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600053 *ST九鼎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建筑施工业务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1.16亿 41.28 --- --- ---
建筑施工业务(行业) 8666.70万 30.80 569.59万 4.06 6.57
房地产(行业) 7436.82万 26.43 1408.55万 10.05 18.94
租赁业务(行业) 411.46万 1.46 --- --- ---
材料销售(行业) 10.07万 0.04 --- --- ---
─────────────────────────────────────────────────
私募股权投资(产品) 1.16亿 41.28 --- --- ---
房地产(产品) 7436.82万 26.43 1408.55万 10.05 18.94
建筑施工业务-安装(产品) 2581.81万 9.17 242.82万 1.73 9.40
建筑施工业务-房建(产品) 1891.99万 6.72 48.39万 0.35 2.56
建筑施工业务-土方(产品) 1525.50万 5.42 59.98万 0.43 3.93
建筑施工业务-装修(产品) 1215.65万 4.32 70.19万 0.50 5.77
建筑施工业务-市政(产品) 966.88万 3.44 135.45万 0.97 14.01
租赁业务(产品) 411.46万 1.46 --- --- ---
建筑施工业务-保温(产品) 262.08万 0.93 8.31万 0.06 3.17
建筑施工业务-防水(产品) 222.79万 0.79 4.46万 0.03 2.00
材料销售(产品) 10.07万 0.04 --- --- ---
─────────────────────────────────────────────────
私募股权投资(地区) 1.16亿 41.28 --- --- ---
华东(地区) 1.08亿 38.28 1591.36万 11.35 14.77
西北(地区) 2653.86万 9.43 132.38万 0.94 4.99
华南(地区) 1783.35万 6.34 212.30万 1.51 11.90
华中(地区) 893.47万 3.17 42.10万 0.30 4.71
租赁业务(地区) 411.46万 1.46 --- --- ---
材料销售(地区) 10.07万 0.04 --- --- ---
其他(补充)(地区) 0.01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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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销售模式) 1.16亿 41.28 --- --- ---
房地产(销售模式) 7436.82万 26.43 1408.55万 10.05 18.94
建筑施工业务-招标(销售模式) 5323.65万 18.92 218.10万 1.56 4.10
建筑施工业务-洽谈(销售模式) 3353.13万 11.91 361.57万 2.58 10.78
其他(补充)(销售模式) 411.46万 1.46 --- --- ---
─────────────────────────────────────────────────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房地产业务(产品) 5271.18万 65.58 878.85万 28.84 16.67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产品) 1933.74万 24.06 --- --- ---
建筑施工业务(产品) 644.42万 8.02 46.41万 1.52 7.20
租赁业务(产品) 187.87万 2.34 --- --- ---
─────────────────────────────────────────────────
境内地区(地区) 7849.33万 97.66 2859.00万 93.83 36.42
其他业务(地区) 187.87万 2.34 --- --- ---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房地产(行业) 1.66亿 49.24 4206.00万 20.34 25.30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1.60亿 47.32 --- --- ---
建筑施工业务(行业) 707.72万 2.10 41.49万 0.20 5.86
租赁业务(行业) 455.72万 1.35 --- --- ---
─────────────────────────────────────────────────
房地产(产品) 1.66亿 49.24 4206.00万 20.34 25.30
私募股权投资(产品) 1.60亿 47.32 --- --- ---
建筑施工业务(产品) 707.72万 2.10 41.49万 0.20 5.86
租赁业务(产品) 455.72万 1.35 --- --- ---
─────────────────────────────────────────────────
境内-房地产(地区) 1.66亿 49.24 4206.00万 20.34 25.30
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地区) 1.60亿 47.32 --- --- ---
境内-建筑施工业务(地区) 707.72万 2.10 41.49万 0.20 5.86
租赁业务(地区) 455.72万 1.35 --- --- ---
─────────────────────────────────────────────────
房地产(销售模式) 1.66亿 49.24 4206.00万 20.34 25.30
私募股权投资(销售模式) 1.60亿 47.32 --- --- ---
建筑施工业务(销售模式) 707.72万 2.10 41.49万 0.20 5.86
租赁业务(销售模式) 455.72万 1.35 --- --- ---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房地产业务(产品) 8972.26万 49.80 3064.70万 25.31 34.16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产品) 8798.45万 48.84 8798.45万 72.66 100.00
租赁业务(产品) 245.27万 1.36 245.27万 2.03 100.00
─────────────────────────────────────────────────
境内地区(地区) 1.78亿 98.64 1.19亿 97.97 66.76
租赁业务(地区) 245.27万 1.36 245.27万 2.03 100.00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2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5.15%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4865.74│ 17.2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2431.07│ 8.64│
