才,满足企业当前发展迫切需要。发挥营运企业、新建大项目人才蓄水池和培训基地作用,加快项目开 发建设、电力市场交易和自主运维队伍建设,打造关键岗位专业人才梯队。深化落实板块年轻干部和青年骨 干的上派下挂锻炼工作,畅通职业上升通道,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选人用人导向,让干事者有为有位。 (四)强化安全筑基,护航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落实“监督、管理、主体”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不断健全风险管控、 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抓实设备本质安全管理,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保供。报告期内,通过开展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六大专项活动,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标准,动态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风险在控。深入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排查整治,高效推进隐患整改闭环。抓好防汛 防台工作,落细“四预”措施、贯穿“四情”防御,面对台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安排和加强防汛防台风值班 值守力量,确保安全度汛。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规模效益优势 公司紧跟“3060”双碳战略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紧抓新能源规模化、市 场化发展机遇,依托控股股东浙能集团资源优势,以重点区域聚焦发展,深耕长三角核心市场;以重大项目 带动发展,打造标志性示范工程;以战略伙伴协同发展,构建产业生态联盟。坚持“一盘棋”思维、“一直 抓”定力、“一根筋”干劲来推动新能源开发实现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二)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构建“东西互济、海陆联动”的立体化发展版图,形成梯度分明、优势互补的区位布局。在长三角 核心区,依托浙江、江苏等经济强省的区位优势,重点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和集中式光伏项目,把握电力消纳 能力强、开发潜力大的战略机遇;在“三北”、西南风光水资源富集地区,重点储备项目,加强政策市场研 究、分类建立项目开发储备库。各区域形成“省内强消纳、省外重储备”的协同格局,实现资源禀赋与市场 需求的高效匹配。 (三)多业协同优势 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巩固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完善,时空双维协同效应凸显成效。如 水电丰水期与风光枯发期形成季节协同、具备天然对冲,西北风光资源与东南水电资源形成地域协同、构建 跨区平衡。具体表现为:枯水季风电大发弥补水电缺口,雨季水电高峰填补风光波动。三大产业协同发展为 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管控体系优势 公司按照“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企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5+1” 管控优化改革实施。海上风电按照“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完成海上风电集约化、专业化运维团队组建; 陆上风光采用“运管总部+区域公司+场站”管理架构,重点提升生产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小水电由小 水电管控中心集约管控,“一企一策”在规范管理中稳步发展壮大;板块管理建设项目加大自主开发建设比 例,组建专业化队伍,沉淀基建管理经验。同时,建强电力市场交易团队,高度重视现货、绿电、绿证等交 易,不断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品种,有效发挥电力交易主力支撑作用。 (五)人才建设储备优势 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发展,坚持专业化战略,持续优化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坚持人力资源战 略与重点任务相匹配、人力资源体系与管控模式相适应、人力资源结构与发展水平相支撑的原则,树立更加 鲜明的“注重基层、注重一线工作经历”选人用人导向,培育“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观,稳步提升板块管 理年轻干部比例、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深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薪酬向一线岗位和 开发建设岗位倾斜,形成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人才队伍活 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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