│苏州天胥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44.96│ 7.27│
│南昌东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91.99│ 6.72│
│华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 │ 1472.17│ 5.23│
│合计 │ 12705.93│ 45.15│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1.0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9.8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10300.00│ 49.86│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建筑施工业务,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作为一家PE机构,公司的商业模式不同于一般实体企业和其他类型金融企业,可总结为“募、投、管、
退”四个主要阶段,即通过私募方式向基金出资人募集资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最终通过股
权的增值为基金赚取投资收益。公司通过向基金收取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来获取收入。
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整套有关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的流程,并由公司各业务
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公司管理的基金多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该等合伙企业的
普通合伙人主要由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担任。
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2025年,公司房地产业务继续聚焦“紫金城”项目的开发和销售。“紫金城”项目定位为南昌市区核心
地段的中高档住宅及物业的开发及销售,主要客户定位为本地及外来中高端消费群体。“紫金城”项目销售
模式为公开发售。报告期内,公司“紫金城”住宅项目一至四期除少量尾盘外已售罄并交付,住宅五期项目
已于2025年5月动工。
3、建筑施工业务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采用"自主施工+战略合作"的多元化经营模式,重点布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
施工总承包业务,以及防水防腐保温、地基基础等专业承包领域。在业务承接方面,公司优先选择国企、央
企及优质民企客户,重点拓展新能源、医疗教育等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同时严格规避高信用风险项目。通过
经验丰富的团队和上下游资源整合,打造"资金+管理+资质"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的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在募资端,募资市场回暖。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大额基金规模集中度显著下降,2025年共29只基金
新募集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较2024年减少8只,同比下降21.6%;大额基金募集金额为1,946.16亿元人民币
,同比下滑36.3%,占比11.8%,较去年同期下滑9.3%;同时,规模在10-50亿元的基金募集数量及金额有明
显增长,同比分别提高34.7%和29.6%,政府投资基金、地方国资平台、险资、AIC等出资人表现活跃。从新
募人民币基金的LP国资属性分布来看,国资背景LP仍是我国募资市场的重要支撑。据统计,2025年国有控股
和国有参股LP的合计披露出资金额占比达85.5%,相比2024年进一步提升1.0%。
在投资端,整体活跃度有较大幅度的回升。清科数据显示,投资金额不足1亿元的小额案例居多,案例
数量和金额占比分别为68.7%、15.4%;VC/PE投资规模在10亿元及以上的大额案例(按企业)共有143起,投
资总金额达3,765.14亿元人民币,占比达到40.5%;集成电路、新能源、AI、智能汽车、创新药、航空航天
等多个细分领域投融资保持活跃。据统计,本年度投资金额TOP100的案例中,近75%的案例集中在半导体、
汽车、机械制造、IT、清洁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从参投方的资金属性来看,国资仍是市场的主
要参与者。
在退出端,被投企业IPO及并购案例数同比明显增加。根据清科数据,2025年PE市场共发生2,603笔退出
案例,同比上升52.6%,其中,被投企业IPO案例数1,071笔,同比上升44.3%。存量基金退出需求迫切,共计
3.14万只基金进入退出期和延长期,超出处于投资期基金数量;共计12.51万亿规模的基金进入退出期和延
长期,其中4.83万亿规模的基金进入延长期,7.67万亿规模的基金进入退出期。
2、房地产行业
政策方面,2025年是房地产行业构建新发展模式、推动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一年。政策以“控增量、去
库存、优供给”为核心,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700余条细则协同发力。全年政策脉络清晰:一季度定调“
好房子”建设与土地储备优化;二季度聚焦供需协同,下调公积金利率;三季度强化存量盘活,出台《住房
租赁条例》并推动城市更新;四季度明确构建新发展模式的长远方向。政策成效显著,商品房待售面积连续
10个月下降,为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
销售方面,房地产市场遵循“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主线,呈现止跌回稳态势。商品房销售面积与
金额同比降幅较2024年显著收窄,政策密集出台推动上半年市场趋稳。新开工面积连续四年低于销售面积,
开工销售比降至历史低位,竣工降幅也明显收窄,行业“控增量、保交付”成效显现,库存规模持续回落,
为市场企稳积蓄了动能。
土地方面,2025年市场成交规模持续缩减,全国土地成交建筑面积同比下降11%,但降幅连续收窄,且
可售土地供应量已低于新房成交,供求关系趋于动态平衡。市场结构显著优化,高成交量城市数量减少,各
能级城市成交规模分化,部分前期超跌区域迎来恢复。得益于多地集中出让的优质宅地,整体地价和溢价率
实现低位回升。企业投资呈现弱复苏,拿地金额同比微增,但投资高度集中于资金雄厚的央国企,市场分化
加剧。
资金方面,融资政策宽松,并大力推行公募REITs以盘活存量资产。然而,行业融资总量同比大幅下滑
,处于历史低位。融资成本持续分化,融资资源高度集中于央国企及优质民企,多数民营房企融资依旧困难
。2025年,多家房企进行了债务重组,成为风险化解焦点,但全面恢复经营仍需时日。
3、建筑施工行业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建筑业呈总量趋稳、结构优化态势,预计总产值将达35.8万亿元
,政策资金方面有4.4万亿元专项债、1.3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多渠道加持,重点投向城市更新、新质基
建等领域。行业结构分化明显,房建市场收缩,城市更新“十五五”期间预计突破20万亿元市场规模,建筑
央企领跑行业,2026年前两月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
1575.8亿元(同比增19.7%),同时智能建造、绿色低碳加速推进,装配式建筑渗透率有望接近35%,行
业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提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继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恪守管理人的职业操守,巩固和加强基金各项运营管理工作成果,不
断优化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妥善处理好创收益和防风险的关系,本着客户至上的理念,积极
妥善地开展存量项目的退出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股权基金无新增实缴,新增投资规模0.12亿元,完全退出项目的本金16.55亿元
,收回金额20.79亿元,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11.10亿元;公司获得管理费收入0.01亿元,管理报酬收入0.
96亿元;公司管理的股权基金已投企业中共有10家实现完全退出,其中挂牌减持/转让退出6家,回购及其他
退出4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历史管理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382.28亿元,在管基金剩余实缴规模65.21亿
元;公司历史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规模为336.33亿元,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60.40亿元;公司历史管理的
基金累计投资项目数量369家,尚未完全退出项目数量87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已实现完全退出项目269家,已完全退出项目的全部投资
本金235.18亿元(收回金额542.52亿元,综合IRR达20.09%),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
投资本金15.5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基金的已投企业在国内外各资本市场上市的累计达65
家,在新三板挂牌的累计达51家。
2、房地产业务
公司房地产项目“紫金城”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总回款为5,631.13万元,确认收入7,436.8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紫金城”住宅项目一至四期除少量尾盘外已售罄并交付,住宅五期已于2025年5月动工。
3、建筑施工业务
2025年度,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挖掘业务机会,推动建筑施工业务成为重要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项目合同19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980.30万元;其中,土方项目2项,装修项目3项
,机电安装项目2项,市政项目8项,电力工程项目1项,防水工程项目2项,土建总承包项目1项。
(二)内部管理【人才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建筑施工业务的人才工程建设。通过加强团队专
业化建设,优化人员配置与能力培养体系,提升项目一线的专业素养与执行力;同时,系统推进薪酬结构优
化,规范岗位定级与定薪机制,增强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有效激发员工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着力提
升组织效能,完善职责分工与考核激励机制,推动管理效率与业务响应能力的持续改善,为建筑业务的稳健
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行业研究】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机器人等科技领域,构建前瞻、系统、动态的行业研究体系,以研究
驱动投资、赋能转型;通过深度研判产业链图谱与技术迭代拐点,依托股权投资积累的产业资源,持续强化
价值发现、投后赋能及投研复盘能力,为向科技制造领域转型升级提供坚实、可持续的核心决策支撑。
【基金运营】公司始终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妥善管理基金财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为各位基金合伙人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履行相关管理义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审慎管理、合规经营。此外,公司持续推动数据平台建设,在实施数字化管理的同时强化数据分析及
数据集成管理能力,相应为后续运营管理的升级形成了重要支撑。【投后管理】围绕每个在管项目建立投后
管理十大目标体系,提升存量项目价值,积极执行正在退出项目的退出策略。同时,投后管理中心加强团队
建设及业务能力、建立多目标导向下的激励机制,持续跟踪投资后项目,有效控制投后风险,整合战略性业
务资源。
【品牌管理】在品牌工作方面,为适应市场环境、配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优化公司品牌运营管理架构
,完善公司品牌资产管理运维体系;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重点建设品牌营销体系,通过链接公司内外部生态
,为各生态合作伙伴搭建交流平台。
【费用控制】为提高公司内部组织的运营效率,降低内部组织的运营成本,公司全面推行利润中心考核
制度,对内部的主要一级组织及部分二级组织按照利润中心进行考核管理,提升全员自主经营、降本增效的
意识。
【合规与内控】公司始终秉承严格履行管理人职责、投资者利益优先、合法合规运营的理念,根据法律
法规、自律规则等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积极推进管理人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合规检查以避免
风险事件的发生,不断调整优化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等工作细节,持续开展合规宣导与培训,强化公司
员工合规意识。有效防控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全部基金和投资者。
【内幕信息监管】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信息知情人保密和登记报
备工作。日常工作中加强内幕信息防控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学习,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杜绝
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
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三)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
1、专门信息披露
(1)基金管理人资质及业务的合规性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条例》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规定,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
案,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设有专门岗位从事私募基金专
业化管理工作。
2、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管基金实缴出资总金额255.50亿元,剩余实缴出资总金额为65.21亿元。
1)基金管理人出资及收益情况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本金余额为4.2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其在基金中的出
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0.003亿元。
2)基金一般收益分配机制
①基金管理费收入的确认
A、协议约定以基金认缴或实缴金额为基数收取的管理费
对协议约定以基金认缴或实缴金额为基数收取管理费的基金,通常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次性收取并分
期确认管理费,即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收费基数和收费比例一次性收取管理费,在合伙协议约定的经
营期限分期确认管理费收入;另一种是分期收取并确认管理费收入,即在投资期内通常按照认缴或实缴金额
和约定比例收取并确认管理费,在退出期内按照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和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收费比例通
常约定为2%/年。由于基金设立第一年的运营时间不满12个月,因此第一年确认的管理费收入则为按照协议
约定应收取的年度管理费金额*基金从正式设立至年底的天数/365。
B、协议约定以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基数计提管理费的基金
协议约定以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基数计提管理费的基金,该类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数为基金对外实际完成
的投资额。收取频次多为一次性收取,收费比例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5%;部分基金按期(如年/半年)收
取管理费,收费比例一般为2%/年,收费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基金实际运营天数计算当期应收取的管理费
。
此外,为避免重复收取管理费,部分FOF基金不收取管理费;处于经营期限延长期间的基金不再收取管
理费。
②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
A、设有回拨机制且未设hurdle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确认方式。
所谓回拨机制,就是管理人在先行向基金收取收益分成后,如果基金最终的整体回报未达到协议约定的
管理人收取收益分成的收益率条件,或者基金的整体回报虽然达到管理人收取收益分成的收益率条件,但先
行收取的收益分成大于按照基金最终整体回报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分成的,则管理人需要将先行收取的收益
分成或者多收取的收益分成退还给基金或基金出资人。
所谓hurdle条款,就是基金设立时即设定的给基金管理人支付收益分成时基金需要达到的最低收益指标
,实际收益达到该hurdle之后即可收取收益分成,否则基金管理人就不可收取收益分成。
对有回拨机制但未设有hurdle条款的基金,昆吾九鼎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
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目变现金额及按照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
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所投项目预计回款总额可否覆盖基金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如果测算的基金预计
回款总额大于基金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则昆吾九鼎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
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尚未变现项目预计整体亏损金额)*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
。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
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入。
B、设有hurdle条款但未设有回拨机制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对设有hurdle条款但未设有回
拨机制的基金,昆吾九鼎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
目变现金额及按照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整
体预计收益水平可否达到基金设定的hurdle收益水平。如果测算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达到基金设定的hurdle
收益水平,则昆吾九鼎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约定的
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
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入。
C、既设有回拨机制又设有hurdle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对既设有回拨机制又设有hurdl
e条款的基金,昆吾九鼎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均首先根据基金过往已经收到的分红款、项
目变现金额及按照公司内部统一的估值方法测算的在管项目的估值(三项合称预计回款总额),测算基金整
体预计收益水平可否达到基金设定的hurdle收益水平。如果测算的基金整体收益水平达到基金设定的hurdle
收益水平,则昆吾九鼎可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尚未
变现项目预计整体亏损金额)*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否则,就暂不确认管理报酬
收入,待基金下次有收益分配事项时再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同样判断标准决定是否确认管理报酬收
入。
D、既没有回拨机制又未设hurdle条款的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的确认方式既没有回拨机制又未设hurdle
条款的基金,昆吾九鼎在基金每次确定向出资人分配收益时,直接确认管理报酬收入,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
=分配时项目投资累计投资收益*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已经确认的管理报酬收入。
③投资顾问费收入的确认
投资顾问费收入是为其他各方提供咨询服务所收取的报酬,按照协议的约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
提供咨询服务的当期确认为收入。
5、结构化基金产品
报告期内,无新增结构化基金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管理的尚在存续期的结构化基
金有3只,公司董监高无结构化基金出资。
6、基金募集推介方式
(1)自行销售及委托第三方销售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采取自行销售方式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无
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情况。
(2)合格投资者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基金募集和管理的各个阶段中,均严格按照《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规和行业自律规
则的规定,秉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说明、反洗钱等相关义务,并承担特定对象确
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设置冷静期并在冷静期后回访等相关责任。公司
在推介私募基金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进行评估,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并就投资者提供的
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予以核查,将适当的基金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8、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管基金共126只,其中已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的在管基金共计114只;因无对外募集行为等原因无需在协会进行备案的基金共计12只。
9、基金投资情况
(1)基金投资的项目基本情况
1)投资决策体系及执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决策方式及原则,履行管理人
职责,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
2)对投资标的的管理方式及执行有效性
对投资标的形成控制的数量为0家。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的标的数量为369家,在管的投资标的数量为87家,均为财务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派驻董事及高管的投资标的数量为14家,向投资标的派驻董事(在任)21人次,派驻高
管(在任)4人次。
3)综述基金与被投资标的及其关联方的特殊利益安排
基金针对大部分被投资标的设置了对赌或回购条款,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如被投资标的未达到约
定的要求,基金将有权执行相关对赌条款和回购条款。
4)成立年限及累计投资项目数量、累计投资总额在管项目数量和在管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及子公司在管
基金成立年限视各基金实际设立情况不等,根据基金合伙协议之约定普遍存续期限在5年以上。截至本报告
期末,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69个,累计投资总金额336.33亿元人民
币。
5)基金已投资项目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尽职调查或投资顾问及费用支付情况无
(2)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11、新增合作设立并运营投资基金共同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情况
12、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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